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试点、污染就近转移与绿色低碳发展
——来自中国县域的新证据
2022-06-11张荣博钟昌标
张荣博,钟昌标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上海200444)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降低碳排放强度,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机制,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走符合国情的绿色、低碳、循环与可持续发展道路。然而产业结构的重型化格局与粗放型增长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区域经济发展由“高碳”向“低碳”转换矛盾叠加,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难度压力凸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充分利用新兴信息技术和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应际而生,是区域实现绿色经济可持续的制度安排与战略选择。智慧城市要求探索低碳发展的模式、制度、技术与产业创新,推动节能减排,减少资源浪费,改善生态宜居环境,提升植被覆盖质量,为摆脱路径过度依赖和探求未来可行道路提供蓝图与模板。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文件。政策文件中明确指出,智慧城市建设是集约、绿色、低碳、智能新型发展的内涵要求,是带动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在试点县域内,要求实践低碳发展路径,推进能源优化利用,支持新业态在高耗能行业的应用,促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构建环境智能监测体系与污染物排放防控体系,打造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因此,借助智慧城市试点政策,深入分析其对试点县域产生绿色低碳效应显得尤为重要,能够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1 文献述评
智慧城市是一种复杂的生态系统,可以通过人力资本、高新技术与数据信息网络来提升区域的宜居性与可持续性[1]。智慧城市不应该局限于智能信息技术的概念范围,更应该包括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未来时期内要拥有更加有效的资源利用程度与更低的污染排放水平[2]。智慧城市包含三个要素:基础设施数字化、区域空间发展可持续、数字技术和低碳的合作实验[3]。国外文献中的概念基本是在以信息与通信技术为中心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三个核心要素:技术(硬件与软件的基础设施)、人(创造力、教育)、政府(治理与决策)。国内文献主要从智慧化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角度对智慧城市的概念和内涵进行阐释,较少从具体领域应用(环境、治理、管理等)和系统观念(整体维度、宏观视角等)两个视角来说明。
在有关智慧城市与节能减排的文献研究中,从国外文献来看,智慧城市将理念(绿色)-技术(智慧)-平台(模式)进行有效融合,拥有清晰明确的目标导向,已经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一定效果。在国内,基于城市层面数据,仅以第一批城市(排除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为例,发现智慧城市建设显著降低城市工业二氧化硫、工业废水与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4]。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有效提升产业结构高级化、合理化与服务业生产化水平[5],加速高端服务业在中心高度集聚,但也刺激低端服务业向周边区域扩散[6]。智慧城市建设会通过技术创新效应和资源配置效应对地区制造业升级产生积极影响[7],促进新能源科技、新节能减排技术在传统制造业的应用,从而推动生产转型,产生正向持续环境降污效应[8]。智慧城市试点能够产生低碳环保示范效应与空间溢出效应[9],显著增强城市发展质量、全要素生产率与创新水平,在区域、城市规模与等级中带有异质性特征[10]。智慧城市试点显著提升城市工业生态效率、绿色创新效率和绿色发展效率,政府应该因地制宜探索“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之路[11]。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可以提升碳减排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12],其中,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碳锁定效应[13]。居民通过相互监督、模仿和学习,引领绿色低碳的生活模式,形成同群效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污染问题[14]。专业化集聚有利于污染强度下降,存在负向强化机制,对环境污染产生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15],服务业专业化与多样化集聚并未产生预期中的碳减排效应,反而会显著提升周边地区的碳排放水平[16],未来减排策略的重点在于,能源强度实现降速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绿色低碳服务业加速发展,从而实现城市化和碳减排的脱钩[17]。
在有关污染转移文献方面,环境规制引起污染密集型企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18],产生污染避难所效应[19]。基于博弈论模型发现环境规制强度提升会驱使污染性企业向低强度地区集聚[20]。分地区来看,就美国全境而言,环境规制强化污染性企业退出,纷纷远离并重新选址建厂,这一过程会受到周围较低监管成本县(达不到联邦排放标准县)的巨大吸引[21]。欧盟空气质量监管会导致污染密集型企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污染性企业在进行迁移时,低生产率的企业会对成本更加敏感,并在相对低成本的外围地区中获益[22]。环境规制会带来国内污染产业的跨地区转移,由约束更为严格的地区向更弱地区进行污染转移[23]。就全国层面而言,环境规制会使污染企业向邻近地区转移,加剧污染迁入地的污染程度,产生污染回流效应,引发污染就近转移现象[24]。在东部地区,迁移的转移黏性现象非常明显,目的是以便从其集聚的正外在性中受益[25]。随着转入地环境危机的恶化,污染转移依靠的利益紧密点趋向于裂变,渐次引起“环境-社会”治理危机[26]。
总结来看,相关文献主要集中在城市层面,而区县作为国民经济的最基本单元,是各项政策最有力的直接执行者,却鲜有文献从县级层面对试点产生的绿色效应进行研究。县域在中国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中扮演重要角色,很少文献对绿色低碳发展成效的传导路径进行识别。县域作为一种行政单元中观经济主体,对诸如如何在区域整体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中发挥关键作用、怎样才能避免产生污染“以邻为壑”的问题等讨论分析不足。
