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女性解放思想探微
2022-06-24王露妍
王露妍
【摘要】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一部有关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经典著作,恩格斯在其论述中涉及一些有关女性解放的思想。在这部文献中,恩格斯采取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分析了女性在历史中地位的发展变迁、女性解放的途径等问题,其科学系统的论述对于女性解放的理论和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部经典著作因此也成了使用马克思主义研究女性问题的重要奠基之作。本文主要尝试对这部文献暗含的女性解放思想内容进行一些理论和逻辑上的梳理,并廓清其后世思想效应。
【关键词】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女性解放;历史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22-0060-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2.22.018
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这部文献中,恩格斯阐述了唯物史观,系统地论述了国家的起源同家庭和私有制之间的关系,使得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思想得到了极大丰富。书中同时涉及一些有关女性解放的内容,这为后世研究女性解放思想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理论依据。
一、恩格斯对女性解放思想的基本论述
回顾古代社会女性地位的变迁,我们可以从历史中找到这样一个规律:女性在一定社会中的地位,同她们自身参与社会劳动和经济独立的程度联系密切。
(一)女性问题的历史根源
恩格斯首先通过论述三种家庭婚姻制度及女性在其中所处地位的变迁,科学地揭示女性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根源,来为其女性解放思想提供理论前提。
1.母权制在群婚制家庭中的确立
恩格斯指出,作为人类的首个婚姻形式,群婚制拥有很多原始社会萌芽的特征。群婚制使得子女的世系就只能从其母系来确定,从而基本确立了母权制。恩格斯认为,氏族中的女性担负繁重的义务,不仅负责生儿育女,而且需要从事各项生产劳动,因此在各方面社会活动中享有高度的权力,在整个氏族公社中成为最受尊敬的长者,享有很高的声望。“当然,母权制并不含有后来出现的男权制的控制、占有、蛮横等权力色彩”[1]。因为当时生产力极为落后,人们主要采取群体采集狩猎的方式来维持生活,性别分工尚未明确造成男女地位的差异,因此在当时,男女地位大致处于一种原始的平等状态。
母权制的存在,在人类发展史上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力反驳了人类对男权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认识,证明历史上女性也曾享有过较高地位,女性并不是从天生就是弱者,从一开始处于被支配的局面,这为后来女性重归自由、男女平等的理论奠定了最初的现实基础。
2.对偶制家庭中女性的统治地位
恩格斯认为随着自然选择的效果逐渐显现,群婚制逐渐被对偶制家庭所取代,即一对配偶暂时松散结合的模式。但因为这种婚姻关系并不稳定,共产制家户经济没有被私人家户经济所代替。在这种经济形式下,女性从事的生产活动涵盖着许多个家庭的共同财富,为此家务也是属于公共的事业。她们因此享有高度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力,其劳动对部落的存亡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由此可见,这一时代的女性之所以拥有自由和尊严,是因为劳动带来的经济财富为奠定了她们的社会地位,相比之下,资本主义社会中“文明时代的贵妇人”[2]51,她们并没有参加社会生产的自由,被囚禁于文明社会的牢笼中,因而其地位实际是十分低下的。
3.专偶制家庭中女性地位的异化
恩格斯论述了作为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的专偶制,對于女性来说却是一种极为严酷的家庭形式。所谓的“专偶”,其针对对象只是女性而不是男子,妻子必须无条件对丈夫忠诚,而丈夫的婚外行为却不需要受到社会谴责。专偶制家庭的产生,与私有制和父权制的确立密切相关,因为其形成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在使男子的私有财产在家庭内部得以保留并继承,子女的继承关系也从确定其母转变为确定其父。
随着私有制出现和发展,历史上最初的阶级对立由个体家庭而引发—— “现代家庭……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2]61,在家庭内部,丈夫和妻子被分化为对立的阶级,妻子在被奴役的同时,其身体和人格都被逐渐被物化了,异化成为丈夫手中的商品。经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漫长演变,专偶制规定的各项约束一直未停止过对女性的压迫,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婚姻的自主选择依然被金钱代表的经济关系所支配。
(二)女性解放的条件和途径
基于对以上三种婚姻形式的探索,恩格斯阐述了女性问题的历史生成,强调了经济因素是造成女性地位变迁的重要因素,相应地,在论述女性解放的问题方面,恩格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了女性解放的基本途径:
1.推翻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恩格斯认为私有制是导致女性问题产生的根源。原始社会中,私有制的出现使女性也变为男子财富的一部分,男子占有欲的增强,使得从对物的占有到进一步发展到对人的占有,造成了女性的物化,长期存在的专偶制家庭使女性一直是丈夫的私人商品;在整个资本主义的社会中,女性和无产阶级同样被资产阶级剥削,女性解放和无产阶级其整个阶级的解放具有一致性,因此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必须被推翻,公有制必须被建立起来并大力发展。归根结底,女性受压迫的境况始于私有制,也将终于私有制。
但女性在回归社会生产后也会遇到一些难以协调的因素,她们一方面要承担大量的家务劳动,另一方面又要参加繁重的社会劳动生产,但在公有制经济基础建立以后,生产资料也具备了公有制的性质,“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2]81,这样家务就不再只具备狭隘的私有制性质了。并且,随着生产社会化的进步,一些相关公共设施的建立,将大大减轻女性对于生儿育女、料理家务等事务的负担,为她们走出家庭创造便利的条件。
2.参与社会劳动,实现经济上的独立
恩格斯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妇女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2]80两性地位的不平等主要是由两性经济生活的不平等造成的。回顾原始社会的共产制家户经济,那时女性之所以在经济上拥有自由而不受到压迫,正是因为女性料理家务被认为是公共的事业。但在阶级社会里,家务活动只具有私人性质,女性被束縛在家庭这样的狭小牢笼里,丧失了走出去的自由。而只有通过加入现代化的大工业,女性才能重新回归到社会公共生产中,走出家庭的束缚。而女性也只有通过加入社会生产,才能使自己拥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获得人格的独立,避免沦落为男子经济上的附庸,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3.获得自由选择婚姻关系的权利
