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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上的男人

2022-05-30罗望子

山花 2022年10期
关键词:老谢红尘婚礼

罗望子

我怀疑一生中,谢红尘从来没有说过一句“他妈的”。从没。这个怀疑为我们一次次证实:你知道,邻城这个地方,饭局前后总是要打牌的。邻城人普遍认为,不打牌的饭局,不算饭局,喝了也是白喝:越喝越添堵。

和谢红尘搭档,总是输多赢少。谁和他搭档,都一样一样的。老谢比我们虚长几岁,输了之后,一般人都不会说什么。我也是一般人,但性子急,脾气躁,打牌过程中,难免要指责他,哪怕自己打错了,也先发制人。他老人家倒好,从来不争辩,从来没有争辩过。有时,瞧着他嘴唇嚅动,以为他要说点什么,哪怕是反驳一句——我们太期待了。临了,谢红尘还是咧嘴一笑,双手一挪,重新开始洗牌,就让你感觉到一脚踩空了。

还别说,谢红尘洗牌的动作潇洒至极,和香港电影里的赌王有得一比,堪称行云流水。纸牌在他手里,如鸟翅翻飞,发出扑棱棱的声响,令人迷醉。谁会想到这样一个洗牌高手,牌技却是那么臭呢。不是臭,是烂,烂臭无比。他不仅不考虑对家,毫无默契,也不截杀对手,而且出牌之慢,简直像是便秘。有一次酒后,我还是抽到了和他搭档,实在是被他的不温不火激怒了,也可能是喝多了,撒酒疯,我把牌往他跟前一摔,满座皆惊。他老人家拉开椅子,笑嘻嘻地弯腰捡牌去了。

在我们看来,打牌不仅仅是消遣和斗智斗勇,也和喝酒一样,是情绪的释放,是对庸常生活的抵抗和示威。现代社会,牌与酒的结合,如同鱼水之欢,实现的是一种另类的魏晋风度。当然,牌后酒后,第二天,我们还是好友。之所以在酒桌牌桌上毫无顾忌,表达的正是我们的真性情。不然呢,我们撇开老婆孩子,出来作甚?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那些因为喝酒打牌而斗气的人,都被我们毫不犹豫踢出局了。谢红尘这位老哥,更不可能置气了。不过,他缺乏连续作战的精神:要是第二天约他继续喝继续打,他总是婉言谢绝。什么歇歇呀,休整呀,这还算是正常的;更奇葩的理由是,春天他要睡回笼觉,冬天他要进入冬眠状态。那好吧。好在我们也习以为常,有时我们还取笑他:老谢,你怎么不说要参加婚礼出人情呢?还真是让我说中了。有一次约他,他照例说要休整。过了几天再聚,酒桌上聊天,有朋友和老谢提起他们一起参加婚礼的盛况,正是他说休整的那一天。这让我们很愤怒。尤其是我,是我组织的饭局,也是我约他的。不就是参加一个婚礼吗,有什么好隐瞒的。谢红尘站起来,朝我敬了一杯,苦笑道,我不就是怕你,说我老是赶着婚礼上吗。

对于婚礼,我们是能躲则躲,能不出场尽量不出场。实在让不掉,也是去把人情出了,婚礼一开始,就溜之大吉。我们烦的是等人,最烦的是婚礼上的繁文缛节。谢红尘和我们恰恰相反,他最喜欢的就是婚礼,有婚必到,乐此不疲,而且他每次都出手阔绰,实际上他比我们每个人都穷:他老婆下岗后,就一直赋闲在家。赋闲,是谢红尘的措辞,他老婆找过不少工作,都不满意,回来便发牢骚。谢红尘干脆不让她出去丢人现眼了。这是老谢的原话,至于他在家里是不是一言九鼎,尚不可知。我们也纳闷,谢红尘出手那么大方,为什么他老婆从不干预呢?曾有一位小酒友,结了离,离了结,连续结了几次婚。第二次结婚时,我就警告过他,再结我们就不出份子钱了。这个家伙充耳不闻,不但结了第三次,还结了第四次。在收到他的第三张结婚请帖时,我们没有一个响应,也就是都没有出席。这就相当于踢他出局,打脸打得他啪啪啪了。唯独谢红尘去了,第四次他也去了。听说之后,我们笑称他是叛徒,是甫志高,老謝一笑了之。你口口声声说,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最大的事,人家走入婚姻殿堂挺不容易的;可那小子结了又离,离了又结,你怎么还那么欠呢。谢红尘吃完手上的鸭脖,用纸巾擦了又擦,说了四个字:回头是岸。一时之间,大伙儿都怔住了:我们并不是被噎得接不上话——当然不排除这个原因——而是觉得他语出惊人。看来,老谢这个人并不是不会争,而是不屑和我们争。这个结论,让我们都感到沮丧,又为之高兴。

