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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的思考:有些话是讲给自己听的

2022-06-08马泽平

回族文学 2022年3期
关键词:局限性诗歌语言

马泽平

有些话是讲给神灵听的,虔诚、审慎,并竭尽所能不留下破绽和漏洞;有些话则是讲给自己听的,散漫、嘈杂,像热水抚慰疲倦极了的肉体,也像载重的车厢碾过铁轨。我喜欢把话说给自己听,不用担心讲错,也无须考虑可能引发的种种后果。我既是讲述者,也是倾听者,道具不需要太多,一杯白水、一颗烟、一张纸、一支笔,就足够支撑完成我与自身间的一场掏心掏肺的对话。我喜欢这感觉,像是在漆黑的卧室里,不用开灯,仅凭借记忆就能摸到每件什物,这里是热水壶,那里是衣柜,烟和火机当然放在枕头边上。

我迷恋物件,衣柜、玻璃、烟灰缸、旧瓶子以及衣物,尽管它们本身并不具备生命体征,但却完整地保留了使用者的气息。我之所以在篇幅长短不一的文字中选择写雨水,写居住的房子,写蔬菜和书籍,甚至写深夜里一个人默默听完的几部电影片尾曲,是因为一直都相信,它们是鲜活的,将代替我向外界传递某种信息。我曾在闲聊间向一位友人描述童年时惯常见到的骆驼蓬等草木,状貌逼真,乃至叶尖上见露珠,其实这并无多少可讲之处,郁郁葱葱或者即将枯死皆如是,我之所以讲述,不过是喜欢把生活中看到的或者想到的,呈现给外界。如果把这和我所理解的诗歌写作联系在一起,描述草木本原样貌是基础,它代表着观察者视野与发掘能力的辽阔(细腻)程度;描述观察者本身面对草木之时的情感变化才更具有诗意,电光石火间,如何敏锐捕捉到并真诚、准确、拙朴地呈现出来,是写作者作为事物观察者的永恒命题。

依稀记得,我的诗歌写作生涯始于2010年冬日,其时我尚在西北一座边陲小城做地质测量工作。写不好,读得也不多,但胜在尚算勤勉,也隐约觉察到自己的短板所在,于是就大量阅读,希望通过阅读找到打开诗歌世界大门的钥匙。彼时读张继《枫桥夜泊》“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句,不禁唏嘘。古人以诗言志,情怀是一种,记载是另一种。张继这两句诗,记载在先,情怀在后。先是平实的叙事,地点、时间、事件以及潜藏其中的人物,然后才是抒情,寒山寺之名已见冷寂,到客船更显凄清之色。由此观之,叙述应简明扼要,应以点带面,应准确无误,该具备的元素一定不能缺失,但又忌拖泥带水,点到为止即可;抒情则又是另一番讲究,所谓“直而不野,婉转附物,怊怅切情”,不野是度,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附物是及物,不能空泛,不能空洞,抽象的情感得通过具体物事加以体现,切情则重真挚,非情真意切不能为诗也。诗不在多,在精,单凭此一首,读唐诗,能不读张继?

我在读唐诗的同时也读外国诗人的作品,艾略特的《荒原》,米沃什的《礼物》,里索斯的《陶匠》,只要遇到自己喜欢的译本,就反复阅读。我渐渐感悟到,这些优秀的诗歌作品,都具有真和静的可贵品质。诗歌作品中见真见静,格调与境界自高。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作品愈具深度与阔度,就愈见真与静。遗憾的是,我生活的周边往往很少读到这样的作品,尤其是网络世界,能够读到的所谓作品,绝大多数充斥着浮躁、伪善,充斥着小聪明式的嘩众取宠。诗可以怨,但不仅仅只是怨,更不是时时怨、事事怨;诗可以群,也绝不仅仅只是群,更不是时时群、处处群。诗径通幽,幽径通诗,诗人应当学会与外界保持一定距离,然后审视,然后为诗。补充一句,写熟悉的胜过不熟悉的,美国当代写实主义画家安德鲁·怀斯认为,绘画不是出门去找好风景,而是去寻找那些伴随自己成长并且曾为自己所深爱的东西。

我原以为,这辈子,自己可能会成为一个介于三四流之间的糟糕小说家,却没有想到,阴差阳错的,最终深深迷恋上并一路坚持下来的却是诗歌写作。

迫于生计,我常常需要在各个城市间穿梭,生活具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它使人迷茫,它并不会指引我发现并走向唯一正确的方向。一如我所记录下来的那些诗句,我无法掌控一首诗完成之后的命运,就如同我终此一生都无法把握自身命运。我偶尔会把自己想象成茫茫大海中夜航的一叶扁舟,诗是影影绰绰的灯塔,或许希望一直都在,但谁又能够保证扁舟一定会靠岸?或许这恰恰是诗歌存在的意义:它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我内心深处的焦虑和恐惧。

