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煤矿安全监管多方博弈分析
2022-05-30王健,何叶荣,王向前
王健,何叶荣,王向前
摘要:文章基于社会治理共同体视角,针对煤矿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构造了煤矿安全监管三方博弈模型,并通过复制动态方程和系统动力学方法,对比分析了有无社会主体参与监管对煤矿安全水平的不同影响。研究发现:(1)煤矿安全监管中如仅有煤监局地方分局和煤矿集团两者进行博弈,难以摆脱此起彼伏的博弈困局;(2)社会主体加入到煤矿安全监管博弈中能够快速有效地改变博弈格局,促进煤矿集团提高安全投入率,弥补煤监局地方分局监管的不足,实现煤矿安全水平的有效提升。研究结果表明,社会主体参与煤矿安全监管极其重要,理应受到重视。
关键词:社会治理;煤矿安全;监管;演化博弈;系统动力学
中图分类号:X936;F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22)03-0018-08
Multi-party Game Analysis of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WANG Jian1, HE Yerong1,2*,WANG Xiangqian1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ainan, Anhui 232001,China;2.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Anhui Jianzhu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aiming a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 this paper constructs a tripartite game model of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by copying dynamic equations and system dynamics methods, it compares and analyzes the different effects on the level of coal mine safetywith and without the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entities in supervision.The research finds that: (1) in the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 if there are only the local branch of the coal mine supervision bureau and the coal mine group playingthe game, it is difficult to get rid of the game dilemmaone after another; (2) The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subjects in the game of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 can quickly and effectively change the game pattern, promote the coal mine group to improve the safety investment rate, make up for the lack of supervision by the local branches of the Coal Mine Supervision Bureau, and realize the effective improvement of the coal mine safety level. The research results show that it is extremely important for social subjects to participate in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 which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Key words:social governance;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 evolutionary game; system dynamic
