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TPP与RCEP的竞争及中国的应对策略
2022-06-04高军行
全 毅 高军行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脱胎于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CPTPP虽然比TPP的内容有所减少、门槛有所降低,但仍然坚持“全面与进步”的高标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由东盟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是一个涵盖了中日韩三国、东南亚十国与澳新两国共15个成员的巨型贸易协定,其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水平低于CPTPP。这两个巨型贸易协定是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最新成果,形成了亚太区域一体化的两种平行竞争路径,将对亚太区域贸易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比较分析这两个区域贸易协定的竞争与影响,对于深化中国对外开放与制定亚太区域合作策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 TPP、CPTPP与RCEP研究评述
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与一体化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目前,学术界对TPP、CPTPP与RCEP等区域贸易协定的研究主要有运用数学模型所做的量化分析和运用政治经济学理论进行的定性研究。在量化研究方面,国外量化分析TPP经济效应的文献较多。例如,李春顶(L. Chunding)和琼(John)利用一般均衡模型GTAP模型分析TPP对中国的影响,发现TPP将对中国造成负面影响,但中国若加入TPP,则会改善中国与TPP其他成员的总体福利
。派特瑞(Petri Et)等人利用CGE模型,采用政策建模和模拟方法,量化分析了TPP、CPTPP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发现CPTPP对中国的影响较小 。甘内西-库玛(Ganesh-Kumar)和查迪希(Chatterjee)关注了CPTPP对非成员国尤其是大型发展中经济体(如中国、印度)的影响,从规则、资源、技术壁垒以及环境等角度综合分析了CPTPP的冲击程度 。国内的量化研究主要运用GTAP模型分析其经济影响和福利效应。例如,赵灵翡、郎丽华通过构建一个包含23个国家和10个产业部门的GTAP模型来分析TPP和CPTPP对中国的影响,发现TPP和CPTPP对中国的贸易、GDP及福利产生了负面冲击;但中国若加入CPTPP和RCEP,对外贸易状况将得到改善,也有利于中国高端制造业的发展。王孝松、武睆根据GTAP模型计算得出,CPTPP将使中国GDP下降0.07%,进出口和社会福利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若中国加入RCEP,不仅可以抵消CPTPP的负面影响,甚至还能实现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张珺、展金永与杨立强、余稳策均使用GTAP模型模拟CPTPP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发现CPTPP内部成员国福利将会增加,对中国的GDP和其他经济指标将产生负面冲击,从而认为加入CPTPP会使中国获益。关兵、梁一新基于GTAP模型分析,认为CPTPP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中国优势产业冲击较大,若中国加入CPTPP可以抵消其负面影响。刘欣悦、尤宏兵运用赫特尔(Hertel)的GTAP模型分别模拟分析了中美参与或不参与CPTPP和RCEP的八种情形,认为只有中美同时加入CPTPP,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双方经济增长。李春顶等学者在模型中引入内生性贸易不平衡以及贸易成本的结构,并构建了一个多国的全球一般均衡数值模型系统,量化模拟CPTPP的经济效应、中国加入的影响以及协定成员扩容的影响。模拟结果发现,CPTPP的实施不会损害中国的经济利益,相反会对中国的GDP、进出口贸易、制造业就业、社会福利产生小幅度的正向作用;若中国加入CPTPP,中国与CPTPP成员国的受益将进一步增加。CPTPP的现有扩容计划会给协定成员带来正面效应但不利于非成员国,而对中国的影响不大。
定量研究RCEP的文献不多。主要有陈淑梅利用GTAP建立影响模型分析,模拟结果表明若RCEP成立,大部分成员国的福利都会得到改进。马盈盈构建了一个包括25个国家和35个行业的李嘉图贸易一般均衡模型,量化评估RCEP关税减让的福利效应,得出所有成员国互利虽有改善,但中国贸易条件相对于RCEP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均有所恶化的结论。
在定性分析方面,早期研究TPP和RCEP的国外文献重点关注协定的建设背景、起因、潜在影响及未来发展方向,并提出了发展建议。如潘(Pan)分析了日本的CPTPP战略,包括CPTPP的条款、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经济影响等
