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城管执法治理服务新体系的思考
2022-05-30陈文俊
陈文俊
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与服务,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是一项系统、全新的福民工程,是一场意义深刻的重大革命。
一、构建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理论体系
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与服务,期待和呼唤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的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健全。一是要组织编写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的理论、常识或学习、教育、培训材料。二是要统一编发领导、专家、学者有关城市管理(治理)的讲话、报告或著作。三是要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学者深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第一线,实地体验、调研与考察,用简洁精练的语言、具体生动的笔触、客观实际的行动与作为,探索、总结出一套富有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操作性特点的经验材料下发,指导和推动新时代城市管理(治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构建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秉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理念,顺民心、遂民意,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将构建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法律体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加以组织与实施,使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治理)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早日出台一部全国人民期盼已久的城市管理法。进而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开展城市管理(治理)的行为规范与行动准则,从根本上确保城市管理(治理)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三、构建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领导体系
本着“强化领导、强本固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新思维、新理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领导体制机制。一是要组成以党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挂帅,宣传、组织、公安、司法、民政、城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领导小组,开展城市管理(治理)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二是要制定出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短、中、长期工作规划或纲要,明确工作责任、目标与任务,切实做到内容具体、事项明确、精准科学。三是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逐级签订城市管理、社区治理责任状,将城市管理、社区(源头)治理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级及以下党委、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加以推行与实施。四是要实行领导者个人与有关单位挂钩、对口支持、治理制度,将城市管理、社区治理业绩作为领导人提拔、晋级、调动的决定性或基本性因素。五是要鼓励社会各界、各部门、各单位、私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志愿帮助、支持、服务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执法、治理与服务迈上新台阶,踏上新征程。
四、构建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治理、服务工作体系
新时代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社会性、服务性工作。要真正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这一事关亿万人民群众福祉的好事、实事办好、办实。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高度出发,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立足治理,着眼服务,切实把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有关城市管理(治理)的意见或建议,研究、解决新时代城市管理(治理)过程中已经遇到或可能遇到的诸多情況、矛盾与问题。二是要配齐、配强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工作队伍和力量,切实做到重心下沉、力量下沉、工作下沉,务求权威、专业、精干、高效。三是要将城市管理(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最大限度确保城市管理(治理)工作有资金、有保障。四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当作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头等大事来抓。换句话说,要像抓救灾、抓战“疫”一样,不含糊、不推诿、不扯皮,齐心协力、全心全意抓好城市管理(治理)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防止、避免和杜绝只说不做、半说半做、敷衍了事等不负责任、不讲成效的情况发生。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城市管理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复杂等特点,不仅涉及千家万户,而且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个层面,迫切需要党和政府特别是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与拥护。因此,务必要在宣传、发动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一是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新网络等宣传工具或手段,在各地、各级城市、街道和社区的交通要道、重要地区、居民小区,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治理)的目的、意义与作用,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城市管理(治理)的动态与信息,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关注、个个参与。二是要不断组织和动员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干部,包括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上街头、下小区、进民宅,分头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城市管理(治理)的原则、事项、内容、目标与要求,让大家一看就明白、就接受,使之入耳入脑、心服口服。三是要在城市、街道和社区,设立城市管理(治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接待室,及时了解和掌握广大居民群众的思想与动态,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问题,化解群众心结,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最大限度防止、避免和克服不必要的利益冲突或矛盾纠纷发生,实现法与社会、法与社区、法与群众,特别是法与城市管理(治理)的和谐与统一。
(三)科学引领,示范先行
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服务工作,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也没有现成的例子可鉴。因此,选择一个、几个或一批有代表性的街道或社区作为试点、示范单位,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探索经验,打造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先行先试“示范工程”,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试点、试范过程中,务求突出整体、突出共性、突出亮点,防止、避免和克服“为管理(治理)而管理(治理)、为执法而执法”的形式主义倾向发生,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换句话说,就是要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认证、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用“点”上的成功经验与做法,给各地提供学习、参考或借鉴,引导、指导和推动各地“面”上城市管理(治理)走上新起点,步入新坦途,焕发新活力。
(四)高位推进,彰显成效
新时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与服务,既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简单容易的事,也不是一件空洞无物、遥不可及的事,而是一件需要登高望远、立行立做的大事。一是要将城市管理、社区治理的原则、程序、事项、内容、目标与任务,量化、细化、分解、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过程、阶段和环节上,认真加以组织与实施。二是要将城市管理、社区治理的重点,放在营造、提升和普及社区组织、领导、社工和志愿者为党建功、为国创业、为民服务、独具特色和特质的城市管理、社区治理文化上,使之植根“乡土”,发扬光大。三是要多形式、多角度、多侧面、全方位宣传和推介城管干部,包括社区干部、社工和志愿者,在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过程中做出的独特性、创造性、服务性奉献,大幅提升城市管理、社区治理的知名度、向心力与凝聚力。四是要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干部队伍教育与培训,不断提升城管干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与能力,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治理)标准化、执法人性化、服务常态化建设,把城市、街道、社区打造成持续向好、健康发展、宜居宜业的美丽之家、文明之家、和谐之家、温暖之家。
(责任编辑:严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