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作告知给树喷药 蜂群死亡按责赔偿
2022-05-30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33期
某作业单位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在田间路边喷洒农药,致蜂农的蜜蜂大量死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某作业单位赔偿蜂农因蜂群死亡导致的损失。
法院查明,蜂农曹某常年在其承包地附近道路旁设置养蜂场地。2021年6月1日上午,某作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未向曹某所在村委会申请喷药的情况下,对田间路边的楊树进行防虫喷药作业,药液直接飘落在曹某的养蜂箱上,造成31群蜜蜂先后死亡。蜜蜂死亡时正值花期,是蜜蜂采蜜的最佳时期,蜂蜜产出较高且质量较好,售卖价格比市场价高出许多,某作业单位的行为让曹某一年的收益化为泡影。事发后,曹某多次找到某作业单位协商均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蜜蜂、蜂蜜、蜂王浆、蜂花粉以及蜂箱等各项损失共计10.43万元。
经过密云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某作业单位同意赔偿养蜂人曹某6.5万元,并即时履行。
本案主审法官鲁跃晗表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某作业单位在对道路周边的林木喷洒对蜜蜂有严重杀伤效果的农药时,应当提前了解周边农业生产情况并告知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殖户。
(摘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