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视域下的数字劳动分析
2022-05-30郑改改
郑改改
摘要: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互联网络的不断发达,数字劳动应运而生。伴随着数字劳动的出现和发展,人们的劳动形式与特点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关于数字劳动的劳动形式及其带来的影响仍存在较大争论。因此,有必要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对数字劳动的特点进行分析和研究,深刻理解数字劳动背后的异化现象和剥削本质,从而更好地在未来生活中运用和发展数字劳动。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数字劳动;劳动异化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21.035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络的不断发达,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越来越离不开对大数据的运用,人们的劳动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数字劳动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传统劳动形式,提高人们的劳动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劳动者。但与此同时,它却也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剝削着劳动者。深入研究数字劳动以及其异化,有利于我们认清数字劳动的本质,增强我们的劳动自主性,降低劳动异化程度。
1何谓“数字劳动”
1.1国外“数字劳动”研究
目前,学界对于“数字劳动”的概念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关于“数字劳动”的研究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1977年,加拿大学者斯麦兹在其所写的《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盲点》一文中提出了“受众商品论”这一观点。斯麦兹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如广播、广告、电视等),作为一种“诱饵”吸引人们坐在电视机前进行娱乐活动抑或者消磨时光,在这一过程中,观众作为大众传媒的“受众”耗费了自己的劳动和时间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并且还被暗示和诱导消费某些商品。从本质上来说,这一过程就是大众传媒将自己的“受众”作为一种商品“打包出售”给商家,而此时,“受众”就成了商品的定向销售对象。2000年,泰拉诺瓦在《免费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一文中提出了“免费劳动”的观点。他认为人们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的发表作品、点赞、评论等看似消遣的活动,实际上是为背后的互联网平台充当了免费劳动力。此外,提到“数字劳动”,就不得不提起一个人——福克斯。福克斯于2014年出版了《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他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深刻地探讨了数字劳动的概念,并继承发展了“受众商品论”和“免费劳动”理论,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视野。
1.2国内“数字劳动”研究
目前,国内不少学者关于“数字劳动”的研究基于对国外学者研究的分析和整理。燕连福将目前对数字劳动的研究划分为以下三大类:
其一是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受众劳动。
其二是意大利自治主义马克思主义的非物质劳动。
其三是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劳动。
李仙娥从两种路径研究数字劳动,一是后结构主义者的文化研究路径,以蒂齐亚纳·泰拉诺瓦为代表;二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政治经济学路径,以克里斯蒂安·福克斯为代表。
黄再胜将国外对数字劳动的界定划分为三类:一类是从后结构主义者的文化研究视角;另一类是批判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角;还有一类是技术决定论的研究视角。董慧、李家丽从情感参与的角度来分析数字劳动。吴鼎铭则从时间体系和时间话语的角度来研究数字劳动。
2数字劳动的特点
2.1数字劳动创造了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由具体劳动创造,是价值、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是所有商品都具有的共同属性。数字劳动的劳动过程是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在数字劳动中,人们使用的劳动工具不同于以往的劳动资料,而是新兴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数字工具。社交媒体通过对网络用户的使用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分析梳理,进而勾画出用户的情感变化、喜好方向等。一方面,用户通过使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学习、工作和娱乐活动等,在这一过程中,用户的信息数据与外界进行交换,个人知识经验也互相传播,数字网络给用户带来了想要获取的信息以及社交途径,很好地体现了其对于用户个人来讲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大数据会对用户的个人使用数据进行分析整理,进而以此来推测用户个人喜好,并将其“打包”出售给广告商。这就意味着在用户使用社交媒体平台时,其留下的个人数据都成了资本家获取利润的武器。因而在数字劳动过程中,不仅用户个人获得了学习娱乐等使用价值,资本家也获取了价值增值的使用价值。