恩格斯认为,一夫一妻制核心家庭产生后,女性将身体一次性地永远出卖为奴隶,生活在丈夫的统治之下。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婚姻由当事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而爱情的有无则无关紧要。家庭的奴役也包括感情的奴役,女性在资本主义的专偶制婚姻中并不会得到真正的感情需要。真正的妇女解放,要求妇女“还必须从感情的奴役中走出来”[3],只有当女性拥有权力破除家族利益、阶级地位等种种外在条件的限制时,才能拥有充分的婚姻自由,社会也将不再以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来绑架女性。“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2]88从本质来说,婚姻的自由选择还是要以女性经济关系的解放为基础,家庭的形式、性质及与此相联系的伦理观念,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只有当女性在社会里重新取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时,她们自身才能重新得到尊重和肯定,那时婚姻自由才会成为女性的一种权力。
二、后世对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的丰富发展
恩格斯在《起源》中有关女性解放的论述,为女性解放的进程做出了极大贡献,也为后世女性解放的研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学者们在研究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时,对其理论做出了一些创新发展。
(一)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的尚待完善之处
首先,恩格斯没有进一步阐发“再生产”的观点,他在书中提出了“两种生产理论”:“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2]4恩格斯把生产作为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方法,却没有对再生产进行更深入的探讨。例如,恩格斯认为家务劳动并不创造再生产的价值,但也并没用任何证据指明它们是否可以被纳入再生产的范畴,但有学者指出,“如果把家务劳动视作一种对人类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再生产活动”[4],这样家务劳动也可以创造出价值。
其次,恩格斯没有讨论性别分工的问题,而是把人类社会中的性别分工视作自然产生的。例如女性要生育并照看子女,由此也会造成经济上对男性的依赖,有学者认为“父权制根植于人类的生育关系之中”[5],“性阶级”也是造成女性受压迫的重要原因,而《起源》一书主要是从经济基础与阶级压迫的角度阐述其女性解放思想,并没有从其他角度对女性解放作详细的阐释,例如思想解放、精神解放等方面也是女性解放的一部分,这种观点也是对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二)波伏娃对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的批判继承
法国思想家波伏娃在通过著作《第二性》,揭示了女性在长期的男权主导中沦为“第二性”的不幸事实。她吸收了很多马克思主义女性解放理论的观点,并对其进行了批判和继承。
波伏娃提出:“女性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成的。”[6]她和恩格斯观点的相似之处在于,她也认为私有制基础上的父权社会是导致女性受到压迫的重要原因——随着生产范围的扩大,男性成为社会生产的主力,而女性从事的家务劳动则不值一提,女性沦为家庭的私有财产,在此过程中逐渐被异化为“他者”。同时,她也肯定生产活动对于女性的重要意义。她认为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有很大的进步意义,比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更为深入,人们不能简单地从精神分析的角度,用生物学上的抽象平等来代替男女平等,为此女性必须获得经济的独立,她指出:“在自由劳动中,女人获得了具体的自主,因为她重新起到经济的和社会的作用。”
但与恩格斯不同的是,她认为多种原因共同导致了女性问题的生成,公有制也不能作为女性解放的唯一条件。恩格斯提出女性必须走出家庭从事生产,但实际上,女性承担的生殖功能对人类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的义务并不应该被否定。恩格斯从整体的阶级角度分析无产阶级女性解放时,并没有解释无产阶级内部可能产生的性别矛盾——即使无产阶级女性对其丈夫并不存在经济依附关系,这也并不代表她们不会在家庭内部受到丈夫的压迫,很长一段时间里社会中根深蒂固的父权制思维并不会随着阶级消亡,因此即使是在无产阶级的家庭,固化的性别歧视观念也难以一时消除。为此,女性解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经济状况的改善不足以让女性完全享受到性别平等,“只要它还没有带来精神的、文化的、社会的等后果,新型的女人就不会出现”。波伏娃把女性视作一种“文化建构”,从文化批判的角度审视女性主义,为女性解放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想武器。
然而,恩格斯毕竟是一位无产阶级革命的思想领袖,而不是专业的女性主义理论家,他所论述的女性问题只是他的学说理论体系中的一部分。恩格斯写作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是揭示整个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压迫剥削,由此生成整个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的理论,而不是仅仅详细论述女性问题,因而没能全面分析女性再生产、性别分工等问题。因此尽管恩格斯的女性解放学说存在尚需完善之处,但这些瑕疵并不影响其整体理论对女性解放运动伟大的指导意义。
三、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的现实意义
恩格斯的《起源》一书成为研究无产阶级女性解放思想最重要的参考文献,并对后世的女性解放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实践证明,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世界各国女性都为争取性别平等,追求就业机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许多职业打破了性别界限,工资差别也随之缩小。从职业平等的角度而言,社会主义国家比资本主义国家做出了更大的进步。
(一)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在苏联的继承和发展
列宁不但通过实践首次把马克思主义从理想变为现实,而且首次践行了无产阶级的女性解放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为争取女性权益做出了极大贡献。
