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艺术学科研究生的“自我跳动”教育权
2022-06-23郝熙
郝熙
(北京师范大学)
不平凡的2021年如期而至,它既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及艺术学升格为独立门类的第十年。此时的中国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事业,一方面,面对着外在发展机遇,如“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战略远景目标,和“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让世界更好地认识中国、了解中国”的高质量发展任务;另一方面,其自身也存在着诸多的发展问题与短板,如欠缺“艺术研究生教育学科”意识、艺术研究生教育行为错位等问题,因此,“如何更好地建设艺术研究生教育学的认识论学理体系”成为中国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事业的一个现实课题。
一、艺术研究生的“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
于此,用教育叙事研究方法对艺术研究生教育权进行分析和讨论,主张艺术研究生要对自身教育权提升观照的整全度、增厚理解的纵深度。因此,笔者提出了艺术研究生的“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
(一)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内涵
基于对个人置身其中的课程及其体悟式感知进行学习与分析,尝试提出艺术研究生的“自我跳动”教育权认知观念,这一方面,是对艺术研究生教育权这一研究对象之存在的守候,二方面,是针对艺术研究生教育权“认知体系不充分”问题贡献出“个体智慧”。所谓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是指艺术研究生主体将教育权之存在及行使看作一种自主授权与“探矿”的认知观念。
首先,“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中的自主授权意识。自主授权意识是指艺术研究生主体认识并肯定其教育权具有一定的主体性与能动性。艺术研究生的教育权并非只有被动接受的“受教育权”,当下中国的艺术研究生教育权至少应当包括受教育权和自我教育权两部分:其中,受教育权的授予来自国家,权利的行使与实现依赖于教师;而自我教育权的赋予来自艺术研究生主体本身,权利的行使与实现取决于自己。因此,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首先强调了自主授权意识,主张艺术研究生主体要认识、肯定、捍卫自身在教育权中的自我教育权。
其次,“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中的“自主探矿意识”。“自主探矿意识”指艺术研究生主体具有探险和寻宝精神地自主行使其教育权。基于个体的生活与修业行走经历,作者认为主体带有自主探索与发现精神地行使自我教育权,更能激发自身的斗志与潜能;并获得更有自身参与度的体悟式感知,以及更有学科纵深度的概念性知识。因此,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在强调自主授权的同时,还主张艺术研究生主体要自主掌握、行使、探索其教育权行为的充分实现。
总之,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是以艺术研究生这一新颖立场生发的、具有“自主授权和探矿精神”这一独特内涵的,对艺术研究生教育权的新认识。对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之内涵的确定,意在为下文提炼其核心思想、提出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三原则”,以及确定该观念之价值提供理论铺垫与基础。
(二)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核心思想
基于上文对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内涵的确定,尝试提炼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核心思想,即自我管理、自我塑造、自我创生。它的划分源于个人研究生生活与修业学习过程中的体认转化。这是后文基于观念生发的“三原则”之理论基础与指导。
1.自我管理思想
所谓“自我管理思想”,指的是,在尊重和遵守学校学籍、学历规格权利的基础上,艺术研究生主体要确立“为自己服务、受自己监督,以及对自己负责”的自我管理观念。如此才能让艺术研究生主体在行使自身教育权的过程中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从而保障艺术研究生个体教育权切实地得以实现。
2.自我塑造思想
自我塑造思想指的是艺术研究生主体充分释放人类智慧、调动主观能动性进行自我培养与塑造的观念,如艺术研究生个体要自主地探索、规划、设计、选择、调整、确定自身的教育权利行使思路、规划和设计自身的教育权行使的任务目标、行使方法与技术路线等相关内容。自我塑造思想不仅有利于深化艺术研究生个体对自我教育权之自主地位的捍卫,同时也是艺术研究生个体在专业成长和人生成长方面的基础性保障。
3.自我创生思想
自我创生思想是指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目的在于成全自己和健全世界。换句话说,这也是艺术研究生个体自身教育权的义务所在,一方面,它强调艺术研究生个体有义务整全地成长为具备担当社会身份、做出个体贡献,以及创造社会价值之能力的国家栋梁之才;另一方面,它强调艺术研究生个体最终有义务去健全社会生活、实现人类理想。艺术研究生个体既要认识、肯定、行使并捍卫自身拥有的自我教育权利,同时也应当理解、明确并履行自身教育权所对应的相关义务。
总之,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 ”教育权这一新理念的“自我管理、自我塑造、自我创生”这三个核心思想对艺术研究生教育权的内涵及建设是一种充实和完善,同时它对艺术研究生个体实现优效修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艺术研究生个体“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原则
基于上文对“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认知”的界定和阐释,针对艺术研究生个体如何行使教育权问题尝试提出“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下的三项原则”,以此诉求增添和拓展“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厚实度,同时探索实现该观念对艺术研究生个体修业活动指导作用的可能性。