如今,风尚变了。有人结婚,人情我们照出,但是好像有了不成文的规则,没有人再收份子钱了,看来大家都怕人情债,就算收了,不久也会一一退还。一般都是事先声明,这个婚礼不收钱,要不就是当场拒收。我就闹过一个笑话,一个好友找上门来,退钱给我。我说,没有呀,我是折过人情,但是你们没要。好友说,是的,大多数人都没收,你的收了,我有账的。说着,他掏出账本,翻给我看。我说,我不用看,那晚我正要掏出,你就抓住我的手,不肯我掏的。那是你记错了,或是看到我抓着别人的手吧。我说,老兄,你一定要给我发红包吗?红包,搞什么鬼?我家小子结了一次婚,害得我拖了一屁股债,要发红包,也是你发给我吧。行,那你就当我给你的红包吧。他急眼了,说一码归一码,你是不是要陷我于不义?噢,收了你的,不收别人的,你叫他们怎么想?行行行,我错了,我收下。本来就是你的嘛。隔天,我立即召集人马,以庆祝这位老兄升级为名,喝了一顿大酒。唉,这都什么事儿呀:拿了人家的钱,再请人家吃饭,不还是我占便宜了吗?问题是这事儿还不能说,说了也没人信。更不能和老婆说,一说她立马会骂我,且押着我去退。

谢红尘照出不误。要是谁请他,他也事先声明,不收他的人情他就不去。人家只能答应。等到退还时,他不依了。他会拿出双方往来的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弄得人哭笑不得。捧了场,还吃了白米饭,大家心里都踏实,有什么不好呢?可这话,我们对着老谢说不出口,说了就落下风了。老谢好像看透了我们的心思,说出了人情我才能踏实地喝,往死里喝。其实谢红尘酒量有限,还不及我们的零头。考虑到他的身体,我们也不允许他喝多了。出了人情,落得心安倒是真的。可生活本来就是一团乱麻,他为什么偏要理得那么清那么顺呢?见我们一副不解的样子,老谢又补了一句:出了人情,轮到我家办事时,我可以请他,也可以不请。我们再一次被震住。

可我们还是不理解,他为什么热衷于婚礼。国人喜欢热闹,喜欢喜庆的氛围,这个我们感同身受。谢红尘恐怕不止于此。思来想去,只能归结为他喜欢那种庄严的仪式感吧。好像又被我们猜中了。每当婚礼进行曲响起,他就坐直身体,攥紧手机,随时准备起立,抓拍精彩瞬间。我注意到,每当主持人字正腔圆,念起结婚誓言,谢红尘的身体便微微颤抖起来。他激动的心情与他奔六的年龄严重不符。尤其是到了“无论贫穷与富有,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都爱他(她),珍视他(她),直至死亡。你愿意吗?”那一段,我觉得谢红尘随时可能跳起来,大声呼喊:我愿意,我太愿意了。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想。现实情景是谢红尘转动餐桌,抽了一叠餐巾纸,装作擦嘴,其实是在擦眼睛。

说老实话,这一段誓言,恰恰是我最反感的。不仅仅因为这是舶来品,洋为中用,有些生搬硬套不着调,也不仅仅是因为听多了听腻了,听得要吐了,而是在这喜庆时刻,每每跳出祸福、疾病、死亡这些词语,真是大倒胃口,令人浑身不适。也许偶尔来上这么一段,有点黑色幽默,可是宾客里面有几个听得出其中的幽默成分?也许新郎新娘与我抱有同感,可是这誓言就像一段长长的独木桥,他们根本无法绕开。于是,你会不经意地发现,在“你愿意吗”之后,都会有一段淡淡的沉默,他们仿佛在犹豫,在思量“这是真的吗”“我要如何回答才好呢”,然后的“我愿意”必然是那么有气无力。有时,他们越是刻意坚定,听来却越是心不在焉。主持人越是严肃,新人们越是觉得应该好好配合这场略显荒诞的游戏。

一次聚会,我把我的这个貌似荒唐的想法和盘托出,然后察看谢红尘的反应。这家伙老神在在的,什么反应都没有。关键是其他人也没什么反应,既没有反驳,也没有附和。只有一个喝多了的家伙,嚷嚷道:現在不都时兴这个吗?这算什么理由。下一次婚礼上,谢红尘依然如故。我的想法,对他没有任何影响,或者他压根就没有听我说话。

