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之武退秦师》思辨性阅读中的文化建构
2022-05-30张华
张华
摘要“烛之武他为什么能退秦师?”“烛之武他为什么去退秦师?”两个看似简单的追问引发的却是深层的思维风暴和文化追寻。当今高中语文新课堂建设应该引领学生把人物和事件放在历史的、当代的双维视角中去“辩证地审视和评论”,探寻其中的“深层原因”、建构“深化认识”和“深刻体悟”,在“知识技能的外显功能”外去充分挖掘“课程的隐性价值”,努力搭建“语文课程内容与学生成长的联系”。
关键词深度阅读教学双维视角思辨性阅读
所谓“五论救弱国,妙语退秦师”,又有“烛之武一言,贤于十万师”,历史上对于烛之武在这次严重到可能会灭国的军事冲突中所起到的作用评价是很高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学生一定会有一个疑问:烛之武为什么能退秦师?就凭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这个理由显然是不充分的也是不理性、不辩证的。其实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先思考“烛之武为什么不去退晋师”,而课文开篇的“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提到了两个“礼”与“利”两个方面的原因,但所谓春秋笔法、微言大义造成其隐含性很强,理解起来很容易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就需要我们对文本做深人研读,并在辩证思维的引领下做深层文化探析。
一、“礼”“利”之辨
1.晋国的“礼”“利”同向
虽说春秋时代有礼崩乐坏之势,但当时礼乐之教还是很被各阶层接受的,如《左传·僖公廿七年》记载郄谷被推举为晋国三军统帅时的理由就是“说礼乐而敦《诗》《乐》”88。这里的“礼”可以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对待关系,包含权利与义务关系,如果“把权利、义务弄错了,就是不懂礼、失礼、无礼,在道德上遂有了亏欠”1%。作为一国之君的郑文公在重耳(晋文公)流亡郑国期间未以礼相待这位同姓(二者都是姬姓)公子在先,在晋楚争霸时首鼠两端在后,在两次外交事件中,他在“禮”的层面处理得非常糟糕,与“施舍可爱,进退可度,作事可法,德行可象”的威仪君子也相去甚远,晋国大可“鸣鼓而攻之”。
本次事件发生于僖公三十年,而在这之前晋文公勤王尊周、攻曹伐卫、城濮败楚、践土会盟,霸主地位得到诸侯和周天子的承认。所以尽管孔子评价他“谲而不正”,但他自继位开始,仅用四年时间就完成霸主之业,其雄才大略不容置疑。由此,我们深思,此次攻郑,虽在“礼”的层面是成立的,但也绝不是晋文公小肚鸡肠,对于已经参加了践土之盟、表示臣服的郑国不依不饶,而是一位伟大政治家从国家利益层面的战略考量,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晋国的雄图霸业做的军事努力。尽管顾颉刚先生讲“晋文公的主要功绩是城濮之役遏住了楚国,使他们不得向北发展……春秋时的中原诸国才获得休养生息的机会,才渐渐孕育了后来诸子百家的灿烂文化。”[2]但是,此次围郑虽未灭郑也不是与楚国接战,但却做到了“服郑”而进一步遏楚的目的——之后的几十年郑国都是晋国的坚定追随者,未再出现“贰于楚”的情况。
由此,在“礼”和“利”两个层面上考量晋国围攻郑国事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晋侯个人层面和国家层面的雪耻——“礼”与晋文公个人的称霸理想和国家层面的战略扩张——“利”完全是同向一致的!烛之武不可能说服晋国退兵,所以他要尝试去退秦师而不是退晋师——烛之武洞悉事态,明辨形势。
2.秦国的“礼”“利”背向
烛之武为什么能退秦师呢?当然,烛之武的外交辞令水平是很高明的,较之纵横家如苏、张并不逊色,但所谓“动以利害、巧辞服人”,秦师之所以退秦必有更深层的原因。要弄清楚这一点,还要先弄清楚他们为何而来。
(1)秦师为何而来?
我们第一个看到的原因当然是秦国追随晋国而来。一者是秦晋的盟友关系,鉴于此,于情于理“于礼”,秦师都是要来的;二者是继续城濮之战后对秦有利的形势,在秦晋结盟的路上继续走下去。但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就是秦伯乃至秦国自己的利益诉求:秦穆公也是一位名列春秋五霸之一的有作为的君主,既然有扩张国家势力、争霸天下的机会当然要抓住,这符合秦伯、秦国的双层利益,而且过去(城濮之战)、现在这么做,将来(秦晋崤之战)还会这么做。由此看,出兵郑国,在秦穆公(秦伯)看来理由充分,至少在“礼”“利”两个层面也是同步一致的。
(2)秦师为何而退?