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下的三个原则是自主原则、平视原则,以及明游原则,它们分别是就艺术研究生主体对自我教育权之态度、认知,以及方法三方面而提出的规格性指导。此三项原则同样是来源于个体对研究生修业阶段的真实的体悟式感知进行分析、转化、生发,并且是在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之“自我管理、自我塑造、自我创生”的核心思想的基础上生发而来。在此思考并提出艺术研究生个体“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之三原则”,一方面,是诉求进一步提升该观念对艺术研究生个体优效修业行为的指导性、建设性,以及现实性。二方面,是诉求促进艺术研究生教育权相关认知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充实、完善与晋级。
(一)自主原则
自主原则,即艺术研究生个体面对教育权这一存在时,要持有主体性与能动性的态度。它包括两个基本内涵,即自主掌权意识、自主行使意识。
1.自主掌权意识
自主掌权意识指的是艺术研究生个体在教育权中具有主体地位,即艺术研究生个体,一方面在教学现场中是与教师主体同为“双主体”地位,二方面在自我教育场中是绝对主体地位。两种情境下,艺术研究生个体都应具有自主掌权意识,这体现在以下三点:其一,自我授权性,艺术研究生个体要有意识地认识、肯定、捍卫自身教育权的主体地位这一合理存在。其二,全局统筹性,艺术研究生个体要对其权利行使行为进行能动的全流程统筹,如前期规划、过程选择、随时调节等等。其三,全权负责性,这旨在提醒手握教育权的艺术研究生主体要对自己的权利负责,不可忽视,甚至放弃该权利,这是对神圣权利和个体生命的辜负。
因此,自主原则主张,艺术研究生个体要确立教育权的掌权意识。一方面,艺术研究生个体要认识和肯定自我教育权的存在及其价值,并尊重和捍卫手中的教育权。二方面,艺术研究生个体要保证自己的权利并对自己负责,不能放弃和辜负自我教育权。
2.自主行使意识
自主行使意识指的是艺术研究生个体对自身教育权利的行使具有主观能动性,即主动投入专注力、自主分配注意力,以及自觉进行进阶性推拓,其主观能动性包括教学现场和自主学习两种情况,其一,艺术研究生主体在教育场中行使自我教育权时,要做到全心诚意地专注于接收课堂的学说与训练,同时充分地置身于专业的行走与生长中。应当将主体置身于教育场中,一方面,亲耳听,听教师主体理论“名”的教导,并且要亲自体悟“实”的本体,这也是艺术学科的特色之一。二方面,亲口说,指的是学习主体要认识自己、肯定自己、真是自己的独特“音色”。将自己的个性和思想融入到学习和创生当中。其二,艺术研究生主体在教育场以外行使自我教育权时,要做到更加自主地、广泛地、多元地汲取文化养分,探索专业前路,以此实现个人以及学科的双增长和双延伸。
总之,自主原则意在让艺术研究生主体在“自我跳动”中实现自主掌权、权利保障、优效修业,从而得以成全自己和健全世界。
(二)平视原则
所谓“平视原则”,指的是艺术研究生主体在纵深探矿式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专业还是专业学生始终以平视来对待。它包括人己一视和一视同仁两个内涵。
1.人己一视
人己一视指的艺术研究生主体对自身专业和其他专业及专业同学的平视,不以自身专业而骄傲和自负,而是平等地对待专业知识和伙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新文科的大背景下,艺术研究生积极主动地以平视原则向外推拓,这一方面,有助于促进艺术研究生个体的立体塑造和整全生长。另一方面,这样的深度交往有助于避免学术上的“浅尝辄止”,从而促进提升个体在艺术文化知识上的纵深度、素养上的综合度,以及能力上的扎实度。
2.一视同仁
一视同仁指的是艺术研究生个体对其他姊妹专业及专业同学的一视同仁,换句话说,艺术门类下,各个专业间只有特色,无分高下,所有艺术学门类下的各个学科都是多元共存,共同发展的。它包括两方面内涵,其一,是要求艺术研究生对不同专业都一视同仁的观念,广泛地向外界汲取养分、博采众长,从而达到相互兼收并蓄,促进共同发展的效果,这样的彼此互助,不仅有利于各自独特艺术魅力的充分发挥,构成“和而不同”的学科风景,同时有利于形成各个专业齐头并进的发展局面。其二,是要求艺术研究生个体看待整个艺术学门类要有“艺术学共同体”的概念,应当保持和守护门类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性状态,这有利于促进艺术学门类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健全性。
综上所述,对人对己的平视与一视同仁的“平视”原则,有利于艺术研究生主体更充分地行使教育权利,从而不断地增厚自身艺术学知识功底、丰富自身的综合艺术文化素养,以及夯实自身艺术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最终收获个体切实的社会和人生成长。
三、“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价值
基于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认知和阐述,尝试确定“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价值所在。以此诉求将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这一个体认知贡献进行转化,从而使其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这一方面,可作为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之存在的合理性依据。二方面,也可为该观念指导下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价值论依循。
从个体的艺术学科研究生立场与视点出发,基于自身修业经历的体认与思考,提出“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两种价值,即个性思想促进理论完善价值,以及自主精神促进个体生长价值。
首先,“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具有个性思想促进理论完善价值,其一,一种新观念因以其自身的独特属性而存在,这对原有的艺术研究生教育权认知体系而言,具有一种丰富和补充性作用。同理,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从艺术研究生的立场出发,对艺术研究生教育权这一存在进行审视,这对艺术研究生教育权理论体系的整全性具有补充作用。其二,该观念也对后世理论的创生具有借鉴和参考作用,综上,“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的独特属性对理论研究的完善具有促进价值。另外,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是以“自我管理、自我塑造、自我创生”为核心价值的研究生教育价值观,这也有利于对中国特色的艺术研究生教育价值观的形成。因此,“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对理论研究的完善具有促进价值。
总之,艺术研究生“自我跳动”教育权观念,一方面,有利于中国当代艺术研究生教育学的晋级性发展,即,它不仅能促进中国艺术研究生教育权知识体系的完善,同时有利于促进中国艺术研究生教育学的建设。二方面,有利于艺术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由此使得个体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国家继承人,从而促进自身人生价值和时代赋予的社会价值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