近年來,我国煤矿安全水平虽已有较大提高,但与世界主要煤炭生产国相比,仍处于“第三梯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千人死亡率是“第一梯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3倍,要实现“零死亡”的理想目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计,2021年我国煤矿事故91起,死亡178人,较2020年有所减少。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电公司第六煤矿“6·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例,由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明知生产中的防突现场有问题却不采取措施解决,反而继续违规作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造成8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可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结合其他学者对历年煤矿安全事故致因的分析[2-3],可得出结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大多来源于人为因素。而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对煤矿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管就显得特别重要。
一、文献综述
煤矿安全监管主要涉及两点:监管制度和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的变革影响监管机构的变动,而监管机构的监管水平直接影响监管效果[4]。聂辉华教授曾对我国1949—2018年间的煤矿安全监管制度进行研究,认为煤矿生产部门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立是我国煤矿安全水平提升的重要原因[5]。监管主体是监管政策的执行者,对监管效果有决定性影响。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两者可能作出不同决策,如监管部门会对某些安全标准等级较高的煤矿企业放松监管,而这些煤矿企业可能会为了节约成本而减少安全投入,进而造成安全隐患。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之间利益不同,甚至会发生利益冲突,故两者可能会视对方的行为变化采取不同的措施。基于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之间在“人、信息、收益、决策、行为”等基本要素方面符合博弈论[6-7]相关要求,故众多学者采用博弈论方法研究煤矿安全监管问题。
关于煤矿安全监管的博弈研究早期是利用博弈论方法对监管主体的决策行为进行解释和说明,分析政府监管部门与煤矿企业,或煤矿企业与矿工之间博弈的背后逻辑[8-10]。近年来扩展到关注博弈主体的行为变化或博弈规则的变动对煤矿安全监管效果的影响,如考虑煤矿企业寻租行为[11-12]、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13]、考虑监管部门不同工资结构[14]、煤矿企业集团化管理的变革[15]等。尽管以上研究论证了煤矿安全监管博弈背后的逻辑,以及不同监管制度和规则对安全监管效果的影响,但是已有文献中博弈条件的假设已不符合当下煤矿安全监管的现状,不符合我国社会治理的发展现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6];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17]。我国正在有序推进“人民治理”[18],社会群众、媒体等社会主体正广泛参与到国家治理中,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监督,如生态环境问题、扫黑反腐问题、生产安全问题等,煤矿安全问题也不例外。因此基于我国社会治理共同体视角研究煤矿安全问题,将社会群众、媒体等作为主体纳入到煤矿安全监管中尤为必要。
综上所述,本文将社会主体加入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矿企业的博弈研究中,运用演化博弈方法对三方博弈主体的行为演化进行分析,并利用系统动力学方法进行动态仿真模拟,以探讨煤矿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对策。
二、博弈模型假设
(一)博弈主体关系描述
煤矿安全国家垂直监管体制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设煤矿安全监察司(后面按照惯例称其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情况分设煤监局地方分局,煤监局地方分局对地方煤矿集团的安全生产负主要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负次要监管责任。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目标可能会忽视或削弱煤监局地方分局的安全监管力度。社会主体(包括群众、矿工、媒体等)参与煤矿安全监管,一方面,参与监督煤监局地方分局的不作为情况并及时举报给国家煤监局;另一方面,参与监督煤矿集团不进行安全投入而危险作业或向地方政府寻租寻找庇护的情况,并及时举报。三方博弈主体之间的关系见图1。
(二)博弈主体行为假设
