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视域下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教学的思考
2022-05-30王燕
摘 要: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蕴含着人才培养的价值判断和方法路径,开展“课程思政”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着力点,是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关键环节。当前,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教学需要积极反思,在认识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时代价值的同时,要结合人才培养的特殊目标,结合课程实际,重点挖掘忠诚、法治、公平正义、职业理想等具有公安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通过优化教学设计、提升教师能力、服务公安实战等,增强刑事法律课程的育人功能,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关键词:课程思政;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教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2)24-0116-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为我国公安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院校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性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要和迫切。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就是立足这一问题的解决,把教育教学作为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一、当前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教学的反思
在我国,公安工作具有刑事执法性和行政执法性的特点。因此,公安院校为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专门人才,除开设公安业务课程外,还非常重视法学教育在公安教育中的核心作用。其中,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又堪称重中之重,一般属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必修基础课。2020年5月28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在此背景下,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課程的教学需要进行如下反思:
一是当前尽管各公安院校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工作,但是教学管理方面,相关教学单位和部门尚未充分发挥好自身计划、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等管理职能,课程思政建设的配套制度体系需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协同育人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
二是在教学评价上,往往不重视对教师德育工作的考核,相反却更倾向于关注知识和技能教学目标、教学效果的呈现。由于对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成效缺乏衡量和评判指标,极易导致“课程思政”在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没有深化实质。
三是刑事法律课程作为公安法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融合思政元素,应当既深化思想认识、讲出政治高度,又涵养学术素养、讲出理论深度,还要密切联系实际、讲出情感温度,这对广大教师的政治站位、知识储备、育德能力、职责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是育德也是一门学问,既需理论指导,也需经验积累。如何在刑事法律课程中有效提炼思政元素并将其自然而然地融入教学活动中,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是很多教师面临的困惑。困惑背后,要求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切忌对所挖掘的思政元素进行“说教”,即就思政元素进行生硬、机械的空谈,未能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生切”,即在讲授专业知识时,突然切换到思政内容,突兀且不自然,让学警摸不着头脑;“嫁接”,即同一专业不同课程教师均使用同一思政案例,使学警产生疲劳感、失去新鲜感[1]。
二、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融入思政教育教学的时代价值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乃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公安院校是公安教育的主阵地,承担着培养锻造高素质公安后备人才的重任。刑事法律课程的开设不仅要向学警传授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他们树立政治信仰、厚植爱国情怀、培育法治思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职业精神等。因此,公安院校应当充分认识到将刑事法律课程融入思政教育教学的时代价值。
(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着力点
公安院校教育是党和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刑事法律课程尽管在教学内容、教学体系上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存在差异,但它同样具有育人功能。因此,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应当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仔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并将其有机融入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实现知识技能传授与价值引领有效结合,切实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是思想政治工作贯通于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效切入点
思想政治工作归根结底是凝聚人、培养人、塑造人的一项系统工程。如何让思想政治工作贯通于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与学警成长成才结合起来,与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实践综合起来,是摆在全国公安院校面前的现实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课程体系,解决好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相互配合的问题。”[2]这就要求公安院校应以包括刑事法律课程在内的各类课程为切入点,以教师队伍为思政教育的活跃要素,在优化课程设置、修订专业教材、明确教学目标、完善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把思想政治工作贯通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实效。
(三)是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关键支撑点
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同样是将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当前,公安院校仍不同程度存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两张皮”的现象。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的指示精神[3],公安院校坚持立德树人,必须站位于解决“培养什么人”这一首要问题的高度,紧紧抓住“课程思政”建设,树立起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教育理念,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形成协同育人的公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教学脉络中的思政元素
在我国,无论是刑法还是刑事诉讼法,都是国家十分重要的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刑事司法实践的总结,关涉公民权利的保护,关涉国家秩序的根基,对惩罚和预防犯罪、限制国家公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其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治国理政思想和理念。因此,刑事法律课程与思政教育存在着天然而紧密的联系。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教学应当立足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特殊目标即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重点挖掘彰显公安特色的思政元素。
(一)深入开展忠诚教育