鉴于此,该研究的创新点是:首先以县域样本为研究对象,借助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和面板分位数回归模型依托智慧城市试点来对政策实施区县的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效果进行整体评价和异质性分析,丰富与拓宽有关县域节能减排与绿色环保方面的文献;其次,使用中介效应模型对智慧城市试点区县产生的绿色低碳效应进行机制分析,尝试构建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施影响环境质量县级层面的理论框架;最后,基于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视角,对二氧化碳库兹涅茨环境曲线、邻近地区“污染避难所”假说、Tapio 脱钩指数模型与国内外案例进行拓展分析与验证,为低碳减排合理路径建议的提出提供借鉴参考,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2.1 逻辑机制
在城市形态的演化过程中,智慧城市是“技术-人才-治理”三种维度合为一体的高级形态。而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可以通过技术效应、人才效应与制度设计来实现县域范围内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区县生态环境质量。
根据分析,提出研究假说如下。
假说1:智慧城市政策实施对试点县域产生明显的绿色低碳效应。智慧城市试点有助于降低区域碳排放数量,增加陆地植被的固碳量规模,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程度。
智慧城市试点通过技术效应来实现降污减碳。其一,产业结构高级化。县级政府逐步壮大智能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与研发水平,加速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以智能化手段形式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清洁低耗型工业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业态,从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组织系统与管理观念的创新,产业结构不断向更高层次的阶段迈进,实现动力系统驱动的转变。产业结构高级化可以提升生产效率与能源资源利用率,助推生产要素投入向低碳化转变,生产方式向高精尖方向发展,生产设备向集约精益化方向突破,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延伸,产业产品向绿色质量化迈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正确处理生态环保与能源消耗的关系,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污染物排放规模。其二,专业化集聚外溢。专门化程度的提高会促进劳动力与产业合理分工,增强优势产业配套协作能力,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方便政府统一监管与统筹处理污染物,增加清洁能源的使用量,形成产业集聚高度专业化,降低区域碳排放污染强度。专业化集聚可以降低治理污染的单位成本与清理成本,缩减企业运行的交易费用、运输费用与协调费用,减少中间运输环节的能源消耗,以避免资源浪费与能源损失,提升单个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加速要素资源的循环充分利用,从而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排放强度双降的目的,形成污染减排的规模经济效应。其三,污染企业退出。从绿色低碳的角度来讲,污染型企业的组织形式、生产结构与经营模式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背道而驰,并不符合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不符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县级政府大力对传统企业进行绿色化改造,加速发展循环经济,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增强跟踪监管与在线监测企业能耗排污水平,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污染污染型企业的生存风险,增加其退出市场的概率,促使县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假说1a:智慧城市试点通过产业结构高级化来实现县域绿色低碳发展。
假说1b:智慧城市试点通过产业专业化集聚来实现县域绿色低碳发展。
智慧城市试点通过人才效应来实现降污减碳。其一,人才建设。智慧城市的重点和核心在于人的发展,在智慧城市试点的过程中,生态环保理念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提出更深层次的要求。人的教育与培养可以充分挖掘人才的智利潜力,实现个人行为与社会治理决策的最优化,提升社会的劳动生产效率。高素质人才的交流与合作,还有助于环保知识的空间溢出,产生“磁铁效应”,进而带动区域整体环保素质的提升。高端增值人力资本的区域集聚,促进智慧信息技术的流动,改善县域的运行效率与空间效能,促进新知识、新技术的创造和产生,形成新兴产业经济的增长点,降低碳排放总量。其二,示范效应。随着经济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已经接近上限,人们的环保意识也被唤醒,生态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认知能力也不断增强。县域整体素质的提升,可以产生模范效应与同群效应,提升经济个体的环保责任感,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便于开展环保宣传与知识培训,弘扬绿色生活与文明生态的理念,力戒奢侈浪费,普及环保指南知识,从餐饮、出行与消费等多个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与文明健康的生活模式,从而影响周围人群现有生活形式和生活行为,推广使用低碳产品,推动全民广泛参与和自觉行动,切实减少资源消耗与碳排放。
假说1c:智慧城市试点通过环保素养提升与榜样示范效应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智慧城市试点通过制度设计来实现降污减碳。其一,中央监管。智慧城市政策县域试点始终由中央政府垂直把握,由中央政府划定,是一种从上至下与垂直管理的政策执行机制,中央始终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受自上而下政治权威的影响,试点政策更要符合上级领导和中央政府的意志。中央政府给予县级地方政府较大的自主空间,鼓励县级政府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形成更加详细的执行方案,能够激发县域试点创新的积极性。在政策试点时期,县级区域拥有很高的政策红利,享有各项优惠与配套措施,积极利用自身优势禀赋,主动进行能源产业低碳转型,探索地方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途径,形成多样化的成功经验,以实现政策要求的目标任务。其二,自主决策。县是中国行政功能比较完整的基本细胞,拥有调动政府内外资源以强化地方试点政策的执行力,不存在权力再次下移,动员效果更为直接。有研究发现,参与决策的部门和机构越多,越可能在形成过程中讨价还价,越难以达成共识,政策方案制定与实施就变得越模糊与笼统。而直接在县域试点可以化解在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层层压力,减少决策层在政策决定时的分歧,避免省市层级在协调过程中的摩擦与拖延,弱化行政隶属关系与竞争效应,更易提升政策的实施结果与质量。政策实施可以将绿色低碳与节能减排的压力更加直接地作用于最底层的政策接受者,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