诗是什么?我坚信诗是语言对我们自身的解放和重构。诗应该有蓬勃的生命力,它能够唤醒沉睡在我们心底的事物,或者美好,或者浮躁,它使一切存在在自己的轨道上有了依据。但我们是不自由的,我们被责任和伦理以及其他任何我们所在意的物事捆绑着,我们只能借助诗歌与“我”和世界完成一场对话。有时候,我们的沟通是卓有成效的,但大多数时候,我们的沟通是不产生任何效用的。诗歌最理想的状态是什么?它应该是轻盈的,干净的,像云朵也像流水,不被物理所束缚,也不因外力而改变态势。它有足够弹性,远离或者抵近,一定都有深刻的理由;它也足够澄澈,不必承载我强行施加给它的种种情或者欲。我曾试图总结过自己暂时还写不好一首诗的原因,可能仅仅是因为我太精明了,太机械了,刻意放大了自省和善意,却选择性遮蔽了功利和罪恶之心,我从一开始就伤害了诗。这使人沮丧,我得有多么脆弱,才必须不断借助自我催眠的方式,使自己相信,我是正确的。

前几日我刚好重读过美国女诗人莎朗·奥兹的作品,她的诗歌语言简单而真挚,像刽子手把刀尖递向自己。她与我们相似,但又区别于我们而独立存在。或许,我们都有制造庸作的能力,这是我们沟通的基础;但我们未必具备从庸常中发现精致的能力,这是区分我们写作高度和深度的奢侈品质。

《警世通言》里讲:“话须通俗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这原本与诗歌无关,但完全可以引申到诗歌创作的具体语境中来,我始终相信:一首诗,会还原成一个句子,一个字词,会还原成一个人某一特定时刻的情感态势,或忧伤,或欢愉。我相信由字词到句子再到章节,是生活感悟的积淀过程,发酵过程。而诗歌的行数与字数多寡,并不与其品质之间产生必然的正比或者反比关系。如初唐诗人陈子昂之《登幽州台歌》,寥寥数语而能使人潸然泪下,究其缘故,无非是情真意切,发一己之心,容事物命理。或许,我所找寻的恰恰是这样的临界点:我有话要说,且非说不可。引而不发,不是诗人,是入定的高僧。2F728C8C-6CA5-42D8-A688-60C50814F6C8

但我终究没有完全打开自己的能力,没有深入挖掘并深刻认识自己内心的能力。于是,我只能任由自己把天平向感性一端偏移,以使我不被理性所蒙蔽。的确,我更愿意相信感性,它是火,甚至不需要空气就可以燃烧,它能最大程度地给我热量和光明。即便只剩灰烬,即便随之而来的是冬月般的酷寒和孤独,但仍旧真实如故,那些一闪即逝的丑陋和善念,使我更接近于我自己。

至少在羁旅北京的这几年里,我的写作状态是零碎的,非理性的。我在写满各种数据的记录簿背面写上突然想到的一句或者两句,字迹潦草,构思散乱,我知道它们所面临的命运:一部分被整理、修正,然后写入某首诗歌里,一部分被遗弃,撕成碎片丢入风里。

有一段时间,我在审视自己的诗歌写作情况时发现,我似乎对诗歌寫作的意义产生了怀疑:诗歌何为?诚然,诗歌是语言的艺术化表现形式,它从根源上就注定与审美和哲学思考脱离不了关系。但诗歌在完成写作之后,面向读者群体和社会现实时,究竟能不能起到引领或者启发思考的社会功用?尤其是当下,随着网络化时代的到来,诗歌写作正受到全新的冲击和考验。

那么,我究竟该写一种怎样的诗歌呢?或者说,终此一生,我究竟该构建一种什么样的诗歌价值观念取向呢?在冗杂的现实生活中,在对自己的肯定和否定中,我渐渐意识到语言的无力。它并不能如我们所愿,在附加价值或者意义的同时,起到某种唤醒作用。我甚至有过这样的思考:反其道而行之,不失为一种好的呈现方式。大当作小写,有当作无写,真当作假写,抽象当作具体写。诗歌艺术需要真诚,但不一定非得拘泥于每一个具体细节。难以消解的悖论往往是悖论本身,例如我们所厌恶的,一定也在深深地厌恶着我们。我因此而试图理解每一种自己所不能接受的观念,并尝试因循其理,发现更多种可能。可这也是悖论或者局限的一种,舍弃熟悉的物事,何谈深入陌生?如此想来,一切疏离都不过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回归。我们都是徒劳无功的挣扎者,有时候从中攫取到诗句,有时候则是墓地。