首先,列宁认为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首要条件就是实现法律上的完全平等。列宁认识到,19世纪末俄国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逐步使女性工人地位发生了很大改变——女性已经获得了经济独立,成为可以供养自己的人。但当时无论是在资本主义法律还是在家庭生活中,男女平等并没有被认可,为此,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刚刚成立时就彻底变革了有关女性的法律,强调“实现男女完全平权”。此后,苏联的女性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从事自己喜爱的职业,并获得了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利。
其次,列宁还强调了女性参加政治活动的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列宁认识到,仅仅从颁布法律方面,不足以使女性在实际生活中获得充分的人权,为此列宁罗列了各种适合女性从事的社会工作,鼓励女性积极参加公共企业和国家的管理,这说明列宁认识到了女性“广泛才能的价值”。
最后,列宁注重女性在家庭中的解放。他注意到家庭劳动的价值并不像社会劳动一样被承认,“要使她与男子真正平等,就必须有公共经济”[7],为了让女性挣脱繁重琐碎的家务劳动的负担,必须创设一些相关公共设施,例如幼儿园、公共食堂等。从实际生活中切实改善女性的生活境遇,这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中都是前所未有的。
此后,斯大林也不斷尝试丰富女性解放的理论和实践。一方面,他积极推动女性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另一方面,他十分重视对女子的文化教育。基于20世纪苏联对女性问题的不懈努探索,女性的地位终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她们可以和男性从事同样的工作,苏联出现了人类第一位女航天员、第一位女战斗机飞行员等,女性与男性同样被公认为人类历史的伟大创造者,在人类发展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二)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对近现代中国的影响
19世纪末,在中国进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时,中国的工人阶级也随之产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客观上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十月革命则的更进一步地促进了工人阶级的觉醒,其间,大量家庭女性走进工厂投入社会化生产,女工的数量在轻工业等部门迅速增加,孕育了无产阶级女性解放的主体条件。1915年新文化运动的爆发,猛烈抨击了包括封建社会女性观在内的腐朽思想五四运动的爆发,进一步促进了工人阶级包括无产阶级女性的思想觉悟。
作为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领导人之一,毛泽东立足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状况,借鉴了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分析女性问题。在中国革命的早期,他提出了以婚姻自由为突破口解放女性,重视女子经济独立和文化教育等思想。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立足于中国农村人口众多的具体国情,毛泽东将农村女性视作中国女性解放的主体,并确定了“斗争中求解放,生产中求平等”的具体方针,即将在无产阶级解放的过程中大力推动女性运动,并充分动员和组织女性参与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废止了一切歧视女性的法律,例如在《共同纲领》中,就确认了中国女性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均与男子平等。新中国成立初年“妇女能顶半边天”等思想的大力宣传,使中国女性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首次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逐步实现当家做主,社会地位也出现极大的提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生产范围的扩大,女性运动的目标追求也不断提高,经历了从加入社会生产到提升就业质量的转变,为此毛泽东提出必须努力提高女性的素质和政治参与的程度。在毛泽东女性解放思想的激励下,很多女性加入了“脱盲”运动,通过参加识字班等途径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女性在人大代表和各级政府中的数量也得到很大提升。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妇女运动在充分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女性解放运动指导理论的基础上,广泛地组织和发动了女性积极地加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动员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建功立业”,强调必须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近些年来,我国的职业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这表明我国女性正在不断向独立自主、地位提升的方向迈进。
当然,性别平等的实现也不能一蹴而就,当今世界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观念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各国的女性地位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特别是对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女性的地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应当看到,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思想观念也有待转变,城乡差异、文化差异等各方面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得对女性问题的现状也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女性自身的彻底解放仍然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当然,随着私有制的最终消失和公有制的实现,阶级也会消亡,在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以后,女性终将实现与男性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实现自身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总之,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有关女性解放的科学论述,使其成为对无产阶级女性解放思想影响最深的文献资料,并对推动女性解放的步伐产生了深远影响。随着时代不断发展进步,马克思主义的女性解放思想也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成为女性追求平等道路上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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