。国内重点关注TPP、CPTPP及RCEP协议对中国的地缘政治经济影响以及中国的应对措施等问题。如全毅认为,TPP与RCEP作为亚太地区的两种一体化路径,天然存在着竞争性,导致东亚发展中国家面临两难选择,给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带来了复杂的影响。由于中国参与RCEP谈判,中国学者早期研究多关注RCEP谈判动因及中国参与RCEP谈判的策略。竺彩华认为TPP和RCEP之间存在较大的互补性,其良性竞争为成员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选择。汤婧认为TPP与RCEP存在竞争与合作关系,但中国参与TPP条件不成熟,应集中精力参与RCEP的谈判进程。刘威等认为TPP和RCEP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如达成协议将对亚太地区价值链贸易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唐国强等则指出TPP和RCEP的成员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二者是互补关系。2017年特朗普政府退出TPP后,学者研究转向CPTPP研究。例如,王海龙和朱京安从经济利益视角,分析美国对CPTPP的态度,进而推论出CPTPP对中国国家战略、经济发展以及贸易状况的影响,并提出了政策建议。曹广伟认为CPTPP强劲的扩张势头势必冲击“双轨竞争”的一体化格局,迫使亚太一体化进程沿着日澳设定的CPTPP路径行进;同时,其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更好地适应了全球价值链的需求,为新一代世界经济规则的制定树立了标杆,促使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有利于发达国家的方向演进。张彦认为在全球价值链遭遇“反攀升压制”的现实背景下,RCEP区域价值链合作为中国制造找到了“替代方案”。对TPP、CPTPP和RCEP规制的研究也是学术热点。如张宇燕组织学者解读TPP协定文本规则,并分析了中国法律规则的差距及面临的挑战。鄂志寰认为,RCEP开放包容的合作框架给全球自贸协议的弹性、灵活性提供了典范,将对国际经贸规则产生深远影响。俞子荣、袁波解读了RCEP文本框架及其议题规则,并提出国内政策的对接建议。盛斌、余淼杰等学者比较分析了TPP、CPTPP以及RCEP规则的新特征及其对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和中国的影响,并提出中国的对策建议。王芳和张生阐述了CPTPP的投资规则、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对中国的借鉴作用,主要分析协定中允许成员通过换文和“冻结条款”等方式来对可以提交投资仲裁的争端范围加以限制,由此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方瑞安分析了CPTPP电信服务贸易规则对中国电信服务业的挑战。温树英比较分析了TPP、CPTPP等区域协议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中国金融服务开放与规制建设的作用。方元欣则从CPTPP数字贸易规则方面探讨亚太地区数字贸易规则的演变趋势。而胡枚玲、张军旗认为,TPP和CPTPP首次纳入规制一致性议题内容,代表了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新范式,中国应积极对接规制合作的高水平要求,对国内规制进行“良好规制实践”改革和优化升级。
目前学术界研究对TPP、CPTPP与RCEP的量化分析与定性研究不断深入,研究领域从经济影响向国际经贸规则演变方面不断拓展。虽然有学者认识到TPP与RCEP的竞争性,并分析了亚太地区两种一体化路径对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影响,但美国退出TPP是始料未及的。美国退出TPP后,许多中国学者认为给中国加入CPTPP带来了机会,比如苏庆义、王辉耀等认为中国加入CPTPP的时机已经成熟。本文试图从亚太地区大国博弈的视角,探讨CPTPP与RCEP的竞争及中国加入CPTPP的可能性与应对之策。
二 主导权博弈与亚太区域一体化路径的形成
亚太地区是世界上产业转移与价值链贸易最活跃的地区,正在崛起成为世界经济的重心。日益紧密的区域国家间贸易与投资合作推动了区域间合作构想与机制的建立,但美国、日本、东盟和中国等力量中心对区域经贸规则主导权的竞争,却对区域合作机制产生了复杂的影响。跨越太平洋的亚太合作机制与东亚合作机制成为影响跨太平洋经济合作的两种路径。
(一)TPP、CPTPP与RCEP概况
TPP的前身是新西兰、智利、新加坡、文莱四国2005年签署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SEP)。2009年,美国高调宣布加入TPSEP谈判,并将其改名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美国全方位主导谈判,将其作为美国争夺全球贸易规则主导权的主要工具,并宣称要将其建设成为一个高标准、多领域的21世纪新贸易协定,以利用其推行体现美国战略的经贸规则,同时也防止亚太地区出现一个与其价值观相悖的东亚经济集团。2010年3月15日TPP首轮谈判启动,历经6年马拉松式的28轮谈判,2015年10月谈判成功结束,2016年2月TPP正式签署。TPP成员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秘鲁、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越南12国,它们构成了一个横跨亚洲、大洋洲和南北美洲的巨型贸易集团。2020年TPP成员国的人口规模占全球总人口的10.89%,GDP规模占全球GDP总量的37.35%,贸易规模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5.83%,2019年吸收的国际投资总额占全球投资总额的33.9%(见表1)。但是,美国内部民主党与共和党对此分歧很大,因此,奥巴马任内TPP迟迟无法在国会通过。2017年1月,特朗普上任后立即宣布美国退出TPP,引起舆论哗然。
美国退出TPP后,日本担负起善后工作。在日本的努力下,其余的11国继续推进TPP,于2018年3月8日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签订新的贸易协定,并将其更名为“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该协定已于2018年12月30日生效。但与TPP相比,CPTPP的经济规模大幅缩减,经济影响力与TPP不可同日而语。2020年CPTPP成员国的人口规模只占全球总人口的6.59%,GDP规模占全球GDP总量的12.56%,贸易规模下降为全球贸易总额的14.99%,2019年吸收的国际投资总额下降为全球投资总额的17.91%(见表1)。但是,CPTPP毕竟脱胎于TPP,其覆盖区域与规则层面的影响依然巨大。
