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希圣与安徽淮河治理
2022-06-10宫婉琳
宫婉琳
(湘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71000)
随着近些年淮河洪水的频发,淮河流域治理问题再次进入大众视野。 目前相关研究成果众多,但多是对中央统一治淮期间水利工程的建造加以评述,缺乏对地方治淮者的治淮思想以及治淮实践研究,其中主要为关于曾希圣治淮的研究。 鉴于此,文章以曾希圣与安徽地方淮河治理为研究内容, 以期拓宽现淮河研究广度,及加深曾希圣人物研究深度。
安徽是大禹之故乡, 其雄踞中原,“地灵人杰,世人景仰”,境内河流众多,主要分属于淮河、长江、新安江三大水系,其中淮河水系所占面积最为广阔,达 6.69 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 48%[1](P1)。 淮河在给安徽带来丰富水资源的同时, 也随之产生频繁的洪涝灾害。每遇大水年,安徽境内流水受干流高水位影响,安徽也自此成为“大雨大灾一片光,不雨旱灾一片荒”的水旱重灾区[2](P1)。 据《安徽省水旱灾害史料整理分析(公元前 190—1949 年)》统计,1450 年到1949 年,在安徽省境内共经历水灾246 次,平均两年便有一次水灾袭来, 安徽的淮河中游地区更是达到几乎年年都有水涝灾害发生的地步[3](P8)。
一、曾希圣的淮河治理方略
(一)曾希圣早期治水活动
针对淮河灾害频仍的状况,历代统治阶级也曾以“束水攻沙”“分黄导淮”“复淮”“导淮”等方法治理淮河灾害,但因朝政腐败、社会动荡、财力枯竭等问题收效甚微,并未改变安徽“十有九荒”的局面。淮河两岸一直流传着“爹也盼,娘也盼,求得河水不泛滥;早也望,晚也望,只望淮河水不涨;有朝能出大救星,治好淮河齐歌唱”[4](P6-7)的歌谣。 在此背景下,曾希圣提出针对淮河水灾的治理。
1940 年皖江敌后抗日根据地及敌后军民正处于前有长江淮河洪水泛滥成灾、村庄成泽国,后有敌寇“扫荡”“清乡”“蚕食”四面围攻的困境中。 对此,曾希圣以“军队是人、钱、地盘缺一不可的”为指导,在皖江根据地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大力兴修水利工程。其中最大的水利工程当属无为东乡黄丝滩江堤,此堤位于安徽无为东乡,素有“一线单堤、七邑生命”之称,其时由于年久失修,不断出现险情,一直威胁沿江几百万人民生产、生活乃至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黄丝滩江堤退建工程中,曾希圣除积极配合皖江行政公署主任吕惠生指挥外, 还在面对日寇、伪军的不断骚扰时提出“武装保卫修堤”口号,动员大批部队屡次打退敌伪的武装扰乱,保证修堤工程的胜利完成[5](P99)。 最终,在新四军第七师及人民群众的配合之下,黄丝滩大堤的修缮工作在短短三个月内就取得出动民工21 万人次、用工100 余万个、完成土方约120 万立方米的傲人成绩。
此堤建成后,堤身较以往更加坚实,新堤几乎与江流平行,堤内不再受江水冲击,成为皖中7 县100 多万人民生命财产屏障。 《解放日报》特意发表社论:“黄丝滩工程,不仅在皖中是史无前例的大工程,即在华中也是一件与人民生活切肤相关的大工程。 ”[6](P205)
除黄丝滩退建工程外,曾希圣还领导重建了无为县境内的季家闸、黄树闸、陈家闸,受益田达30万亩; 开辟了黄泥岗河道及白湖东的大新圩山河,受益田7 万多亩;另在白湖以东,修筑大小圩坝30多段;在无为东乡修塘1 002 处,坝埂90 多道等众多水利工程[7](P88)。
上述水利工程的修建极大改善了安徽江堤河坝连年失修、洪涝灾害频仍的状况,使曾希圣深切认识到流域治理对生产救灾的重要性,对今后“导淮”“治淮”提供理论基础及现实经验。
(二)曾希圣“导淮”方略的提出
