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力行业许可排放量约束力研究
2022-06-09尚毅林毕晓玲
尚毅林 毕晓玲
(1.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13;2.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江苏南京 210037)
1 引言
近年来,南京市不断强调提升省会城市首位度,经济发展成绩颇为亮眼,2020 年度经济总量首次跻身全国大中城市十强,然而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巨大的环境压力。目前,南京市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电力行业是南京市的燃煤大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到全市工业源30%以上,要运用排污许可证这一有效抓手[1],对电力行业污染物许可排放量进行控制[2],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2 研究方法
依据《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评及批复等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利用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数据时间序列长度为2018—2020 年,以及电力企业2021 年许可排放量,对南京市现有7 家燃煤电厂相关环保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开展排污许可排放量约束力研究。
3 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取值依据
南京市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的确定主要依据企业最新的环评批复量和按照《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核算的量,将两者进行对比,遵循从严的原则取小值。南京市7 家电厂许可排放量取值依据见表1。
表1 南京市7 家电厂许可排放量取值依据
4 燃煤电厂许可排放量与在线监测排放量对比分析
4.1 二氧化硫
南京市7 家电厂二氧化硫许可排放量与2020年在线监测量对比见表2。
表2 南京市7 家电厂二氧化硫许可排放量与2020 年在线监测量对比
近3 年南京市7 家电厂二氧化硫在线监测量与许可排放量的关系见图1。
图1 近3 年南京市7 家电厂二氧化硫在线监测量与许可排放量的关系
通过表2 和图1 可以看出,7 家电厂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均可满足许可证要求,许可排放量与2020年在线监测量之差范围为39.66~526.08 t/a,许可排放量与在线监测量比值范围为1.07~2.12 倍。其中,B电厂许可排放量与在线监测量比值最小,在产能波动的情况下,很有可能超总量排放,需关注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及加强企业内部管理[3]。其他几家电厂许可排放量为在线监测量的2 倍左右,A,C,D,F,G 5家电厂二氧化硫许可排放量较在线监测量有较大的余量。
4.2 氮氧化物
南京市7 家电厂氮氧化物许可排放量与2020年在线监测量对比见表3。
表3 南京市7 家电厂氮氧化物许可排放量与2020 年在线监测量对比
近3 年南京市7 家电厂氮氧化物在线监测量与许可排放量的关系见图2。
图2 近3 年南京市7 家电厂氮氧化物在线监测量与许可排放量的关系
通过表3 和图2 可以看出,7 家电厂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均可满足许可证要求,许可排放量与2020年在线监测量之差范围为17.04~624.79 t/a,许可排放量与在线监测量比值范围为1.05~2.38 倍。其中,A,C 2 家电厂许可排放量与在线监测量比值较小,存在超总量排放风险,应进一步挖掘低氮改造及深度脱硝潜力[4],守住总量底线。其他几家电厂许可排放量均超出在线监测量190 t 以上,B,D,F,G 4 家电厂超出量较大。
4.3 烟尘
南京市7 家电厂烟尘许可排放量与2020 年在线监测量对比见表4。
表4 南京市7 家电厂烟尘许可排放量与2020 年在线监测量对比
近3 年南京市7 家电厂烟尘在线监测量与许可排放量的关系见图3。
图3 近3 年南京市7 家电厂烟尘在线监测量与许可排放量的关系
通过表4 和图3 可以看出,7 家电厂烟尘的排放量均可满足许可证要求,许可排放量与2020 年在线监测量之差范围为17.46~341.75 t/a,许可排放量与在线监测量比值范围为1.93~7.42 倍。烟尘许可排放量普遍远高于实际排放量,甚至达到在线监测量的3 倍以上,反映出电厂整体除尘设施效果良好,去除效率高,工艺比较先进,颗粒物减排成效显著。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个问题,例如G 电厂许可排放量是在线监测量的7.42 倍,许可排放量根本没有约束力。
5 燃煤电厂许可排放量合理性分析
根据取小值的原则,由表1 可以看出,除A 和B电厂二氧化硫采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核算的量作为许可排放量外,其他各家电厂的各类污染物均采用环评批复的数据(主要为超低排放改造后的环评)。从燃煤电厂许可排放量与在线监测量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考虑产能的波动与变化,各家电厂中E 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许可排放量与2020 年的在线监测量相对接近;G电厂这3 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超出2020 年在线监测量较多;其他各电厂的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总体来讲比较宽松。
虽然电力企业的生产负荷受统一调控、工业企业生产状况和燃料品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许可排放量和某年度的在线监测量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若许可排放量过于宽松,便不能起到对电厂的约束和环境管理作用。因此,建议根据电厂当年的生产负荷排放与在线监测量的关系,对许可排放量发放过于宽松的企业进行重新核定许可排放量,并对许可证进行变更。
6 结论
南京市电力行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许可排放量基本是实际排放量的2 倍左右,意味着电厂即使在超产能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下也难以超总量排放,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电厂的环境管理要求,不利于区域减排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制度,其核心在于污染物浓度控制和定量管理[5]。目前,以环评量与技术规范核算量二者取小值作为许可排放量约束力比较宽松,建议以电力企业近3 年在线监测实际排放量为基础,进一步贴近实际排污量核定许可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