难道是由于当年,谢红尘自己没有办成一个像样的婚礼,现在面对流俗,滋生了替代性补偿的心理吗?这不可能吧。我们这一辈人,好像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婚礼,和现在的孩子,根本没有可比性。就说我吧,是在妻子娘家办的,两家的亲朋好友都请到了,做菜的做菜,做点心的做点心,忙得不亦乐乎。婚房是单位的平房,一切从简。我记得,结婚前一天是要暖床压床的,好像是大哥和我一块睡的,因为他生的是儿子。接送新娘的婚车是辆普桑,包了二十元给司机。过了几年,这个司机因为经济问题被逮进去了。出来之后,遇到了,我照样和他打招呼,递上一支烟。我永远感激他的援手。我还要感激我的表姐夫:婚礼之前,我去他家,是表姐接待我的。表姐说了家里的难处,处处要花钱,个个都向她借钱。说着说着,她哭了。我赶紧落荒而逃,没敢再提借钱的事儿。第二天早晨,表姐夫摸到我家,给我送来二百元。就是这二百元,救了我的急。表姐是我二姑家的大女儿,长得漂亮,表姐夫是南大毕业的。我就想,表姐怎么还不如表姐夫一个外人对我贴心呢?还有一点想不通的是,平时对表姐言听计从的表姐夫,这回怎么敢坚决拿钱给我的,不会是他的私房钱吧?还钱时,我当着他们两个人的面,放到桌上。他们互相看看,说不用还了。那怎么行,你们帮了我大忙,不还那我还是个人吗?不过由此也证明,那不是私房钱,表姐夫压根就没私房钱,我更加对他心生敬意了。

听了我的结婚经,座中人皆嗤之以鼻。谢红尘的表情倒是没什么波动,K却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气得发抖。他说,老罗你这算什么,你到底是在忆苦,还是在思甜?K说,想当年,我也是一条汉子,可结婚呢,连丈人的家门都进不去,还是我老婆偷偷跑出来的。咱们的小房间里,就一张钢丝床,也是我从单位的杂物间里顺出来的。不过是双层,下面睡觉,上面放家伙什儿。

K一副痛心疾首状,B不乐意了。B说,别听K瞎吹,你们都还好,还有张床,甚至还有人暖床压床,我连张床都没有。我一家七口,就一间房。生火做饭只能在屋檐头下面弄。一到晚上,爹就让我们在堂屋里打地铺,把屋檐下的灶具炭炉搬进来。我没有甚的婚礼可言。我结婚的时候,只能在宁海路上,在海陵公园,在翻身河边,在三角洲的小树林里四处晃荡。

不管我们怎么闹腾,怎么哄笑,谢红尘都不为所动,自顾自地喝他的酒,吃他的菜。他和我们坐在一起,就好像坐在一张空荡荡的桌子上。老谢,你就没甚想说的吗?我?谢红尘望着不想放过他的K说,我能有啥好说的。他放下筷子,大家眼巴巴地瞅着他。他掏出手机翻了翻,又放回兜里。这就没了?那你们要我说甚?他也一头雾水地望着我们。有没有婚礼很重要吗?再说,我也看不出你们有多惨。那你还盯着婚礼?谢红尘又不响了。

星期四晌午,谢红尘给我发了一条短信,问我有没有时间。有啊,当然有。天命之年的男人,最焦虑的就是如何消磨剩余的光阴,何况是老谢约我,必须有。下午三点,我们在书生茶馆碰头。阳光很好,音乐低回,我们相对而坐,静待少女表演茶艺。

老谢,少见你这么慎重啊。谢红尘依然绷着脸,猥琐地看了看四周,拉上卡座门帘,才从皮包里掏出一只牛皮纸信封,推到我跟前。这是甚,你要贿赂我?老谢低头,端起杯子牛饮。他觉得我的玩笑一点都不好笑。到底是甚?你先看看呗。

信封没封口,里面几张信纸,出自某家快捷酒店。字迹有两种,显然不是一个人写的,一个娟秀,一个粗犷。内容一些是片段式的:

在你看来,陪学生,陪父母,陪朋友,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是可视的实实在在的基本生活;

至于陪情侣,呵呵,狗屁。因为情感生活是奢侈的高贵的,是不可视的,只要在心里,在虚拟的时空里交流就可以了;

除非特殊情况,每周一次见面,是给对方的爱意,安抚,期许和承诺,是基本生活的节拍器和动力源,也是我们几年来在一起的基础和见证;

所以,请你考虑清楚,如果你觉得这太贪婪,太频繁了,惹人心烦了,那么我再喜欢,再留恋对方,都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因为它已经被你降格到最廉价的位置,而我同样不希望为此继续争吵,这太荒诞了;