2.2 理论假说
严格的环境约束会产生“挤出效应”,将环境污染的负外在性内化为生产成本,从而挤占其他投资,致使产业绩效减少。受利润最大化的条件驱动,环境约束能够激发企业进行要素创新与技术升级,以此来弥补由环境保护额所产生的外在成本损失。严厉的环境约束在倒逼污染密集型企业自我改革的同时,更会产生十分严重的污染就近转移现象[27]。
借鉴Levinson 等[28]的理论框架,构建局部均衡模型。若存在A、B 与C 三个区域,生产要素价格是外生的,诸如征收单位污染税和排放税等环境政策具有严格外生性,A区域具有更为严格的监管,拥有更高的生存环境门槛。A区域存在产业,B 和C 区域不存在产业。产业在A、B 与C区域的生产成本分别是a1、a2和a3,且a1<a2<a3。资本可以在区域间自由流动,而劳动力跨区域成本很高,存在流动障碍,因此其差异是地区之间的劳动力成本差异。相比于区域B,区域C的劳动力的成本更高。
假设企业的生产使用劳动L与资本K,污染作为生产的副产品产生,企业将部分要素使用分配到降低污染排放,将用于减排的比例记作φ。由于生产满足CRS 条件,将产业可供出售的产出量写成:x(η) = [1 -φ(η)]F(K(η),L(η))。其中,φ(η) 表 示 在行 业η附 加值中消除污染成本的份额。而排放的总污染物是生产 函 数F与 减 排 强 度φ的 函 数,记 作ς(η) =ξ(φ(η))F(K(η),L(η))。其 中ξ是φ的 减 函 数。假 定ξ(φ(η)) = (1 -φ)ν,其中,0 <ν<1,ν表示污染密集程度,ν′(η) >0,表明高于η的产业是污染最密集的产业。企业面对单位ς的τ污染税,另考虑到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与资本的价格,选择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在污染税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将不会产生减排效应,则φ= 0,选择单位排放的污染量等价于产出,ς(0) = 1,ς(η) =x=F(K,L)。当污染税较高时,污染排放开始减少。考虑到地区A,在给定政府污染税和生产要素价格的情况下,企业利润最大化为:Max:(P-CA)(1 -φ(η))F-CAφ(η)F+τ(1 - (1 -φ(η)))F, 约束 条 件 为:s.t.0 ≤φ(η) ≤1。最 终 可 以 得 到:x(η) =ς(η)ν(η)[F(K(η),L(η))]1-ν(η)。
根据利润最大化的导数一阶条件可以得到A 地区的单位成本,即是:其中,m(η)是个常数。如果A地区进行环境规制,会引起企业向B与C地区转移,地区B 的单位成本是地区C 的单位成本是当a2<a3,企 业更倾向于向地区B 迁移,表示A、B 与C区域使用劳动与特定资本来生产产品的单位成本要素价格。因此,分析可知,若B 地区存在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价格,即中w较小,企业会迁移到地区B。若B 地区存在较低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换句话讲,迁入地政府大力进行投资支持建设,即中r较小,企业会迁移到地区B。当产业向地区B 转移时,由a2<a3、分析可知,地区B 的规制强度较小(污染税的征收力度较小),从而地区B 的污染排放量就会增加。总结来看,为了规避环境规制所带来的影响,污染密集型产业会向环境规制更为宽松的区域转移,基于运输成本费用和本地市场效应的考量,在地域空间上更会呈现出就近转移的倾向,以转入地污染增加为代价,进而增加转入地区的碳排放,产生环境治理效率的无谓损失,即验证“污染避难所”假说。
根据以上分析,提出研究假说。
假说2:智慧城市政策引起试点县域污染型企业邻近迁移,存在“污染避难所”问题。在污染邻近迁移中,东部地区存在显著“污染转移黏性”。
假说3:如果试点县域的邻近地区存在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和较高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则迁移概率就越高。
3 分析设计
3.1 估计方法
双重差分模型。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如下:
Yit=α+βDId+ωXit+κi+γt+εit
其中:i表示区县;t表示年份;Y表示衡量县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指标,包括CO2排放量与陆地植被固碳量,在稳健性检验中,使用区域年度PM2.5等数据进行检验。模型控制年份固定效应和个体固定效应,添加随机误差项,使用以县级为聚类的稳健性标准误以控制组间相关问题。因变量残差均值的趋势图发现,回归残差的变化趋势在政策实施前保持较为一致的平行,而在政策实施后出现显著性的差异,初步表明满足平行趋势假定。
面板分位数模型。面板分位数回归模型则是借助固定效应作为惩罚项的分位检验函数最小方法,准确分析在特定分位数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边际效应,更好地控制个体异质性,具有更高的实际意义。
面板分位数回归模型参数估计方法如下:
其中:ωk是第τk分位数的权重,τk表示第k个分位数对固定效应的贡献。ρτk(u) =u(τk-I(u<0))是损失函数,I(u<0)表示示性函数,λ则为惩罚因子,当λ<0,惩罚项消失,为固定效应模型;当λ趋向于无穷大时,固定效应消失,为混合回归模型。考虑主观性对权重复制的影响,通常的做法是,定义权重ωk= 1/k,即对所有的指标赋予相同的权重,从而降低主观性所带来的影响。
异质性分析方法。异质性是指,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将样本(按地理位置、行政级别与分位层级)分为若干子样本,分析在不同的组别所产生的影响效应,进而可以比较政策实施存在的差异性,便于更好地进行“对症下药”。
工具变量法。工具变量的功能在于找到内生变量中与随机干扰项不相关的部分。工具变量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相关性(工具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相关)、排他性约束(工具变量没有独立影响被解释变量的渠道)与外生性(工具变量与随机扰动项不相关)。
3.2 变量数据
Chen 等[29]基于粒子群优化-反向传播(PSO‑BP)算法统一DMSP/OLS 与NPP/VIIRS 卫星图像的尺度创新开发新模型,最终得到中国30个省份2 735个县级能源相关的碳排放量及陆地植被固碳量。PM2.5数据来源于达尔豪斯大学大气成分分析组(Atmospheric Composition Analysis Group)。所有解释变量数据均来源于历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和各省份统计年鉴。因香港、澳门、台湾、西藏自治区与内蒙古自治区数据缺失严重,故暂未涵盖在内。若区县存在数据缺失问题,则使用CSMAR数据库、EPS数据库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进行补齐。表1 给出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
3.3 时序分析
通过选择2007—2018 年的时间序列的数据,分析在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施前后产业升级与人力资本质量等变量在每一年的变化趋势。首先,画出产业升级与人力资本变量的在处理组与控制组的概率密度分布图(图1)。图示发现,变量不存在系统性的显著差异,两者的概率密度趋于一致。其次,画出处理组与控制组两个变量在每年的变化趋势图(图2)。县域在实行智慧城市试点后,产业升级的步伐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加速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积极培育与建设完善新兴产业业态,构建绿色低碳现代服务业新高地,提升产业链条整体竞争优势,实现县域产业的集约高效与跨越式发展格局。人力资本变量也呈现出较为一致的结果,大致说明,智慧城市试点在县域实施之后,人力资本的质量正在得到整体改善,人力资本结构不断优化,人力资源规模逐步扩大,人文与教育环境建设如火如荼,科学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明显提升,从而加快向“智慧人才”的发展转变。最后,画出变量每年的增加值和增长率(图3),结论也没有发生重大改变。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基准回归
