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的乐海遗珠
2022-05-31杜牧天
杜牧天
在古典主义时期,鲜有作曲家为中提琴创作协奏曲。尽管中提琴在管弦乐团中不可或缺,在弦乐四重奏中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由中提琴担任主角的协奏曲在十八世纪可谓凤毛麟角。在莱比锡布莱特科普夫出版社1762年至1787年间的音乐索引目录中,我们看到大量的协奏曲问世,包括长笛、小提琴、大键琴、双簧管和大提琴协奏曲,但唯独中提琴协奏曲寥寥无几。当然,历史上应有许多中提琴协奏曲,但因演奏家鲜有流传,这类作品逐渐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这可能是因为作品大多专门为特定的演奏家创作,而非公开出版。尽管现存的中提琴协奏曲不多,但保留下来的无疑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本期唱片收录了卡尔·施塔米茨的《D大调第一中提琴协奏曲》和弗朗茨·安东·霍夫迈斯特的两首中提琴协奏曲。
卡尔·施塔米茨最早跟随父亲、曼海姆乐派的代表人物约翰·施塔米茨学习音乐。父亲逝世之后,他便跟随其他宫廷音乐家学习,包括父亲的旧友弗朗茨·哈维尔·里希特。后来,他以小提琴家的身份加入了曼海姆当地的管弦乐团,这使得他能够继续发扬精湛的表演技巧,并第一时间研究曼海姆乐派的新作品。和那些具有突破精神的音乐家一样,施塔米茨不甘心只做一位宫廷演奏家。于是,离开曼海姆之后,他开始以独立音乐家的身份在欧洲进行巡演。
施塔米茨的作品在当时的知名度极高,他不仅以作曲家的身份享誉欧洲,还以精湛的提琴演奏技巧声名鹊起,其作品手稿和印刷出版物广为流传。格尔伯在他的《音乐史词典》中写到:“施塔米茨是一位技术精湛,艺术素养深厚的中提琴演奏家。他使用古中提琴的演奏,以天籁般的甜美音色和动人的歌唱性让我们如痴如醉;而他作为首席小提琴手的演奏,也同样炽热而优美。施塔米茨在柏林、德累斯顿等许多城市都留下了身影。他的演奏是如此精彩,如果不是因为个人喜好,他肯定能长留在德国的某个宫廷乐队中。但的确,作为一位自由艺术家在德国生活,是十分伟大的。”戏剧性的是,尽管施塔米茨在音乐表演和作曲上颇具天赋,且名声在外,但他死前却负债累累,财产不得不被拍卖以偿还债权人。
施塔米茨不仅有着精湛的小提琴演奏技术,他还在中提琴和古中提琴上有着很深的造诣。同时精通这些乐器的音乐家在十八世纪堪称凤毛麟角,尤其是古中提琴,因为这件乐器在十八世纪末的欧洲更像是博物馆中的乐器,不属于当时的音乐“景观”。与大多数演奏这类乐器的音乐家相比,施塔米茨最大的优势是他自己谱曲。他协奏曲的独奏部分往往是为展现其本人精湛的演奏技巧而量身定做的。在协奏曲中,他既能利用乐器独特的音色,又能确保独奏和乐队之间的平衡。当然,如果他的作品索然无味的话,那这些优势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但施塔米茨之所以拥有这么大的名气,是因为他的中提琴协奏曲就像其他作品一样,充满引人入胜的旋律和出众的配器。
施塔米茨的《D大调第一中提琴协奏曲》大约在1774年于法兰克福和巴黎出版。一年前,他在法兰克福演奏了这首作品。协奏曲的独奏部分令人印象深刻:施塔米茨不仅创作了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段落,还在演奏技法上进行了创新,这令人想到了十九世纪的帕格尼尼。他对音色十分敏感,这也体现在了这部作品不同寻常的配器上。他把中提琴分成了两个声部(一般情况下中提琴只有一个声部),并且用两把单簧管代替了双管編制中的双簧管。中提琴和单簧管带来了柔和的音色,这种音色和独奏乐器之间有着完美的契合度。施塔米茨对管弦乐的娴熟处理,让我们在他身上看到了曼海姆乐派坎比纳奇等作曲家的影子。作品的小调慢板乐章十分优美,小说家保罗·里希特说,施塔米茨演奏的慢乐章能让观众潸然泪下。
