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东北移民与土地开垦
2022-05-30韩茂莉
韩茂莉
清代,东北地区一直被视为满人的根本重地,大部分时间处于封禁状态,人口稀少,农业垦殖区极为有限。直到同治、光绪年间,东北边疆出现危机,清政府才颁布了放垦政策。来自河北、山东的农民纷纷涌出山海关、古北口等长城关塞,进入东北地区进行垦荒活动。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的14年中,奉天人口增加了600万,吉林人口增加了470万。这些“闯关东”的农民不但在很短时间内改变了原来东北地区农业的落后状态,也为这里的全面经济开发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清代,东北地区的土地经历了两个转变过程。第一个是土地隶属关系,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变。清初,东北地区土地大多为国有土地,其中一部分属于严禁开垦的参场、猎场、牧场,随着大量关内流民出关,关外土地原有隶属关系不断受到冲击,国有土地逐渐转向私有。随着朝廷政策变化,东北地区不同隶属关系土地类型发挥的作用不同。在朝廷励行封禁政策时,塞外农业垦殖主要在官庄和旗地进行。所谓官庄,就是清朝旗地中皇帝的私产以及八旗王公贵族的庄园,其关外部分主要分布在奉天。旗地,指八旗成员所占田地,随着顺、康、雍三朝八旗驻兵数额不断增加,驻防地不断扩大,旗地的数额也随之增加。官庄与旗地的农业生产,成为关外的主要农业活动区。关内农民出关后,最初或在官庄、旗地上从事劳动,或自己开垦荒地,后来不善经营农田的八旗贵族开始典卖旗地,国有土地逐渐转为民田,民垦在地区开发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
第二个,是从军事重镇转向一般地区的农业开发。顺治十年(1653年),清廷正式颁布了“辽东招民开垦条例”。此时朝廷经营的重点虽是辽东,但实际顾及的还是辽西走廊这一交通要道。早在“辽东招民开垦条例”颁布之前,朝廷就开始向锦州、开原一带移民。锦州位于辽西走廊的北端,是控扼这条通道的重要军事重镇,以这里为起点,清廷在辽东一带相继设置了辽阳府、辽阳县、海城县,进行了系列农业开发。此时,关外的农业开发主要是对官庄、旗地的经营,清初官庄、旗地主要集中在奉天附近,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盛京内务府皇庄已达91个,此外还有盛京户部、礼部、工部官庄。盛京既是清朝关外的政治中心,也是通向吉林、黑龙江等地的军事重镇。此后清廷又相继在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市)、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市)、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黑龙江(今黑龙江省瑗珲)等地设置了官庄,与官庄并存的还有旗地,这些地方均是控扼吉林、黑龙江重要通道的军事重镇。朝廷同时又在东北各地修建了驿道,沿驿道有卜魁(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吉林乌拉(今吉林市)等重要城镇。从辽西走廊北端的錦州开始,驿道连接一系列军事重镇沿松花江、第二松花江、牡丹江、嫩江形成“T”字形的布局,每一个军镇不但派兵镇守,而且也由朝廷将内地犯人遣送至此,尤其康雍乾时期由于科场案、文字狱、平三藩、年羹尧、隆科多等案充配东北的人犯一起又一起,都成为塞外农业开垦的劳动力。
嘉庆年间朝廷一度实行过京旗移垦,所谓京旗移垦是指朝廷为了减轻京城的经济负担,令居住在京城附近的旗人迁居塞外,垦荒谋生。朝廷规定的京旗移垦地点也在伯都讷等地,随着民户的增加,原来零星开垦的农田不断扩展规模。在以吉林为中心的农耕区不断扩展规模的同时,位于牡丹江流域的宁古塔却很少有流民前往,与吉林等地相比,这里与关内的交通要不方便得多,清初这里的开发主要依靠朝廷派往官庄、旗地的犯人与八旗兵丁,当由关外流民自己选择留居地点时,这里就失去了区位优势。
到清代同光年间,东北地区全面实现了由南向北,由军事重镇向一般地区扩展的面状开发。清后期的边疆危机使“移民实边”成为朝野的共识,关禁彻底打开了,大量关内人口进入东北各地,除交通便利之处外,未开垦的土地成为人们更理想的去处。同光以后,东北地区其他未垦之地汇集了大量垦荒农民,进入了全面开发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