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的价值意蕴及实施路径
2022-05-30焦非非
焦非非
[摘 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定义,彰显了教育惩戒存在的合理性、投射的现实性、蕴含的正义性、潜在的评价性等价值追求,实现了教育惩戒清晰界定、科学操作、匹配赋权、迭效正能的意义重构。有效实现教育惩戒的方法与路径包括:认识归因科学化、素养提升现代化、程规制订法制化、公关调处制度化和氛围营造人性化等。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惩戒;匹配赋权;科学化;法制化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首次明确教育惩戒概念定义的同时,特别强调了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必要性。教育惩戒是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因教育需要而对违规违纪学生作出否定性和制裁性评价,并采取制止、管束或特定方式予以纠正的职务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的目的不是要压迫、宰制与羞辱学生,而是激发学生维护集体公认的规范与良知道德感,创造促进学生发展的良善纪律与秩序。作为教师履行教育责任的重要手段,教育惩戒理所当然不能被弃用,也不能被滥用,更不能缺失,要尽可能避免出现不敢管、不愿管、不善管、不当管的“四不管”现实倾向。教育者必须合理彰显教育惩戒的价值与原则,厘清其边界与限度,防止其异化与偏向,帮助学生从容应对当下复杂生活,实践创造美好人生。
一、教育惩戒的价值追求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教育惩罚是合法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履行适当的教育惩罚,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1]当前,关于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实施还存在很多不同的声音,理性追寻教育惩戒的当代价值和现实意义是十分紧迫的重要课题。
1.存在的合理性
教育惩戒的基础必须是建立在合理边界范围内的惩罚,要求遵循教育原则和伦理,并服务于教育本身。教育目的的实现呼唤有效实施教育惩戒,教育制度化的延续离不开教育惩戒,社会现实认同教育惩戒,教育法律法规没有否定教育惩戒。教育惩戒的目的在于以关爱与信任为基础,不是一定要惩治其失范行为,而是要帮助失范学生戒除不良行为。良善学校生活的教育惩戒,有利于使学生丰富的人性得到充分尊重,有利于使教育性目的、惩戒性手段与正义性价值得到统一。教育惩戒遵循了合法化原则、教育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伦理性原则,对维护教育秩序化和促进学生社会化具有不可替代的功用。
2.投射的现实性
在我国传统社会,知识与情感是构建师生关系的基石。而当前,收益与契约已构成师生关系的固有机制,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文化,契约关系衍生的责任风险大大加速了师生间的疏离,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思想也急剧挤压着教师群体的形象并使之矮化,学生中心论的教育改革实践被烙上了理论正确的印记。学生很难正确认识自己所面临的困难处境,甚至将困难处境合理化为自身的护身铠甲,致使教师的职业责任感、伦理观及专业精神逐步异化为一种宰制性力量。由于教育实施主体的不同,加上教育惩戒兼具专业权利和公权力的“复合性”,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教师被边缘化的尴尬地位,以及无法维护教育教学传统价值的现实困境。
3.蕴含的正义性
教育惩戒源于正义价值和正义生活的需要,合乎正义精神的教育惩戒是目的善、手段善和结果善的有机统一。教育惩戒是帮助学生理解、认同与适应社会的手段,具有秩序价值、道德价值、心理价值和行为价值。教育惩戒可以培养学生畏戒规则的思维,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抗挫折能力,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教育惩戒有助于形成正义的良善的教育秩序和教育纪律,有助于实现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4.潜在的评价性
教育惩戒是学生由他律通往自律的必经之路。教育惩戒的缺位实质上是教育本身构筑美好社会责任的一种让渡。教育惩戒可以触发学生消极的情绪体验,促使其在认识并反思自我的非理性行为后作出正确选择,从而形成惩戒教育的主要评价实践机制。惩戒教育评价实践机制既是教育管理过程的必要环节,也是教育目标实现的保障体制,从而避免了简单地适用行为模式加法律后果的逻辑结构,坚定了把“教育”作为教育惩戒的核心目的。教育惩戒是兜底性教育方式,具有教育性、惩罚性、强迫性、抑制性、训诫性和警示性的评价特质。
