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荟》中的虎形象分类
2022-05-30叶宇晨
叶宇晨
关键词:《虎荟》 虎形象 分类
本文将陈继儒《虎荟》中展示的虎形象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为《虎荟》中的虎故事分类提供参考。
一、审判之虎
《虎荟》中记载了虎巫的故事,传说中有法术高强之人,名为虎巫。当没有确切证据证实嫌疑人犯罪时,虎巫就会招来猛虎,如果这个嫌疑人有罪,猛虎就会吃掉他,“有罪者虎伤”;如果这个嫌疑人无罪,那么猛虎就会放他离去,“无罪者不顾”。
没有完善司法制度的古代,在遇到一些无人目睹的重大案件时——“人有讼,未知曲直”,就会“投”虎,用虎的行为来判断该嫌疑人是否有罪。在上述两则鲜明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虎在故事情境中充当着一个全知全能的角色,它能辨别世间的真伪,进而保护正直的人,指出真正的罪犯。
这与欧洲的神判法非常相似,所谓神判法即通过诉诸神灵来确认被告有无犯罪的一种验证方法。比如说热铁神判法——在被告手掌上喷一些圣水,让其手捧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块走一段距离,之后将其双手包扎起来,几天后解开检查,如果手上没有被铁烫伤的痕迹,就说明其是被上帝保佑之人,因为上帝会保佑清白之人,所以被告是无罪的,反之则被判为有罪。我们可以发现虎在故事情境中充当的角色与上帝在神判法中充当的角色极其相似,都是一种全知全能的审判形象,都是在一种愚昧的故事语境中,故事中的人们处于一种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a,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
二、衬托之虎
在另一类故事中,虎不是故事的主角,而是配角,起着衬托其他角色的作用。
《虎荟》卷三记载,天竺的僧人耆域来到中土传播佛教,在来到襄阳的时候想要乘船渡过河流,但人们看到他是外来的僧人,都轻视他,不肯载他渡江。耆域只好绕路继续前行,路上突然冲出两只老虎,但老虎非但没有扑倒耆域,反而轻轻地蹭耆域的手,呈撒娇状,路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一转之前的态度,对耆域非常恭敬。
分析耆域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佛教作为外来宗教在中土传播的不易以及当时民众们对佛教的不屑,“人见是胡僧,轻而不载”;而胡僧耆域借助虎表现了自己的神异之后,“虎弭耳掉尾”,起初“轻而不载”的船夫以及渡客都“见者皆敬”,表达了围观群众对佛教的信服,围观群众的反应正说明了这类故事创作的初衷和深层用意。
这类故事的情节可以简单概括为老虎为害一方,殃及百姓,然后僧人到来,凭借高深的佛法平息虎灾,情况转危为安,最后百姓终于信服。虎在这一类故事中的形象是被高僧感化的凶虎,主要起到衬托僧人佛法高明的作用。佛教自东汉时期在中土传播时,中国已经建立起了牢固的大一统的专制统治,确立了绝对的皇权至上观,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宗教都不可能被允许肆意传播,并且中国也有着自己的本土信仰,如道教。如此,佛教想在中国传播可以说是非常艰难的,但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民间神异文化浓厚,民众们比较愚昧、迷信,可以借助民众祈求保佑的心理来传播自己的信仰。虎为害一方然后被高僧镇压的情节能够侧面衬托出佛法的高深,进而传播信仰。老虎在人们心目中是凶猛、残暴、力量的象征,如果连虎都被僧人所降伏,那么佛教的威望就会大大增加,当时的人们也会从心底更愿意接受佛教的思想,相信佛教可以保佑自己的平安,佛教在当时也可以得到传播。“佛法对虎的教化,体现了以善制恶,去恶为善的巨大威力与可能性,成为弘佛的有力工具。”
三、情义之虎
在这一类故事中的虎不是被自身兽欲驱使的自然之虎,而是带有某些人类高尚情感的情义之虎。这类故事的虎形象还可以细分为两种亚型:一种是感恩之虎,虎受惠于人而报答于人;另一种是虎被人的忠孝善行或者仁政所感动,进而离去或者伏法。“虎在此作为一种理想的道德标准评判着善恶人性。”c以下各举例子来说明其形象。
