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蓝色金融发展逻辑、基本格局与实践启示
2022-05-30卢孔标
摘 要:在海洋经济重要性日益凸显的同时,海洋生态的价值也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全球海洋经济加快向蓝色经济转型。以蓝色金融发展为支撑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在国际组织的推动和金融机构的响应下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一系列蓝色金融倡议的出台,以及蓝色金融工具的启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回顾了蓝色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价值逻辑、规则体系和创新格局,从把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机遇,抓住参与蓝色金融规则体系制定这一重点,紧扣蓝色金融市场和蓝色金融产品关键,夯实蓝色经济产业基础等角度,提出了海南自贸港创新发展蓝色金融体系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蓝色经济;蓝色金融;国际实践;策略建议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2.10.003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2)10-0022-11
可持续地利用海洋和海岸资源,提高海洋对全球经济贡献的同时维护健康的海洋生态,已成为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海洋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规则要求的蓝色经济与蓝色金融顺势而生,并在相关国际组织的推动和金融机构的响应下加速发展。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发展蓝色经济新业态,也是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涵之一,这既对蓝色金融创新提出了现实需求,也为蓝色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本文梳理了国际蓝色金融发展的主要进展,在回顾总结蓝色金融基本逻辑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海南自贸港蓝色金融创新提出策略建议。
一、时代背景:从海洋经济到蓝色经济
海洋覆盖地球表面70%的面积,占地球水资源总量的97%、生物多样性的80%。除了为人类提供食物和矿产,还生成氧气、吸收温室效应气体,海洋在调节气候变化影响等其他方面也至关重要。传统海洋经济发展在带来丰富物质资源的同时,也对海洋生态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必须转变海洋经济生产方式,向蓝色经济形态转型。
(一)全球海洋经济发展现状与前景
传统海洋经济是指“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与海洋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无论可持续与否,都可以归入海洋经济。《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海洋生产总值90385亿元,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15%。全球层面,Highguldberg O(2015)认为全球海洋经济产值每年至少在2.5万亿美元以上。经济合作组织(OECD,2016)估算2010年全球海洋经济产值约1.5万亿美元,并预测2030年将达到3万亿美元,海洋产业的增长速度将超过全球经济增速。Damian(2017)认为全球海岸和海洋资源的市场价值约在3万亿美元到5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5%。此外,海洋也是国际贸易的“高速通道”,全球80%以上的国际贸易通过海运实现,海洋运输、港口是全球供应链的核心基础设施,也是各国连接全球市场的关键通道(UNCTAD,2016)。
(二)传统海洋经济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海洋产业相关活动大都源自海洋生态系统,并反作用于海洋生态系统。海洋产业活动对海洋生态的负向作用,不仅影响海洋生态,也不利于人类本身,已经到了必须采取措施的紧迫阶段。当前备受关注的问题主要有:过度捕捞,过去50年全球过度捕捞已经对海洋生态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如果不能有效扭转,到2050年可能导致年产出下降超过16%。海岸栖息地消减,过去30多年全球50%的珊瑚礁消失,如果持续下去到2050年这一生态系统的90%都可能消失。海洋污染加剧,船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压舱水、灰水、厨余垃圾、包装废弃物等对海洋生物带来不利影响。陆地污染物向海洋的迁移扩散,约80%的海洋污染源自陆地,其中大部分由人类活动造成。全球农业生产使用的矿物氮肥中每年约1.5亿吨流入海洋。特别是气候变化、海洋酸化、微塑料垃圾等问题,是国际社会关注海洋经济可持续性的重中之重。联合国在《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目标中明确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海洋和海岸战略2020-2030》,欧盟的蓝色增长战略和蓝色创新计划,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支持各国制定有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将“海洋”纳入了《巴黎协定》,G7成员、斐济、印度、墨西哥和挪威2019年成立海洋风险及应对行动联盟(ORRAA)等,都已在强调海洋活动的可持续要求。