你需要“他”的陪护和身心按摩,却不正视和养护,那么,失而复得的一角还会坠入茫茫人海,遗弃在光年之外……

这应该是男主写给女主的。大意是要求每周约会一次,女主不同意。所以他不满了,并下了最后通牒。

还有几页是分行体,类似于诗,也许就是诗歌:

(1)

我是你某句中的,补语

是你不常擦拭的,陌生修辞

也是你,摁压不住的病句

最为得意,却不能发表的杰作

是你的亲爱,刻满伤痕

也是你终生的仇敌

刀枪不入

(2)

我的镣铐是你打破的

獠牙,也是你磨尖的

我的深沉,安静,理性,是你引领的

偏激,疯狂,汹涌,漂荡,也是你默许的

你狠狠地拥抱我,然后拥有我

你赞美我。我的美丽,我的善良,我的干净

你咒骂我。我的复杂,失去的赤子之心

被理想主义绑架的幻影

我们优雅精致地,走向对方

无论如何小心,都会被对方的骨头划伤

在电光石火的黑暗中

(3)

其实你一直想我安静,把什么都写下来。

这是你表达自我的方式,而我,在人群中

沉默,在五脏六腑中翻滚咀嚼词语,在某

个人面前不停地说,也是我的一种表达

你听到了,我就发表了

看得出,女主是崇拜男主的。极端崇拜。在男主的引领下,她逐渐成长和强大起来。但她不安于聽由男主的摆布。她要由自己来安排自己。这就是她的回答。我不懂诗,但我现在固执地认为,这就是诗了吧。诗歌的本质,难道不是直抵内心与坦言吗?尤其有趣味的是,其中两页信纸上,是两个人的笔迹,甚至还有互相删改的痕迹,应该是他们情意绵绵之时,相互表白的成果:

——我不批准你这样想我

我的长发

比你想之前更长

刘海过滤了皱眉

好让低垂的目光

有个台阶下

……

我要像迎接刺刀那样

对你说不

像舌尖舔舐麦芒那样

咬你

夜凉如水时

牙齿如刃

一排向左,一排往右

狠狠地咬

牙齿的完美在于克制的分寸感

请放一百个心吧

我会在你疼之前

先疼

先叫

我几乎要拍案叫绝了,它们明明是作品,却是新鲜的手稿,邻城这个小地方,什么时候出了这样的人物了?谢红尘这样的老男人,什么时候,对男女情感关系感兴趣了?老谢,你给我看这个做甚,你不会就是信里的那个男主吧?我记得,你学的可是中文,还发表过古诗词鉴赏类的文章。另外,你临过苏黄帖,字应该不错的。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要我给你拿拿主张?老谢,你可不要犯糊涂,不保晚节呀。你要是对不起嫂子,到时可别怪哥们儿翻脸。

想什么呢你?谢红尘瞪了我一眼,把茶杯重重地拍在桌子上,水花迸飞,溅了我一脸。

那你几个意思。

你就不想知道,这些信哪里来的?

对呀,哪里来的这些精彩?太精彩了,太让人神往了。老谢,我要是男主,或者女主,哪怕过一天,过一个钟头,也值了:此生无悔呀。

如果我说,是我捡到的,你信吗?

信,我信,你老谢说的话我全都信。那你是在哪捡的?我也想捡一捡。

其实去年就捡到了,一直没拿出来。拿出来有什么用呢?不拿出来,我又不晓得怎么处理。

去年就捡到了,你再捡捡看?天啦,你还藏私?老谢你也太不地道了。

信是谢红尘在去年的一场婚礼上得到的。当时散场,人流往外涌,他也不由自主被推动着,走向出口,又走不出去。一个推着餐车收拾桌子的女服务员拉住他,递给他一只大信封。他疑惑地瞅着她。服务员指指一张餐桌的椅子,说是落在座位上了。什么东西?没看,客人落下的东西,我们都不打开的,她说,我们也是有规矩的。那你给我做甚?我也不晓得给谁,说不定是你的熟人呢?

于是,谢红尘离开了人流,逆向而行,回到那张桌子边。婚礼上一般都分男方席、女方席和贵宾席的。此时杯盘狼藉,席位牌早就收了。谢红尘不好打听,也没有人可以打听,只能凭着记忆,判定这是女方席位。其实是哪一方的席位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失主会不会来找寻。客人们都走光了,新人和他们的父母也到楼下送客去了,现场只有服务员收拾残羹冷炙的乒乒乓乓声,和令人反胃的剩菜味。谢红尘呆呆地坐在那,像是坐在一片废墟上。他相信,失主如果发现丢了东西,一定会回头来找的。

老谢,你还记得是哪对新人的婚礼吗?

