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维度因素研究
2022-06-14李浩然吴丹红
李浩然 吴丹红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是社会各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制度理论开始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文章从制度环境、制度压力和制度逻辑三个纵横交错的制度维度分析了制度因素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机理,明晰了制度因素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影响功能。
关键词:制度理论;企业社会责任
一、引言
随着新制度主义理论在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基于制度维度引发的社会责任相关研究开始尝试从制度环境和制度压力等维度探索制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将研究焦点放在组织生存的制度环境上,其核心在于解释组织场域内的制度同形和制度规范的建立(高照军等,2014)。制度理论认为企业内嵌于一系列的能影响企业行为的政治经济制度中(Campbell et al,1991;Fligstein,1990,2001;Roe1991,1994),受到社会性建构的观念体系和规范体系所体现的制度环境的影响(周雪光,2003)。企业制度环境既包括组织内部政策、管理、结构和规章,也包括组织外部法律法规。它们为维持一个稳定的体系提供了条件和限制,并通过调控社会关系来维持现有价值模式的一致性和连贯性。企业必须遵循社会规范和行为以获得生存,并且与其外部环境里的资源控制方互动以获取关键资源。那么,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有哪些制度维度?它们是如何影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的呢?
二、制度维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一)制度环境
制度环境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重要因素,可包括国家层面、行业层面、地域层面等宏观制度条件,也可包括法律和司法效率、产权保护、金融体系、政府管制、经济发展程度等具体制度因素方面。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来看,主要受到市场化水平、法律环境、政府干预程度等制度因素的影响。
1. 市场化水平。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得消费者、投资者、非政府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透明度和问责制有着普遍要求,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除货币资本之外的多种资源的相互耦合与共生(沈戈等,2014)。从二十世纪的企业社会责任起源来看,只有当国家生产力及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才被予以考虑和重视。衡量企业经营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市场化水平。它反映了市场配置资源的调控程度。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往往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制化水平,其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较好的法制环境使得企业的经营更加规范化、现代化,企业也有相对较高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理念和意识,企业为获得制度合法性和市场竞争力,往往会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此外,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政府的干预程度就越少,市场中介组织越发达,这些都将促进信息的有效流动,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企业的有效经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兴起于以广东为代表的对外开放较早、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部沿海地区,这些出口加工型企业已较早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感知和认识。我国首个社会责任专业省一级学会“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于2007年成立。此外,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也体现出区域经济差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东部地区的企业,相比于发展较为缓慢的西部地区的企业,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和披露水平更高。陈丽等(2016)、刘春济,彭屹(2018)研究发现,在市场化水平越高和要素市场越发达的地区,公司倾向于履行更多和更好的社会责任,市场化进程可以提高企业在战略制定和决策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考核比重。
2. 法律环境。合法性理论指出,组织的存在与经营需要符合合法性,其中就包括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Suchman (1995)认为,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是社会责任和信息公开披露行为中最直接、可观的一种强制性压力。Campell(2007)指出,在政府规制较为强势、非营利组织等对企业责任的监督更为明显的制度环境条件下,企业会体现出较好的社会责任绩效。我國是一个政府强制性制度供给性国家,制度供给的方式往往自上而下,虽然目前尚未出台正式的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但是很多法律法规包括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明确提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相继出台和修订。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我国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更多可能是出于对法律和法规的遵从,以获得制度合法性和资源供给。郝云宏等(2012)指出,在中国,企业内嵌的制度环境、规则和权力体系拥有的权威和奖惩制度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企业有强烈的动力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杜剑(2011)和蔡刚(2010)研究指出,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外在因素主要受法律法规、政法部门规章等外部约束的推动。
3. 政府干预程度。在我国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尚未建立起商业和政府完全分开的有效机制。政府掌握着公司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分配权力。政府是企业最具有权威影响力的企业利益相关方,企业有动力采取措施去迎合政府的需求来获得政府的扶持(李维安等,2015)。在这种制度环境下,企业是否遵循政府系列措施所倡导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追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全面考核企业绩效的新内容。在政治干预为主要特征的制度环境下,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不同于西方企业的实践,更多表现为由上而下政府推动的结果(黎文靖,2012)。此外,从地域来看,在政府干预较为严重的地区,地方政府出于对其地方性企业的保护,会关注企业的负面报道,甚至加以封锁,进而降低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水平。王成方等(2013)的研究表明,政治上的相关性较差和程度不高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反而越高,政府干涉力度增大的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程度越低。江珊珊,程克群(2019)发现政府干预越强烈的地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信息披露能力水平就越低,政治干预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社会信息披露能力。
(二)制度压力
制度压力来源于外部压力所产生的期望机制或预期目标。DiMaggio and Powell(1983)提出,制度化的一种结果就是“制度同形”, 并把制度压力对企业结构和行为的同形化过程分成强制压力、规范压力和模仿压力。Scott(2001)同样指出,制度压力有规制压力、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规制压力来源于规制性要素对于组织施加的压力,规范压力来源于规范性要素对于组织施加的压力,文化认知压力则来源于文化认知性要素对于组织施加的压力(肖华等,2013)。
1. 强制压力