2.2数字劳动剩余价值剥削的隐蔽性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那么,在数字劳动过程中是否会存在剩余价值的剥削呢?答案是当然存在。但数字劳动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着剥削。
正如泰拉诺瓦提出的“免费劳动”,数字劳动通过其免费且娱乐化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着无形的剥削。在数字劳动中,社交媒体用户往往只能体验到在这种劳动过程中的获得感,他们在网络上浏览短视频、发表动态、获取信息等,进而丰富了自己的生活,获得了娱乐感,却忽视了自己的这项“免费劳动”为资本家创造了大量的剩余价值,没有得到任何劳酬。而资本家在人们进行免费的数字劳动的同时,对用户数据进行分析整理,进而将这些数据卖给广告商,甚至会进行相关商品等的广告投放,这样一来,用户就在无形当中为其买单消费。数字劳动不同于以往的劳动,它打着免费和娱乐的幌子对劳动者进行着隐蔽的剥削,劳动者在这一过程中付出了劳动而不自知,并且没有获得相应的回报,还心甘情愿投入其中。也正因为资本家抓住了数字劳动这一特性,才能源源不断的以一种极其隐蔽的方式从劳动者那里获得大量剩余价值。
2.3数字劳动表现形式的非物质性
“拉扎拉托率先提出数字劳动具有非物质性这一论断,他认为数字劳动是生产商品信息与文化内容的劳动。奈格里、哈特明确提出了‘非物质劳动这一概念,他们指出现代社会的劳动正在转向非物质劳动,即不靠机械装置维持生命的人的劳动,智力的、情感的劳动,以及技术与科学的劳动。”数字经济时代,劳动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物质劳动正在逐步发生转变,非物质劳动形式得到了飞速发展。
科学实践观的确立,使得社会的物质性得到了正确的揭示和有力的证明。而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数字劳动的最为突出的特点在于劳动对象为知识经验以及信息数据,这是数字劳动与传统劳动最本质的区别。数字劳动的劳动对象为数据和信息,具有极强的虚拟性,突破了以往劳动对象的物质性和实体性,以非物质形态呈现的劳动对象体现了生产力的极大突破。此外,非物质形态的劳动对象打破了以往生产的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提高了人们的劳动生产率,加快了生产进程,加速了资本的积累。与此同时,数字劳动的非物质性模糊了劳动与工作、生活和学习的界限,人们在数字劳动中减少了被动性,更多的是主动参与,并有一定的获得感和娱乐感,朱利安库克里奇提出的“玩劳动”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2.4数字劳动本质的物质性
数字劳动本质上具有物质性。劳动的本质是实践的,而实践具有物质性,数字劳动虽然属于新型的劳动方式,但它的本质仍然是物质的。首先,数字劳动的主体是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物质的、实践的。劳动者在进行数字劳动时付出了一定的脑力和体力,劳动者本身也需要通过物质来维持生命活动,进行数字生产,这一过程无法依赖于任何虚拟数据或者现代技术,数字劳动的主体是有血有肉的实践的人,他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对自然物质的消耗,因此,数字劳动本质上是物质的。
其次,数字劳动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具有物质性。数字劳动的劳动资料一般为电子设备,而这些劳动手段都是由人发明创造出来的,具有物质属性。数字劳动的劳动对象为信息数据,人们使用和分析的数据也是由程序员通过耗费脑力和体力而编写的代码和程序得来,数据无论是APP的开发、宽带网络的建立,还是路由器的发明生产,这都凝结着大量的物质活动,本质上具有物质性。
最后,数字劳动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具有物质性。劳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活动,而实践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人们通过数字劳动,获得了认识世界的能力,进而最终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无论是通过数字劳动学习知识技能还是进行娱乐活动,人们总能从中学到指导实践的方法,并用其指导物质的实践活动,从这一层面来说,数字劳动具有物质性。
3数字劳动的现实思考
3.1创新了劳动形式,丰富了劳动价值理论
数字经济时代下,数字劳动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大势所趋和数字信息技术不断革新的必然产物。
一方面创新了人们的劳动形式,使得人们的劳动效率大大提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极大的发展潜力。同时,数字劳动使得人们的日常生活变得更加多样化、娱乐化,凸显出了数字劳动的独特魅力。此外,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形式,它基于人们对大数据的选择与应用,充分尊重数字劳动者的习惯与喜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极大的发展潜力。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下的数字劳动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也更好地证明了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即使在现今世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仍对分析数字劳动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虽然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年代,他无法精准预测到未来社会出现的新的劳动的形式,但他认为“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尽管社会形态发生更迭,本质上仍是一样的,都是建立在无偿劳动之上”。所以,数字劳动尽管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形式,其本质也是资本主义剥削的一种手段。