首先是感恩之虎,渔夫张鱼舟帮助虎拔出了其掌心的刺,然后虎衔着一头野猪至张鱼舟庵前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从张鱼舟的故事中我们可以发现,虎是知道感恩而不是过河拆桥的。在张鱼舟除去刺后,虎并没有卸磨杀驴吃掉张鱼舟,而是“若拜伏之状”“以身劘鱼舟”,表达了一种感激、亲近之意,并且还衔野猪至张鱼舟庵前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这类虎更不是被自身兽欲驱使的自然之虎,若非如此,张鱼舟在与虎初见面之时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虎荟》卷一中记载了刘陵和郢州姐弟的故事。刘陵上任长沙安成的长官,上任之前安成这块地方深受虎患的影响,百姓为了避灾,都迁居到其他地方居住。刘陵上任之后奉行仁政,一月之后,境内的猛虎都被他的仁义所感动,因此离开了这里,安成的百姓回归了祥和的生活。
郢州有一对姐弟,他们每天上山砍柴来养活母亲,这一天他们照常上山砍柴,回家途中居然遇到一只猛虎,姐姐大喊:“虎食我无食弟!弟死母谁养!”老虎被姐姐的勇气和孝道所感动,停止暴行,转身离去。
在上述两则故事中,虎分别被长沙刘陵的仁义和郢州姐的勇气而感动,终止了自己的暴行。而德政、孝道正是中国古代社会所大力弘扬的品德,这正是这类虎故事想要传达的更深层次用意。
在情义之虎的故事中,人虎间的自然行为被转化为具有教育意义的类型模式,虎的行为超越了它的自然属性,上升成为一种社会伦理的评判标准,有着明显的寓意。虎在这里的形象不仅带有其本身的生物色彩,还被加上了厚重的文化色彩。
四、执法之虎
《虎荟》卷三记载了费忠的故事,传说费忠在归家的途中遇到老虎狩猎,因其机敏躲在树上逃过一劫。费忠在树上躲藏的时候,没承想发现虎居然是由一位老人所变化的,费忠趁老人还处于人形之时,用刀胁迫老人说出了事实的真相——他們被天曹派来杀人,费忠按照天曹规定,今夜就该死于此地。费忠问老人有什么办法可以破解这个死局,老人说除非有同名同姓之人替代他死去,费忠说正好南村有个人与他同名。如此操作一番,几天后费忠安全回到家中,听邻居说南村的费忠在田里锄地的时候被老虎给吃掉了。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发现虎或者说披着虎皮的人是一种用来奉行“天曹律令”的执法者形象。
虎虽然是执法者,但不能随心所欲,“今夜合食费忠”,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它何时食人、食何人都是有着规定的;并且还有着一种任务奖赏机制——“异日事觉,我当为受罚”,杀错了任务目标是要接受惩罚的。
为什么人们觉得穿上虎皮就能幻化成虎,获得虎的力量呢?因为在人类学上有这样一种理论,叫作接触律,或者说是传染律:“凡曾一度接触过的两物间仍有神秘的关系,例如衣服与人身。”d人们觉得每块虎皮都栖息着虎的灵魂,虎皮上具有巨大的魔力,穿上虎皮就意味着获得了虎的灵性,可以变幻成虎。
上面我们解释了为什么披虎皮的原因,那为什么披虎皮,而不披其他动物的皮呢?因为这些虎故事的背景是有着现实基础的。费忠的故事发生在开元年间,开元是唐玄宗的年号,那么故事发生的时间就是唐代。据相关报告显示,“秦汉到隋唐的1128 年间,估计森林资源由46% 的覆盖率下降为33%”e。森林覆盖率的降低代表了人类生活对虎这类山居动物生活空间的挤压,人和虎之间就会因为生活资源的争夺而产生冲突。人们关于虎是执法者的想象还表明了古人心目中人生自有定数的迷信思想,人何时死,怎么死,早就已经被规定好了,因为资源冲突而产生的意外死亡被加上了某种神秘的色彩。
五、驭魂之虎
为虎作伥这个故事人尽皆知,传说中人被老虎吃掉会变成一种叫伥鬼的鬼魂,专门给老虎带路去吃别人,虎在其中就是一种驭使鬼魂的形象。
《虎荟》中记载了浔阳猎人的故事,在浔阳这个地方,有一个猎人以猎虎为生。他在林中一条老虎的必经之路布置了陷阱,“于径施弩弓焉”。但第二天他去查看的时候发现陷阱被触发了,也有老虎出没的痕迹,但唯独没有老虎的尸体。猎人心存疑惑,于是在陷阱附近的树林下躲藏着。夜晚二更之后,果然事有蹊跷,猎人看到老虎指使一名青衣小鬼触发陷阱,之后老虎才施施然走了过去。