从安徽全省的水域分布状况看,江淮流域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80%,“故江淮堤防之能否安澜,直接足以影响农产物收获之丰歉,而对于本省经济之荣枯,亦有重大而密切关系。 ”[8]然而,由于新中国成立前水利设施薄弱,1948 年安徽发生大小水旱灾害 45 次[9],灾民“死亡相继,尸体横野,无人掩埋”[1](P1)。 于是为“迅速克服和消除蒋匪所遗留下来的一切灾难(战灾、匪灾、水灾),使群众不致饿死,进而得到生活上的改善,得到安居乐业”,皖北区委曾希圣将生产救灾作为当前皖北区党委和政府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10](P2)。这时救灾生产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一项政治运动。
在面对与抗战时期皖江革命根据地 “水灾人祸”的相似境地,已有一定治水经验的曾希圣,为更好地进行救灾生产, 在1949 年6 月向华东局并中央的报告中提出:“皖北地处江淮之间, 连年水灾,今后要发展生产必须解决江防与导淮问题。否则千辛万苦的果实一洗而光”,且“导淮问题要苏皖豫同时兴办”[11](P286)。 这是曾希圣首次提出治理淮河,并跳脱安徽一地之范围,主张三地联动治理,打破传统一地治淮的局限,为今后党中央提出‘三省共保’的统一治淮方针作了准备。然而此时曾希圣所提倡的淮河治理还只是停留于传统“导淮”层面,即单纯以生产救灾为目的的排泄洪水, 解决淮水出路问题。
“导淮”方针提出不久,1949 年“入秋时老黄河决口,豫东大水东灌,与久雨山洪,湖沼淤塞,淮北又受三次大水灾。 ”①其中皖南区沿江一带,包括水阳、秋浦、姑溪等支流伏期共破圩309 个,涉及9 个县,淹没稻田170 多万亩,占总面积24%,减产粮食约7 亿斤,受灾人口72 余万,占总人数19%。 皖北全区原有江堤、河堤共约200 处,大小圩2 000余个,而至1949 年夏时已破堤80 个、破圩769 个。其中以安庆专区灾情最重,全境江堤17 处、大小圩263 个,几乎全部破光[12](P91)。 原三省共保治理淮水的计划也因此搁置,安徽仍只能于一地展开小规模的水利工程修补工作。
随着皖北支前、生产、救灾等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治水任务又日渐紧迫。 1949 年12 月2 日,曾希圣在皖北各界人民代表会上作了《皖北当前情况和任务》的报告,报告中将“努力生产救灾,大力兴修水利”作为皖北当前六大任务之一提出,并强调“江淮干堤水利工程是克服今后皖北主要灾害的关键,也是发展皖北各种建设的起点。 ”“如果这一工程在今冬明春不能完成,则不仅农业将要继续受到灾害, 即工商业也就无法发展。 ”[13](P72)随后,在1950 年1 月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1950年2 月25 日皖北区第一届农林水利会议上, 曾希圣又提出皖北生产救灾要“采取联区互助;发展副业生产;建立土产收购;组织并工经营;家家庄庄订度荒防荒计划;节食救灾;抢救耕牛,特别是大力兴修水利,加强以工代赈等办法,与灾难奋斗。 ”[11](P267)和搞好农业,首先就要克服水灾,不能将水利建设“单纯地看成是生救工作的一部分。 对水利工程决不能敷行塞责,一定要按标准去做,这是考验我们对人民负责与否的问题。 ”[11](P287)的建议。 由此可见,曾希圣从最初强调生产救灾开始不断重视兴修水利,并在其救灾考量中,治水地位不断攀升,其时有脱离救灾度荒一环独立发展之趋势。
(三)曾希圣“治淮”方略的提出
1950 年 6 月 27 日至 7 月 19 日, 淮河流域一连20 多天暴雨,上中游干支流水位迅速上涨。 7 月18 日, 正阳关水位24.91 米, 相应洪峰流量为12 770 立方米/秒;7 月 24 日,蚌埠站水位 21.15 米,相应洪峰流量为 8 900 立方米/秒;8 月 2 日, 浮山站洪峰流量为7 520 立方米/秒,都超过了1921 年和1931 年的洪水水位,从 6 月 27 日至 7 月 21 日,流域降雨 499 毫米[14](P46)。 直至夏末,淮河流域全部被淹田亩达43 508 万亩,受灾人口达1 339 万人。