当然记得,可记得有什么用。难道我能把失物交给新人?那不是添乱吗?

你个呆子,交给男方父母,不就行了?

要是手机、首饰、书本之类,当然可以。可这是信,是情书。虽然我当时没看,也晓得这涉及到隐私。给谁都不行,给谁都尴尬。

呵呵,到头来,尴尬的是你老谢了。没等到吧。

没有。我不死心,第三天晚上正好在那附近吃饭,我又去了一趟。那个女服务员还记得我。不待我开口,她就扯住我的衣袖说,昨天有人来问过。男的,女的?服务员怔住了,好奇地盯着我。还的确是个女人呢?女人说她好像丢了样东西。问她是什么东西,她又不说。待她失望地要走,女服务员忽然想起来,追上了她,说倒是拾到一只大信封。信封呢?女人惊喜地抓住服务员的手。在一个男客手里,不过我记得他,你留个电话吧。算了算了,女人连连摇手,匆忙走了。

照你这么说,你现在经常出现在婚礼上,是想碰到那个女人了?

想什么呢你?谢红尘瞪了我一眼。这是他的口头禅,也是他生气的极点。谢红尘说,我就是后悔,我不应该接手信封的。那天晚上,更不应该独独坐在桌边,等人家回头寻。现在倒好,害得人家尴尬,不敢现身了。

我有些吃惊。我没有想到,一叠来历不明的情书,会给他带来如此大的影响。可以预见,信封一天在他手里,他一天不得安生,他的自责感也会越来越重。他会为此越陷越深。无论梦里还是醒来,他都会想象,丢失情书的那个女人如何焦虑如何自处,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的关系因此会倒退还是弥合。他为他们的焦虑而纠结,为他们的倒退和弥合而或悲或喜,直至魂不守舍。这不是我想看到的,也非谢红尘的本心。

必须换个频道,转移话题,把他从这件事上拉开。于是我给谢红尘说起我醉酒的经历。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喝多之后,不会文醉,更不会武醉。和所有的酒鬼一样,我会失控。失控之后,我会把剩下的酒都一一打开,不管几瓶。这可是白酒啊,座中人暗暗皱眉,有人甚至好心地把我的杯中酒倒进自己的杯里。这哪儿成呢。我会抢着把自己的酒喝干,从自己倒起,然后彬彬有礼地给大伙儿一一加满。所谓失控而不失态,大概说的就是我这个样子吧。记得有个夏天的晚上,喝的是五粮液。一箱六瓶,喝了五瓶。最后一瓶硬是让我开了,分了,喝光了。临别时,大家伙儿死死拉住我,要给我打车。我说没有事儿,我有喝酒神器呢:电瓶车和棒球帽。前者可以时常让我体验酒酣耳热之后凉风扑面的舒爽,后者可以在我摔倒之际不致被树枝石块路牙划破脑袋瓜儿。趁他们还在讨论是不是放我走,我已经发动坐骑扬长而去。

凉意袭人,我迷糊糊的,像是在腾云驾雾。我就是在腾云驾雾。我不知道自己驰骋了多久,只想着一直这样驰骋下去,直至像流星划过,坠落在秧田里。我吃力地推着电瓶车,深一脚,浅一脚,往路边推。越往边上,秧田里的水越深,而且路基非常陡峭,根本没有可能把车拖上去。我试着回忆是怎么掉下来的,掉下来时,怎么自己就毫发无损的呢。没有头绪。只得迂回,往田中央推,企图从秧田间的小路上去。谁知越往中间,秧土松软,吃水越多,结果越陷越深,最后根本推不动了。鞋子里也灌满了水,提起腿来,鞋子被吸住了,瞬间淹没。那可是老婆从上海带回来的新鞋,回家少不得挨骂了。赤着脚,我坐在一块墓碑上,点上一根烟,遥望星空,苦思良策。蛙声一片,蟋蟀时鸣,村庄寂静得只听见一个小女孩的嬉笑。幸好路上有一盏路灯昏黄地亮着,不然我就完全陷入黑暗里了。这时要是有个人来帮帮我多好啊。想什么来什么,一个中年妇女从别人家出来,正往自家走。我连忙小声喊住她,还是吓了她一跳。我请求她来帮我把车拉上去。瞅着她有些犹豫,我说我会给你钱的。她还是不动,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我说我给你五十块,她立马转过来了。她脱了鞋,放在田垄上,卷了裤腿,下了秧田。她在前面拉,我在后面推。电瓶车还是不动。想往上搀,又好像被八爪鱼缠上了。

这样子可不行,我力气不够啊。

那你能不能再叫个人来?