二、教育惩戒的意义重构
教育惩戒在推动学生社会化发展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法难以实现的价值和功能。它有效地解決了惩戒教育缺失与滥用两种极端现象等诸多实践困境,充分体现了立德树人的根本目的和教育追求。
1.清晰界定
教育惩戒分可为学术性惩戒和纪律性惩戒,也可分为纪律措施和教育措施。教育惩戒进一步弥补了以往教育领域立法的缺失与保障不足,尤其是对现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内涵和外延、形式和手段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从而避免了教育惩戒主体游离于学校与教师间并导致惩戒行为异化为师生矛盾处理。当前,教育惩戒遵循上位法优先的原则,指出了教育惩戒与体罚的边界,明确了教育惩戒职业权力行使的条件、内容和效力,规范了教育惩戒的渐进性、恢复性与弹力性,避免了对教育惩戒中教师裁量权、惩戒技术性和惩戒安全性的误读。
2.科学操作
教育惩戒规约了行使原则、主体、对象、限度、条件、形式、程序及监督机制与救济制度,已不再是悬于教师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与教育的“阿喀琉斯之踵”。教育惩戒实施过程贯彻了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等原则,有度履行失能性惩戒、反省性惩戒、物质性惩戒、口头性惩戒和守则性惩戒,有利于科学把握教育惩戒技术。教育惩戒确保了惩戒学生的法律适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和证据充分,彰显了理解学生行为动机和判断行为性质,达成了惩戒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有利于实现教育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3.匹配赋权
大多数“被教育惩戒”的教师无辜担责了极端事件的严重后果,导致学生矮化教育惩戒,质疑或挑战传统的教师教育惩戒。事实上,教育惩戒可以平衡好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既为行使权利的教师主体的正常教学管理、职业权力划定边界,也为受教育的学生主体的健康成长留足空间,提倡始终把握教育惩戒权的教育性与艺术性。当前的教育惩戒,既保护和认同教师主导的教育权,也规范了教师的合理惩戒而非滥施惩罚,可有效防止教育惩戒异化。
4.迭效正能
教育惩戒可避免教育陷入困境,有效化解赏识教育观与惩戒教育观的观念冲突、无法可依与依法治教的法律脚本冲突、学生行政相对人身份与学校行政主体身份形成的管理冲突、学生家长过度维权与教师群体法律意识缺失的价值取向冲突,形成了积极结果和正向刺激的干预和介入机制,有利于解决失范行为并使其趋于正常。教育惩戒兼备了个体正义和集体正义维护、学生安全和教师安全保障、心理技术和行为技术评估。惩戒教育价值的澄明,意味着教育惩戒的使用必然要出于善的目的,追求学生的自律与自觉,实现师生共同反思发展。
三、国际教育惩戒的实施
从英美日澳等各国的共识来看,立法与司法的实践都植入了教育惩戒,以保证教师教育惩戒行使的合法性,维护学生享有正当全面教育及学校拥有正常教学秩序的合法权益。
1.英国强调教育惩戒合法性与家校沟通
英国政府出台法律赋予教师教育惩戒的权力,明晰界定了教师惩戒失范学生的具体措施,规定了政府机构、校长和教师在纪律行为方面的作用和责任。惩戒措施包括罚站、罚抄写、取消参与学校活动、周末留校、参与社区服务、停学等。《教育与督学法》强调:教师可以实施学生放学后和周末留堂的惩罚;管理学生时有权接触学生身体,制止争斗时可以运用适恰的力量;可以命令捣乱课堂的学生即时离开。同时,《学校中的行为与纪律》规定,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顾及学生的权益和安全,要考虑学生如厕、饮食等基本需求,学生、教师和家长都需要熟知所有的纪律处分。[2]
2.美国细化教育惩戒类别与软性惩罚
美国对教育惩戒标准、惩戒方式和惩戒程序都作出了详尽规定,各项条规具备很强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惩戒主要形式有训示、留校、学业制裁、短时段停学、长时段停学、在家教育、惩戒性转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施的体罚、开除等。有23个州明确允许体罚,具体界定体罚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学生臀部,但不能超过五下,且不能造成明显伤害。
3.日本明确区分教育惩戒与体罚
日本《学校教育法》提出:依照文部科学省的有关规定,教师和校长根据实际教育需求,都可以教育惩戒学生,但不许实施体罚。殴打、脚踢、长时间站立、禁止入厕、取消午饭等均属于体罚。授权教师可采取教育惩戒行为,如可以讓学生课后继续留校、授课时在教室内罚站立、额外完成部分学习作业或打扫清洁任务、口头斥责等。