(三)蓝色经济是海洋经济的转型升级
蓝色经济最初是对海洋经济的代称,随着绿色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兴起而被赋予可持续内涵。201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Rio+20),正式提出发展蓝色海洋经济的目标,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是可持续海洋经济的重要基礎(UNDESA,2014)。2012年7月第四届东亚海大会部长论坛签署的《昌原宣言》,将蓝色经济定义为“以海洋为基础的经济模式,采用绿色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的融资机制和积极的体制安排,以实现保护海洋和海岸保护以及增强其对可持续发展的潜在贡献(包括改善人类福祉,减少环境风险和生态灾难等)的双重目标”。2015年《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专门列出关于海洋的目标条款。联合国认为,平衡涵盖经济、社会、环境维度的海洋可持续开发是蓝色经济的核心要义(United Nations,2016)。世界银行(World Bank,2017)指出蓝色经济就是强调要在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改善生计和就业的同时,保护好海洋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协同发展。整体而言,蓝色经济将海洋视为“发展空间”,注重在实现基于海洋资源的经济增长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持海洋生态环境健康,不是对传统海洋经济的简单否定,而是在海洋经济中加入了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二、價值逻辑:蓝色金融的作用机制
投资不足是蓝色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约束,这一方面是因为海洋领域经济活动风险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则是纳入海洋生态价值后蓝色经济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发展蓝色金融,就是通过金融的资源配置机制,一方面避免资金投资于不利于海洋生态保护的项目,另一方面促进所投资的蓝色经济项目更加有利于海洋生态保护。
(一)缓解市场失灵
海洋资源利用和海洋生态保护存在典型的外部性问题。传统海洋经济活动如不可持续的渔业和水产养殖、化石能源采掘等会带来负外部效应。而投资于鱼类资源储备、海洋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恢复的项目也需要耗时多年才可能取得实效。由于缺少统一的将海洋保护保护转化为可量化价值的体系,通过金融支持蓝色经济发展避免的损失和形成的收益难以得到有效认定,其价值也较难反映在市场价格上。消除海洋经济活动的负外部性或是增强其正外部性,可以通过财政(如补贴、收费、税收等)和非财政(如可交易许可证、社会规范等)等手段的介入进行引导,如利用征税、罚款、收费和其他将海洋利益和海洋影响货币化的机制,还可以增加政府收入用于海洋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投入。同样重要的是,要打造有利的投资环境和便利的商业环境,包括为蓝色经济领域投资提供法律基础,融合市场力量创新金融合约并优化风险配置,通过加强金融机构对海洋经济正向和负向影响的定量定性评估,以及将海洋经济项目可持续发展信息纳入企业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范围等,鼓励社会企业和新资本形式参与蓝色经济投融资活动。
(二)匹配资本与项目
大部分蓝色经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需要持续资金投入,同时存在回报率较低甚至没有财务回报的问题。少数确实有益于海洋且能产生一定财务回报的项目,也可能面临规模太小而尽职调查成本较高的问题。海洋经济部门的另一个特征是不可预测因素较多,项目风险较高,影响融资可得性和融资成本。即便有抵押物如渔船、海上平台等,其流动性也十分有限,并不受传统银行风控模式所青睐。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将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纳入其风险评估和投资框架,创新发展融资机制和融资工具对资本与项目进行匹配。蓝色经济可获得的融资工具正在从传统多边和双边援助向多元融资渠道拓展。如使用符合投资标准和责任要求的蓝色债券、气候债券,创新蓝色债券、蓝色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解决可再生海洋能源、海洋基础设施和重建鱼类种群等项目投资所需的初始短期资本成本问题。