她从裤兜里掏出老式手机,正要拨打,路上出现一个男人,她连忙摇着手机喊。男人面露惊骇,看着我们。弄清原委,男人也下了田,并没有立即动手。他说五十块怎么分呀,少了点吧。那就再加一百,说着,我准备和那个男人加微信,把钱转过去。他说不必加,可以点“收付款”,扫一扫就行了。我还不晓得有这项功能。

你不行的,男人让我退到一边,或者先上去。他们俩轻轻松松,就把电瓶车拖到了路上。说老实话,他们哪怕还嫌少,我也认了。庆幸的是手机放在手袋里,手袋挂在车龙头上,手袋里的香烟、手机、茶叶都没有沾水,真是奇迹呀。他们问我住哪。七星湖。啊,这都到了洋蛮河了。啊,洋蛮河,我的表姐夫不是在此待过十年吗?没事,我说我用手机导航,谢谢你们,我遇到了贵人。

你才是贵人呢,没想到出来溜达一圈还能赚到钱,男人哈哈笑道,看样子你的电瓶车也好好的呢。

在手机导航耐心而温婉的提示下,十分钟后,我回到小区门口。遥望繁星满天,仍然心有余悸。光着脚,我像个小偷,悄悄开门入室。回来晚了,我总是很自觉地睡到沙发上,或者孩子的床上,理由是不想酒气熏到她。她说,你是不是不想和我睡,才喝那么多的。我不吭声,不争辩。这时候的任何回答,都会引起反弹,迎来一波又一波的咄咄讯问。简单冲洗了一下,瘫在床上,酒醒了,我也虚脱了。刚刚的经历,我是做了一场梦吗?可鞋子留在秧田里是真的,微信支付了一百五也是真的。这样的真实,让我这个夜晚没有虚度,也更为荒谬。

嗳,谢红尘敲敲桌子说,国外不是流行什么金婚银婚珍珠婚宝石婚吗?你说我是不是也补办个婚礼,把大家请过来闹一闹,怎样?

不怎样,老谢你是不是钱多得没处花呀?我有些恼火。合着我声情并茂口干舌燥絮叨了这么多,他一句都没听进去。

嘿嘿,我就是这么一说。

你就不该有这个念头,容易让人联想和误会的,还以为你二婚了呢。天知道,谢红尘是怎么想的。他不会是企图在他的婚礼上,发现情书作者的蛛丝马迹吧?首先,他们会不会出场还两说。其次是怎么发现,揣摩他们的表情、说话的语气、笑容里的内涵?那也太不靠谱了。如果老谢的妻子知道他补办婚礼,是为了这个目标,婚礼还真的可能热闹得不可开交呢。

别瞎猜了,兄弟。谢红尘站起身来,准备走人了。你是不是还在想,我为甚那么热衷于参加婚礼?他说,那你为甚每次都要喝多呢?为甚一定要有个解释呢?他说你有答案吗?你的答案不尽相同吧?咱们俩不同的爱好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吗?答案只有咱们自己清楚,却又说不上来。现在,你应该明悟了吧?

我明悟了啥?这家伙平时不言不语,现在搞得像在给我指引天道真意与法则之力一样。老谢呀老谢,你要把我领出幻境,你自己就不应该纠结于他人的情事呀。

谢紅尘病了。出差归来,我才听到这个消息。这一星期,谢红尘一直奔跑在邻城、南通、上海之间,做各种繁复的检查。酒友中的健康顾问告诉我们,他得的是鼻窦癌,鼻腔深处长了个息肉。严重吗?我们紧张起来。这也是老谢担心的地方,健康顾问说,严重不严重,反正都要割掉。老谢不让我说,可是我实在忍不住了,咱们的健康顾问说,我觉得弟兄们都应该有知情权。决定了在哪里割吗?我建议他在邻城做,我亲自给他主刀。咱们是不是去看看他,给他鼓鼓劲儿?还是等他手术之后吧,现在去看,他更加心乱如麻了。

有大半年辰光,我们和谢红尘没在一起聚会。他住院一星期,做术前准备。术后,又在医院待了半个月,然后定期去化疗和复检。他在家休养期间,我曾和一个酒友拎着苹果香蕉登门探望。那是初冬,谢红尘一家三口穿着厚厚的颜色各异的睡衣睡裤,仿佛来自森林。谢红尘瘦了,头发掉了,白了。他的儿子的相貌和他一个模子,体量却是他的四倍。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在家发奋复习,打算考研,也或许是考公务员。他倒是笑眯眯的,心情还是老样子,比我预想的要好;他老婆有些慌张,在各个房间里走来窜去。我们没坐多会就告辞了。下楼梯时,碰到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我目送她怯怯地敲响谢红尘的门。