以上分析看似合理,至少在见到烛之武之前,秦穆公是这样认为的。但这里却有逻辑漏洞,而烛之武恰恰是抓住这漏洞而大做文章,并以严密的逻辑层层攻计晋侯、步步利导秦伯,揭示出秦晋之间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不可调和的、多层面的矛盾。
第一层面的三重矛盾。
①帮助秦君回顾往事中揭示出情感矛盾,即“礼”层面的矛盾。“尝为晋君赐”,情感遭到欺骗,恩惠遭到无视,晋侯“无礼”在先。
②帮助秦君分析现实中揭示出地缘矛盾,即“利”层面的矛盾。“越国以鄙远”会“陪邻”,进而“君薄”,秦国“亏利”在后。
③帮助秦君预测未来中揭示出战略矛盾,即“利”层面的矛盾。晋国会在“封郑”之后,进一步“西封”“阙秦”。这不是烛之武的危言耸听,而是赤裸裸的现实例证和未来局面,战国时代的形势就说明了这一点,烛之武只是做了一个政治家该有的预见,当然为同为政治家的秦穆公所认可。
这三重矛盾本就存在,在烛之武之前,或被有意遗忘,或被利益掩盖,或被时空割裂,而烛之武将之摆在台面上,将之有效串联并同时引爆在秦君面前的时候,秦君就要如芒在背了。而这也进一步揭示出秦晋之间的第二层面的两重矛盾。
那就是第一,秦国的东扩战略在地缘政治上势必与与之接壤的晋国发生军事冲突;第二,晋国的霸业也必然不能眼见近邻的坐大。那么,秦晋之间的“好势”必会加速贬值、变质。
显然,烛之武之所以能退秦师,是他的分析符合秦君基于本国利益的对形势的判断。所以,看似对秦国的“礼”“利”同步,实则是背向的!但是,退兵也不是我们想象的天真友好地化敌为友,而是基于对秦有利的城下之盟:有条件的结盟与协防。所以,秦师来,是为“利”而来,退,也是为“利”而退。
二、“家”“国”之辨与“义”“利”之辨
弄清楚了“烛之武为什么能退秦师”这个问题之后,我们不仅要问,烛之武为什么要去退秦师?是大义凛然还是利益使然还是迫于无奈?我们可以用排除法进行分析推理其中的逻辑,还要在文化深层进行思辨。
1.他可以不去吗
当然可以。虽然课文中郑文公讲“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而紧接着就是“许之”二字。给我们的感觉是烛之武迫于自身利益与郑国捆绑的无奈而接受这个险峻的任务,他必须要去。但这句话、这个理解大可商榷。
首先,从表面看,郑文公的话貌似把烛之武的个人利害与郑国安危进行了利益捆绑,又用了“子”这样的尊称,这简直就是有尊严的一场和谐达成。但,事实上,这种捆绑既无效,这个尊称也不真诚。
从历史的视角看,春秋时代乃至以后的很长一段历史中,个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是有亲疏区别的,这种区别首先表现在顺序上,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已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乡土中国》费孝通)。所以,我们回头看郑文公讲的“子亦有不利焉”的前提是“郑亡”,把它放在形式逻辑中去看待的话,这是一个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如果p,那么q;因为p,所以q。也就是“郑亡”烛之武必然会不利,但实际上那个时代的“国”与“个人”的关系远没有那么亲密,个人对“国”的依附程度也没那么高,郑文公只是讲到了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全部,所以这个推理不真。推理是假的,这个“捆绑”“威胁”也就是不成立的。《三国演义》中鲁肃劝孙权抗曹时就讲“今肃可迎操耳”。鲁肃确实是一位实在君子,他的话就讲出了亡国对于个人的影响是有,但却是可以“弥补”的。相对于已然是高官的鲁肃,在郑文公手下不如意到只做“弼马温”的烛之武是不是更可以忽略这种亡国影响呢?甚至,降晋之后重头再来,比现在的“年过七十,事郑国为圉正,三世不迁官”境遇很有可能会更好,至少不会更差吧。所以,郑文公的话虚伪、无礼、冷冰冰,但却威胁不到烛之武。何况在“士贵王不贵”的春秋时代,他郑文公在亡国之际请一位能扶大厦之将倾的关键人物救火,没有封官许愿,没有礼贤下士,一句不咸不淡的“是寡人之国也”能消解的了几十年怀才不遇的痛吗?一句“子亦有不利焉”的赤裸裸地威胁能“打动”让对方为自己卖命吗?显然,都不能。所以,烛之武大可不必去冒险!