RCEP起源于以东盟为中心的5个“10+1”亚太区域经贸伙伴关系协定。东亚国家担心美国主导的TPP会破坏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发展与主导地位,以及出于整合亚太地区“10+1”区域贸易协定,减少“意大利面条碗”效应的考虑,2011年8月中日两国放弃了关于“10+3”(EAFTA)与“10+6”(CEPEA)的多年争议,共同提出《关于加快实现EAFTA和CEPEA构想的倡议》,倡导在“10+6”框架下开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谈判。同年10月,两国在东盟经济部长非正式会议上提出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方案,在11月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19届东盟峰会上正式提出组建广域一体化机制RCEP,并通过了谈判指导文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2012年至2019年11月,历经8年31轮的艰苦谈判,除印度外,其余15国就协议文本达成共识。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签署协定,规定两年内该协定如果得到东盟中的六国和中日韩澳新五国中的三国批准即可生效。2020年RCEP成员国的人口规模占全球总人口的30.14%,经济规模占全球GDP总量的30.52%,贸易规模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8.48%,2019年吸收的国际投资总额占全球投资总额的23.62%(见表1)。RCEP建成后将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表1 TPP、CPTPP与RCEP成员国的经济规模及其所占的世界比重
(续表)
(二)两大亚太经济合作机制的竞争态势
TPP与RCEP的谈判几乎同时启动。TPP由美国主导,其经贸规则包括28个议题30个章节,具有全面性与高标准的特点,照顾了发达国家的舒适性。RCEP由东盟主导,其经贸规则包括18个议题20个章节,相对TPP议题与规则的全面性与高标准,涉及议题少、标准较低,照顾了发展中国家的舒适性。这两个协定成为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的两大支柱,形成了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两种平行路径,也显示了东盟与美国对亚太区域一体化主导权的争夺。
CPTPP虽然在规则方面冻结了美国曾提出的22个条款,主要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与投资方面的内容,但完全继承了TPP的立法架构和95%的内容,依然具有贸易议题的全面性和规则的高标准特点。CPTPP首开先河,将国有企业、劳工权利、政府采购、数据流动及监管一致性等写入国际贸易协定,极有可能对全球贸易规则体系的变革产生催化作用,成为“规则改变者”。因此,CPTPP依然具有引领21世纪国际经贸新规则潮流的重要作用。RCEP虽然也涉及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等21世纪的新议题,但没有涉及国有企业、环境政策、劳工标准、指定垄断与反腐败、监管一致性等发达国家关注的新议题,性质上仍然属于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
但是,RCEP的成立对亚太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东亚地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2020年中日韩与东盟构成的东亚地区的生产与贸易分别占全球生产与贸易总额的28.68%、26.97%。与北美自由贸易区(分别占27.98%、15.39%)和欧盟27国(分别占17.87%、29.91%,加上英国分别为21.06%、32.84%)的经济实力旗鼓相当。但相对于北美有美墨加协定形成的经济集团、欧洲有欧盟这个区域一体化程度最高的经济集团,东亚过去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经济集团。
因此,RCEP的成立可以说是亚太区域合作的里程碑,将有助于整合亚洲市场并促进该地区的贸易往来,使亚洲在未来摆脱西方贸易导向,增强自身的独立性,也将推动世界经济形成东亚、北美、欧盟三足鼎立的竞争与发展格局。而在RCEP的框架中,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首次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其最大影响可能是促使中日韩三国或“10+3”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加快步伐。东亚将以此为起点逐步形成一个轮廓清晰的自由贸易区,就像欧洲和北美那样。而且,RCEP成立的过程表明,在没有欧美参与的情况下,亚太地区国家也可以制定重要的国际经贸规则,东亚地区的自主性在增强。长期来看,RCEP或许可以让亚洲在没有欧美参与的情况下制定本区域重要的国际标准。
三 CPTPP的扩容潜力与RCEP的局限
区域集团的竞争力不仅取决于其经济规模,也取决于其规则的吸引力,还取决于主导国家的软、硬实力。CPTPP和RCEP作为亚太地区的两个巨型经济一体化协定,是否会成为通往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两种路径?由于其从酝酿到诞生的过程中都存在激烈竞争,CPTPP与RCEP竞争究竟给亚太贸易格局,甚至全球治理带来什么影响,这一直都是相关研究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CPTPP具有较大的扩容潜力
首先,美国退出TPP是否降低了CPTPP的扩张能力?2016年11月22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重申TPP与RCEP都是实现亚太自贸协定(FTAAP)的路径之一。当时APEC组织设计的FTAAP建设路径有三种方式:一是TPP不断吸收来自APEC的新成员,逐渐发展为FTAAP;二是RCEP不断扩大规模,发展为FTAAP;三是TPP和RCEP融合成FTAAP。但2017年特朗普新政府改变了奥巴马政府以TPP为抓手打造新一代贸易投资自由化样板的目标,退出了TPP。张珺、展金永指出:“CPTPP因美国退出丧失了扩张潜力,绕开中美这两个大国,CPTPP要单独扩容形成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因此,必须借助RCEP来实现。”没有美国的CPTPP,其经济规模缩减了24%,但是否就像张珺等学者认为的那样丧失了扩张潜力呢?
