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童青少年校外学习筑牢消防安全管理屏障
2022-05-30朱仲贤
朱仲贤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教育部会同应急管理部联合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在系统总结以往火灾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九个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于2022年5月17日印发通知。
1个落实,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规定》所称的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是指设置在中小学校以外的,面向中小学生以及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明确提出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即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主购置合格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
《规定》是实施贯彻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的具体化形式,具有强制约束性。为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切实可行的措施,设置了底线,划出了红线,有效压实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个原因,认识《规定》出台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校外培训市场发展迅速。校外培训机构为满足儿童青少年的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其兴趣特长发挥了较大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出现野蛮生长、无序发展,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安全管理尤其是消防安全管理广受关注。为持续深化“双减”工作,不断巩固校外培訓机构治理成果,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规定》的出台十分必要且及时。另一方面,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群体以儿童青少年为主,他们逃生自救能力弱,一旦发生火灾,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为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确保儿童青少年在校外培训机构学习时的人身安全,出台《规定》十分必要。
3个严格,知晓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确要求
一是严格源头把控。源头治理是预防火灾的第一道关口。《规定》第二条专门对场所的消防安全设置进行了规范。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范。同时明确,原则上不设置集体宿舍;确需设置时,应当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得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内。《规定》第四条对安全疏散门、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的设置,培训室、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配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样的设置要求,从根本上改善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条件。同时,对电气设备、管道燃气、动火动焊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严格流程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规定》从责任制的建立落实,以及消防安全疏散、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值班值守、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方面,逐一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比如,在严格消防安全疏散方面,要求“每间培训室、集体宿舍应配备不少于2个应急手电,以及与培训学员人数相当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三层及以上楼层宜配备逃生绳等避难自救器材”;“集体宿舍中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0.6米,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这样,可以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
三是严格风险管控。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火灾的定义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而燃烧需要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要预防和减少火灾,就要减少可燃物、管住点火源,这也是火灾风险管理的关键所在。《规定》专门明确了六项禁止性条款,即《规定》第九条的“六个严禁”,非常明确、具体。这是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红线,是不能突破的“底线”,也是《规定》中引起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只有管控住这些火灾风险,才能够大幅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个方面,熟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变化
一是消防安全工作从校内向校外培训机构延伸。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并着手修订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人防建设标准,基本完善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维护了校园内的消防安全。《规定》的出台,把校外培训安全工作提到了与校内同等重要的位置,将有效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从认识模糊向压实主体责任聚焦。《规定》明确,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了单位责任人主观上推卸责任,打消其“消防工作有消防部门帮我管”的依赖思想,解决了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三是消防安全治理从消防单兵作战向部门协同作战转型。两部门在印发《规定》时,特别强调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互通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监督约谈。各部门只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通力合作、加强联动,才能守好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每一条防线,为儿童青少年的校外学习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四是消防管理措施从粗放型向规范化、标准化提升。以前,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相对薄弱,且有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要求没有作出详细规定。《规定》对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全链条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规定,有助于校外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安全是前提保障。因此,《规定》是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校外培训机构本质安全,也是积极推动和促进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实现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应时应势之举,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编辑 汪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