(三)弥补信息和知识差距
蓝色经济涉及贸易、旅游、渔业、交通、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领域,当前关于海洋及其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的信息并不充分,海洋有很多未知的领域有待人类去探索。在匹配资本和蓝色经济项目过程中,一方面,要解决蓝色经济领域与金融领域从业者之间存在专业知识“不对称”,由于缺少统一的蓝色经济的定义、分类和解释,限制了蓝色经济投资机会的发挥,亟需建立一套统一的“蓝色”投资标准框架。另一方面,关于蓝色经济融资的种种术语和产品,对于很多海洋领域专业人士而言同样晦涩难懂。弥补蓝色经济领域的信息和知识差距,需要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包括:规范统一蓝色经济定义、标准,形成共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已经采取了积极的行动;提升参与方的金融知识和商业规划能力,以支持投资项目和储备项目的开发;加强全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更加一致和全面地统计监测海洋经济融资情况,如在联合国环境经济核算系统基础上纳入更多海洋金融信息。
(四)增加风险缓释工具
蓝色经济领域要提升对大规模投资的吸引力,还需设法降低与海洋可持续发展项目和活动有关的环境风险。虽然海上保险是一种管理航运、水产养殖、渔业和其他海上工业活动商业风险的战略,但它并不涵盖海洋经济的所有风险(如蓝碳和基于自然的基础设施投资)。较小规模的公司承受能力有限,需要除保险之外的其他策略来降低风险。因此,有必要推动新的保险方式。保险业在蓝色经济融资活动中可以扮演三个重要角色,作为风险管理者,保险公司可以就其客户和服务社区内更可持续的做法提出建议;作为风险载体,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排除或限制从事不可持续或非法行为的客户或项目获得保险;作为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只支持那些对可持续海洋经济有贡献的客户或项目。
(五)促进国际合作
海洋经济活动往往与资源开发、科学研究、国际政治、军事活动等形成交叉,海上活动容易影响国际关系,特别是一些国际水域的开发涉及不同国家利益的协调,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发展蓝色经济的意识和意愿不强,蓝色经济很难获得足够的支持。此外,需要关注到的是当前海洋资源及其收益被少部分国家的少数群体获取,海洋经济价值和利益不公平地分配也会阻碍蓝色经济的发展。提升蓝色经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参与意识和意愿,一方面需要推进利益方的积极参与,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建立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确保各利益方可以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需要推进国际社会的协同,通过构建多层面、多维度、多主体、多领域的协同合作机制,共同分享各类信息和成功经验,强化国际合作,进而扩大蓝色金融融资规模,降低融资风险。
三、规则体系:蓝色经济金融倡议
起步阶段,蓝色金融发展主要由非市场动力推动,体现在国家、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制定的蓝色经济指引或提出的蓝色经济倡议上。长远来看,随着对蓝色经济发展社会价值认同的强化,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政策的完善,蓝色金融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将通过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加以保障,市场化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会越来越深。
(一)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
2017年,欧盟委员会(EC)、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欧洲投资银行(EIB)等联合制订了《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The Sustainable Blue Economy Finance Principles),旨在确保在该原则下开展的经济投资活动符合一系列公认的可持续投资标准,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蓝色经济的可持续投资提供指导。为了推动《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的实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于2018年发起了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Sustainable Blue Economy Finance Initiative)。截至2022年6月底,全球已有70多家金融机构加入,其中包括中国的青岛银行、兴业银行、南方基金、福建海峡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2021年开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先后发布了《扭转潮流:如何为可持续海洋复苏提供资金——金融机构使用指南》(Turning the Tide: How to Finance a Sustainable Ocean Recovery)等系列报告,为金融机构发掘蓝色经济领域投资机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供指引和参考。
