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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教师道德规范比较与启示

2022-06-01袁瑗

民族文汇 2022年21期
关键词:职业道德发展教育

摘 要: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一个国家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所应当遵守并良好践行的基本准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贯彻“立德树人”理念的根基,对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和美国都是世界上的教育大国,两国在师德方面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程中有许多彼此可以相互参考、借鉴的因子。本文主要从中美两国教师道德规范的制定背景、内容维度、启示意义等角度阐述,分析了两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差异,亟待为我国教师队伍发展、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国家教育事业长足进步提出些微启发。

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发展

一、中美两国教师道德规范制定背景

中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历经四次变化,最初形态是1985年国家教委颁布实施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1991年,对其进行更名,命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两次重新修订,最终是2008年9月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它是时代更迭、社会需求和教育发展对教师所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要求而制定。《规范》是影响教师与工作、人际、社会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这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发展具有建设性和引领性,不具有法律强制性。特别近几年来,社会上频频出现“师德滑坡”、“师德红线”现象,连续暴露出个别落后的、不称职的老师公然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说明我国师德规范的践行较为薄弱。这从另一个侧面更加彰显出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規范存在的必要性。

美国把教师职业规范称为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美国是较早重视教师职业规范发展的国家之一。1896年,佐治亚州教师协会颁布了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之后各州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效仿。1929年,美国从国家层面通过了《教师专业道德规范》,随后在此基础上修改了两次。1968年,全美教育协会出台了《教育专业伦理规范》,1975年,对其作出全面修改并沿用至今。该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所以美国教师专业伦理水平普遍较高。

二、中美两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比较

中美两国制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都是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和教师人际关系的发展。从内容维度上具体分析,却又有显著差异。

其一,从规范制定主体上来看。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由国家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并颁布实施,其内容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落实的具体化,是教育行业工作者应当遵循的全国统一的指导性文件,但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的所有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美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由美国佐治亚州教师协会最初制定的,其他各州相继借鉴制定,并在后来发展成为由国家层面的教育协会来统一修改并完善。美国教育协会是民间组织,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和使用是行业协会自发性行动,在各州的具体使用上不尽相同。

其二,从规范内容上来看。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主要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六个维度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主要是针对教师个人道德素质做出规范。在美国,职业道德主要涉及教师的工作关系,包括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同事关系等。它包含从高到低三个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分为是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每个方面都有具体实施细则的说明。分析而言,我国和美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存在孰优孰劣之分,二者都是根据本国国情和社会文化特征制定。我国的规范侧重于宏观性指导,主要是从大的纲领性方面对教师个人的素质提出要求,并没有细化到具体行为要求,这也是为了方便各地区、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更好落实。反之,美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仅是针对教师个人素质,而且对教师职业发展、社会关系处理等维度做出了综合性细致化的指导。比如在对待学生方面,规范要求老师“不得无故强制学生进行学习活动”、“不得无故阻止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必须营造适宜的环境来保护学生,不受外界有害环境的影响”。这些内容的不同归根结底是由于两国国情的差异。

其三,从实践效果上来看。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美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都对各自国家教育事业综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尽管在现实中两国的规范都存在不尽完善,实践效果略有遗憾的现象,但是其正面价值已不言而喻。美国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的特点,它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制定师德规范的典范。我国的师德法规的制定同美国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这个差距是综合性的,不是一部规范就能彻底扭转的,但这也恰恰给我们一个思考的切入点,那就是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在细节上不如美国的规范做的详实?是否在对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上缺少具体方案?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三、中美两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差异的启示

(一)重视规范制定的历史性

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应该更加重视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历史性。要真正把握好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正确认识现阶段我国教师队伍所存在的从业门槛略低、教师素质良莠不齐、教师待遇有待提升等多方面问题,有力突破教育发展所面临的瓶颈,并在实践的检验中对规范及时完善。

(二)重视规范的细节操作性

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是从宏观上提要求,缺少对细节上的界定。从而在教育实践中部分教师就会不自觉的偏离轨道,言行举止有违教师基本素质要求,对其自身、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面造成莫大伤害。因此,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该参照美国的规范所体现出的细节化要求,更加全面、详实地对教育教学行为制定“条条框框”,这样才能形成规矩,强化落实。

(三)重视规范落实的差异性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对教育的认识、传统、习俗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应当充分依据我国国情,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例如美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仅仅是行业协会自发制定,在具体方案上各州也都根据各自实际有所损益,这样在实际运用上就形成了更加科学的规范、操作、检验流程,从而形成更强劲的推进作用。BE1FEC4D-3F78-488F-BF11-328AC6895654

(四)重视规范考察的激励性

规范的制定从实质而言是一种对教师队伍的约束,有约束自然就有斗争。虽然这种斗争从价值观念上来说是一种不可取的态度,但我们必须重视约束本身与人性较量。因此,我们一方面在强调对我国教师队伍素质标准高要求的同时,也应当以规范为参照,注重规范落实效果的考察与奖惩。研究表明,86%的中小学教师支持教师职业道德的奖惩制度。所以建议以规范为标准,将教师道德素养的考核纳入绩效范围,推行“优奖劣惩”,以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为表率,相互竞争;以先进个人、典型案例为教材,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这利于在教育队伍中营造出学习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风气,推而广之,也符合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总的来说,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科学的、全面的、价值巨大的。但在我国教育事业仍有光明前景的今天,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规范所起到的突出作用,应当拓宽视野,广泛学习,在实践中爬罗剔抉,裨补缺漏,形成最大程度符合我國国情,利于教育事业发展进步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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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rofessional and personal values and virtues in education and teaching[J] . David Carr.  Oxford Review of Education . 2006 (2).

本文系课题: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早期教育专业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作者简介:袁瑗(1993年1月--)女,汉族,湖北宜昌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教师专业发展。BE1FEC4D-3F78-488F-BF11-328AC689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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