作者考虑的问题在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对县域绿色低碳发展的综合效应。基准回归结果显示(表2),当采用碳排放量为被解释变量时,无论是否添加控制变量,智慧城市试点对碳排放的影响显著为负数。从经济意义来看,相较于控制组样本而言,智慧城市试点使得处理组县域的碳排量下降-1.378 个单位,减少约13.78 万t。表明政策实施有助于减少区域碳排放规模与水平,降低县域的空气污染强度,产生碳减排规模效应,实现环境红利,促进当地环境质量的提升与改善。当采用陆地植被固碳量作为因变量时,估计系数具有正向统计显著性,经济意义则表示,相较于未试点县域,试点县域的植被固碳量增加1.099 个单位,约为10.99 万t。智慧城市试点政策明显提升植被吸纳污染物的程度,提高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使得植物“吸碳”能力显著增强,实现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宜居化,改善居民的舒适程度与生活质量,优化区域碳汇格局。此外,使用人均碳排放数量(Perco2)和地均陆地植被固碳量(Lco2seq)作为因变量,结论未有发生重大改变。因此,研究假说1得到有力验证。
表1 描述性统计
图1 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变量的概率密度分布
图2 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变量在组别中的变化趋势
图3 处理组样本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变量时间变化趋势
教育规模可以明显降低区域碳排放规模,增加区域植被固碳量。教育对环保行为具有强化效应,承载着社会价值观的普世化功能,可以增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能够有效的将环境知识转化为行为,在拓宽公众的环保知识范围上,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财政自主权对县域碳排放有正向作用,表明政府应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增进其实际利用效率,严格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提高环境规制标准,完善县级官员的考核体系,避免出现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以减轻环境污染程度。金融信贷资金服务对低碳经济发展形成强有力的支撑,有助于降低县域的碳排放规模,说明金融机构正在积极转变信贷资金流向,加大对贷款企业的实时追踪与审核监测力度,不断降低银行信贷的潜在风险,从而使金融资源更好地流入清洁低碳或现代化产业,构建信贷长效激励机制,倒逼重污染型产业绿色改造和转型发展。人口密度的提升有利于区域空间的节约,促进紧凑度提升,从而改变公众的出行方式,降低区域运行的能源成本,减少县域碳排放数量。政府应该加强舆论引导与制度监督,改善公众不合理的消费观念与习惯,加速促进绿色低碳消费模式的形成。产业结构不合理增加区域碳排放水平,信息化程度对区域碳排放水平的影响为负数,综合说明当前的产业结构转型仍有较大难度,高耗能、高污染与低效率的产业依旧存在,政府应该加快取缔“小散乱污”与僵尸企业,保持对污染源的高压监管态势,坚持不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持续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增加新兴产业和现代低碳服务业占比,提升县域科技水平,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县域智能与绿色发展。
4.2 稳健检验
遗漏变量检验。①根据系数稳定性原理实证发现,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并没有伴随更多协变量的加入而发生大幅度变化,仍旧保持显著,说明模型解决了大部分选择性偏误,由可观测变量造成的选择性偏误也可能很小。②参照Bellows‑Riecken等[30]的方法,通过比较包含部分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βR)与全部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βF)的变动程度,即Selection‑ratio= |βF/(βR-βF)|,分母越小,表明估计值受到可观测协变量的选择性影响较小,则不可观测变量(相对于可观测变量)的选择性必须更大才能完全解释整个效应,模型受到遗漏变量偏误的影响越小。若结果越大,表示越有可能存在非零的因果效应。检验发现,Selection‑ratio的值大于1,表明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不易受到遗漏性问题的影响。
更换变量检验。①参考Deng 等[31]文献的做法,将PM2.5的年度均值、最小值与最大值作为因变量进行估计。②考虑到时滞效应影响,为了避免联立方程偏差,将所有解释变量滞后一期再进行实证估计。③考虑设立智慧城市公布的具体月份存在差异,参照Lu 等[32]文章的做法,将政策实施的时间干预点再次进行赋值。
变换组别检验。①通过倾向得分匹配进行控制组样本的选取,并在此基础上,使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进行检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可以排除政策实施产生的绿色低碳效应是来源于其他未知因素的可能性。②为排除极端值的干扰,将因变量进行1%的缩尾处理。③更高的城市等级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要求更高、约束更严和治理更重。为了排除该种情况的干扰,将直辖市、省会城市与计划单列市下辖县域的样本删除再进行回归。
动态趋势检验。参考事件研究法的思路,对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施产生绿色低碳发展效应进行时间变化趋势检验发现,在政策干预冲击之前,处理组与控制组样本的碳排放数量和陆地植被固碳量并没有表现出显著的系统性差异,也未有显露出一定的规律,其估计系数绝大部分落在0 值附近,置信区间的上下限基本包括0,不能拒绝共同趋势假定条件。在设立智慧城市后的时间范围内,其产生的绿色低碳效应十分显著,表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施显著降低所在区域的碳排放数量,提升陆地植被固碳量规模与水平。随着智慧城市设立时间年份的增长,其对处理组县域样本的碳排放数量逐渐减少,对处理组县域的植被固碳量总量大致呈现先变大后变小的过程趋势,从而表明结论不存在其他随机性因素干扰,反推县域在设立智慧城市后对处理组样本绿色低碳程度的影响作用是真实可靠的。
逆向影响检验。智慧城市设立可能受到绿色低碳效应的反向影响,碳排放量较大的区域有很高的概率被列为试点名单。参考Beck 等[33]的文章思路,建立风险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得到,变量Co2与Co2seq的估计系数均不具有统计显著性,表示县域样本在智慧城市试点之前年份,碳排放量与陆地植被固碳量对其是否能够列为智慧城市名单不存在明显的影响作用,没有证据表明存在组别选择的不随机导致估计偏误。