4.澳大利亚注重教育惩戒人性与柔性
澳大利亚法律明确,教师不许接触学生身体、不能大声呵斥学生等。对于被强制送到校长室或惩戒室的失范学生,校长或辅导教师都要耐心细致地跟他们谈话。教育惩戒的级别分为赔礼道歉、书写改正书、短期停课、强制转学、移交特殊学校等。
由此可见,世界各国为确保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已将教育惩戒纳入教育法治化体系,并比较详细地规范了教育惩戒方式、行为和注意事项,反映出教育惩戒手段与育人目的之间的统一关系。但对于各国严苛的教育惩戒措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还需要进行研究并批判性地借鉴,以避免教育惩戒的失利。
四、教育惩戒的实施路径
教育的本质是智慧与爱的行动,教育惩戒有助于理顺师生关系,改善日益内卷的教育生态。因此应指导和规范教师教育惩戒活动,提高教育惩戒水平,保障实现教育惩戒意义,有效规避教育惩戒失范。
1.认识归因科学化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教育。应深入研究教育惩戒的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和法理学依据,促进师生乃至全社认同其彰显的公权力、职业权力和专业权力。将培育规则意识作为教育惩戒权行使的目标,规避工具主义的规则遵从观,积极重构教育惩戒权,准确把握教育惩戒的教育性、渐进性和弹力性。要改变教育惩戒传统认识中师生“主-客”二元对抗的关系,运用主体间性的思维范式,因循教育惩戒的自身生成逻辑与内在价值,实施平等、对话和共生的教育惩戒。
2.素养提升现代化
努力践行新时代立德树人,明理知法,熟练掌握教育惩戒方法艺术和内化良好教师职业道德,走出惩戒教育理论与实践困境。消解教育职业倦怠感,合理恰当行使教育惩戒的法度,树立以生为本、师生对等、因材施教、因时制宜的爱的教育观。行使教育惩戒时,应与家长达成共识和谅解,以理性平和的心态应对教育冲突。应以共生为旨归、以平等为前提、以对话为抓手,能动地施行教育惩戒,建构由价值性话语、目标性话语和路径性话语构成的教育惩戒话语体系。
3.程规制订法制化
应提供法源依据和法律支撑,制定教育惩戒实体法和程序法,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制订《家庭教育法》,增添教育惩戒内涵、种类与方式,细化教育惩戒合法行使具体条件。加快制订《教育惩戒实施条例》,规约教育惩戒的基本原则、基本形式、基本程序、职权边界和救济方式。尽快出台专门的《中小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在《学校章程》中增列教育惩戒的有关条款。要制订教育惩戒实施办法和教师工作守则,配套编写简明实用的教师手册、学生手册和家长手册。
4.公关调处制度化
教育惩戒要符合教育规律,权衡好法律法规刚性原则与教师自由裁量权间的消长关系,完善好教育惩戒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建立和完备学校教育惩戒内部规章制度、教师申诉制度、社区家长委员会制度、学生申诉制度、师生关系纠纷调解制度。参考适用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的边界和救济方式,建立健全惩戒教育监督制约机制与学生维权救济机制。建立学生惩戒教育档案袋,制订更详细、具体、明确并可操作,甚至可以案例化的制度。
5.氛围营造人本化
要切实加强全员普法教育,建立健全教育惩戒权回归后的社会监督机制。要使家长真正理解教育惩戒的意义,合理定位自身在子女教育过程中承担的角色和职责,明晰家庭和学校双方的职能和责任边界,有效签订家校协议,组建教师、家长和学生共同组成的学校教育惩戒委员会。学界要深入挖掘教育惩戒的人文内涵。新闻媒介要加大对教育惩戒的舆论宣传、舆论支持与舆论解读,理性看待教育惩戒,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教育生态环境。要真实地践行教育惩戒,切实保障教师教育惩戒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师道尊严,防止教育惩戒的污名化、扩大化和偏向化。[3]
参考文献
[1][苏]马卡连柯.论共产主义教育[M].刘长松,杨慕之,译.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280.
[2]张继明,王梦超.教育惩戒:内涵阐释、价值分析与实施策略[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1(1):79-86.
[3]周洪宇,方皛.教育惩戒的实践困惑与理论研究[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1):97-108.
(责任编辑 郭向和 校对 姚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