有时候又会这样想:写好一首诗或许并不难,至少不比认识和承认一首诗存在局限性更难。局限性是机会,它意味着可塑的、不可塑的更多种可能,局限性往往也是陷阱,它使创造语言的人被语言所奴役。不要害怕失败,不要害怕误解和嘲笑,承认局限性的唯一意义在于,突破现有的局限性并试图发现新的局限性。的确,局限性一直存在,无论是历史的还是个人的。

我想打开一切束缚过自己的枷锁,意义、章法、流派以及种种固定的取舍程式,只遵从内心的召唤,发现生活和阅读中饶有趣味的部分,呈现并尽最大可能地还原它们。好的诗歌应该具备这样的特质,引导但不包办全部。语言指向丰富而多义,你是什么样的读者,就从中领受什么。或婆娑,或简约,或深刻,或浅显。或许写作的终极奥妙正在此处,它使不同的人群通过语言的镜子彻底地观照到真实的自身。

我甚至陷入某种虚无的思考当中——诗歌写作究竟从何处开始?是落笔的那一刻吗?一般意义上讲,的确如此。但是,如果从落笔那一刻算起,之前的沉淀和构思呢?一首好的诗歌,源于诗人本身的生活和阅读经历,经过时间的沉淀和发酵,然后筛选、整合、提炼,进而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由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具体的诗句。抽象为虚,具体为实,虚实之间可容纳的内容可就丰富极了,像一个巨大的口袋,弹性十足,只要我们精力足够充沛,思维和视野足够开阔,似乎能把可命名的、不可命名的一切事物装填进去。如此,这问题的答案依旧缥缈,或许其答案原本就不是唯一的,指向越丰富,诗歌所能呈现出的内容就越具有吸引力。与其纠结于此,不如给它一个独属于自己的认知或者定义:诗歌写作是从命名的那一刻开始的。

我固执地认为,诗歌写作是有难度的,命名也是。写诗的难度,恰在于诗人汤养宗所说的达于“象”而略于“言”,语言只是载体,象则意味着呈现的本源质地。因此,成熟的诗歌写作者都不会选择舍本逐末。这个道理看似简单,其实则不易,需要在大量的阅读与生活经验中去提炼验证,使庸常化为神奇。美国小说家、诗人卡佛曾描述过这种奇妙的转换——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写普通事物,并赋予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而诗人陈先发的阐释可能更接近诗歌写作的本质:诗,本质上只是对“我在这里”这四个字的展开、追索而已;命名的难度,则在如何把握指向和维度之间的度。度即分寸感,需要斟酌,需要平衡,需要在无数条线中筛选出合乎自己思维和情趣的标题(名字),并以此为骨架,填充能够支撑起它的血肉。难度往往使人心悸,解决不了这些隐性或者显性的难题,诗歌写作就只能停滞在浅表层,无法抵达我们心目中那个美妙而和谐的诗歌至境。鉴于此,诗歌写作于我们而言,可能终此一生都将处于未完成状态。但这未必就是坏事,挫败感往往会促使我们不断磨砺自身和作品,进而臻于完善。

在人群中,我常常能够找到熟悉的自己,自以为是、偏执、轻浮,甚至有些歇斯底里。我说的这个人群,既指写诗的人群,也指芸芸众生。因此,我不断告诫自己谨言慎行。如果说我有始终克服不了的缺陷,那一定是虚妄的自尊,或者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情结作祟:我害怕在人群中暴露出自己无知的一面。正如写一首诗,我总是需要反复修改,以此使自己获得短暂的心安。我不信任瞬间的灵感,我更愿意相信积淀。仓促之间记录下来的句子和做出的决定,都是可疑的。我已经很久没有写字了,忙碌不过是表象,真正的原因或许是新的局限——我没有能力准确地定位自己写作的意义所在。承认局限或许使人尴尬,但否认却并不能帮助我们消除局限。

诗人飞白说,写作的本质是寄托。这寄托可理解为语言的向度所在。无论如何,我们找不到充分的理由否定对话存在和发生的基础。那么,诗歌写作当然是寄托本身或者寄托之一种。事实上,我一直都是写作即对话的坚定拥趸,我愿意把每一首诗的写作过程都理解为与自己的和解或者决裂。

有些话是说给自己听的,有些诗是写给自己读的。即便还有其他读者,我也愿意相信木心先生的判断:作品选择读者。我想,诗之至境,无非就是纯粹地表达罢了。

[栏目编辑:韩爱强]2F728C8C-6CA5-42D8-A688-60C50814F6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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