基准变量检验。①借鉴宋弘等[34]文章的方法,在模型中加入是否是北方地区县、是否为省际边界县、是否为市际边界县、是否为国家级贫困县、是否为行政区划变更县与是否为重要城市下辖县与时间线性趋势(时间趋势的平方项)的交互项,在一定意义上再次缓解因组别选择不随机而引致的估计偏差。②在模型中加入时间趋势项与市级(县级)虚拟变量的联合固定效应,用来控制不同城市(县域)样本在不同年份的发展趋势,以排除智慧城市设立之前处理组地区与控制组地区面临不同时间趋势的影响。
表2 智慧城市试点对县域绿色低碳的影响
其他政策检验。一个可能的担忧在于,在样本时间选择范围内,样本区域存在其他的环境污染治理政策,致使前文的结论存在实证高估。基于此,通过搜集自2007年以来的重大环境政策,主要包括:①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和②低碳省份政策,这两类政策则是主要作用于省份。将与之相关的省份所辖县域样本全部排除,重新进行实证估计。
工具变量检验。为了准确评估智慧城市政策产生的绿色低碳效应,借助IV估计,将县域行政土地面积光缆线路长度作为是否为智慧城市的工具变量。从相关性上来讲,县域光缆线路长度程度越高,说明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力越强,新型信息技术产业支撑服务的程度愈高,县域生态模式创新的发展协调保障机制更完善。从独立性上来说,县域光缆线路长度与该县域的碳排放水平无直接关系,满足外生性假定。过度识别检验发现接受原假设,P值为0.315 4,认为所选工具变量外生,与扰动项不相关。从排他性约束来看,该变量与其他变量的相关程度不高,切断了通过其他变量来影响因变量的途径。第二阶段回归结果说明,县域光缆线路长度对区域碳排放的数量与水平(Co2)存在显著的负向作用,光缆运输长度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县域设施的普及度越高,信息的流动性越强,县域的交流渠道化与网络化拓宽,公众或者广播媒体越有利于及时曝光诉求与政府问政,满足社会大众的要求与期望,减少区域碳排放规模。Kleibergen-Paaprk LM通过检验,P值为0,说明工具变量不存在识别不足的问题,强烈拒绝不可识别的原假设,接受备择假设。Kleibergen-Paaprk Wald F为50.679,同样满足检验要求,表明所选择的变量不是弱工具变量,可以拒绝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
4.3 作用机制
传统粗放生产方式极容易造成碳排放数量的增加,而产业升级有助于县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产业结构高级化,降低县域CO2的排放量。在产业升级的动态演进中,环境约束倒逼自身改革的力度增大,“三高”型企业的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企业生存的概率降低,企业可能外迁或进行产业创新升级。随着区域内部高污染、耗能与排放型企业的逐步退出,清洁、环保与绿色等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异军突起,有效降低能源污染能耗,促进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与推广,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效应。机制检验部分,使用产业结构高级化来代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来说明县域企业变化情况。
县域专业化集聚可以有效发挥规模效应,促进区域内部环境污染减排。产业在县域空间上积聚通过产业专业化带来正向的外部性,进而推动市场融合,进一步扩大与强化同类产业的迁移与集中。随着服务型产业空间集聚程度的加深,吸引外来企业的力度加强,企业的交流与协作愈发频繁,能够构建起优秀的管理经验与先进的清洁技术体系,显著提升其技术工艺和操作水平,可以形成前向关联与后向关联效应,实现正向外在环境效应。集聚机制的形成,有助于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发挥县域产业的地区比较优势,另对进入的其他外来污染型企业产生较高的壁垒,促使污染排放量下降,有助于抑制碳排放总量,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县域产业集聚的外在性用产业专业化指数来衡量[35]。
示范效应。已有文章结论表明县域普通中小学及以上在校学生数量越多,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区域的素质能力愈强,生态文明素养愈高,道德法律概念愈深。青少年在环保治理行为与环境知识水平上的表现更为突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频次与概率越高,对周围其他人的影响更加深刻,更有可能提醒个体生存环境的重要性,重构中国大众的认知图式,形成绿色生产生活的行动自觉,让身边人充分认知自己的环保责任与义务,唤醒其“环保担忧”,加强环境保护,自觉抵制污染行为。可以间接改善他人的生活习惯作为与生态环境观念,促使绿色低碳环保的公众参与度与积极性增加,产生并扩大带有正向外在作用的模仿示范效应。
实证结果发现,智慧城市显著提升县域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集聚专业化指数与公众素养能力,对规模以上单位企业数量产生负向影响。说明在政策实施后,县级政府正在有序进行低效率、高污染和粗放型企业识别与退出工作,清理整合散弱荒园区,有效整合新兴产业的地域发展空间,由“分散化”发展向“集约型”协作迈进,实现对落后产能与低级技术的淘汰与替代,逐步增进高端低碳服务型产业的集聚效率,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产业体系,提升集聚规模的低碳减排成效。高端现代服务产业附加值高,增长效益好,污染排放量少,能源消耗量小,绿色高效节能生产优势明显,能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在未来时期内,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扶持高端低碳现代服务产业,优化其发展的功能分工与空间格局,支持打造建设中心集聚区,构建其空间组织模式,发挥综合要素集中规模网络化效应,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综合而言,在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行后,县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效应主要通过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专业化集聚、相关企业的退出与环境保护意识提升与示范效应形成实现的,从而验证了研究假说1a、研究假说1b和研究假说1c。
4.4 异质分析
4.4.1 对地理位置的影响
由于自然位置、行政等级和社会属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县域所在的样本属性也有可能互不相同。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县域存在发展环境与要素优势的时空背景的差异,特别是成长条件的差异,因而其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面临的挑战也会带有差异化特征。
