后土地流转时代邹平市脱地农民增收问题调查分析
2022-06-25伏卉
伏 卉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山东邹平 256200)
山东省邹平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逐步探索出了“规模化生产、智慧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融合化发展”的邹平路径、邹平模式,土地流转激活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力地推进了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为提高脱地农民的就业质量、增加家庭收入,针对脱地农村劳动力土地托管前后收入对比、就业去向,以及影响他们就业的关键人力资本因素、社会因素及社会环境因素等进行调查。
1 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流转呈现以下3 种特征。
1.1 土地流转适度规模化
邹平市耕地面积6.34 万hm2,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6.34 万hm2,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15.64 万户,适宜流转土地总面积5.21 万hm2。截至2021 年9 月,邹平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4.40 万hm2,占邹平市耕地总面积的69.40%;流转出承包地的农户数1.01 万余户,占全部家庭承包农户数的6.46%。其中9 个镇街的流转面积突破0.13 万hm2,明集镇、高新街道、孙镇、黛溪街道4 个镇街基本完成整建制流转,邹平市161 个村实现全村土地整体流转。近5 年邹平市土地流转面积,如图1 所示。
图1 2017—2021 年邹平市土地流转总面积
1.2 土地流转年限和形式多样化
土地流转年限主要分为5 年内、5~10 年和10~20 年,分别占比15.79%、22.64%和61.57%。流转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其中转包面积2.92 万hm2,出租面积1.24 万hm2。
1.3 土地流向主体多元化
土地主要流转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分别为2.15 万hm2、0.68 万hm2、0.29 万hm2和1.07 万hm2,占比如图2 所示。
图2 土地流转去向占比
2 脱地农民基本情况
随机选择邹平市16 个镇街的210 个样本户进行统计分析,基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家政策文件和实地调查经验,结合脱地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流转后的就业方向等,分析出土地流转后脱地农民基本情况。
2.1 综合分析
2.1.1 年龄结构
210 个样本户中,男性占大多数,约85%,女性占比约15%。210 个样本户年龄结构如图3 所示,其中年龄在40~50(含)岁的有29 人,50~60(含)岁的有48 人,60~65(含)岁的有51 人,65~70(含)岁的有34 人,70 岁以上的有48 人。结合镇街报送数据和面对面调研结果,脱地农村劳动力年龄段主要集中在50~65 岁,有99 人,占比47.14%。
图3 210 个样本户年龄结构
2.1.2 就业状况
1)创业型。有技术、有手艺、有能力的人成立自己的公司或成为一名个体工商户。2)就业型。通过劳动力市场或企业招工的方式进入企业,从事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少部分从事技工行业。3)劳务市场散工。年龄较大、学历低、缺少专业技能的脱地农民,主要在镇村周边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经营场所从事散工、零工。
210 个样本户中,进厂长期工(1 年以上)有74 人,占35.24%;短期工116 人,占55.24%;个体经营(涉农)的有10 人,占4.76%;个体经营(非农类)有10 人,占4.76%。结合对5 个镇街10 个典型村的面对面调查结果发现,长期工主要是59 岁以下人群,与国家政策对劳动力的年龄界定相符。大部分60~70 岁的脱地农村劳动力仍是进厂做散工、零工[1]。脱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去向,如图4 所示。
图4 脱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去向
2.2 收入变化
脱地家庭收入主要是土地经营收入和工资收入,土地经营收入包含种植收入和租金收入,如图5 所示。农户转出土地后,解放家庭劳动力,家庭人均收入显著增加,由9 770 元增加到23 900 元,增长144.63%。从各项收入来源看,工资收入增加最为显著,从8 570 元增加到22 850 元,流转后的工资收入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95.61%,可见脱地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收入,且随着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逐步增加。
