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勤务模式改革 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有效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022-06-16
南宁“交所联勤”破解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难题
3月4日,南宁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进“交所联勤”勤务模式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会议指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深入推进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交所联勤”勤务模式,实现部门同频联动是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失控漏管问题,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重要举措,全局各单位要上下一心,形成强大合力,积极探索推出交管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实现新提升。
第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分、县(市)公安局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南宁市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决策部署上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充分清醒认识开展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性、严峻性、紧迫性,紧密联合交警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调研辖区道路交通情况,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理清急需解决的问题,主动报请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片区,迅速采取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的管控措施,扎实推进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
第三,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深入学习上林县巷贤派出所“交所联勤”勤务改革经验,各分、县(市)公安局要进一步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交所联勤”勤务新模式,补齐农村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短板,实现治安管理与交通管理“双提升”。
第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始终加强对基层管理力量的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抓紧抓实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责任措施落实。
南宁将持续深化“交所联勤”治理模式,不断推动警种整合、职能融合、效能聚合,切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武鸣“交所联勤”开启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新局面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深入推进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交所联勤”勤务模式,实现部门同频联动是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失控漏管问题,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重要举措,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推动公安交管工作实现新提升。
2021年6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各镇试点派出所、交警执法站挂牌成立,“交所联勤”工作机制正式启动。交通执法站的成立,标志着武鸣区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以及“交所联勤”工作迈出重要一步,执法站将通过积极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化公安交管便民服务等措施手段,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公安交通管理体系,建成覆盖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努力使武鸣区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交所联勤”工作机制的启动,武鸣警方基层派出所与交警支队十五大队“强强联合”,加强了辖区道路交通查缉工作,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社会关切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效遏制。
工作机制启动后,农村交通管理工作覆盖至辖区村屯乡镇,武鸣区各交通执法站开展“交所联勤”行动35次,查纠各类车辆1600余辆、核查人员2100余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350余起。机制的开展,有效遏制了农村地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地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等现象尤为突出,特别是部分住宿制的在校初中生,因为离家较远的原因,初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学、放学的现象逐漸增多,驾车追逐、嬉戏、肆意变道等行为屡见不鲜,随之而来是巨大的安全隐患。“交所联勤”机制启动后,各辖区派出所充分利用农村派出所地理优势、群众优势,发挥基层民警、辅警人熟、事熟、地熟作用,走街串巷摸排辖区,特别是校园周边的车辆、驾驶人等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辖区中学上学、放学实际情况,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查纠工作,杜绝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规等违法行为,查处农村电动非法改装车、无牌车等车辆。
同时,派出所民警加强走访调查,深入摸排校园周边为学生提供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等行为的民居、商铺,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管控措施,“立见立改”纠正人员违规行为,多方面、多举措消除潜在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营造平安、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各辖区交通执法站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和职能作用,深入农村街道、校园、工厂等区域,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民警、辅警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警务微信群、农村警务室等平台,结合传统节日、街圩、庙会等民俗活动,“面对面”宣传、拉横幅、发传单,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对农村地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超员、超载等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所联勤”工作机制开展以来,分局各基层派出所共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北海积极探索“交所合一”全新警务模式
合浦县农村地区部分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淡薄,部分车主缺少办理车辆入户手续、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需持驾驶证的法律常识,导致辖区农村地区存在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的现象。为有效净化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切实解决当前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事故高发等问题,积极探索石康派出所“交所合一”警务运行新模式,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月2日,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整合辖区常乐、公馆、闸口中队和机关秩序、机动中队优势警力,联合辖区石康派出所开展石康镇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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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公安交警联合派出所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根据石康镇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特点和出行规律,科学合理安排警力,通过采取机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民警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公路等主要路段、路口巡逻,加大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同时,执勤民警在乡镇赶集点周边设置固定执勤点严把出村关、上路关,及时查处劝导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载货、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涉摩涉电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专项整治中,民警采取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违法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促使驾驶人自觉主动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据统计,当天大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74起,其中酒驾3起,无牌无证18起,其余253起,扣车15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7人,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打出了声威。此次“交所合一”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延伸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下一步,合浦县将充分发挥辖区派出所的警力资源,积极推动“交所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工作,将社会治安防控、交通安全管理等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融合,继续采取圩日重点整治、重点路段路口整治、重要时间节点整治等方式,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隆安交警加大乡村道路查缉力度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从2月25日起,隆安县公安局集中组织警力对辖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隐患路段加大查缉力度,突出重点整治国省道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以来,隆安县公安局共组织警力240余人次在那桐镇、都结乡长期驻守,交管、特巡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警力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等单位组成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组24小时不定时联合执勤,执勤范围覆盖全县10个乡镇和华侨管理区。