淮水再度泛滥,冲毁新修堤坝,淹没农庄,使曾希圣认识到建造安徽一地水利工程难以根治淮河水患。于是,曾希圣等人于1950 年8 月1 日致电华东局、华东军政委员会,在报告皖北灾情的同时,提出 “长期生救打算必须把度荒治水两者密切结合,因皖北水利非根治不足以克服年年水患”的生产救灾意见,这是曾希圣首次提出“治水”概念,正式终止了兴修水利与生产救灾工作的从属关系,使治理淮河脱离生救一环,独立发展,但此时曾希圣所提“治淮”也仅只有形而未有实,尚未提出具体的治淮方针。
直到8 月3 日,曾希圣再次致电中央人民政府周恩来总理、董必武副总理,提出“要豫皖苏三省同时进行”的根治淮河方法时,“治淮”概念才正式、完整形成。即“第一年在河南以蓄水为主,减少水量东灌,同时又可解决河南的旱灾问题,在皖北则蓄水与复堤同时并进(不少地区漫溃),不放松小河的疏浚,一面使淮河容量增大,一面使淮北平原及淮河两侧增加蓄水池,同样可以减少淮北旱灾,在苏北则开一条新河,引淮入海。第二年则进行全线疏浚,并扩大蓄水池,巩固险工、涵闸。 ”[11](P288)
虽“导”“治”看似仅一字之差,但“导”和“治”无论是目的、方法,还是措施等都大不相同。从明朝汤聘尹首倡 “导淮”, 到国民政府的导淮委员会皆言“导”,“导”了几百年也没解决淮河问题。 现曾希圣弃“导”言“治”,表明其治淮淮河战略思想的一个突变,这种突变实质是由以排为主的“导”,向蓄泄兼顾的“治”发展。 此时曾希圣所言之“治淮”,不仅体现出其还淮水安澜的决心,还为新中国大规模治理淮河准备了条件。
二、曾希圣与安徽淮河治理实践
在曾希圣淮河治理方略由“导淮”向“治淮”转变的过程中, 曾希圣还在安徽积极开展了以冬修、春修为主的治淮实践。
(一)淮河治理的准备工作
因安徽大部地区处于长江淮河间的大平原,河流纵横,且在国民党统治下,军阀只顾掠夺人民,不事水利建设,致使安徽连年水灾为害甚烈。因此,皖北区党委为免今后群众受害,防止荒歉,于1949 年11 月28 日通过了《关于大力兴修水利的决议》。 决议中强调:“今冬明春大力兴修水利是皖北人民的迫切要求与紧急任务。 是生产救灾的重要环节,是克服今年灾难、杜绝明年水患的枢纽。 是人民翻身的主要关键,是整个经济建设的基础与起点。”[10](P39)决议一经提出,曾希圣即领导皖北各大专区于沿淮两岸开展了“今冬明春”的治淮准备工作。
在多次实地调查, 搜集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曾希圣参与制定了1949 年冬修工程计划, 计划内容为:“正阳关以下至洪河口堤顶高度平于1931 年最高洪水位。 正阳关以下至五河少数堤防需加高培厚,五河以下左岸至双沟,右岸至苏庄则视具体情况,或平于1931 年最高水位,或酌为降低;堤顶宽度,一般以三公尺为准,如遇土质不好,或险要地段可酌增至五公尺,外坡为一比三,内坡自堤顶向下二点七公尺为一比二,再下为一比五,由以上数字制定堤身断面,并做到填土每高三公寸五,成实高二寸五,以求坚实。 ”[10](P183)此方针为安徽境内淮河水利工程的大力兴修提供了总的方法论指导。 此外,曾希圣还认真督促各分区及时、尽早制定地方工程计划,以推进皖北全境治淮工程的开展。
同时,为使治淮方针良好开展,曾希圣采用统一领导、分区负责的原则,指导皖北地区从上到下筹建较为完备的水利机构。 皖北行署设淮河冬修、春修工程处,作为淮河冬修、春修工程执行机构,遵照行署之兴修水利计划及上级水利部指示,规划有关淮河干支堤段之修复、河口之疏浚、涵闸之添建等工程,并统一领导淮河各专署所设立之水利工程处;专署组织领导机构,定名为“皖北某某专署水利工程指挥部”,为全专区最高水利权力机关,决定方针政策,并下设专区水利工程处,及专区民工指挥部2 个直属单位,以及各个河流水利委员会;下至沿淮各县,成立民工总队部,各区乡村建立大、中、分队、分队以下设组。皖北所建立的系统、专门治淮机构,统一了淮河中游的治理工作,提高了治水效率及工程配合率,为治淮奠定了组织、机构基础。
在已有计划及组织基础下,为配合皖北复堤疏浚工程,曾希圣又请求中央帮助皖北搜集淮河真实数据,于10 月下旬,淮河水利工程总局组织了两个测量队,协助皖北进行测量活动,并于12 月中旬完成测量工作,保证了淮河冬修、春修工程在淮河中游顺利拉开帷幕。