(二)蓝色金融指南
国际金融公司2021年11月发布《蓝色金融指南——基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并于2022年进行了更新。《蓝色金融指南》采纳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第 6、14 条发展目标,并延伸至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内容,划分融资项目类别,提出了更加丰富的蓝色金融框架。该框架下,蓝色经济项目需要满足绿色债券原则、绿色信贷原则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6 和 SDG14)的项目要求;其风险标准包括,不能对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产生风险,包括消除饥饿(SDG2)、可负担清洁能源(SDG7)、气候行动(SDG12)和负责任的消费与生存(SDG13)等,一旦项目对上述可持续发展目标形成实质性风险,将不能贴标为蓝色金融;同时,该框架使用最低限度的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要求保障,如在项目的实施中应明确其国际适用的可持续发展标准,遵循IFC的绩效评估标准、世界银行环境、健康、安全指引等,以及要适用于国家标准之上特定生产标准的规定等。
(三)其他蓝色金融操作指引
2020年,世界经济论坛海洋行动之友(Friends of Ocean Action)发布了《海洋融资手册》(The Ocean Finance Handbook),为可持续海洋经济投融资提供指引,分析了其中的潜力、发展机会、必要条件和相应的投融资模式。可持续海洋经济高级别小组(High Level Panel for a Sustainable Ocean Economy)2020年发布蓝皮书《海洋金融:为向可持续海洋经济的转变提供资金》(Ocean Finance: Financing the Transition to a Sustainable Ocean Economy),提出了7个方面解决方案,包括制定并实施新的规则、加强海洋健康与金融方面的知识能力建设、创造有利环境、拓宽投资可持续项目的渠道、探索新的融资机制和工具、停止违规行为并激励最佳举措、推动使用保险新方法。
四、基本格局:蓝色金融工具体系
由于蓝色金融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有着独特的风险特征和现实约束,金融系统仍未承认和重视海洋提供的或与海洋相关的资本和服务的价值,也未充分利用蓝色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蓝色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吸引市场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参与。目前蓝色经济领域大部分投资来源于慈善机构和政府开发援助,这也决定了蓝色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基本格局。
(一)蓝色援助:蓝色援助基金与蓝色债务自然互换
国际组织的蓝色援助基金以世界银行的PROBLUE蓝色经济项目为代表,2018年9月启动的伞式多方捐助者信托基金(MDTF),是世界银行蓝色经济计划的重要内容。基金的捐助方主要包括挪威、瑞典、冰岛、法国、德国、欧盟、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具有一定实力的海洋型或近海国家和组织,截至2021年底捐助方已承诺提供资金超过1.5亿美元。PROBLUE主要关注渔业和水产养殖管理、海洋污染、关键海洋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政府综合管理海洋和沿海资源的能力提升等主题(郭栋,2022)。资金使用方主要是主权国家或特定地区机构,申请方需要先与世界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由世界银行向PROBLUE申请资金。世界银行也在研究邀请私人投资者和其他营利或非营利机构参与PROBLUE。欧盟的欧洲海洋与渔业基金(EMFF)也有类似特征,不过其资金来源于欧盟预算拨付,由欧盟委员会管理,运作方式类似于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推动欧盟共同渔业政策和欧盟综合海洋政策的实施。
海洋主题的影响力基金(Impact Funds)也是蓝色援助的一支力量,其将基于海洋和海岸的产业作为投资对象,为沿海社区和海洋环境保护项目提供融资,投资资金主要来自国际金融机构、开发援助机构、非政府组织、企业、慈善机构等。机构参与海洋主题影响力基金主要是为了履行自身社会责任,实现正面的社会和环境效应。如设立于2017年8月的瑞尔梅洛伊基金(Rares Meloy Fund),规模2200万美元,计划在10年内支持10~12个渔业可持續发展项目,全球环境基金是其投资者和合作方之一。Circulate Capital Ocean Fund(CCOF)是全球首个致力于预防南亚和东南亚海洋塑料的投资基金,创始投资者包括百事可乐、宝洁、陶氏、达能、联合利华、可口可乐、雪佛龙菲利普斯化学有限公司等全球领先公司,美国国际开发署提供3500万美元贷款担保。