在马拯的故事中,马拯杀了驭使伥鬼的虎,解救了这些孤魂,但这些伥鬼反而趴伏在老虎的尸体上痛哭,哀号道:“谁人又杀我将军?!”经过马拯一番痛斥,这些伥鬼才幡然醒悟。
虎驭使鬼魂的能力不仅能让伥鬼服从虎的命令,还能让伥鬼失去自己的独立意识。比如上述故事中,虎已经死去,伥鬼却对着伤害自己的真凶痛哭,似乎把其当成了自己的亲朋好友,经过一番喝骂才醒悟过来。
为什么虎在一些故事里是驭使鬼魂的形象,也许我们可以从古老的门神传说里寻求答案。传说在黄帝之时有神荼、郁垒两兄弟,他们能捉拿鬼魂,一旦有鬼魂害人,他们就用苇草编制的绳索抓住孤魂,然后“投食虎”。因此百姓们就把神荼、郁垒两兄弟以及虎画在门上,表达了百姓们趋吉避凶、消灾免祸的朴素愿望。神荼、郁垒是传说中的门神,“鬼有祸人者”是要投食于虎,换而言之,虎是鬼魂的克星。这也许就是为虎作伥传说的来源之一。
六、祥瑞之虎
“魏文帝将受禅,郡国奏白虎二十七见。”220 年,曹操病死,曹丕继任魏王和丞相一职。曹操虽然挟天子以令诸侯,却始终不敢称帝,自称:“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意思是:“是否称帝留给我的后代去抉择吧,我只能像姬昌一样,在周武王姬发建立周朝后被追封为周文王,而不是现在称王。”而曹丕和曹操不同,曹丕即位之后,其狼子野心已经昭然若揭。他的手下大臣也在他的授意下纷纷上书,劝汉献帝禅让帝位给曹丕,“郡国奏白虎二十七见”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出现的。
曹丕想要取代漢朝,建立一个新的王朝,就急需一些祥瑞的征兆、现象,来证明他的正统性,他之后将年号取为“黄初”也是如此。战国时期邹衍提出了“五德始终说”来解释历代王朝更替的原因,汉为火德,那么取代汉朝的王朝自然就应该是土德,曹丕年号为“黄初”就是想表示自己是土德,取代汉朝是上天的旨意。因此,白虎在这里作为一种祥瑞的象征,代表了对曹魏王朝正统性的认可,“王者仁而不害,则白虎见”。
那为什么是白虎,而不是其他颜色的虎呢?古时传说有三种虎,虪、虦、甝,分别是黑虎、黄质黑章的虎和白虎。据说黑虎靠蛮力猎取食物,而黄质黑章的虎则靠计谋获取食物,而白虎最为高明,“坐食而已,不甚搏杀”;又说黑、黄、白是虎一生中不同年龄阶段的皮毛外在表现,因此白色是仁兽的象征,“白虎者,仁兽也”。
七、媒妁之虎
这里的媒妁指的不是一般意义上说合婚姻的人,而是指为男女结为眷属创造契机。此类虎故事类似于西方“恶龙、公主、骑士”的故事,虎在其中扮演的形象类似于恶龙,但也有所不同,在此类虎故事中,男女双方本身就是夫妻或已订婚,但因为一些原因被迫分开,虎促使他们重新集合。
《虎荟》卷一记载,福建漳浦有个人名叫勤自励,随军出征安南、吐蕃,历经十年未还。因此,其夫人林氏被其父母强迫改嫁,林氏改嫁当日,恰逢勤自励从军归来。勤自励听闻此事,愤怒不已,立刻前往林氏家质问。路上遇到瓢泼大雨,勤自励在树洞中躲雨。勤自励躲雨之时,一大虎将一女子投入树洞之中,两人抬头互见,发现对方正是自己苦苦等候多时的丈夫和日夜思念的妻子。妻子林氏自述原委,改嫁当日林氏欲以死明志,但就在自己即将上吊的时候,一只吊睛白额虎突然出现将自己劫走,之后就将自己投入这树洞之中,没想到因此遇见了丈夫。最后,勤自励用自吐蕃得来的宝剑杀了猛虎,和妻子安然回到了家中。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思想在古代是非常兴盛的,在这种思想环境下,子女们对于自己的婚姻大事不能做主。林氏为丈夫勤自励守节,甚至以死明志,我们可以发现故事背后隐藏着的寓意——从一而终,表明了中国古代人们对于姻缘的理解和期待。勤自励和林氏的团圆也表达了人们对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期待。
《虎荟》结合了荟撮古籍和收集整理民间故事的撰集方式,如陈继儒自序中所提到的那样,是“搜诸逸籍”和“山林湖海之故闻”的结合,这使得《虎荟》既保存了历史的原貌,又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并且《虎荟》中许多收录的内容来源于已经亡佚的书籍,它的文献价值也非常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