如果说施塔米茨有足够的理由来创作中提琴协奏曲,那么霍夫迈斯特创作的两首中提琴协奏曲显然不是这个理由。霍夫迈斯特于1754年出生在内卡河畔的罗腾堡,他原本前往维也纳学习法律,但受到维也纳艺术氛围的熏陶,遂放弃法律专业,立志成为一名作曲家。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他是维也纳最受欢迎的作曲家之一,创作了许多作品,也涉及了多种体裁。
然而,霍夫迈斯特几乎完全以出版家而非作曲家的身份被后人铭记。1785年,他创建了维也纳最早的音乐出版社。随后的十五年里,霍夫迈斯特出版了许多著名作曲家的作品,包括阿尔布雷希茨贝格、克莱门蒂等人。同时,他也出版了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部分作品。他于1800年在莱比锡成立的出版社是彼得斯出版社的前身。
作为作曲家,霍夫迈斯特也受到同时代人的高度尊重。格尔伯在他逝世前后撰写出版的《新通俗音乐词典》中对他有着如下评价:“如果你能纵览他许多不同的作品,你一定会敬佩这位作曲家的勤奋和才智。他通过作品的原创性,为自己赢得了当之无愧的声望。这些作品不仅有着丰富的情感表达,还因为其高雅的趣味、适当的配器而显得与众不同。”
霍夫迈斯特既是一位雄心勃勃的作曲家,又是一位伟大的出版者。他的作品包含多种体裁,其中器乐协奏曲令人印象深刻。霍夫迈斯特不是一位演奏家,所以他的许多作品并非为自己创作,而是受人委托进行创作的。同时,作为一位出版家,他也会投其所好来进行创作。比如,他创作了许多长笛协奏曲,因为这是一件在业余音乐家中非常有市场的乐器。但中提琴协奏曲就不同了,由于优秀的中提琴独奏者屈指可数,所以这类作品鲜有市场。除了霍夫迈斯特的两首中提琴协奏曲以外,没有其他维也纳作曲家会为这件乐器创作协奏曲。因此,霍夫迈斯特的中提琴协奏曲比其他作品有着更重要的学术价值。
《D大调中提琴协奏曲》的起源鲜为人知。约翰·特拉格1799年的销售名录中包含了这部作品的乐谱,作品很可能写于1780年至1790年间。与当时许多未出版的协奏曲一样,这首作品只保留了唯一的副本,现在留存在德累斯顿。乐谱原本属于约瑟夫·舒伯特——一位德累斯顿宫廷乐队的作曲家和小提琴手,他亲笔签名的华彩保留在了这版乐谱中。但这版乐谱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不仅本身有着许多记谱上的错误,而且还包含了另一个版本的第二乐章——一首“西西里舞曲”的部分内容,说明这首作品可能一度存在两个版本。
《降B大调中提琴协奏曲》的情况与《D大调中提琴协奏曲》类似。从风格上来看,这首作品似乎也创作于1780年前后,也可能与另一首创作于同一时间。尽管该作品唯一留存的副本位于布拉格的博物馆,但其似乎与《D大调中提琴协奏曲》出自同一位编辑者,并且很有可能也在某一个阶段也属于约瑟夫·舒伯特。
由于两首作品都没有正式出版,因此很可能都是受人委约而作。乐谱副本十分残破,所以可以推测约瑟夫·舒伯特不是最初的拥有者,而且他拿到的稿件似乎不太可能来自作曲家和他身边的人。尽管如此,这两个版本已经是霍夫迈斯特两部中提琴协奏曲唯一存世的乐谱。如果没有它们,这两部杰出的协奏曲就将被湮没在浩瀚的音乐海洋中。
两部作品有许多方面与施塔米茨的协奏曲相似:都有着优雅而气势磅礴的首乐章,俏皮或美丽的慢板,以及欢快热闹的回旋曲终曲。霍夫迈斯特使用了中提琴全部的音域,在银色的高音区和温暖丰富的中低音区中,都完美展现了中提琴的风采。
这三部佳作提醒了我们,在十八世纪浩瀚的音乐海洋的任何一处,我们都能找到巨大的音乐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