实证发现,东部地区试点样本在政策实施后能够显著降低区域碳排放规模与水平,对陆地植被固碳量的提升程度不明显。说明东部在抑制高耗能与高强度产业方面成效明显,设备、技术更新步伐加快,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高新科技产业与现代高端低碳服务业,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能源强度和消费不断下降,加速能源结构的低碳化发展,从而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零增长或者负增加。中西部地区科技更新与市场转化较慢,资金规模相对不足,节能技术较为落后,承接转移性产业的监管与控制相比来讲更加宽松,产业空间布局与融合耦合度较差,产业结构层次明显滞后,民众参与度与清洁能源使用意识稍逊不足,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欠缺,使得其对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影响难以有效发挥。陆地植被固碳量在中部地区样本中显著为正,对西部地区的样本影响次之,却对东部地区的影响不显著。说明在政策实施后,中西部地区正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与治理,逐步增加植被覆盖表面积数量与密度,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永林和建设高光合生产力的人工草地,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植被和绿化面积的利用效率,树立正确的现代绿化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效能。结合本地方资源优势与生态模式,推进退耕还林与退耕还草工程建设,加大植树造林的进度与规模,促进退化草地等制备的自然恢复,以致实现良好生态环境与陆地植被固碳减排的双赢目标。
4.4.2 对行政级别的影响
智慧城市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对多元化样本所处的行政等级产生不同的影响。为检验是否存在异质性作用,将样本分为县级市、县与区三类样本行政单元进行分类检验。
智慧城市试点可以显著降低县级行政单元碳排放数量,提升其区域陆地植被固碳量规模。县的职能重点在于乡村,县级市的任务重点在于城市建设,更加注重经济社会方面的发展,而忽视了区域生态环境的规划与保护,故对于县级市行政单元而言,政策实施对地区碳排放和陆地植被固碳量总额影响为正数,但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原因在于,县级市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的挑战难度增大,环境治理的工作任务严重,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瓶颈[36]。智慧城市试点政策能够明显降低市辖区行政单元内的碳排放与陆地植被固碳量规模。市辖区是城市的中心或近郊地带,基本是省政府或者市政府的驻地,地方官员在面临职位晋升和环保约谈的压力下,对环境绩效的监管执行力度增大,环境质量监测标准更为严格。市辖区一般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消费结构趋于绿色化,产业结构呈现高级化,能源结构逼近清洁化,经营管理更具精细化。随着人口与产业在市辖区的集中,进而产生规模效应与同群效应,从而实现环保双赢目标。但市辖区内城市建设密度较高,建设用地规模急剧扩张,植被覆盖面积与比例不断减少,绿地斑块破碎化程度明显增高,从而挤占陆地植被的发展空间,降低区域植被固碳量的水平。
4.4.3 对分位层级的影响
参照Powell[37]的做法,对关键系数进行面板分位数回归检验发现,以碳排放为因变量时,随着分位点的不断增加,核心参数的估计系数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在十分位点上,智慧城市政策实施显著提升区域范围内的碳排放水平,且该值在四十分位点上达到最大。说明低分位县域样本具有更大的减排潜力与空间,应该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以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精准确定政策实施的着力点与环境规制改革方向,在逐步实现区域高质量增长的同时,更要着重考虑并加快完成环境质量提升与污染物排放减少的既定目标。而在较高分位点上,政策实施对县域碳排放总量能够产生负向作用,显著削弱碳排放的强度和峰度,表明处于高分位的县域可以通过规模效应、技术效应与同群效应,实现对污染物联合防护与治理的新局面。以县域陆地植被固碳量为因变量时,随着分位点的逐渐增长,其估计系数波动上升。低分位点样本产生的固碳效应较小,甚至产生负向影响,说明政府应该坚持目标与问题导向,保持并增加绿色植被覆盖的地理范围,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防止经济资本扩张对生态环境产生“挤出效应”。
5 进一步讨论
5.1 库兹涅茨环境假说
二氧化碳库兹涅茨环境假说(CKC 曲线)是指,随着地域经济增长,生态环境的污染程度存在特定极值点,且表现为先增大后减小的倒“U”型曲线关系。将CO2排放作为因变量,人均GDP作为核心变量,检验结果发现县域均存在二氧化碳环境库兹涅茨环境曲线,倒“U”型假说明显成立。而人均收入的三次方项加入用以检验环境规制对碳排放的作用是否出现“重组”问题,进一步分析来看,当加入人均收入的三次方项时,随着县域人均收入的不断提升,CO2排放量仍然呈现出先缓慢上升后不断下降的清晰倒“U”型关系,“N”型假说不成立。借鉴Lind 等[38]通用框架检验发现,人均GDP的最大值明显大于阈值,检验出的极值点处在样本数据的范围内,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可以认为存在倒“U”型关系。根据与均值大小图示分析可知,现阶段中国绝大部分县域样本并没有越过拐点,随着环境规制与约束强度不断提升,碳排放得到短期有效遏制,预期效果达成度欠妥,环境质量虽开始变佳,优化改善程度明显,但仍没有出现拐点之后产生的强有力“倒逼减排”改革效果。
进入新时代,无论从纵向角度还是横向视角来看,生态环境形势都异常严峻。经济增长粗放模式改革不到位,政绩考核导向机制执行弱化,使得环境污染在前期阶段呈持续加重的态势。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碳排放强度逐渐降低,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在绿色低碳减排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实施严格的环境规制约束,逐步改善官员的考核指标,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投资和执行力度,强化污染监管监督职责,实现公开透明与民主化,更好地解决能源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尽快跨越拐点的工作目标。
5.2 污染避难所假说
由于空间邻近的影响,通过设定不同样本来研究县级行政单元范围内的污染就近转移效应。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作为一种县域可持续发展型环境硬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会使试点样本县域范围内企业进行空间上的就近转移,与之相比,其他地区对相关污染控制与标准相对宽松,致使对周边邻近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构成严重威胁。污染就近转移加重环境“以邻为壑”的投机机会,不利于区域整体污染的治理,生态环境治理效率得到损害。
智慧城市试点显著降低试点县域工业企业数量,并对其减少碳排放数量具有统计显著性。通过对邻近县域的工业企业数量进行检验发现,在试点期间,政策实施明显增加其区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数量,增加了地区的碳排放规模,说明邻近地区环境约束的强度提升的确会促进本地碳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产生县域污染转移效应,这和尤济红等[39]文章结果保持一致,验证了研究假说2。