在他消失于朋友圈的日子里,我们并没有闲着,该干吗还干吗。聚会一次没少,婚宴也一次没落。以前我总是提前溜号跑场,现在我从一而终,客人差不多走光了,我才慢悠悠地离席。在婚宴上,我基本上不劝酒不多喝。大伙儿都看到了我的变化:正襟危坐,又心不在焉。没有人问我怎么如此低调。可能源于我最近的一次醉酒:那是深秋,酒后,我敞着衣衫骑着脚踏车,莫名其妙上了千禧大桥,莫名其妙误入机动车道。两侧都是车流,耳朵里灌满呼呼呼的风声,和车轮碾压路面的摩擦声。我只得下了车子,东倒西歪地推着走。我像一只大鸟折断了翅膀,汽车飞驰而过的旋涡,随时可能把我卷入轮下,或者虚空乱流。

他们一定以为我怕了,再也不会突然失控了。这样也好,我可以像谢红尘那样,专注于婚礼现场。我尝试着设身处地,像谢红尘一样,观看形形色色的来宾,当然包括主持人、证婚人,和一对新人以及双方父母。但我总是迟迟进入不了角色,游离于婚礼之外。只有我自己清楚,现在的我像谢红尘一样,缩小了目标,只关注书写那些情书的男主和女主。我盯着每位来宾,似乎想从他们的表相上挖掘到他们内心的隐秘。我还设想我就是那位男主,勉力思考着怎样挽留女主逐渐坚硬起来的心。如果我就是那个女主,我又如何取悦因为生气,而冷战,而爱搭不理的男主呢?是继续写情诗,还是直截了当约会呢?她不能没有他:这已然养成一个习惯,更是一种依赖。只有当他死了心,决绝地打算离开时,她才觉得,他,于她,还是那么重要。他是她失落的一角。牵挂他,是一个烦恼,没了他,她又无处着落。他又何尝不如此呢?她是他的一个麻烦,也是他的小世界。和她在一起,就是大圆满,就仿佛穿越到另一个世界透了口气。僵持让他们渐渐陌生,再度相遇会显得尴尬。驱除尴尬,恐怕还是得靠相互的靠近和交融。

我的屁股下面,压着一只牛皮纸大信封。空的。婚礼过程中,我多次去上洗手间。有时的确是内急,有时纯粹是无聊,做做样子。慢吞吞地在镜前抹抹稀疏灰白的头发,整整衣衫,洗洗手,烘烘干;余光掠过镜子里的男人和女人,甚至目光相对,又倏然撇开。回到座位,信封还在,还是皱巴巴的,没人动过,像个弃婴。没人在意一只空信封。连上菜的服务员,也不会多溜一眼。我晓得我的行为非常荒唐幼稚,但和谢红尘一样,我也钻进了死胡同。只不过我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却欲罢不能。我不自觉地成了谢红尘的替身,为他完成着未竟的事业。只要寻觅到任何一个形迹可疑的人,我就会向他报喜。哪怕是新娘新郎,也不例外。我上洗手间的当口,新人和他们的父母,已经答谢过我们这一桌,敬到别的桌子去了。我很失落。如果形迹可疑的人是他们中的一个,才有趣呢。不过我不会半途而废的。现在,婚礼就是我的主战场,哪怕徒劳无功,也得牢记自我赋予的使命。我不知道谢红尘是怎么处理那些信件的,也不知道我这样傻不拉叽,能有什么好处,但那阵子,这个念头,像一只苍鹰,悬浮在我的天空。

樱花盛开时节,谢红尘突然打来电话,请我召集个饭局。这是邻城风俗,病人出院了,康复了,总要感谢一下朋友们的关心和慰问,意思意思。经过几个疗程的化疗,谢红尘基本恢复了正常,恰好他也退居到了二线。对此我深感愧疚:除了那次登门探视,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我默默参加着他喜欢的婚礼,暗暗寻觅着那些情书的主人,却从没想起过他本人。从来没有。

这是一顿漂亮的饭局,堪称完美的饭局:除了远在外地的,该来的都到场了。人员齐整得出乎意料,有些拥挤,我们只能侧身而坐。一个左撇子,不是搛菜和邻座撞着,就是被邻座碰掉了调羹。气氛很快就上来了。谢红尘以茶代酒,发表了热情洋溢的祝酒词。大家积极响应,人人都祝贺他身康体健,终于回归到我们的大家庭。大家都喝得很开怀很尽兴,但没有人喝多,似乎这样的庆祝,不适宜酩酊大醉。散席前,K出去接了一个电话,回来拱手说要先走一步,被谢红尘挡住了。后者再次给大家躹了一躬,说感谢大家这么多年来,尤其他生病期间,对他的鼓励和关爱,心意领了,但——