笔者认为,首先,美国退出TPP后,CPTPP降低了准入门槛,反而增强了其吸引力。过去,过高的准入门槛、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对国家主权的侵蚀,让许多发展中国家望而却步。美国退出TPP后,虽然使区域经济合作的市场规模大幅缩小,但准入门槛的降低及其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反而增加了CPTPP的吸引力。目前,亚太区域内的泰国、印尼、菲律宾、韩国、哥伦比亚、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都表达了积极加入的意愿;区域外的英国和斯里兰卡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中国大陆、中国台湾、英国都正式递交了加入CPTPP谈判的申请书。美国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认为,特朗普政府退出TPP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失误,未来美国政府可能会纠正这个错误。因此,CPTPP仍然具有良好的扩张能力,其扩容前景比较乐观。
其次,美国退出TPP后,日本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凸显。日本不仅在CPTPP谈判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而且与欧盟达成“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U-Japan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俨然成为亚洲自由贸易的旗手——借助自由贸易区之力,全力推行自己的战略目标,为CPTPP贸易规则的传播和扩散不遗余力。美欧也为其摇旗呐喊,CPTPP仍然是发达国家推广其国际规则的重要平台和路径。日本作为CPTPP的“领班”和RCEP的重要参与者,为了能左右逢源,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会积极推动CPTPP扩员。一是为美国重返TPP预留空间,CPTPP确认援用原版TPP全部章节内容,并冻结而不是废除其中22个条款,主要是对美国重返TPP抱有希望。二是积极扩大朋友圈,大力吸收新成员,并为其他国家和单独关税区加入打开窗口。CPTPP的第五条明确表示:“欢迎对CPTPP有兴趣的国家和独立关税区加入,而任何国家或独立关税区得到11个成员的同意后,就可以加入CPTPP。”与此同时,日本试图阻扰中国加入CPTPP,以便在与中国的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
最后,CPTPP的规则与治理结构比RCEP更具吸引力。笔者通过对CPTPP与RCEP两个协定的规则异同进行对比后发现:CPTPP虽然是由发达国家主导谈判签署的贸易规则,更多体现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商业价值观和商业利益,但是从国际经贸规则演变的趋势来看,CPTPP规则代表了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方向,也体现出立法的严谨性和先进性。尽管CPTPP以规制融合为主要特征及实现无差别原则,缺少RCEP的灵活性,但也通过例外保留与不符措施,为发展中国家预留了灵活的空间。相反,RCEP的治理结构松散,如果不能与时俱进,时间会让其失去吸引力。正如全球化智库与北京商务局于2020年9月8日联合举办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暨企业全球化”论坛上发布的《2020企业全球化报告——跨国公司在华发展新机遇》指出的那样:“CPTPP……既包含经贸实力强的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潜力大的智利、马来西亚、墨西哥和越南等新兴经济体,是一个将公平性与包容性较好结合,并对发展中国家较为友好的高标准贸易协定。”
(二)RCEP仍需向深度一体化发展
RCEP是亚洲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众所周知,由于美国的掣肘以及中日两国的主导权博弈,东亚地区一体化进程一直困难重重,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和东亚经济共同体(中日韩+东盟自由贸易区)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美国过去欢迎“亚太”概念,现在是“印太”概念,但不欢迎任何“亚洲”和“东亚”概念。当年日本时任首相鸠山由纪夫试图建立“东亚共同体”,美国就制造普天间机场搬迁问题,推翻了鸠山政府。RCEP首次将中日韩引入同一个区域贸易协定,代表东亚国家在脱离美国的情况下,正式搭建了自己的区域贸易体系,独立地制定国际经贸规则。一方面,它将东盟国家与中日韩澳新五国的自由贸易协定整合起来,将进一步促进亚太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整合亚洲市场并促进该地区的贸易往来,促进亚洲未来摆脱西方贸易导向,增强自主性。那么,RCEP作为亚太地区一体化的路径之一,是否具有扩张能力呢?
世界经贸一体化是在广度和深度的动态平衡中发展的。RCEP生效并不意味着合作的结束,而是新合作的开始。RCEP可以从扩充成员、提升经贸规则标准两个方面深耕:广度就是对外提升吸引力,增加更多的成员;深度就是推动经贸规则向纵深发展,在横向一体化议题上持续推进。印度作为RCEP的创始成员,在2019年的关键时刻选择退出。但是,RCEP明确表示,随时欢迎印度加入,未来RCEP还可以吸引更多亚太国家加入。RCEP是发展中国家主导的区域贸易集团,充分照顾了发展中国家的舒适性,对南亚国家具有吸引力。但在深度一体化方面,RCEP不及CPTPP,可能对太平洋彼岸的拉美国家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因此RCEP需要向深度一体化发展。
在深度一体化方面,RCEP有许多优先事项需要考虑。RCEP与CPTPP的重合成员多达7个,为RCEP规则标准向CPTPP看齐和靠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应将注意力集中于深度一体化谈判,提升集团内柬埔寨、老挝、缅甸等最不发达国家的能力建设,弥合RCEP集团内成员之间的发展差距,增加RCEP的吸引力,而不是急于扩大贸易集团成员。
首先,以“中日韩+东盟”为核心的东亚自由贸易区长期难以推进,中日韩FTA以及“10+3”FTA首次在RCEP框架内形成,为中日韩FTA和“10+3”FTA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日韩和东盟国家可以此为起点,继续就更高标准(RCEP+)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和“10+3”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将建设东亚经济共同体作为亚太区域一体化的核心,逐步形成一个轮廓清晰的东亚自由贸易区。
其次,借鉴CPTPP的立法架构,将更多的深度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议题纳入协定,以适应价值链贸易与数字贸易时代的要求,增强区域治理结构的效率和对欠发达国家的包容性。各国可以就共同感兴趣的新一代贸易议题比如数字贸易、互联互通、国有企业与中性竞争等问题达成协议,以此作为RCEP升级版的协议内容。研究表明,移除非关税壁垒比降低关税壁垒更能增加RCEP的经济与福利潜力。
