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进:越来越多的企业有意愿参加绿电交易但有难题待解
2022-06-02王新利,武德俊,杨晓等
“2020年12月30日,为进一步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印发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及配套优先调度实施细则》。电力用户按照规定进入或退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需要提前签订入市协议。”裴进以冀北为例给出了企业参与绿电交易步骤如下:
“第一步,已在冀北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手续的直接交易用户(用电性质应为非居民、农业性质,不包括张家口四方机制集中电供暖用户),均可自愿申请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第二步,申请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需填写《冀北直接交易用户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申请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交易平台。第三部,售电公司和代理用户签订绿电结算协议,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绿电结算协议对用户绿电进行结算。”裴进说:“越来越多的企业有意愿参与绿电交易”,“如何将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获得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凭证和碳配额清缴履约工作结合起来是目前一大难题”。
记者:根据实际看,是否有更多的企业有购买绿电的意愿?
裴进:绿色电力在价格方面与常规电力交易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具有电力价值和绿色价值,所以绿电价格一般相对于普通火电有“溢价”,用户花钱买一度绿电的价格比平时买火电要贵,2021年10月份“14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布以后取消了目录电价。燃煤机组电价随着煤价波动,在目前燃煤高位运行的情况下,绿电边际成本低,绿电和普通火电电价现在不相上下,甚至绿电价格更低。用户在购买电能的同时,获得“绿色电力消费证明”或者“可再生能源消纳凭证”。随着绿电和普通火电的价格差距缩小,甚至更低,越来越多的企业有意愿参与绿电交易。有些外国公司要求出口商品提供绿色电力证明,外贸出口的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可以为相关产品出口海外、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记者:目前绿电交易采取怎样的方式?这种方式有何不足?
裴进:目前已经开展绿电交易的省份大多数开展的交易品种是以双边协商交易为主,双边协商交易是售电公司、直接交易用户与电厂进行双边进行协商定量定价,例如冀北目前只是开展了绿电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前期没有参加年度交易的用户后面月份暂时没办法参加绿电交易,目前这种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导致有些规模小的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用户需要绿电,但他们没有绿电资源,只能四处打听寻找绿电资源。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使用绿电,电力交易中心增加绿电交易的品种和场次是大家比较期待的,比如增加月度绿电集中竞价交易或者摘挂牌交易。
记者:您认为目前进行的绿电交易过程中的难题有哪些?
裴进:第一,全国碳市场成立之后,高耗能企业作为碳排放大户,以后需要参与碳配额清缴履约。目前用户采购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放的是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凭证。如何将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获得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凭证和碳配额清缴履约工作结合起来是目前一大难题,如果两者能挂钩将大大增加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动力。
第二,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凭证省际交易难。目前部分省份已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量责任权重指标,要求国网、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例如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也于2021年3月21日下发了《2021年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考核工作方案》,明确指出本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最低消纳权重为18%,消纳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独立售电公司、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其中,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是指2021年参与北京地区电力市场交易且未经电力公司或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
但是参与绿电交易后产生的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凭证无法在省间交易,例如新疆的售电公司交易可再生能源获得了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凭证,但是目前只能在新疆省内的售电公司和用户之间交易,如果新疆产生的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凭证想卖给北京市的售电公司或者企业目前还不能实现,实现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凭证省间交易将会增加大家使用绿电的积极性。
记者:从贵公司接触到的企业看,企业对使用绿电的积极性如何?
裴进:就目前售电公司接触到的企业来看,社会对绿电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企业对绿电还不熟悉,目前使用绿电的大多数是有意愿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企业。
记者:整体看,绿电交易正在向好的预期方向发展,但也面临不足甚至难题。对此,您有何建议?
裴进: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低碳宣传教育,加大绿色低碳理念宣传力度,提高绿电消费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清洁消费的低碳理念,培育绿电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