由于企业是有限理性且有博弈决策的经济主体,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量,其更倾向于短距离搬迁。针对美国企业的国内迁移研究中,制造业企业很少出现跨州搬迁[40],而在国内,环境规制容易引起污染性企业跨地区邻近转移,企业空间配置现象更多地发生在东部地区,在东部地区样本中,政策执行强度城市的空间邻近溢出效应十分明显,呈现“以邻为壑”而不是“以邻为伴”的局面[41]。在考虑到迁移成本与转移距离的情况下,将地理位置分为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实证模型表明,东部地区的估计系数值明显大于中西部地区,且具有统计显著性,说明政策实施在东部地区样本中存在“污染转移黏性”。相较于中西部地区而言,东部地区在智慧城市试点后,对其邻近地域带来的环境伤害更大,促使邻近县域的碳排放规模上升,从而加重邻近县域的治污负担与减排压力,这与耿文才[42]的结论保持一致。东部地区企业存在沉淀成本与资产专用性,产业链条相对成熟,且对本地和海外需求市场具有高度依赖性,而迁入地县域并没有形成承接产业转移的软环境,吸引力度不强,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福利与公共服务水平方面相对薄弱,无疑会大幅度增加内迁成本,从而使得东部地区产业大规模向中西部迁移存在很大阻力。
随着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行与污染邻近转移,在邻近地区中,投资强度大小与劳动力成本高低也会影响转移意愿[43]。投资强度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取对数来衡量,劳动力成本用县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近似代理。使用logit 模型对以上变量进行检验发现,其正确预测的百分比高达95%,拟合优度较高。表明若邻近地区存在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和较高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则获得相关企业的迁移概率就越高,污染型企业就越容易进入,污染就近转移的发生比就越大,就越会增加县域的碳排放强度。在污染邻近转移过程中,具有较高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邻近迁入地县域则会显著增加区域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具有较低劳动力成本的邻近县域在污染邻近转移中所受到的污染会更加严重。这间接印证董直庆等[44]文章的结果,即诸如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在县域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约束与减污降排强度会促使污染型企业朝着成本更低的地区流动,明显提升邻近地区的污染碳排放指数。进而,研究假说3得到有效证明。
5.3 Tapio脱钩指数模型
脱钩指数模型描绘的是,在人均GDP(pergdp)增长的同时,污染物排放量相对于自身的速度相比呈现怎么样的增长,或呈现的相对变化。其数值的计算公式为:TapE=(Δco2/co2)/(Δpergdp/pergdp)。其中,TapE表示脱钩弹性系数(环比系数),是一个弹性值,Δco2表示碳排放的变化率,Δpergdp表示人均GDP的变化率。
根据弹性系数值的大小和增长率的正负增幅情况,脱钩主要分为绝对脱钩等八种状态[45]。将中国1 817 个县域按以上八种状态在2008、2011、2015 与2017 年进行分类发现。中国绝大部分县域呈现绝对脱钩与相对脱钩的状态,在2017 年,两者数量之和在总和中比例约占68.85%(1 251/1 817)。因此,在未来时期内,县级政府应该准确把握跨越转变的发展形态与方向,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选择经济新常态增长与碳排放脱钩发展的合理目标,既不能一味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而超承载力增加生态环境负荷,也不能对脱钩状态与发展状况匹配不佳的问题置若罔闻。
绝对脱钩县域数量呈现波动上升态势,尤其是在智慧城市试点实行后,其县级数量增加约20 倍(2011 年为71个,2015年为1 475个,2017年为533个)。说明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同时,创新清洁能源得到推广与应用,能源强度逐渐减少,碳排放数量不断下降,对化石能源大量投入与过度依赖的模式正在改变,实现经济新常态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帕累托最优”理想状态。相对脱钩的县域数量正在波动下降(2011 年为1 064 个,2015 年为70 个,2017 年为718 个),在未来时期内,应该在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控制二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力度,促进碳排放量进一步实现负增长,为能源消费碳排放做缓冲,努力朝着绝对脱钩的“双赢状态”大步迈进。而对于扩张负脱钩与增长连接的县域,应该重点推行与严格控制节能减排政策,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促进产业高新清洁技术进步,推进产业实现发展高级化,集群集约化与现代国际化,助推新型工业化建设,构建低效和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转变资源利用方法,化解或淘汰落后、低效与过剩产能,缓解对绿色环境的压力,提升碳排放效益,应该继续推行植树造林等经验政策,增加陆地植被碳汇,创造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共赢状态。
5.4 国内外案例分析
郫县按照走集约、智能、绿色与低碳的总体要求,以“互联网+”为理念,以提升宜居宜业环境为目标,坚持生态立县与科学发展,确保郫县智慧城市建设平稳发展。郫县以资源整合与集约建设为准则,形成全县域感知网络与数据平台体系的低成本、高效益、智慧化建设之路共识。在环保方面,智慧环保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公安局、规划局等单位进行配合,建设目标在于完善智能监测监管检测系统,整合区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实时采集污染源数据,保护环境质量,加快绿色节能,提升县域功能,增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实现郫县智能化环保。在工业方面,智慧工业由县经济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与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进行配合。郫县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为主线,注重对传统产业改造,优胜劣汰,裁汰落后产能,减少能源消费量,深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智能在新兴产业中的应用,壮大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而形成智慧产业高端集聚的新型生态工业园区,为郫县智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工业基础支撑。