公安院校因其政治属性及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使命,决定了忠诚教育在其育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所谓“忠诚”,即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价值追求。刑事法律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的有力武器,这与同样作为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的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在目标指向上是同一的,均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基于此,教师在教学中可以结合刑法的性质、任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等,教育引导学警增强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使其走向公安工作岗位后,能够永葆忠诚本色,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人民的需求为导向,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通过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中,有关刑事法治的丰富论述,既具有高瞻远瞩的概括性,又具有紧扣时代的实践性,为我国刑事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公安院校作为培养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力军和国家重要刑事司法力量的主阵地,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要义包括通过推进科学民主立法锻造治国重器,以良法促善治;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稳步推进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以满足人民正义诉求;高度重视影响党长期执政、国家安全稳定的腐败、黑恶势力、恐怖主义、毒品等犯罪治理,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之,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是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的有效载体。在刑事法律专业知识的传授中,应以间接隐性的方式教育引导学警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
(三)培育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又是法治的灵魂和生命。公安院校所培养的预备警官未来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坚定的法律精神和过硬的执法司法能力,这对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筑牢公平正义防线具有重要意义。刑事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纵观我国刑事立法的沿革和发展以及改革开放40年来的刑事司法实践,公平正义俨然成为刑事司法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不管是积极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通过典型案件激活正当防卫制度,还是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依法纠正冤假错案,无不体现着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在刑事法律课程教学中,教师应更加注重通过案例课、研讨课等,引导学警将“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置于心、外践于行,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四)深化职业理想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对建设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作为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的源头和先导,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是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首要任务。结合学警未来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教师一是要教育引导学警深刻理解并自觉实践警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可结合《刑法》“紧急避险”的内容,即“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通过公安英模先进事跡,帮助学警正确认识警察这一职业的初心与使命,树立良好的职业观与价值观,忠实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神圣职责,传承和弘扬公安英烈精神;二是着重挖掘刑事法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思政”优势,即教学中的案例往往揭示了人性最丑恶、最暴戾的一面,且犯罪者最终受到了严厉的刑罚处罚,因此在讲授诸如贪污贿赂犯罪、缺席审判程序时,可运用“反面教材”对学警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学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辨识能力。
四、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思政教学构建的基本路径
(一)优化教学设计,凸显课程育德功能
根据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的特点和“课程思政”建设的要求,其教学过程不仅包含单向性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提供着基础性、前沿性、时代性知识的内容供给[4],同时也包含着政治信仰、价值取向、社会责任、理想信念的塑造和培育。如何确保二者统一,取决于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关键性准备工作——教学实施方案的设计。刑事法律课程思政教学的设计,既不是课程“思政化”,也不是课程“去知识化”,而是根据学科知识特点、学情分析结果与教学维度目标,对思政元素和专业知识的契合点,融入的方式、方法等进行科学合理设计,使教学活动有序高效。为此,教师可积极探索“问题导向”教学模式在刑事法律课程思政中的应用。教学理念上,注重学警主体地位,引导学警自主学习和学会学习,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引发学警认知冲突,激发学习兴趣,从而增强课程思政的实效性。教学内容上,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学科前沿知识、社会热点及焦点案件、学警现实困惑和职业需求,围绕教学目标和重点难点,变“知识结构”为“问题结构”,通过回应、解答思想疑点、理论难点、实践热点,深刻揭示问题背后的价值立场和思维方式,从而实现传授课程知识与塑造价值的功能。教学方法与手段上,通过翻转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情景再现等,使教学范式呈现综合素质提升、师生协作对话的育人态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化工具丰富教学手段,推进线上线下教学资源有效衔接、课前课中课后师生良性互动、考核评价体系科学构建,从而形成“全过程”育人局面。
(二)提升教师能力,夯实教书育人根基
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思政建设的主力军是教师。无论是教师自身的政治素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还是其对“课程思政”的认识理解、参与渗透、实施推动,都对“课程思政”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5]。因此,提升教师课程思政的意识与能力是公安院校刑事法律课程思政教学构建的关键举措。一是通过学习、研究、培训等提高课程教师的知识素养和政治素养。教师只有熟练掌握了专业课知识并深谙专业知识背后可用于解决学警思想问题的相关内容,才能善于准确挖掘到刑事法律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自然而流畅地将二者融合,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使学警自觉形成思想认同和价值认同。二是通过校局合作、挂职锻炼、调研访谈等,提高课程教师的职业化、实战化素质。一直以来,公安院校人才培养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贴近实战、服务实战”是刑事法律课程思政教学的应有之义。教师只有足够了解并掌握公安实战的新信息、新动态,才能有针对性地挖掘、创造性地运用刑事法律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引发学警情感共鸣,激活学警接受思政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服务公安实战,构建协同育人机制
刑事法律具有鲜明的应用性,不仅所有法律问题源于社会现实,而且所有问题的解决都致力于现实社会关系的恢复与保障。公安院校培养的学警最终将承担起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因此,刑事法律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面向新时代公安实战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其教学过程就必须辐射到实践环节。公安教育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尤其是公安实战部门共同参与,构建協同育人机制。到公安实战部门实习,沉浸式体验基层工作,有助于提升学警对警察职业的认知和参与度,教育引导学警锻造良好的职业素养。实战教官可通过上讲台开展实战教学,帮助学警了解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以及新时代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教育引导学警深入社会实践,关注国情、社情、民情,深化职业理想、增强职业认同。
参考文献:
[1] 韩宪洲. 课程思政方法论探析——以北京联合大学为例[J].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18(02):1-6.
[2] 求是网. 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EB/OL]. (2020-08-31)[2022-03-02]. http://www.qstheory.cn/duka n/qs/202008/31/c_1126430247.htm.
[3] 习近平.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 人民日报,2016-12-09(01).
[4] 刘玉江. 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思政”要求及其实现[J].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1,36(01):105-112.
[5] 曾红燕. 公安院校教师“课程思政”能力提升研究[J]. 公安教育,2021(04):66-71.
(荐稿人:李荣辉,新疆警察学院二级调研员,教授)
(责任编辑:邹宇铭)
基金项目:新疆警察学院2020年《刑法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ZSF2020011)。
作者简介:王燕(1985—),女,硕士,新疆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