亚太地区大国不应加剧两个区域贸易集团的竞争,而是让两个区域贸易集团的规则和成员相互吸纳和靠拢,最终形成一个全体亚太国家共同参与的高水准国际贸易多边组织。幸运的是,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文莱等七国同时加入了CPTPP和RCEP两大区域贸易组织,它们既是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大受益者,也应该成为两大区域贸易组织的粘合剂。
四 CPTPP对中国的负面影响及RCEP带来的机遇
作为地缘政治经济竞争的产物,CPTPP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有所缓解,但其扩容前景乐观。CPTPP的扩容将对中国和RCEP经贸合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冲击。
(一)CPTPP扩容后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仍不容小觑
一直以来,TPP充当了美国推行公平贸易和对等开放,从而推广美国标准和规则,为全球建章立制,应对中国经济崛起的平台。2017年美国退出TPP后,CPTPP使中国面对的地缘经济压力暂时有所减轻。从TPP到CPTPP,其成员的GDP总量占全球GDP总量的比重从37.35%降至12.56%,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5.83%降至14.99%(见表1)。中国对CPTPP贸易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22%。张珺、展金永运用GTAP模型分析得出,TPP使中国经济遭受较大损失,可使中国GDP增长降低1.21%,而CPTPP将使中国GDP仅下降0.25%。
派特瑞、翟凡等人采用政策分析建模和模拟方法量化分析了CPTPP及TPP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发现CPTPP对中国的影响较小
。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模型预测,CPTPP可使中国GDP下降0.04%,货物贸易出口下降0.2%,社会福利水平减少100亿美元,影响极为有限。如果CPTPP扩容,将韩国、菲律宾、印尼和中国台湾吸收为成员,将使中国GDP下降0.2%,社会总福利水平减少530亿美元,货物出口额下降0.9%,减少440亿美元,对中国的负面影响将成倍增大。如果英国、美国等大国加入,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将进一步增大。因此,CPTPP后续发展对中国的影响值得关注。(二)CPTPP的排他与竞争效应将给中国部分产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冲击
CPTPP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劳工标准和环境标准,将对其成员国外的国家产生排挤效应。比如,从棉纱算起的纺织品贸易将让中国的纺织服装产业面临各种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中国作为国际纺织服装生产和出口大国,近40%的产品输往CPTPP以及美英等潜在成员。一旦其施行“从纱认定”的原产地规则,将迫使中国纺织产业加速向越南、马来西亚和墨西哥转移,对中国纺织服装产业产生强大的冲击效应。再如汽车高标准零配件比率(满足区域价值成分门槛)虽不及《美墨加三国协议》(USMCA)区域价值75%的标准严格,也将对非集团成员的相关产品进口产生排挤效应。高标准的投资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将增加CPTPP成员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产生投资转移效应;严格的劳工标准与环境保护也会让中国对外贸易与投资陷入更多的纠纷。中国企业在与CPTPP成员进行经贸往来时将受到歧视,比如因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协定标准而被起诉。因此,中国没有加入CPTPP,将使中国的相关产品出口面临竞争劣势。虽然美国退出了TPP,但美国对华贸易战及制裁已经对中国部分出口美国市场的产品造成冲击。总之,CPTPP的成立将产生强烈的贸易与投资转移效应,导致亚太地区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重构,最终使国际贸易格局发生变化。
(三)CPTPP可能成为发达国家联手重构国际经贸规则的平台,影响中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TPP与CPTPP成功地将贸易协定的重心由传统的以市场准入为主的“边境措施”转移到新的以规制协调为主的“边境内措施”,创新性地制定了一整套基于全球价值链、以规制一体化为核心、在放松管制与为实现公共政策目标而加强监管之间寻求平衡的“新一代”国际贸易规则体系。TPP与CPTPP包含的21世纪新贸易议题如投资、跨境服务贸易、金融服务、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电信服务、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劳工、环境、知识产权、监管一致性、合作与能力建设、中小企业、透明度与反腐败等,占全部议题的比重高达70%,而这些议题与关税减让、海关合作、贸易救济等传统的边境措施差异较大,无不涉及国内法规或政策的调整。
TPP与CPTPP体现了美国的商业价值观与平等公平的诉求,已经成为美国对外经贸谈判的模板。其不仅被复制到《美墨加三国协议》中,而且针对国有企业、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更加具体、细化。但是,由于其愈发重视深层次结构性问题的协调,因而体现出很强的对缔约方国内体制的侵蚀性,从而使得缔约方能够保留的国内政策空间越来越少。对随后加入的国家而言,这样将失去讨价还价的能力。TPP与CPTPP可能引领国际新规则的形成,导致中国失去制定国际规则的主动权,只能被动接受其他国家制定的规则。因此,中国消极回避美国引领的高标准规制谈判、不参加高标准经贸协定谈判,将不利于发出中国的声音,在新规则制定中提出中国方案,造成只能接受既定规则的被动局面。
(四)RCEP的签署让中国在与美国的地缘经济竞争中赢得了难得的机会与筹码
一是RCEP暂时减轻了中国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压力。RCEP对中国最大的作用就是提升了中国摆脱美国围堵和孤立中国的可能性。RCEP的签署使得中日韩之间不仅有投资协定,还有贸易协定,这是东亚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步,届时要孤立中国就非常困难。前期多数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加入RCEP可以较好地平衡TPP对中国的负面经济效应,减少福利损失。CPTPP相关研究结论也表明,CPTPP对中国的负面冲击已大幅降低。根据王孝松、武睆的GTAP模型计算结果,CPTPP将使中国GDP下降0.07%,进出口和社会福利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中国若加入RCEP,不仅可以抵消CPTPP的负面影响,甚至还能实现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预测,到2030年,RCEP有望带动中国出口增加2480亿美元,拉动经济增长1000亿美元,分别较基线多增长5.0%、0.4%。可见,加入RCEP对当前中国经济的重要性尤为突出。但也要看到,数量模型方法的根本缺陷在于没有考虑经济规则的政策动态效应,因此,其结论只能作为政策参考,而不能作为决策依据。