3.2提高了人们的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型劳动形式,在生产效率方面有着传统的劳动形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由于数字劳动简单、便捷的劳动方式,使得数字劳动的主体大大增加,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达,越来越多的人从事数字劳动,数字劳动更有成为“全民劳动”的趋势。从劳动对象来看,数字劳动的虚拟性极强,突破了时空限制,使得劳动更为简单、便捷,从而也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从劳动资料的角度看,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已经普及,人们进行数字劳动有着快捷方便的平台,劳动者在进行劳动的同时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劳动的资料,进而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此外,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兴的劳动方式,显示出其极其强大的优越性。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向我们袭来,全世界的经济发展都朝着数字化、信息化转变。只有在新的数字经济时代下,抓住信息革命的浪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才能与时俱进,在与世界各国的竞争中乘势而上,立于不败之地。
3.3数字劳动仍存在异化现象
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方式,仍无法摆脱劳动异化的现象,它甚至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使劳动者发生异化。首先,广泛的数字劳动受众总是在无意中参与了数字劳动,他们在劳动的同时愉悦了自己,却忽略了自身的劳动以及这些劳动本应获取利润,而这些利润却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流入了资本家的手中,这样劳动者就与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不仅造成一种“劳而不得”的局面,还使得人们的平台使用数据被出卖,甚至会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
此外,数字劳动使得人与人相异化。由于数字劳动的劳动方式娱乐化、生活化,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数字劳动都离不开对各类电子设备的操作。近年来,“低头族”“手机党”的队伍越来越壮大,数字经济的发展在为人们的交流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使得人与人之间更加疏离,加剧了人情淡漠。数字劳动还使得人与自己的类本质发生了异化,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类存在,具有自己的类特性,这种类特性作为人的一种自觉自主的活动,是人生命活动的体现,是人的本质属性。人们进行数字劳动,本质是为了通过劳动提升自己改造世界的能力,而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由于数字劳动的智能化、机械化,它将人们的活动都分割成固定的碎片化流程,并逐步用各种智能化机器人取代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位置,这样极其不利于發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3.4对待数字劳动应当扬长避短
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兴的劳动方式,有着极其强大的优越性。但与此同时,数字劳动背后隐藏的剥削属性也不容忽视。
首先,数字劳动的出现符合当下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具有极大的优越性。数字劳动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并且能够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我们国家应当积极发挥数字劳动的优势,利用好数字劳动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平台,提升我国科技竞争力,将各个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同数字劳动的发展相结合,从而实现数字劳动的优势最大化与产业数字化的双赢。
其次,對待数字劳动异化及其剥削现象,我们国家应当积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加强对互联网络的管理,合理分配数字资源,如“在建构数字经济的共享实现方式中,国家政策和投资都应向互助式、公益性的网络平台倾斜,通过此类平台将网络使用者自愿无偿共享的数字劳动产品向网络空间免费开放,减少数字劳动被数字资本剥削的可能”。此外,要加强对数字劳动市场行为的规范,如数字信息泄露、非法交易等失范行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导数字劳动者,并加强对数字劳动者的保障,使数字产品回归数字劳动者。
4结语
数字经济时代下产生新的劳动方式——数字劳动,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型劳动方式有着极其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其背后也隐藏着大量的不公平的社会现实问题。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我们揭开了数字劳动背后的神秘面纱,深刻认识到了数字劳动背后的异化和剥削现象。
数字经济时代,人人都是数字劳动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数字劳动的“受剥削者”,我们应当更好地利用数字经济来提高自身能力,加强现实思考,而非沉迷网络,做资本家的“隐形打工人”,只有更好地研究数字劳动,人类才能做到对人自身本质的复归,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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