(二)安徽淮河治理的实施
在治淮工程建设过程中,救灾、治淮、土改作为皖北区的三大主要任务,皆需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然安徽地方资源有限,难以同时开展此三项重大民生任务。如此,如何权衡三者关系,分清主次,做好资源配置,成为整个淮河工作乃至安徽大部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
首先,受两次水灾影响,沿淮群众缺粮、无粮者甚多,曾希圣以“以工代赈”为方法,将救灾治淮相互结合,发放治淮工粮,解决灾民口粮问题。以工代赈兼得救灾与治淮之利,但部分群众将参与上堤当作解决口粮的方法,修堤仅为了粮食,“多做方多得粮”,“修堤就是救灾,上堤就有饭吃”,方价一低就表示不满,以致遇到任务轻、工段短的工程,就故意拉长工期,造成磨洋工现象;有的也只想获取口粮不注重工程质量,敷衍了事。 这极大影响了治淮工程效率与质量,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此外,为了扩大救济面,曾希圣在治淮动员中不仅发动了青壮劳动力,且使老弱妇孺亦纷纷上阵,虽增加了民工人数,但实际上这些“半劳动力”的参与,不仅使工作效率降低,还易带来安全隐患。 针对这种现象,削减民工、注重质量的精工主义开始出现,即遣散、不再吸纳老弱病残孕群体作为河工,并注重检验修堤质量,以质量高低作为奖励的标准。
实施精工主义虽提高了工程效率及工程质量,但减缓了治淮、救灾的进度。因此,地方灾民与中央水利机构之间一直争执不断,矛盾难以调和,致使治淮及救灾计划部分搁置,精工与否逐渐成为地方治淮首要解决的问题。 对此,曾希圣提出:“治淮与救灾是长远与目前利益的关系问题, 必须正确解决。单讲一面均有毛病,有的老弱上堤固然影响,精工主张亦有缺点,因灾民困难不予关照,则劳动情绪即不可能提高。综合办法是将治淮与生救结合动员,统一部署,前后方正确分工,彼此互助。 ”
曾希圣仍坚持治淮与生救结合(即以工代赈),允许不少老弱妇幼上堤,这样虽会对工程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但从地方政府、党委与群众二元互动来看,这既是满足群众救灾需求、解决灾民生存问题、发动治淮民工参与救灾的重要途径,也是平衡治淮与救灾关系、 避免互相冲突的必要手段。相较于抵御往后的洪水来说,解决其时灾民“家破人亡”的困窘状况显得更加实际、有效。
其次,随着中央发布土改政令及安徽部分地区土改需求,治淮与救灾矛盾开始退居次位,土改与治淮矛盾开始上升为主要矛盾,其矛盾的实质就是以谁为主的问题。 在尚未受灾的淮南开启土地改革,不仅可以促进地方生产,还有利于治淮的开展;但在灾情尚未退却的淮北强制进行土改,难免会显得主次不分,造成救灾与土改利益冲突,互相掣肘。鉴于此, 曾希圣主张:“我们目前最主要的任务,在淮北是克服灾情,大力治淮,更充分准备完成土改的条件。 在淮南是进行土改,发展明年大生产。 ”[15]这既满足了部分地方对土改的需求,又应和了部分群众对治淮救灾的需求,得到地方群众拥护。
曾希圣于皖北将中央明令不许推迟的土改推迟了[10](P163),这是结合该地在水旱灾害下难以同时开展生救、治淮与土改两大民生任务所做出的理智选择,一子落而全盘活。 若曾希圣等人没能坚持此种做法而毅然在安徽全省开展土改与生救、治淮工作,不仅会使前方民工无心上堤,易产生回乡生产的想法,且后方群众亦难再动员。同时,新划分土地在没有完整水利设施的保护下极易受到创伤,纵使后方再如何努力生产亦成效不大。 由此可见,曾希圣当时推迟土改是争取地方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