债务自然互换(Debt-for-Nature Swap)是通过对债务国的部分未偿债务进行重组,换取债务国政府以不同形式保护自然环境的承诺的机制安排,初衷是为了应对发展中国家自然环境恶化、债务负担增加的问题。全球首个与海洋保护相关的债务自然互换由大自然保护协会在2016年发起,其购买了“巴黎俱乐部”对塞舌尔政府的部分债务,再将该债务的全部或部分免除与塞舌尔政府进行了海洋保护行动的互换交易,塞舌尔政府承诺将债务免除节省下来的财政资金用于海洋保护工作,并承诺将其领海30%的海域划为保护区,不进行无管制的经济活动。不过该笔互换交易当时并没有纳入蓝色金融的相关原则和标准。2021年11月,大自然保护协会发起了全球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蓝色债务自然互换,在用于美洲国家伯利兹主权债务减免的3.64亿美元金融交易中,1.8亿美元为海洋保护相关蓝色项目,参与机构包括了大自然保护协会、伯利兹政府、瑞士信贷银行和国际开发金融公司。
(二)基础工具:蓝色贷款与蓝色基金
蓝色贷款资金专门用于服务海洋友好项目和重要的清洁水资源保护项目,是传统金融工具之一。但有鉴于蓝色经济项目的融资特性,纯市场化的信贷支持可得性受限,因而前期以国际金融机构的援助型贷款以及援助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合作等为主。国际金融公司2020年以来已经向私营公司提供超过4亿美元的蓝色贷款,用于包括促进非洲和亚洲等地的海洋塑料回收利用和减少污染的多个项目。2022年6月,中国的青岛银行获得了国际金融公司的1.5亿美元蓝色贷款项目支持,资金专门用于服务海洋友好项目和重要的清洁水资源保护项目。预计到2025年,这一合作将帮助青岛银行撬动4.5亿美元融资,为50个蓝色金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青岛银行是我国蓝色贷款的先行机构,在国际金融公司指导下以蓝色资产分类标准为指引积极拓展蓝色金融业务,已投放蓝色信贷近50笔,金额超20亿元人民币。
亚洲开发银行于2019年启动实施健康海洋和可持续蓝色经济行动计划,承诺2019—2024年间投入50亿美元的投资和技术援助,用于生态的管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和海岸修复,减少陆地对海洋的污染,以及通过创新海洋融资构建蓝色经济。2020年初,欧盟委员会联合欧洲投资银行旗下的欧洲投资基金共同启动总额为7500万欧元的“蓝色投资基金”金(Blue Invest Fund),旨在为活跃于蓝色经济中的初创企业、中小企业等提供股权融资,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并向欧洲绿色协议提出的碳中和目标转型,该基金由欧洲投资基金负责管理,欧盟委员会通过蓝色投资平台提供资金支持。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管理的蓝色自然资本融资基金(BNCFF),基于多元收入流和适当的风险回报,为健全且具有明确生态系统服务效益的蓝色自然资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具体包括推动在保护、恢复和加强自然生态系统方面的投资,促进获得债务、股权和捐助资金,为选定项目提供赠款或可偿还赠款,建立投资渠道、建立投资者信心,根据社会和环境标准监测项目影响等。
(三)主流工具:蓝色债券
蓝色债券是蓝色金融领域起步较早的一项创新融资工具,发行方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为快捷地获得长期大规模投资,可以较好匹配海洋可持续发展项目的融资需求。由于其通常是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或大型公司作为发行人,投资者信任度较高。蓝色债券也是当前国际蓝色金融市场的主要工具,实践中已经衍生出超国家组织蓝色债券、主权蓝色债券、金融蓝色债券、非金融企业蓝色债券等多种类型。2018年塞舌尔政府发行的主权债券是世界上第一支蓝色债券,塞舌尔政府以私募形式面向Calvert Impact Capital、Nuveen、Prudential筹集资金,债券不在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所筹集资金由塞舌尔自然保护和气候适应信托基金(Sey CCAT)和塞舌尔开发银行(DBS)共同管理,然后通过捐赠和优惠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项目。亚洲开发银行2021年在其绿色和蓝色债券扩展框架下发行的该机构第一支双批次(dual-tranche)蓝色债券,所募资金用于亚太地区海洋相关项目。主权蓝色债券典型的是2018年塞舌尔政府发行的主权债券。金融蓝色债券典型的如摩根斯坦利和世界银行2019年合作发行的1000万美元蓝色债券,用以解决塑料垃圾污染问题。非金融企业蓝色债券典型的是兴业银行2020年11月帮助青岛水务集团发行的绿色中期票据,是全球非金融企业发行的首单蓝色债券,募资3亿元用于海水淡化项目建设。
(四)新兴工具:蓝碳金融与混合金融