二是中国获得了与日本和美国博弈的筹码。首先,中国在RCEP中的地位虽然不像中国国内有些媒体宣传的那样处于主导地位,但相对于日本具有更突出的地位。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经济规模远大于日本,而且与RCEP的主导方——东盟的关系更紧密,因此中国能够影响RCEP规则的形成。日本希望将CPTPP高标准引入RCEP谈判,用它来同化、统一亚洲贸易规则的目标没有达成,而中国的许多政策目标却得以实现。其次,RCEP有利于提升中国与美国博弈的地位。RCEP是亚太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等国际生产网络与贸易网络深化发展的结果,澳大利亚、新西兰虽然与美国是价值观盟友,但其利益的重心在亚洲,尤其是在中国。因此,RCEP是地缘经济对地缘政治的胜利,既有利于保护亚太地区形成的产业链与供应链,也是中国与美国博弈的重要依托。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与中国同时加入RCEP,有助于彼此间形成更加紧密的经济利益,从而有利于其在中美博弈中占据更多的回旋空间,对美国的联合制华战略形成一定的牵制。因此,中国参与构建RCEP无疑为自身发展稳定周边国际环境、参与CPTPP谈判增强了信心。
综上所述,中国签署RCEP使中国地缘经济博弈的压力有所缓冲,但如果韩国、泰国、印尼和菲律宾等RCEP成员国加入CPTPP,以及美国重返TPP,RCEP则存在被化解或解构的可能。中国仍然面临来自以CPTPP为代表的全球贸易与投资新规则及其带来的地缘经济博弈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台湾问题有可能成为亚太地区大国博弈的重要筹码。台湾地区一直寻求加入亚太区域贸易一体化,并得到美国与日本等国的积极支持。一旦台湾先期加入CPTPP,会使台湾继安全领域之后,在经济领域也被纳入美国主导的势力范围,这将成为阻碍中国统一大业的新的关键因素。
五 中国加入CPTPP的障碍及推进区域合作的策略
相关分析表明,加入CPTPP是中国突破美国包围圈的关键点。中国签署RCEP后不久,便宣布将积极考虑加入CPTPP,并于2021年9月16日正式递交申请,向世界表明中国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的决心。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一些专家认为,中国加入CPTPP相当于第二次“入世”,特别是准入前的国民待遇与负面管理清单、竞争中性原则,对脱胎于计划管理体制的中国官员的行政理念与管理模式无疑是一场革命。
但是,中国对加入CPTPP的外部因素难以控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此需要探讨中国加入CPTPP的路径与策略,以及中国是否需要主动对标CPTPP规则进行改革开放?特别是面对国有企业与补贴政策,以及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与西方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协调?这是中国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难点问题。
(一)中国加入CPTPP的外部障碍
CPTPP尽管没有美国参与,但仍具有很强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竞争色彩。首先,日本将对中国加入CPTPP设置障碍。中国与日本的竞争一直是东亚地区一体化的难题。目前,日本对中国大陆加入CPTPP态度暧昧,但对中国台湾加入CPTPP高调表示支持。有专家将日本对中国加入CPTPP的态度总结为“一看、二等和三谈”:“一看”中国究竟有多大决心修改国内法律法规以适应CPTPP的高标准;“二等”是指从超越多边通商设计的地缘政治视角,日本很期盼中国台湾能够以“台澎金马关税区的身份加入”,而且台湾地区加入本身就具有对冲来自中国大陆压力的作用;“三谈”是指在中国加入CPTPP已成为不得不接受的事实的情况下,日本需要在该机制内提前布置更多的筹码,以使自己拥有足够的发言权及多边遏制能力。
其次,美国的态度仍对中国加入CPTPP具有决定性作用。从TPP的诞生来看,有学者认为美国奥巴马政府对中国的战略是以围促变,即先与亚太国家达成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再以此促进中国改变经济制度。但现在美国政府表示其对华政策已经不再寻求改变中国现行体制,而是寻求应对中国的方法,从合围促变转变为联盟脱钩,即团结其盟友孤立中国,挤压中国的发展空间,延缓中国的发展速度。特别是《美墨加三国协定》第32章第10条专门制定了一条与非市场经济国家发展贸易投资关系的“毒丸条款”,规定任何一国要与“非市场经济体”签订贸易协定,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其他国家,即得到美国同意后才能签署。这意味着如果加拿大和墨西哥同意与中国就CPTPP进行谈判,必须获得美国同意。加拿大与墨西哥的态度成为中国加入CPTPP的最大难点。因此,CPTPP仍然有可能成为美国牵制中国的工具,对中美博弈产生影响。目前,美日欧均拒绝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中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体”,在它们准备合围中国之际,中国申请加入CPTPP或许是投石问路之举。
(二)中国加入CPTPP的国内困难
中国经济制度与发展模式的异质性也是加入CPTPP的障碍之一。20世纪80年代,美国在面对日本和德国的竞争压力时,迫使日本进行结构性改革。日本先后提出两个“前川报告”,对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及出口导向发展模式进行改造,构建对外协调性经济体制。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与美欧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迥然不同,也与日本等儒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存在差异。同时,中国在发展模式方面虽然结合自己的特色进行了创造,但仍然是东亚发展模式——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的延续,其特点就是政府对经济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和干预能力。中国国有经济不仅比重大,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因此,TPP、CPTPP专门设计了针对中国经济体制的许多条款。美国对越南的革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网开一面,但对中国却没有那么包容,在中国结构性改革没有满足其高标准的要求时,不会同意中国加入CPTPP。
RCEP是中国目前参与的最高水平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但与CPTPP等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区域贸易协定相比,仍然存在巨大差距。CPTPP以边境内措施协调为主要内容,不可避免地构成对缔约方国内体制很强的侵蚀性,从而使得其能够保留的国内政策空间越来越少。这给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制度异质性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带来严峻挑战。