说着话,谢红尘打开公文包,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包,念着红包上的署名,一一分发给座中酒友。K说,老谢,你这是做甚的,这不是在打咱们的脸吗?是呀,是呀,众人激昂帮腔。谢红尘说,我的原则,你们不是不晓得。可你这是生病呀,咱们不能替你生病,代你挨刀,给你补补身子,加加营养,还是可以的。老谢再不言语,只是堵在门口,不接,就不能出去。大家瞅着K,K又瞅着我。我说算了算了,老谢这个人就这样,他要退,那咱们就接住吧。不过,我说老谢,接下来的聚会,在座各位,轮流做东,给你压压惊,总可以的吧。谢红尘点点头:这个可以有。你放心老谢,考虑到你刚刚康复,不会安排太密集的。

握手。告别。互道保重,身体要紧。几个酒友抢着给谢红尘叫车。老谢说,都别争了,还是老罗送我吧,我有话和他说。一路上,老谢不说,我也不问,默契得好像在共同守护一段情感经历。到了小区大门,老谢摆摆手,就往里走。我执意跟上,送他进去。风是暖的,嗅到鼻子里,带有花香的甜。小区却是黑乎乎的,我们仿佛走入地球上的最后一个夜晚。但谢红尘走得悄无声息,身轻如燕。

终于到他楼下了,谢红尘站定,伸出手来:晚上B咋没来?

不是告诉你了吗,B出国了,说是去看国足打比赛。B是国足的铁杆球迷,每逢重大赛事,他都要全副武装临场助威,哪怕飞到地球的另一端。我们曾经向他讨教,踢成那样,有个啥看头。B回了一句:你们难道没觉得这很励志吗?此话怎讲?你们看到的全是他们屡战屡败,我看到的则是他们屡败屡战。

那你还得帮我个忙,谢红尘想了想说,等他回来,再替我安排一桌。

干吗?

他的人情还在我这呢,就剩B一个,还没退得掉。

用不着那么复杂的,到时我组织,你出场。

那我就不客气了。

对了,我装作才想起来的样子说,那天去看你,瞧见一个女人敲你家门的。

哦,你说她呀,谢红尘嘿嘿一笑,她是我的发小,我们一起长大。谢红尘一下子来劲儿了,变得健谈了。初中时我还和她保证过,我们要结婚,在村子里办三天的流水席。谢红尘说,后来我复读三年,考上了大学,她进了灯泡厂。等我寒假回家,她已经结婚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老谢你还是个陈世美呢。

我给她写过信,她没回。

写过几封?

一封。

这就完了?

完了。

人家女孩子,不是怕高攀不上嗎?

后来同学会,问过。她说,写一万封,她也不回。她说,咱们不是一路人了。

可人家还记得来瞟你。

不然怎么叫做发小呢?谢红尘说,怎么样老罗,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尴尬。真的是尴尬呀。你瞧瞧谢红尘这说的是甚话?好像我时时刻刻在窥探他心中所想一样。

回家路上,我没有叫车。我决定走回去。我已经很久很久没走过这么长的路了。求学时放假,坐公共汽车到邻城,我总是背着包一路走回乡下的。甚至有一次从学校,打着赤膊,骑自行车,骑了一整天。到老家时,残月高挂,天空银白,大地闪耀着淡淡的金光,整个村庄都睡着了。再过个把时辰,等附近营房传来嘹亮的起床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就在我到家后的那晚,母亲硬是拉着我,参加了村里一户人家的婚宴。说不去的话,人家会认为你眼角太高。土狗们摇着尾巴,在人缝里窜来窜去,时不时还拱拱你的腿,眨巴着眼睛。三盏咝咝作响的汽油灯,把整个村子都照亮了,也照亮了无数扑向灯罩的飞蛾。新郎新娘都是本村的,两家靠得还挺近。据说白天里,新郎家请了五台拖拉机,拉着新娘的陪嫁,在村里村外嗵嗵嗵地转悠了三圈。酒至中途,烟花满天,有人说起荤话,有人敲着碗碟唱歌道情;一个少年摸出菜刀突然砍向正在敬酒的新郎,然后抹向自己的脖子。少年和新郎满脸血污,所以我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我只记得少年对新娘的质问,和新娘殷红的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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