图5 样本农户土地流转前后收入对比
脱地农村劳动力群体主要集中在50~65 岁。土地流转前,脱地农民主要从事农业劳动,闲暇时靠做临时工增加收入,1 年外出临时工作时间有6~8 个月;土地流转后,脱地农民有了“定期存折”。1)转出方获得土地租金。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可以每年每667 m2获得600~1 200 元收入。2)土地流转后,在外务工的农民在农忙季节不再返乡务农,外出打工时间可保持10 个月以上,与土地流转前相比增加了2~4 个月的打工时间,可增加8 000 元的工资收入。有的家庭土地流转后,可将女性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通过进厂务工增加家庭收入,据统计,女性劳动力年收入可实现30 000 元[2]。
3 脱地农民增收典型模式
3.1 支部引领合作型
通过党支部引领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在推动产业发展中增加村集体收入。例如,明集镇牛家村在村土地流转后,年轻的脱地农民主要到村、镇私营企业打工。此外,鉴于村内年龄偏大者无法到企业上班,村党支部于2020 年6 月成立邹平市明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员以资金、劳动力参股的方式入股,按照参股比例分红。合作社流转20.67 hm2土地种植韭菜、成立食用菌生产基地,解决了50 余名年龄偏大劳动力就业问题,人均年增收2.5 万元。截至目前,以牛家村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邹平市还有35 家。同时,村党支部整合村内资源,将村内集体池塘入股合作社,开发养殖、垂钓、观光、采摘及餐饮一体化农业项目,合作社年收入160万元,净收入90 万元,村民按照参股比例进行分红[3]。
3.2 集体带动增收型
由村集体成立公司,经营村集体流转土地,实现收益最大化。孙镇蔡家村土地全部流转后,积极探索村集体经营模式,成立绿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公司采取“村集体+公司+农户”的模式,接收全村超过133 hm2的流转土地,农户以土地入股,村集体每年保底给予入股农户分红800 元后,再对经营土地所得收益进行分配。其中,20%用于村民土地入股分红,50%用于公司运转,20%作为村集体收入,10%留做公益基金[3]。
3.3 企业盈利分红型
成立国有控股公司,在邹平市范围内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并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形成“保底收益+盈余分红”的“86211”利益联结机制。具体为合作社每年保底并优先支付农民每667 m2土地800 元;年底根据决算盈利情况,再按照6 ∶2 ∶1 ∶1 的比例在集团、农户、村集体、农田管理员之间进行分配,实现多方共赢的效果。2019 年,在九户镇成家村、道民村2 处试点,流转土地53 hm2,实现利润40 万元,除去流转费用外,实现村集体增收8 万元。2020 年,2 家合作社分红49.57 万元、20.80 万元。目前,“86211”模式已在码头镇、焦桥镇、九户镇等地推广,发展土地合作社5 个,流转土地333 hm2,逐步探索小麦良种繁育、粮食烘干和粮食储存等业务,不断提升土地效益[4]。
4 发展建议
后土地流转时代,助力脱地农民增收是一个渐进过程,需因地制宜、逐步积累,在保证工资性收入的前提下,可依靠农村生产力的自我发展和外部资源的综合利用,探索多模式增收路径。结合调研,提出如下3 条建议。
4.1 推动党建领办合作社
鼓励支持以村集体为单位,创建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服务组织,增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增加农民收入。如长山镇将40 km 干线公路路域环境长效管护项目承包给8 个村级合作社负责,村均增收7.5 万元。
4.2 开展土地股份制合作
借鉴山东梁邹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验做法,推行“一企帮一村”,鼓励、引导专业公司参与村集体经济经营,吸纳农户入股,把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股权,股权转换为股金,按土地保底和效益分红的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土地“动起来”到村集体“富起来”的转变。
4.3 充分唤醒“沉睡”资源
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之后,原有“四荒地”“人情地”等不合理隐形占地及沟渠、道路等公共资源,均收归村集体统一进行发包,增加了村集体土地,可通过挖掘盘活村内闲散地,将闲置资源转化为资源优势,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5]。
5 结语
脱地农民成为农村创收增收、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他们的增收致富也关乎城乡统筹发展的效果。后土地流转时代脱地农民增收是一个渐进过程,需要因地制宜、逐步积累,在保证工资性收入的前提下,可以依靠农村生产力的自我发展和外部资源的综合利用,探索多模式增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