蓝碳(Blue Carbon)是指储存在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中的碳。全球碳循环的83%通过海洋循环,包括红树林、潮汐沼泽、海草等在内的海洋生态系统可以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中。国际社会高度认可蓝碳的价值与潜力,“蓝碳倡议”(Blue Carbon Initiative)等国际组织致力于推进保护和增加蓝碳的行动。蓝碳权是指在经过相关权威组织认可的减排组织认证的条件下,基于相关蓝碳活动而得到的进入碳交易市场的碳排放计量单位。碳捕获公司或市政当局也可以将蓝碳权出售给排放碳的企业以获取利润。金融公司和工业排放者可以通过购买碳排放权,以满足未来的碳排放合规要求。中国也已经将蓝碳纳入应对气候变化及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划体系中,确立蓝碳在气候变化应对、海洋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地位。
混合融资是蓝色金融的主流创新方向。大部分蓝色经济项目在初期难以满足机构投资者的风险—回报,同时在项目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不同。混合融资在进行项目融资设计时,先利用公共资金进行项目前期建设,在项目收益可预测的情况下,再引进私人资本,降低私人资本进入风险,达到吸引私人资本投资的目的。美国国际开发署为Circulate Capital Ocean Fund提供的3500万美元贷款担保,就是典型的混合融资形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下属的发展援助委员会发布了《混合融资原则》,指出混合融资可以帮助填补接受资金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投资缺口,并已经在发展援助中运用混合融资方式。除了提高融资可得性,混合融资也有助于降低蓝色经济项目融资成本。以塞舌尔蓝色主权债券为例,世界银行为其1/3 的本金提供还款担保,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提供500万美元优惠贷款,通过全球环境基金协助运作,使得债券票面实际利率从6.5%降至2.8%,帮助塞舌尔政府减轻了债务负担。
五、实践启示:海南自贸港蓝色金融创新的策略建议
(一)把握战略机会:全面挖掘蓝色经济与蓝色金融的发展潜力
蓝色经济发展是全球海洋治理领域的重要议题,未来其覆盖面和产业规模都将得到快速的提升。无论是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体现大国担当的战略部署,还是促进本国海洋经济发展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的内在要求,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发展蓝色经济新业态都是我国海洋战略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从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首次提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这一新命题,到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作为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牢牢把握蓝色经济和蓝色金融发展机会,是海南自贸港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做好“经略海洋”这篇大文章的重要使命。要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的制度集成创新、广阔海洋资源、面向东南亚独特区位等优势,以大国金融的系统思维和创新发展的战略思维,大力發展蓝色经济生态和蓝色金融业态,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蓝色金融决策,谋划蓝色金融发力点。
(二)抓住战略重点:积极参与国际蓝色金融的规则体系构建
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蓝色金融虽然与绿色金融有诸多交叉之处,由于海洋经济活动和海洋生态价值的特殊性,蓝色金融更需要各类促进政策的集成与配合。实践中,为了统一规则和标准,国际机构纷纷推出自己主导的蓝色金融倡议或指引。目前,最基本的蓝色金融概念都还缺乏统一的定义,更谈不上蓝色金融相关的基本原则、项目标准、风险评估、监督管理等标准的统一。制定蓝色经济、蓝色金融相关规则是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一个重要渠道,海南自贸港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在中国特色蓝色金融规则制定方面,可以在海南发起具有软法性质的蓝色金融倡议,提出规则体系建议,发展蓝色信贷、蓝色基金、蓝色债券等专业市场并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在参与国际社会合作方面,可以借鉴青岛银行的经验,青岛银行联合国际金融公司共同探索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原则相结合的蓝色金融新发展模式,已经制定了蓝色资产分类标准,界定了蓝色金融和蓝色债券支持的7大板块37个子行业的合格活动,是结合国际共识和中国实践的首个蓝色金融分类标准。海南地方法人银行可以作为海南自贸港的蓝色金融特色银行,积极参与蓝色金融规则制定和实践探索。
(三)紧扣发展关键:聚焦“3+2”蓝色金融体系建设