民警结合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规律特点,及时调整勤务部署,优化警力资源配置,采取动态巡逻和静态驻点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在各乡镇国道、乡镇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设置执勤卡点,加大对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的查缉管控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客运车辆、货车超载及摩托车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民警始终以宣传教育先行,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向广大驾驶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驾驶人遵纪守法意识,引导驾驶人安全驾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截至3月4日,查缉车辆数与同期相比大幅上升,共检查过往车辆150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58起,其中无证驾驶机动车18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7起,面包车超员11起,货车违法载人2起,货车超载27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83起;宣传教育人数3500余人。
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成效初显
自2月25日起,隆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成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组,重点整治国省道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3月15日,在那桐浪湾大道路口,民警正在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就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以及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未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及机动车未戴安全带、酒驾、无证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在交通执法现场,民警还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对来往车辆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经过近段时間的持续整治,该路口不文明行驶的情况较之前有了极大的改善。“超载车少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我还是比较支持的,希望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货车驾驶人蒙先生说。
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交通管理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组成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组24小时不定时联合执勤,执勤范围覆盖全县10个乡镇和华侨管理区。
通过开展联合整治,查处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比如货车载重和不按规定行驶的行为,对于一些突出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劝导,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据统计,近一个月来,共检查过往车辆700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824起,其中无证驾驶机动车37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1起,非营运载客汽车超员50起,货车违法载人3起,货车超载85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598起;宣传教育人数15000余人次,有效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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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交警跨区域联合执法
3月10日、11日,去往融水、融安的村镇道路上,一支从柳州市区而来的规整队伍引人注目,亮眼的铁骑在巡逻,警用指挥车设卡查车……为什么市区的交警到农村道路上执法?这是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派出精锐执法小分队,前往融水、融安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
3月10日、11日白天,执法小分队联合融水交警大队、融安交警大队在县城主干道、乡镇主干道上,针对三轮摩托车、厢式货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3月10日晚,执法小分队在融水县城园林路上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李某因无证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被交警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79mg/100ml。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将被处罚款共计1300元,并拖移车辆。
据统计,3月10日、11日两天的联合执法,小分队共查处机动车酒驾7起,电动自行车酒駕15起,货车超重8起,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10起,其他违法行为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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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柳州交警也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加强农村“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宣传教育及警示提示。在融水芦笙广场搭起的交通安全宣传舞台上,柳州交警文艺宣传小分队的歌舞和知识问答,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机动大队铁骑交警在309省道上巡查沿途的客货运车辆,认真查看并提醒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的同时,向大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做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工作。
下一步柳州交警按照“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持续去到三江、柳城、鹿寨等县域,对农村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整治。
桂林交警春耕话安全
正值农村春耕春种的繁忙时节,3月17日,桂林兴安县公安局交警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来到高尚镇与高尚镇派出所高尚交警中队的民警深入高尚镇乡村的田间地头,为农村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防诈骗知识,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时刻牢记交通安全。
民警深入田间地头围绕春耕农忙在即,广大农民群众为图方便,多驾乘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来往于田间地头,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常见违法行为和电信诈骗在农村发生的案例,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并发放宣传资料给广大村民,讲解春季行车的注意事项、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等安全常识,向广大农村群众讲解农村道路常见的无牌无证、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报废车上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同时,民警认真听取了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农村群众要做到懂得交通基本常识、懂得如何自我保护,要做到不酒后驾车、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非客运车辆出行、不驾驶无牌无证和报废车上路,提醒农民群众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确保出行安全。兴安交警与高尚镇派出所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充分发挥“交所合一”优势,加强联勤联动,提升宣传效果,让广大农村群众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农民的交通安全和防电信诈骗意识,并自觉养成了良好的遵规守法习惯,保障了辖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梧州交警守护“美丽乡村”
3月10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宣传小分队深入夏郢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事故警示及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第一站民智村站。
活动以发生在民智村当地路段大漓口的身边交通事故案例为切入点,以案宣讲,通过PPT课件播放讲解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宣传海报讲解、发放“一盔一带”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村民宣讲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带领村民体感酒驾醉驾模拟眼镜,促使加深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推动“零酒驾”乡镇创建。此外,加以普及电子驾照相关知识,帮助有需要的村民申领电子驾照。引导村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安全文明出行。