假设1:国家煤监局垂直监管煤监局地方分局,直接指导其工作。国家煤监局在煤矿集团发生事故后下派“督察组”进行督查,或者接到社会主体举报后进行督查。国家煤监局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的最高层,代表国家权威和责任,不受经济利益关系的影响,能够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假设2:煤监局地方分局对煤矿集团负主要监管责任。煤矿集团安全生产时煤监局地方分局收益为R,监管成本為Kr,r为地方政府从煤矿生产中获得的收益,受财政分权的影响,r越大,Kr越大,即收益越高地方政府越会阻碍煤监局的监管或想方设法削弱其监管。煤监局地方分局监管的概率为α,不监管的概率为1-α(0≤α≤1)。
假设3:煤矿集团安全生产的收益为W,安全投入为a。不安全投入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θ(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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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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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失为s,受到煤监局地方分局的处罚为p;不安全投入时,煤矿集团向地方政府寻租的可能性为δ(0≤δ≤1),寻租金额为x,寻租后地方政府会阻碍煤监局地方分局的监管,即加大其监管成本,使其监管成本变为πKr(1≤π)。 煤矿集团执行安全投入的概率为β,不执行安全投入的可能性为1-β(0≤β≤1)。
假设4:社会主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下的重要参与者,当煤矿集团不进行安全投入,且煤监局地方分局未履行监管责任时,社会主体会将此情况举报给国家煤监局。举报核查成功后,国家煤监局对煤监局地方分局处罚d,对煤矿集团处罚f,未举报发生事故后的处罚一样。社会主体一般监督成本为j,举报核查成功后国家煤监局对其奖励g。监督举报的行为受国家法制建设的影响,法制越健全,社会治理体系越公正公平,社会主体监督举报后的获得感h越强;受信息技术发展的影响,自媒体越发达,信息传播越快,举报成本越低,设举报成本为ωj(0≤ω≤1),举报的概率为γ,则不举报的概率为1-γ(0≤γ≤1)。
三、演化博弈分析
(一)博弈主体期望收益
根据模型假设,得出博弈三方不同状态下的收益矩阵,见表1。
1.煤矿集团期望收益函数。煤矿集团执行安全投入时的期望收益为:
Yβ=αγ(W-a)+α(1-γ)(W-a)+(1-a)γ(W-a)+(1-α)(1-γ)(W-a)=W-a
煤矿集团不执行安全投入时的期望收益为:
Y1-β=αγ(W-δx-θs-p)+α(1-γ)(W-δx-θs-p)+(1-α)γ(W-δx-θs-f)+(1-α)(1-γ)(W-δx-θs-θf)=α(θf-p)+(1-α)γf(θ-1)+W-δx-θs-θf
平均期望收益为:Y1=βYβ+(1-β)Y1-β。
2.煤监局地方分局期望收益函数。煤监局地方分局监管时的期望收益为:
Yα=βγ(R-Kr)+(1-β)γ(R-πKr+p)+β(1-γ)(R-Kr)+(1-β)(1-γ)(R-πKr+p)=β(πKr-Kr-p)+p+R-πKr
煤监局地方分局不监管时的期望收益为:
Y1-α=βγR+(1-β)γ(R-d)+β(1-γ)R+(1-β)(1-γ)(R-θd)=βγd(1-θ)+γd(θ-1)+(β-1)θd+R
平均期望收益为:Y2=αYα+(1-α)Y1-α。
3.社会主体期望收益函数。社会主体监督举报时的期望收益为:
Yγ=αβ(h-ωj)+α(1-β)(h-ωj)+(1-α)β(h-ωj)+(1-α)(1-β)(h+g-ωj)=αβg-αg-βg+h+g-ωj
社会主体不监督举报时的期望收益为0;
平均期望收益为:Y3=γYγ。
(二)博弈主体的稳定策略
1.煤矿集团安全投入率的稳定策略。根据Malthusian动态方程,煤矿集团执行安全投入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1(α,β,γ)=dβdt=β(1-β)[α(p-θf-γf+γθf)+γ(f-θf)+δx+θs+θf-a]
F1(α,β,γ)关于β求导得:
d(F1(α,β,γ))dβ=(1-2β)[α(p-θf-γf+γθf)+γ(f-θf)+δx+θs+θf-a]
令H(α,γ,θ)=α(p-θf-γf+γθf)+γ(f-θf)+δx+θs+θf-a
令H(α,γ,θ)=0,得:
当α=a-θf-θs-δx-γf(1-θ)p-θf-γf+γθf时,d(F1(α,β,γ))dβ≡0;求H(α,γ,θ)关于α的导函数,即dH(α,γ,θ)dα=p-θp-γf+γθf,
当dH(α,γ,θ)dα>0,θ<γf-pγf-f时,H(α,γ,θ)为增函数。则θ<γf-pγf-f,且α>a-θf-θs-δx-γf(1-θ)p-θf-γf+γθf,H(α,γ,θ)>0时,
d(F1(α,β,γ))dβ>0,β=0<0,β=1;当α0,β=1。
由上可得,当θ<γf-pγf-f时,煤矿集团执行安全投入的概率β的函数为:
β=1,if α>a-θf-θs-δx-γf(1-θ)p-θf-γf+γθf[0,1],if α=a-θf-θs-δx-γf(1-θ)p-θf-γf+γθf0,if α
结论3:当煤矿集团执行安全投入概率较低时,社会主体出于社会责任选择高概率监督举报;当煤矿集团执行安全投入概率较高时,社会主体对其信任选择低概率监督举报。
三、系统动力学仿真
(一)系统动力学模型和参数设定
利用Anylogic软件中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对煤矿安全监管多方博弈行为主体进行分析。模型中有3个存量、3个流量、10个动态变量、16个参数、2个影子变量。其中,参数是最初始设定的外部变量,参数影响动态变量,系统动力学模型见图2。