着力引进三大类蓝色金融产品。鼓励海南自贸港金融机构借鉴国际蓝色金融实践经验,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推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各有侧重支持海南蓝色经济发展。一是蓝色债券。蓝色债券在国内已经具备良好的政策基础。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1月发布有关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提出要探索蓝色债券。对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的绿色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相关文件中明确可以添加“蓝色债券”标识。国内金融机构已经有非常丰富的绿色债券发行经验,蓝色债券发展也已经取得较好成果,自2020年青岛水务蓝色债券发行以来,截至2022年9月末已经有20支总额121亿元债券添加了蓝色债券标识,且主要用于海上风电项目。未来蓝色债券的应用领域和规模拓展潜力很大。二是蓝碳金融。蓝碳是碳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蓝碳金融推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有助于构建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的重要举措。海南具有发展蓝碳的独特优势,应尽快着手构建一套围绕蓝碳金融主题展开的金融服务体系,包括蓝碳金融服务平台、多元化蓝碳金融工具以及各种机构实施主体。三是混合金融。主动学习借鉴青岛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的蓝色贷款合作模式,同时大胆推进蓝色金融创新工具的引进和试点,不断提升综合运用蓝色债券、蓝色基金、蓝色信贷、蓝色资产交易、海洋保险、融资租赁、资产证券等工具服务蓝色经济发展的能力。
加快构建完善两大蓝色金融市场。一是努力开创海南蓝色债券市场。海南自贸港在蓝色债券领域不应满足于发行多少支蓝色债券及募集了多少资金,而应把落脚点放在基于蓝色债券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上。着力构建一个面向国内外的蓝色债券交易市场,特别是创新面向国际投资者的蓝色债券产品及业务,不仅为海南自贸港探索建立服务投融资资金流动便利制度体系提供全新的业务场景,也为蓝色金融的国际化奠定基础。同时,要积极鼓励海南自贸港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发行各类蓝色债券、公募基金和金融衍生品等,重点满足海洋经济发展的特色金融需求。二是全面加快海南蓝碳交易市场建设。我国从2011年开始已经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北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21年7月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拉开序幕。碳汇交易和碳排放市场建设是国家战略重点,也是各地积极争抢的新基础设施。北京绿色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区域碳市场都在积极创新推进碳金融工具。“依法合规探索设立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交易制度”,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部署的重要工作,建议以蓝碳为主打产品,着力将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打造成为中国第一个以国际化为主要特征的碳市场和国内外碳市场的交汇连接点。
(四)構建蓝色发展格局:全面加快蓝色经济项目建设
建立海南自贸港蓝色经济项目储备库,重点将禁塑、蓝碳技术、可持续渔业、海洋新能源、绿色海洋航运、海洋生态修复、水处理等领域项目纳入其中,引进或培育第三方认定机构对项目进行蓝色认证。一是禁塑领域。塑料制品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需要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产业的发展以实现有效替代,从而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这是国际蓝色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海南可以在减塑和可降解塑料运用领域谋划蓝色经济项目。二是蓝碳领域。海南拥有全国60%以上的海洋资源,红树林种类全国最多,具备发展蓝碳的独特资源优势。多措并举推动蓝碳增汇,实施海洋蓝碳生态系统建设工程已经被写入《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海南可以将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大型海藻场等典型生态保护修复的部署,作为蓝色经济项目进行规划推动,寻求蓝色金融的支持。三是海上新能源领域。借鉴中国银行发行的首支蓝色债券就是用于海上风电项目的模式,将规划的海上风电开发示范项目作为蓝色经济项目进行设计,寻求蓝色金融的支持。四是可持续渔业和海水养殖业领域,海南传统渔业转型面临融资难等挑战,在商业金融难以完全满足的情况下,通过蓝色金融吸引国内外资金支持是可以探索的新路径。五是海洋运输、港口及相关服务领域,海洋环境友好型的海洋运输、港口及相关服务业是蓝色经济的重要产业部门,也是国际蓝色金融重点支持的领域。海南自贸港建设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可以充分借助蓝色金融力量。