在治淮与救灾、土改矛盾之中,曾希圣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展现出其高超的领导决策能力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将极易互相牵制的多方任务保持平衡,以达到互相配合的效果,从而极大保障了安徽地方治淮工作的顺利完成。 最终,在曾希圣以及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皖北阜阳、六安、滁县、宿县四大专区以254 055 人为堤工,在不到5 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复堤工程计划数的94%,即6 731 927 公分土方,并以25 382 973.50 市斤养活了约250 000 名灾民,使部分受灾群众脱离了饿死荒野之危机,促进了地方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具体数据详见表1)。
表1 皖北1949 年冬修1950 年春修淮河复堤工程
在淮河冬修、春修期间,于曾希圣的主政下,皖北还开展了淮河疏浚工作。阜阳、滁县、宿县以每公方土方6 市斤的工赈价格, 积极动员群众上堤治淮,最终使淮河疏浚工程高效率完成,总计施工长度达38 422 公尺、完成1 940 000 公方土方数,大大提高了淮河中游干支流的承水能力以及安徽沿淮两岸对于洪涝灾害的抵御能力(详细数据见表2)。
表2 皖北1949 年冬修1950 年春修淮河疏浚工程
皖北于1949 年冬1950 年春总计共 “发动了75 517 人做 15 721 822 工完成江淮干堤土方 2 235 997 479 公方, 合计支出原粮 127 726 910 市斤,培修内河圩堤11 676 843 公分,疏浚淮河支流194 000 公方,实支原粮 1 964 000 市斤”,其中大部分完成1949 年—1950 年淮河冬修、春修计划。
四、曾希圣淮河治理的绩效与评价
在曾希圣的领导下,治淮工程直接提高了淮河中游抵御洪水的能力,降低了水旱灾害的频率及损害程度,避免了部分地区沦为泽国的可能,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改善了“淮北苏皖边区遇旱则干,遇水则淹,天然对农业威胁非常之大”[16](P65)的局势。同时在曾希圣“前方治淮、后方生产”的号召之下,各地积极发展工、农及副产品生产,直接创造了经济效益。按1980 年不变价格计算,安徽1950 年农业生产总值与1949 年相比上涨2.05 亿元, 达39.68 亿元,工业生产总值上涨约 33.3%,计 5.93 亿元[17](P25)。
安徽春修、 冬修工程除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带来经济效益外,亦间接促进了地方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首先,在治理淮河的过程中,中共皖北区党委书记曾希圣在地方积极开展冬学运动,提高群众综合素养,此外,他还十分注重对水利人才的专门培养,成立培训小组,训练、整合各类水利精英。 此番行动,取得了不凡成绩。 如1950 年9 月初,皖北共培训收方员3 000 名,训练财粮、运输、文教、医务等工作人员7 392 个, 集中水利技术人员500名,还组织了 12 个测量队和 5 个防疫队[18](P27)。专业人员的加入,极大地保证了地方治淮决策的科学性和方向的正确性,并为今后中央统一治淮提供了丰富的、高质量的后备人才。其次,针对水旱灾害所带来的疫病问题,安徽生救治淮委员会还专门设置卫生科着手进行卫生坏境建设,阻止病菌滋生,改善民众居住环境。 如泗洪县生救治淮总队部卫生科,于1950 年冬共建设水井3 319 口,厕所2 938 所,工栅4 606 个。 这样,使得泗洪县居民的居住质量得以提高,大大降低了居民因环境恶劣感染疾病的机率,增强了人民的卫生意识,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安徽地方治淮实践所产生的众多成效中,最具深远意义的是推动了新中国大规模治淮运动的开启。淮河中游经过1949 年至1950 年冬春两季的水利兴修,虽取得了上述治淮成效,但因地方资源匮乏,部分工程不完全符合标准,且一些需要培修的因未列入计划而搁浅; 新筑土堤亦不甚稳固,使得1950 年淮河水灾发生时“淮河支干堤,虽经去冬今春尽力修治,加高培厚,已按华东指示可保49 年水位不致破堤,然终因水势过大过猛,水位超过设防标准,在皖北境内淮河水系干支堤共漫决334 处(小决口未统计在内)”[19], 造成了大范围的洪涝灾害。 