比如在TPP中,许多条款都是针对中国体制量身定制的。如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竞争中性原则、透明度与反腐败、监管一致性,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劳工标准、数据跨境流动等新规则,更多代表发达国家的利益,这些都给中国国际经贸环境带来挑战。CPTPP几乎全盘接受这些条款。有学者通过对比分析,将中国接受CPTPP条款的难易程度列表展示(见表2),可见中国申请加入CPTPP,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调整修订的任务非常繁重。
表2 CPTPP条款在中国接受的难度
具体来说,国有企业改革将是最大挑战,因为其关乎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PTPP协定要求缔约方不向国企以及在其他缔约方境内生产并销售商品的国企提供非商业性援助。这与中国的国有企业政策存在冲突,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发展不仅有商业考量,还有服务国家战略的需求,所以政府不可避免地要给予各类支持。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以致西方社会迄今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西方社会甚至连日本市场经济制度都不认可,因为日本经济并未按照西方经济学阐述的普遍规律发展。因此,美欧日专门针对国有企业制定国际规则,以限制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溢出效应。针对中国国有企业的歧视性规则成为其进入这些国家开展投资贸易的壁垒。
西方的技术移植到中国后不会有任何违和感,但西方的制度和法规移植到中国后往往水土不服,效果欠佳。除了受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外,还因为中国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太短。两种不同的体制与文化在经济社会交往程度很低的时候不会产生摩擦,但在经济社会交往过密,尤其是贸易严重失衡时就会产生制度冲突(所谓公平竞争就是在同一规则下竞争)。尽管CPTPP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规则与中国新的发展理念与利益相一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这些方面的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且中国熟人社会与关系社会的运行规则使得法律的约束力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中国目前还难以接受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的劳工权利法案;数据跨境流动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也需审慎开放;特别是在政府立法与行政的透明度方面,中国有时会以部门内部的行政规章制度代替公开的立法制度,而且法规订立过程也不够透明,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契约社会与法治社会相差甚远。TPP、CPTPP不仅制定了协调统一的经贸规则,而且构建了强有力的争端解决机制,以防止其成员国国内执法的不力与不公正。可见,加入CPTPP将对中国的行政执法体制构成明显挑战。
(三)中国推进亚太区域合作的策略
笔者认为,无论中国能否顺利加入CPTPP,都应主动按照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推动国内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制。当然,对标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改革不是要抛弃现有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而是要吸取其立法体例与先进规则,完善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治理体系,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第一,对标CPTPP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可以通过全面扩大开放形成倒逼国内改革的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改革与制度创新注入活力,从而迈向一个更加开放和现代化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对外开放促进国内体制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最典型的是中国加入WTO后,通过对标WTO规则,对国内政策法规进行清理和修改,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但因WTO主要涉及边境措施,对国内规制涉及较少,因此2005年之后,中国许多重大改革措施进展缓慢,以致许多国际通行的市场经济原则难以建立。比如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市场公平的竞争中性原则前期都没有引入中国的市场治理体系,造成两种市场经济体制差异过大,难以协调。
中国申请加入CPTPP,同时要阻止台湾地区先期加入,也需向世界发出强有力的信号,表明中国在广泛的改革政策中承诺并保持与全球规则的一致性。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深入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际生产体系与市场的深度融合,全球高质量贸易协定已将国际经贸规则的主题转向以规制融合为核心的“第二代”贸易政策,包括标准一致化、竞争一致化和监管一致化。中国亟需构建与国际先进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与监管模式。中国加入CPTPP无疑有利于构建与国际经贸规则接轨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从而提高国家经济社会的治理水平,也有利于缓和与外部世界的制度摩擦,突破美国的国际围堵。面对美国的围堵,中国最有效的应对策略就是向全球开放,与美国以外的国家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迫使美国改变对华政策。
第二,CPTPP建立了适应价值链与数字贸易时代的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代表着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趋势,因此中国仍然要借鉴其立法经验和规则体系,完善国内的市场经济制度。作为世界上“坐二望一”的经济体,中国要再往前走,就理应在规则、规制、管理体制和产业标准等方面,按照发达国家的通行标准打造一个有利于自由贸易的环境,提升与发达经济体水平分工程度,降低与发达国家的经济摩擦与制度碰撞。这也是制度性开放的意义所在。