在仿真数值初始设置中,模型时间单位为月,复发时间为0.5个月,初始时间为0,结束时间为100个月。16个参数变量的初始值设定如表2,博弈三方初始策略集为(α=0.5,β=0.5,γ=0)。
(二)仿真结果分析
上述系列参数值的意义为:社会主体没有参与煤矿安全监管博弈,即仅有煤监局地方分局和煤矿集团两者参与博弈,仿真结果见图3。
由图3可知,煤监局地方分局的监管率和煤矿集团安全投入率处于不断变化的波动中,两者均呈不稳定状态,不利于煤矿安全水平的提升。双方博弈过程如下:初始阶段,煤监局地方分局监管力度逐步提升,煤矿集团也加大安全投入,且安全投入率提升较快,安全水平较高;转折阶段,煤监局地方分局开始放松监管,煤矿集团感受到这种信号后开始降低安全投入率,以此节约安全投入;回归阶段,煤矿集团安全投入率迅速降低时,引发系列安全事故,煤监局再次加大监管,煤矿集团随之提升安全投入。双方重复此类博弈。
图3所展示的双方不断博弈的情景不利于煤矿安全水平的提升。为提高演化博弈中煤监局地方分局的监管率和煤矿集团的安全投入率,根据各参数对博弈主体策略选择的不同影响,将煤监局地方分局初始的监管率α提高为0.8,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地方分局的处罚d变为4、对煤矿集团的处罚f变为5.5,将煤监局地方分局对煤矿集团的处罚p变为5,仿真结果见图4。
图4所展现的博弈现象与图3相似,且博弈双方策略选择的振幅变大,不利于煤矿安全水平的提高。尽管在第二次仿真中加大了对博弈双方的处罚力度,但是双方的策略选择并没有稳定,且煤监局地方分局最低监管率变得更小,煤矿集团最低安全投入率也降得更低,说明加大处罚力度并不能改变博弈双方持续博弈的局面。原因在于:仅有一方监管时,煤监局地方分局对煤矿集团作出大额处罚后开始放松监管,出现监管缺位现象,煤矿集团会趁机大幅降低安全投入率,以此填补所交罚款。
图4中煤监局地方分局最低监管概率为0.009,监管率过小,与现实不符,因此,本文在仿真中将煤监局地方分局监管变化率加上固定值0.01,现实意义为:煤监局作为行政机构会有最低的出勤监管率。在图4基础上继续仿真分析,并将仿真时间延长为200个月,结果见图5。
由图5可知,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在博弈中螺旋上升,振幅变小,并向稳定状态演化,有利于煤矿安全水平的提升。缺点在于:趋于稳定状态的演化时间过长,且煤矿集团安全投入率的稳定值并不高,说明煤监局地方分局长期保持最低监管率虽能促进煤矿集团进行安全投入,但是周期较长,效果不佳。
以上分析说明,仅有煤监局地方分局与煤矿集团两个主体的博弈并不能有效提升煤矿安全水平,故本文将社会主体作为监管方加入煤矿安全监管博弈中以实现煤矿安全多主体监管。在图5的基础上,设置社会主体的参数如下:γ=0.2、h=0.5、g=1、j=0.8、w=0.8,仿真结果见图6。
由图6可知,煤监局地方分局监管率在波动中下降并稳定于0.038,煤矿集团安全投入率在波动中上升并稳定于0.854,社会主体监督率在波动中上升并稳定于0.249,且趋于稳定状态的演化时间较短,能够较快提升煤矿安全水平,实现社会治理共同体下煤矿安全的有效监管。
對比以上仿真分析发现,将社会主体加入到煤矿安全监管中能够改变原有的双方博弈困境,有效提升煤矿安全水平。社会主体能够收集整理到监管部门难以了解的信息,有助于解决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监管的成本较小,能够有效弥补煤监局地方分局监管中存在的不足,且可对煤监局地方分局进行监管,从而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结论和建议
煤矿安全监管是提升煤矿安全水平的有力保证。本文在总结已有煤矿安全监管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基于社会治理共同体视角,提出将社会主体作为监管一方加入到煤矿安全监管中,使煤矿安全监管形成煤监局地方分局、煤矿集团和社会主体的三方博弈,经过复制动态方程推理计算及系统动力学动态仿真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一)煤矿安全监管中,仅有煤监局地方分局和煤矿集团两者参与的博弈,难以改变双方此起彼伏的博弈困境。无论是文献分析还是仿真分析,从分析结果来看,社会治理中仅有一方监管难以有效提升煤矿安全水平[19]。
(二)煤矿安全监管中,社会主体参与监管能够有效改变博弈格局,促进煤矿集团提高安全投入率,实现煤矿安全水平的有效提升。社会主体能够弥补煤监局地方分局监管的不足,填补监管空缺和解决监管部门无人监管的问题,促进煤矿安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因此,国家应加大对监督举报人的保护、奖励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使更多社会群众、媒体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促进煤矿和其他领域安全水平的提升,共同建设“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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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君,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