因此,为最大程度缓解皖北灾情,根治淮河水灾, 皖北区委曾希圣于1950 年8 月1 日向中央提交了淮河水灾报告。 此封电报,除使当时身为国家主席的毛泽东同志在“不少是全村沉没”“被毒蛇咬死者”“今后水灾威胁仍极严重”“多抱头大哭”等处重重地划了横线外, 还使其读到淮河洪水泛滥,致使489 人死亡的内容后潸然泪下,并表示:“不解救人民,还叫什么共产党。 ”[20](P51)随即,毛泽东在曾希圣等人的电文上加注批语,送于周恩来总理:“请令水利部限日作出导准计划,送我一阅。 此计划八月份务须做好,由政务院通过,秋初即开始动工。”[21](P85)此份批示一出,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即紧急着手筹备治理方案,并于 1950 年 8 月 25 日至 9 月 12 日,直接主持了由水利部召开的首次治淮会议。
不仅如此,会中曾希圣还以皖北生救指挥部政治委员的身份提交了集安徽地方治淮经验教训于一身的《皖北治淮结合救灾计划意见》。意见中他创造性地提出根治淮河的方针,即“在河南应以蓄水为主结合整理河道,在皖北应以疏河蓄水并重,在苏北应以疏河固堤为主或者引水入海。上下统筹兼顾,一面不过分扩大上中游外泄水量, 一面增加下游宣泄能力,方能在一二年内收到应有效果。 ”[11](P289-290)同时,“并建议开工时间应越早越好,组织领导应完全统一,由于淮河皖北段最为严重,负责人请中央或华东派出(皖北可派干部参加)以加强领导。”[11](P289-290)在曾希圣“蓄泄兼顾”的治淮方针基础上,经治淮会议积极讨论,水利部最终决定以“蓄泄兼筹”为治淮方针,确定淮河上游以蓄洪发展水利为长远目标,中游蓄泄并重,下游则开辟入海水道,并在1950 年10月14 日, 由政务院正式发布 《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将已定的治淮方针运用于淮河全流域,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淮河治理奠定了基本的方法论指导。
会议还吸收了曾希圣的治淮意见,制定了初步的治淮工程步骤:于1950 年12 月之前以勘测工作为重心,上游和下游以勘察蓄洪工程和入海水道为重点,同时进行放宽堤距、疏浚、涵闸等勘测工作;中游地区在整个计划内,选择对上、下游关系较小的部分工程开展工作, 这体现出曾希圣所提倡的“计划先行”的地方治淮主张。
此外,曾希圣在此次治淮会议中,力荐中央治淮“组织领导应完全统一”并最终被周恩来总理所采纳, 中央决定在淮河水利工程总局基础之上,成立治淮委员会,统一领导治淮工作。同时,水利部还吸收了安徽地方治淮与救灾相结合的工作经验,以工代赈,缓解了当时正处于百废待兴之下的国家财政危机, 兼顾了治淮与救灾两大重要民生任务,推进了整个淮河治理计划的顺利施行。
另外,曾希圣领导的安徽地方治淮活动也为今后大规模淮河治理奠定了工程及人才基础。 1950年11 月,淮河两岸大规模治淮工程开始动工,淮河中游工程的建造部分是基于地方已建或建中工程,且其所选拔的水利人才,也多是原地方拥有治淮经验的干部。 原安徽治淮领导者之一的曾希圣,也成为治淮委员会副主任乃至主任,而后继续领导淮河流域的治理工作。同时,治淮委员会也于蚌埠成立,使安徽成为“三省治淮站线上的主力军”。
综上所述,曾希圣所领导的地方治淮不仅促进了中央统一治淮决策的产生,还推动了中央治淮方针、步骤、机构、动员、工程的制定及开展,为淮河成为新中国第一条综合治理的大河做出了突出贡献,拉开了新中国70 余年的治淮帷幕, 吹响了治淮工程的兴修号角。
注 释:
①此部分内容来源于1950 年1 月曾希圣在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皖北行政区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