因此,中国无论能否加入CPTPP,都可以借鉴其立法经验和规则体系,构建高质量的市场经济体制,提升现代社会经济治理能力。中国已经与美国开展分阶段经贸谈判,并完成了与欧盟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美经贸协议》(第一阶段)、《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和CPTPP在市场准入层面采取负面清单,涵盖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的绝大部分领域;在规则层面涉及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强制性技术转让、行政执法、标准制定、环境保护和劳工标准,甚至宏观政策与汇率协调等,这些都是中国改革开放中的难点问题。中国可借鉴CPTPP服务贸易立法架构,在服务贸易方面全面实行负面清单模式,以推进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发展;在投资领域全面实施纳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同时完善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和外资信用监管系统(包括不良行为企业清单),保护国内产业安全;按照CPTPP规则修订和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特别是《专利法》,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吸收CPTPP高标准的劳动标准中尊重和保障工人权利的有益成分,推动中国劳动法制建设;借鉴其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和臭氧层的环境规制,完善中国的环境立法;在数字贸易领域不应局限于电子商务,要有更长远的视野,制定数字经济新规则。因此,中美经贸协议、中欧投资协定以及加入CPTPP有利于中国以更高水平的开放倒逼更深层次的改革,有利于激发国内市场的活力,提升国内循环的效率,加快形成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制度方面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
第三,虽然亚太地区大国博弈日趋激烈,区域合作仍然是解套工具和对接平台。争夺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主导权是当代大国竞争的重要内容。中国在参与区域贸易协定与规则重构方面似乎总是慢一拍,应当加强对国际经贸新规则发展趋势的研究,在参与区域合作与构建国际经贸新规则时要明确本国利益所在,采取斗争加妥协的灵活策略,争取本国利益最大化。当前应重视APEC合作平台作用,推进跨太平洋自由贸易区建设,防止APEC分裂。首先,作为亚太地区一体化的两种路径,CPTPP与RCEP存在明显的竞争。客观来看,CPTPP更有可能成为通往亚太自由贸易区的路径。因此,中国要利用美国将战略重心转移到“印太战略”之际,更加重视APEC的作用,并推动RECP与CPTPP两种路径的融合,扩大彼此的共同成员,并在规则上逐步协调,最终形成一个全体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参与的高标准的亚太自由贸易区。其次,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所涉地区既有的各种经贸合作机制加以合理利用与改造,将功能性合作转变为综合性合作平台,减少阻力,争取更高的经济和政治效益。如继续在广度一体化与深度一体化方面深耕RCEP,充分发挥RCEP的规则整合效应与政策效应;尽快推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签署与生效;加入《亚太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以及探索与欧亚经济联盟谈判签署经济伙伴协定的可能性等。
第四,中国应创新区域合作理念,调整合作策略。在亚太地区,美国、中国、日本、东盟对地区合作主导权竞争的权力结构,使得中国的主导战略和引领战略都难以获得成功。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亚太地区合作政策必须奉行积极主动的融入战略与共治战略,挑战任何一方的核心利益都难以实现政策目标。中国只有积极参与到其他国家或集团主导的区域一体化进程中,才能拥有更多话语权,维护自身利益。否则,在其他国家达成协议后中国再参与,就只有被动接受既定规则。在地缘政治和发展空间的视角下,政治上让东盟领头或者其他友好国家主导,或与竞争国家共同倡导合作议题,可以化解中国主要的竞争者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的敌意,用经济手段来瓦解美国的政治战略。
第五,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推动国企改革从放权松绑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到入世后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强调国有企业要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中国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将国家作为投资人与经营管理者分开,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型,提高国有企业治理的透明度。2020年6月发布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要求在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中国可以按照CPTPP关于国有企业的定义,按照其市场地位或竞争程度推进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来提高国有企业运营的整体效率。如严格划分国企的公益类和商业类经营领域,除公益类国企外,应保证商业类国企与私企、外企在银行贷款、税收优惠、商事审批等方面拥有同等权利与机会。同时,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的公司治理体系,增强国企的活力。此外,要基于中性竞争原则,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对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都要建立约束机制,构建国有企业监管体系,特别是铁路、民航、能源、金融、电信、医疗等行业的监管体制,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总体来说,亚太地区是中国对外开放与经济合作的重要对象,维持其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符合中国的重要利益。CPTPP与RCEP的竞争导致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出现复杂性,特别是美国推动的“印太战略”意图分裂亚太地区的供应链与价值链体系。中国应推动两种一体化路径的融合发展,维持亚太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避免亚太地区经济体系的分裂。具体而言,中国当前应推动RCEP深化合作,积极争取加入CPTPP,最终形成全体APEC成员参与的亚太自由贸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