资源依赖理论认为,组织的生存依赖于环境资源,具有企业资源支配权的群体可对组织产生强制压力(Tuttle and Dillard,2007)。强制压力主要来源于政治影响和合法性需求(Lai and Slater, 2006),主要表现为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和强势组织制定的行为标准等。Rahaman et al.(2004)发现世界银行组织的压力使得加纳国家发电局—沃尔特河流管理局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符合世界银行组织的要求,从而证实了强制压力对企业行为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一系列概括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国家战略布局相继出台,党中央陆续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两山论”、“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要绿色治国理念。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也纷纷出台一系列激励和监督中央企业和部分板块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政策。201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专设企业社会责任板块和强制披露要求。2021年,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规则中,新增了环境和企业社会责任章节。沈洪涛、冯杰(2012)、崔也光、马仙(2014)等研究证实了政策、法规、制度环境等来强制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显著影响作用。
2. 规范压力
规范压力具体表现社会规范和价值观、业内成员界定的工作条件和方法的专业化进程。企业需要采取符合组织领域的公认行为规范以获得认可和支持。规范压力有三种来源方式:其一,教育机构和专业书刊为企业提供的社会责任或企业伦理的认知、培训或信息。其二,行业协会规定的行业成员需要遵守的社会责任行为规则。其三,新闻媒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正面宣传报道或不良行为的曝光,促使企业按照社会所认可的某种规范或共识来运作。在我国,一些教育机构和组织机构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如何规范地高质量地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2017年,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布第4版《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4.0(CASS-CSR4.0)》以及基于指南基础上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系列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系列,2019年发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标准(2019)》。在行业范围内,很多行业如电子信息、医药、水泥、酒业等行业纷纷出台行业社会责任标准或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形成了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重要规范压力来源。陈贵梧等(2017)发现行业协会显著的提高了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参加了行业协会的企业在善待员工、保护环境和慈善捐助等社会责任方面的投入明显比未参加行业协会的企业要高。沈奇泰松等(2012;2014)研究发现,规范压力对企业的社会战略反应和企业社会绩效有着正向影响。杨宇等(2015)、彭荷芳等(2016)的研究结果均显示规范压力能够积极促进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行为。
3. 模仿压力
很多企业会模仿标杆企业、优秀企业、知名企业、大型企业等或同行中已经存在或较为普遍的经验与行为来减少决策判断错误,降低不确定性。安玉琢,惠一菲(2018)指出,当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情况时,企业会借鉴其他公司的行事方法和管理结构,来获取外界认可得到合法性。当组织面临无法做出最佳决策行为的模糊环境时,可能会模仿其他大部分组织或制度环境中的流行现象或成功组织的组织结构或行为(Carpenter &. Feroz,2001)。与企业传统的经营盈利方式不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收益和相关支出往往在因果和时间上关系模糊。并且我国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竞争环境的严峻性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将持续加大。因此,企业从事社会责任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对来自企业对外部环境中不确定性风险的一种防御反应。当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事社会责任行为,这表明这种行为可能已成为当前适应制度环境的程序和策略,其他企业希望通过类似的模仿获取、维持和提高合法性認可和企业声誉。蔡宁等(2009)验证了政府规制、非营利组织参与、境外机构投资者关注、组织间模仿等制度压力能有效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并且各种制度压力对企业社会绩效的不同维度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制度逻辑
制度逻辑概念最早由Alford & Friedland(1985)提出,被用来刻画现代社会里影响个体或组织参与政治竞争的资本主义、国家官僚主义和政治民主三种制度内在的矛盾性实践和信念。Friedland(1991)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重制度逻辑分为资本市场逻辑、政府逻辑、家族逻辑和宗教逻辑。现代制度学派已经意识到,制度环境中往往存在着多重的互补、兼容甚至竞争的制度逻辑,它们作为外部、既定的影响因素,对组织产生不同的制度压力,向组织提供各自的合法性行为的处方,对组织行为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向其提供特定的资源。这就意味着组织要对多元制度逻辑塑造的制度复杂性做出合适性反应。
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变迁过程,使得企业的制度环境从单一的政治制度逻辑到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元制度逻辑的演变。国家逻辑、市场逻辑和社会公益逻辑构成了企业环境战略认知与行为的外部制度和文化根源(缑倩雯和蔡宁,2015)。李东红等(2016)认为,海外运营的企业通过恰当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将国家逻辑、企业逻辑和社区逻辑有机统一起来,促进海外运营的顺利开展。多元制度逻辑对企业提出了多种相互竞争甚至是相互冲突的要求,企业通过分析多元制度逻辑的内在要求,在自我利益立场与制度要求中进行综合权衡并选择合适策略。吴丹红等(2021)认为,制度复杂性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现象的本质根源。多元制度逻辑的叠合效应、主次次序和冲突矛盾对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的作用方式和结果影响不尽相同。胡美琴,骆守俭(2008)分析了环境保护监管规制下的企业绿色管理行为,发现企业存在反应型、主动型、合作型、讨价还价型四种绿色管理战略。陶岚,郭锐(2013)同样发现企业环境责任对合法性机制的响应有四种由浅入深的方式,即法律、市场、利益相关者和活动家方式。可见,企业可通过社会责任行为,对多元制度逻辑所塑造的制度复杂性做出合适性反应,来遵循制度逻辑以获取制度合法性或核心资源。
三、总结和展望
制度理论为理解制度环境和企业的互动关系和解釋企业的行为方式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新视角,受到学者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独特的制度安排、制度变迁和改革经历为制度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机会。大量研究通过借鉴西方学者提出的制度内涵,结合中国的背景,扩展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制度维度。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环境实现了从单一政治制度逻辑到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多元制度逻辑的演变,它们在不同的情形和次序排列组合中并存交织和动态互动。企业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不仅受到外部市场因素和内部资源禀赋的制约,同时受到制度环境的制约。未来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过程中呈现的多元制度逻辑安排,将会进一步深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和引发企业的多元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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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制度逻辑、组织反应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行为的动态匹配及影响机理研究”(项目批准号:9YJA790090)和湖北工业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制度逻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反应策略及行为表现研究(项目批准号:S20191050005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