在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德国实施以智慧城市为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总结其在转型升级方面措施,一是智能制造与智慧集群。德国政府通过制造业智能化与紧密分工合作,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积极构建智慧化产业集群,推进空间结构网络化建设运营,实现“智慧式”一体化运营管理。二是加强标准与倒逼机制。德国政府制定严格的产业标准,以先进标准倒逼产业升级,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率,构建公正客观的质量认证与监督体系,提升“德国制造”的整体竞争力。三是创新研发与政策保障。德国政府有效提升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创新创业精神,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实现政企合作,多方出资,形成多元化投资模式。四是人才支撑与公众驱动。德国政府实行“双元制”教育培训,进行长期教育投入,构建多层次人才体系建设,为经济发展高质量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突出强调生态环保、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污染治理。一是自上而下的制度理念与自下而上的环保运动。德国在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上,将经济生产的发展模式确定为循环经济,将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确立为生态现代化,制定与完善环境立法与政策机制,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和非政府环保组织的独立性,继续吸纳由公民参与的草根环境运动的积极影响,推动政府作出绿色决策。二是注重顶层设计与基础设施建设。法兰克福智慧城市规划主要是由环保局负责,环保部门谋求整体性源头治理的生态规划,即从全局观、系统观对区域进行生态总体规划,以此为基础进行细化设计,进行具体生态措施项目的设计及落实。三是生态改造重构与创新创意转型。柏林阿德勒斯霍夫科技园与莱比锡棉纺厂在此措施方面成效显著。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6.1 结论
智慧城市试点政策是一种要求县域建设智能、创新、绿色和低碳目标的区域发展政策,是一种要求实现信息经济与生态环境“双赢”的可持续型政策,这有助于打造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崭新样板,真正实现青山绿水与碧海蓝天。选取1 817 个县域(县、市辖区与县级市)2007—2018 年的中观数据,借助多期双重差分法与面板分位数回归方法评估智慧城市的设立对试点县域样本区域碳排放与陆地植被固碳量的净影响,且对有效机制、研究假设与环境假说进行验证。
研究结果得到:①智慧城市试点可以明显降低县域样本的碳排放规模与数量,显著提升陆地植被固碳量程度。相对于均值而言,政策实施促使县域碳排放量下降近39.283 万t,提高陆地植被固碳量约54.590 万t。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旧成立。②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实施对东部县域、处于高分位点的样本与县级行政单元产生的低碳减排绿色效应尤为明显,对中西部县域陆地植被固碳量能够产生正向有效的影响,而对县级市和市辖区行政单元的绿色减碳影响表现不明显。③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主要通过产业结构高级集约、空间集聚专门化提升、相关企业数量减少、公众环保素质提升与榜样示范效应外溢等中介传导机制来大幅降低试点县域的碳排放总额与规模,提高县域生态质量状况与环境宜居程度。④在中国县域范围内,人均收入和二氧化碳排放之间存在倒“U”型二氧化碳环境库兹涅茨环境曲线。就中国县域实际情况来讲,虽然智慧城市政策已经表现出积极的倒逼减排效果与绿色低碳效应,但绝大部分的县域样本仍旧没有跨越CKC 曲线的拐点,未来仍然需要较强的环境规制手段与工具,助力尽快跨过阈值,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既定目标。⑤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作为一种要求县域实现“智能、创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硬约束,在东部地区存在“污染避难所”假说,出现“污染转移黏性”。在邻近地区中,投资强度较高与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县域越容易接受污染企业迁移,进而大幅增加该区域的污染排放指数。⑥中国约有七成的县域呈现出以绝对脱钩与相对脱钩为主的脱钩状态,因此政府应该兼顾短期与长期任务目标,在经济增长、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中寻找最佳平衡点。
6.2 政策启示
根据结论分析,提出如下政策建议:①扎实做好县域碳达峰工作。县级政府应该立足新发展阶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碳达峰与碳中和宏观战略路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降低化石能源的比重,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为清洁能源的使用提供发展空间,支持县域企业设立低碳科技重点专项,全面普及碳达峰与碳中和理念与方案,持续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要点,坚定不移朝着绝对脱钩的目标和合理路径迈进。②适度强化环境规制手段。当前,中国绝大部分的县域并没有跨过碳排放的极值点,拐点后产生的“倒逼减排”效果并没有实现。因此,政府应该继续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理选择环境规制的工具,适度加强环境约束强度,牵住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倒逼污染型企业创新转型,强化区域污染治理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开源”与“节流”双管齐下,“补贴”激励与“税费”处罚落到实处。③多措并举实现固碳减污。政府应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控,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占用,注重保护与修复绿色植被,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与高效集约,实现重点行业与关键领域清洁化调整改造与合理化退出转移。提升产业专门化集聚空间结构,重点加快绿色低碳服务型产业的规模集聚,协同推动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双下降。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发挥榜样示范与价值引领作用,实施“大数据+环境公众监督”模式,加快多元参与、引领示范与良性互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建设,提升各类人群的生态文明意识与环保科学素养,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主动首要选择,实现由“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历史性重大转变。④构建跨区域环境协动机制。政府应该编制与应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施统筹联防联治与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动邻近地区环境规制同步协动,强化产业分工与优势互补,弱化污染企业的迁移动力与转移成本,激励其进行升级改造。污染邻近县域应精准确定未来自身优势产业的着力点与规制方向,加强对产业转移的识别,提升地区社会福利水平,减少对污染性转移企业的投资支持额度,降低迁移企业对自身生态环境的污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