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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警示标志设置探讨

2022-06-08张光辉孙路路刘强屈岩

现代职业安全 2022年2期
关键词:标准规范职业病场所

张光辉 孙路路 刘强 屈岩

(1.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江苏 徐州 221000;2.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江苏 徐州 221000)

0 引言

一般来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且在开展事故原因分析时,通常将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列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无安全标志”列为不安全状态的一类,从隐患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物的不安全状态”类隐患[1]。

企业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时,需要通过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控制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其演变成隐患,进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通常来说,企业对于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有多种,主要遵循如下原则: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措施;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2]。从这个角度来看,警示标志属于控制危险源的一种安全措施。

笔者通过对涉及机械制造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梳理分析发现,其中不乏因警示标志的缺陷而导致的事故。例如:2008年7月,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轨梁厂,相关人员在管道周围进行焊接作业时,由于氧气和煤气管道标识模糊,误焊在氧气管上而引发氧气管烧穿,导致氧气喷出烧伤作业人员的事故[3]。因此,对于机械制造企业而言,设置和规范使用警示标志,对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警示标志使用现状调查

笔者曾对多家机械制造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警示标志的使用现状进行调查,通过梳理分析,发现存在的典型问题主要有如下4方面:

1.1 制作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我国相关标准规范对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警示标志的基本型式、尺寸以及不同区域的型号选用都有明确要求,且其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但在实践中,很多机械制造企业由于安全管理专业力量不足,缺乏对于相关标准梳理与掌握,在制作警示标志时往往不是依据相关标准,而是仅仅从网上下载,而很多从网上下载的警示标志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比如,图1所示为某机械制造企业一处配电箱使用的警告标志,其安全色、对比色和文字辅助标志均不符合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的相关要求。

1.2 未能覆盖作业场所所有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

对于机械制造企业而言,某个生产区域往往可能存在多种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但在实践中,由于现场管理人员安全专业知识有限,对危险源辨识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到位等原因,通常存在警示标志设置不齐全的情况。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不能及时将作业场所涉及的危险和安全信息传递给岗位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1.3 张贴位置偏离存在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区域

有些机械制造企业虽制作并张贴了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且种类齐全的警示标志,但为图方便,并未“就近”张贴在涉及相关风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导致相关警示标志不能对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充分发挥安全警示作用。

1.4 多个警示标志组合张贴时未按顺序排列或组合逻辑错误

对于多个警示标志在一起组合张贴,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有些机械制造企业在组合张贴警示标志时,并未按规定的顺序进行排列,而是随意组合,甚至是组合逻辑错误,很容易误导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例如,“当心吊物”应与“必须戴安全帽”进行组合,而图2所示的警示标志组合显然存在逻辑错误。

2 警示标志设置的法律法规依据及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2.1 法律法规依据

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安全标志、工业管道安全标识、有限空间警示标志、安全风险告知卡、风险地图、消防安全标志、疏散平面图、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电气安全标志、工业阀门标志、气瓶颜色标志、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警示标志的设置具有明文规定,并且都是行政处罚项,近年来已有多起因“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受到行政处罚的执法案例,例如:2019年8月6日,深圳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因生产车间7处配电箱未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做出罚款4.8万元的行政处罚[4]。

根据笔者梳理,目前有关机械制造企业警示标志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如下:

1)《安全生产法》(主席令 第88号)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消防法》(主席令 第81号)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第二款):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 第24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第549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5)《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80号)第十九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第二款):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6)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12月公布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将“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同时,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其中第二款“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由此可见,对于机械制造企业来说,如果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且拒不整改,或将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2.2 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我国警示标志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始于1982年,并于当年首次发布GB 2893—1982《安全色》和GB 2894—1982《安全标志》两部强制性国家标准。此后近40年的时间,国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警示标志类的技术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5]。这些技术标准规范大都是强制性的,均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因此在工业企业得到了广泛使用,这对控制事故发生,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特点,经笔者统计,涉及到的警示标志类技术标准规范如表1所示。

表1 机械制造企业涉及到的警示标志类技术标准规范

3 警示标志设置步骤建议

笔者下面以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为例,对机械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警示标志的设置步骤[6]提出建议,以供企业参考:

3.1 识别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

确定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张贴种类的前提是,识别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危险因素的依据主要包括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和GB/T 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等。对于企业来说,应据此辨识和分析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同时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应主要从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工作环境、特殊工况及密闭空间等方面进行,并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年版)确定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3.2 选择警示标志的种类、型号和数量

根据上述识别的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应分别对照GB 2894—2008、GB 13495.1—2015、GBZ 158—2003等相关标准规定的设置范围和地点,确定需求的警示标志种类。然后,通过现场实地调查,确定警示标志张贴位置、数量,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观察距离选择合适的型号(具体 可 参 见GB 2894—2008表A.1、GB 13495.1—2015表A.1、GBZ 158—2003表A.2,本文不在此赘述)。

3.3 制作衬边、材质满足作业场所要求的警示标志

对于企业来说,在确定好警示标志的种类、型号和数量后,下一步就是委托设计公司进行制作,并向其提供相关的标准要求。关于警示标志衬边的颜色和宽度GB 2894—2008和GBZ 158—2003的规定是一致的,即:除警告标志(标识)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安全标志(警示标识)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标识)边长或直径的0.025倍;消防安全标志衬边的颜色同上述两项标准,宽度稍有不同,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025~0.5倍;另外,对于材质方面来说,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对于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则应使用绝缘材料[7-9]。

3.4 安装固定警示标志

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在机械制造企业的作业场所最常见的固定方式为附着式。

企业在安装固定警示标志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 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如设备接地标志要靠近接地线安装位置。

2)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3)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但要特别注意组合逻辑不能出现错误[7]。

4 警示标志的使用管理

为确保警示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机械制造企业应按照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警示标志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定警示标志的设置、使用、检查与维修等要求,并建立使用管理台账。对于企业组织的日常安全检查,应将警示标志纳入检查内容,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同时,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标志使用专项检查。

5 结语

对于机械制造企业而言,在作业场所科学、正确、合理地设置警示标志是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一项有效措施。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均有专门条款明确规定了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同时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都是强制性标准,从“依法治安”的角度来看,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因此,机械制造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作业场所警示标志的设置和使用管理,用警示标志这种“无声的安全语言”时刻提醒岗位操作人员,以及进入作业场所的其他相关人员注意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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