(责任编辑:孟洁)
参考文献:
[1]ADB.Financing the Ocean Back to Health in Southeast Asia: Approaches for Mainstreaming Blue Finance[EB/OL].[2022-08-03].https://www.adb.org/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756686/financing-ocean-health-southeast-asia.pdf.
[2]Friends of Ocean Action.The Ocean Finance Handbook Increasing finance for a healthy ocean.[EB/OL].[2022-08-03].https://www3.weforum.org/docs/WEF_FOA_The_Ocean_Finance_Handbook_April_2020.pdf.
[3]Highguldberg O.Reviving the Oceans Economy:The Case for Action—2015[J].World Wide Fund,2015,16(16):494-503.
[4]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Guidance for financing the Blue Economy, building on the Green Bond Principles and the Green Loan Principles[EB/OL].[2022-08-05].https://www.ifc.org/wps/wcm/connect/4a61d420-82b2-41e9-b2fd-b7fb0af38bba/IFC-guidelines-for-blue-finance_08.22.pdf?MOD=AJPERES&C
VID=odDLope.
[5]OECD.The Ocean Economy in 2030[EB/OL].[2016-04-27].https://www.oecd.org/environment/the-ocean-economy-in-2030-9789264251724-en.htm.
[6]UNCTAD.Review of Maritime Transport 2016[EB/OL].[2022-08-05].https://unctad.org/webflyer/review-maritime-transport-2016.
[7]United Nations.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Report 2021[EB/OL].[2022-08-05].https://unstats.un.org/sdgs/report/2021/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Report-2021.pdf.
[8]United Nations.The First Global Integrated Marine Assessment: World Ocean Assessment I[EB/OL].[2022-08-05].https://wedocs.unep.org/bitstream/handle/20.500.11822/9795/The_First_Global_Integrated_
Marine_Assessment_World_Ocean_Assessment_I-2016WOA_2016.pdf.pdf?sequence=3&isAllowed=y.
[9]World Bank.What Is the Blue Economy?[EB/OL].(2017-06-06)[2022-08-05].https://www.worldbank.org/en/news/infographic/2017/06/06/blue-economy.
[10]郭棟.海洋策略:蓝色金融的规则演进与蓝色债务互换的债务治理[J].债券,2022(2).
[11]郭少泉.探索蓝色债券[J].中国金融,2020(9).
[12]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EB/OL].[2021-06-08].http://lr.hainan.gov.cn/xxgk_317/0200/0202/202106/t20210608_2991346.html.
[13]何丹.蓝色金融国际实践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J].区域金融研究,2021(1).
[14]胡金焱、赵建.新时代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战略意义和基本路径[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8(5).
[15]卢孔标.海南自贸港蓝色金融创新发展构想与实施路径建议[J].海南金融,2022(4).
[16]王胜.推动海南蓝碳事业创新发展 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J].今日海南,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