3月11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结合当前农村道路实际,开展进农村“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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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洲镇寺冲村,执勤人员以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挂图、面对面宣讲等方式,结合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和“一老一小”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进行重点宣讲,引导广大群众防范交通安全风险,提醒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结合典型的事故案例,让群众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严重后果,多措并举,努力提升乡镇群众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及紧急避让意识。
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水平工作任重而道远,梧州公安交警继续深入辖区各村镇,以灵活多变的宣传方式,让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全力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藤县交警全面加强校车管控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的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好辖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藤县交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校车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员、超速、拼装车、报废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
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行动中,全面细致地检查校车驾驶人资质、接送学生登记记录、行驶路线等情况,仔细查阅了校车管理台账,重点检查了校车是否为专用校车、是否有“校车标牌”、灭火器、安全锤等配备是否齐全、有效,车辆灯光、车身反光标示粘贴、停车指示牌等是否能正常使用,并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驾驶人和校方限期整改到位。
2022年2月25日16时,执勤民警在藤县大黎镇乡村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两辆违法运营的“黑校车”。经查,两辆非法运营的“黑校车”未获得校车标牌,属于非法提供校车服务违法行为。
该车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随后,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车暂扣,并对“黑校车”驾驶人作出每人罚款 1万元的处罚。
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中队组织辖区内有校车的学校开展校车集中安全检查及宣传工作,拧紧校车“安全阀”,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校车安全无小事,请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校车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况,驾驶校车严格遵章守法,不使用无牌无证、无许可无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节假日前后学生回家、返校集中。交警提示,请学校和家长提前提醒校车驾驶人不超载、学生不乘坐超員车,更不能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
车辆安全是交通安全的基础。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请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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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交警加强春季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
玉林市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春季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从强化隐患排查、加强路面整治、加大宣传力度、约谈运输企业等方面推进工作,切实筑牢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线。
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临水临崖隐患突出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增设警示标志,消除安全隐患。
3月20日,兴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到洛阳镇大礼村临水临崖路段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初步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大大降低出行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交警部门在每月逢5、清明假前后、“五一”假前后为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每月逢10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集中整治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客车超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醉驾、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约谈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交警部门分别约谈辖区内的运输企业,紧盯5个严重疲劳驾驶高风险企业(特别是重型货车运输企业),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签订安全责任书,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月18日,北流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在大队会议室召开约谈运输企业会议,运输企业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从业驾驶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签订“2022年度交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加大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覆盖
交警宣传部门结合“美丽乡村行”,通过农村“大喇叭”“七进”宣传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在乡镇社区广场、公路沿途村庄学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和震慑力。
各交警大队纷纷走进学校、单位、企业、村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分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张贴海报、解答群众问询等方式,结合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讲解各类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性,以案说法,并将“酒后禁驾”“避让车辆盲区”“一盔一带”“不逆行抢行”“不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给更多群众,引导群众牢记安全第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平安有序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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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宣传民警走进茂林中心幼儿园和金桂社区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走进容县人武部开展“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辅警深入辖区G241沿线村庄丽良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开展农村“一老一少”“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交通安全宣传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针对农村“一老一小”“进城务工人员”这两个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活动中,民警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深入乡镇街道、老年人活动中心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教育小朋友安全过马路、识别交通标志和信号灯、安全乘车,提示各位家长们要看管好孩子,不要让小朋友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让孩子乘坐超员超载车辆;向老年人讲解车辆违法载人、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的危害,尤其告诫他们不能随意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让老年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交通参与理念,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和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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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走进辖区用人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务工人员讲解了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务工人员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共建共享文明规范、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走进田间地头,服务农村春耕生产。他们结合“美丽乡村行”活动,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小喇叭齐上阵,护航农民春耕生产。3月21日下午,兴业交管大队宣传民警辅警走进辖区石南镇凤山、凤东村村巷、田间地头,切实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农民群众手中,为春耕生产送上“及时雨”,奏响农忙时节道路交通“平安曲”。
民警走进社区,面对面向村民宣传。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居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提高安全防护水平。3月22日,直属三大队宣传民警走进辖区泉塘社区,开展“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3月22日,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民警、辅警走进辖区村庄、街道开展疫情防控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劝导群众在疫情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打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