2.他为什么要去
既然不是被迫的,那他为何要去,是为谋私利、留芳名还是有其他隐情?
(1)为谋利?
很显然,由烛之武对当前形势异常清晰的判断(劝秦君时分析可见一斑)可见他是以为睿智而理性的人。那么,他此行是要谋利吗?是,也不是。
从烛之武临行前的“怨词”以及事件的过程结果看,他既有追求功名利禄的资格,也有过追求“功利仕途”的理想,可见,烛之武并不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道家人物”、终南隐士。他可以谋利、也曾经有谋利的动机理想。那他要从哪方谋利?
①从郑国来看
几十年的相处,烛之武早就看清了郑文公这个人的:用人时千方百计,犒赏时吝啬至极,项羽如此,郑文公也是一样。所以他心里明白,这次以身犯险是从郑文公哪里得不到利的:既换不来高官厚禄,更换不来感恩戴德的!他也就不刻意追求这一点。活到了七十岁,人可能已经佝偻,但心却透亮,不但不惑且知天命,更是耳顺而随心所欲,郑文公说什么他已不慎在乎,但是这个利从哪里得到呢?②从秦国来看
在上文的分析中可知,此刻的秦国与晋国出现了双层裂痕,倒是与郑国出现了利益交叉——退兵对两国有利。所以,烛之武可以从秦君这里谋得国家层面的利,这一点是来秦营的初衷。个人私利呢?从课文内容和相关资料我们都不能找到证据表明烛之武在这个过程中有“降秦背郑”的想法和行动准备,尽管他对郑君充满不满,所以这一点可以完全排除。那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烛之武想并且最终实现了从秦国谋利的谋划,但仅限于国家层面。
由此,他选择犯险实则是无关小我之利的,这比鲁肃坚持同孙权一起抗曹还值得钦佩,毕竟孙权還是知遇鲁肃的,所以“许之”两个字,尽管可能包含了烛之武满腔的愤懑、无奈以及自我劝慰,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去全了国家的利,同时,这种利与义并行同向,是大义,身有大义在,这就颇值得赞佩!
那除了“谋利”,烛之武的犯险还有没有其他目的?
(2)为留芳名?
所谓“赢得生前身后名”,这是千百年来士子的共同追求,即使大义如文天祥也想要“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准确的说是儒家文化的一部分,但是如果不刻意地去求留名而名自留,即使自然如道家也是不会反对的吧。
“青史留名”应该是包含了儒家“三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的,这就比“求利”要深刻广泛。当然,国家民族层面的“利”对于本国家本民族的人来说就是一种“德”和“功”,作为者本身自然也会青史留名,所以“名”和“利”有交叉,但又有大不同。很多青史留名的人,并不一定得到了利。悲情如苏武,慷慨如稼轩,沉郁如老杜,洒脱如东坡。付出十九年的青春岁月后得到的薄凉的封赏;蹉跎四十年的壮志豪情后落得抑郁而终;一生有致君尧舜梦却落得“吾庐独破”“客死舟中”;身怀宰相之才但只能吟啸长江放达岭南。但所谓“厚诛陵以不死,薄赏子以守节,欲使远听之臣望风驰命,此实难矣”。求或不求是个人层面的事,但恰切地给予与乃或厚遇却是肉食者的必备修养。孔子讲过“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这是求而不得之后的悲情言志!历史上,我们总把“义”和“利”过分地对立,在当代世界,不违背大义法度的“争名逐利”是允许的,甚至有利于社会前进动力的竞争氛围的形成是要鼓励的。劝退秦师,是烛之武人生最后的华彩;重大义而轻私利,则是他能史书留名的重要原因,而不求名而青史留名,这即是老子讲的“死而不朽”!
参考文献
[1]龚鹏程.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M].2006.
[2]顾颉刚.顾颉刚全集3[M].北京:中华书局,2010:566.
[作者通联:天津市静海区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