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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之教”让法治教育走深走实*

2022-05-30颛孙伟伟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2年4期
关键词:人大代表法治法律

“凡为教,目的在达到不需要教”,这是叶圣陶教学观的核心。他将教育形象地比作“如孩子学走路”,“起初由大人扶着牵着,渐渐的(地)大人把手放了,只在旁边遮拦着,替他规定路向,防他偶或跌跤”,这种“不教之教”的教育思想与当下的法治教育观念不谋而合。推进法治教育走深走实,需要教师唤醒学生的自主意识,在“教”与“不教”之间寻找平衡点,为学生当下乃至未来合理合法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 立足生活,教授法律知识

初中各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材中都有法治教育的内容,如七年级下册的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八年级上册的第二单元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八年级下册(法治教育专册)的四个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理解权利义务”“人民当家作主”“崇尚法治精神”,以及九年级上册的第二单元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

法律与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受到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一些教师在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将法治教学定义为法律条文的释义、记忆和背诵,只将书本内容灌输给学生。这些教师并未意识到法治教育中的“教”不仅要给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还要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了解法治文化,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明辨是非曲直,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等,最终达到法治教育“不教而教”的境界。

初中生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增加,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识,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以此为基础,引导学生观察、思考一些法律问题,将法律知识由抽象变为具象,让其可知可感。教材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与法律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关的知识,如法律的含义、特征及作用,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法治和德治的关系,违法行为的定义、分类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犯罪的定义和基本特征,法治的内涵与价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推进措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与宪法法律相关的知识,如我国宪法的地位,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义务,我国的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如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六道防线”,自我保护常识,依法办事的要求,自由与平等、公正与法治,遵守社会规则等。教师可以充分挖掘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创设情境,用案例讲解教材中的法律知识。例如,教师可以选取学生欺凌的相关案例,通过案例使学生了解法律的特征及作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习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在教材其他单元的授课中,教师也可以穿插讲解一些法律知识。比如:在“学习伴成长”一课中,向学生介绍《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在“师长情谊”一课中,讲解《教师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在“行己有耻”一课中,引导学生树立底线意识,坚定“触碰道德底线的事情坚决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坚决不做”的决心;在“网络生活新空间”一课中,向学生介绍《网络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在“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一课中,引导学生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讲到“诚实守信”一课时,不仅要让学生知道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一个价值准则,是一种道德规范和品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要明确诚信是一项民法原则;在“国家利益至上”一课中,带领学生了解《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在法治教育中,教师的“教”要立足生活实际,在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增强法治意识,提升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

二 开展主题活动,增强法治意识

初中生总体上还处于感性思维为主的阶段,体验和实践是其最重要的学习方式,教师如果想让学生关注、掌握和运用知识,就必须把知识蕴含在能够唤起其情感的活动中。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也被称作法治教育专册,其内容、体系与表述充分体现了国家意志,其中的一些内容来源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但是,不少教师对这本教材的处理方式单一,使学生无法领悟到书中内容与自身的相关性,因此缺少情感投入,难以集中注意力学习,也难以从内心深处理解并认同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八年级下册中“国家权力机关”一课是教学的难点,这部分教学内容一方面与学生的实际生活有一定的距离,另一方面理解难度较高,比较晦涩、抽象。授课时,教师如果还使用应试教学方法,只向学生讲解、灌输书本上的知识点,会使学生对课程内容产生畏惧、抵触心理,从而丧失学习兴趣。因此,笔者尝试对教材中的几个教学环节创设主题活动,帮助学生理解课本知识点。具体做法见下表。

主题活动单:与人大代表面对面课前活动1.人大代表我寻找了解如何找到身边的人大代表。尝试联系本辖区的一位人大代表,如果和他面对面,你想采访些什么?2.身边问题我关注在日常生活中,你比较关注什么问题?尝试进行调查研究,初步制定解决方案。课堂活动1.人大代表我采访采访人大代表。采访内容: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活动方式、职权和义务、履职情况等。2.关注问题我反映向人大代表反映自己关注的社会问题,并就课前制定的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商讨,之后再次完善方案。

通过开展课堂主题活动,克服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灌输而造成的教学刻板无趣的不足,将学科知识的理论逻辑通过精心设计的活动环节转化为认知逻辑,可以激发学生学习法治的兴趣和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以上述课堂主题活动为例,在课堂上,学生们关注到学校周边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于是“如何解决校门口的交通拥堵”成了活跃学生思维的触发器,通过“人大代表我寻找”“身边问题我关注”“人大代表我采访”“关注问题我反映”四个环节活动,学生与法治相遇了,原本抽象的法律知识瞬间鲜活起来。学生们通过“人大代表我寻找”活动,对人大代表有了更深的认识,他们既体现人民的信任又肩负人民的重托;通过“人大代表我采访”活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活动方式、职权和义务等知识;通过“身边问题我关注”“关注问题我反映”活动,为校门口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出谋划策,提出了诸如设置隔离栏、安全岛,加派交警,让交通志愿者来帮忙等建议,并且通过教师的引导,自发提出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依法办事、公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加强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和引导等较为客观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活动,学生掌握了学习方法,能自勉自学,终身贯之,达到法治教育“不教而教”的教学境界。

三 拓宽教育阵地,注重行为参与

叶圣陶说:“他们在当前的环境中有所需求,自然会自己去研究,寻求出道理和办法来,还会自己去试验这些道理和办法是否切合实用,来证实它们的价值。经过这样的研究和试验,他们得到的便是真的知识。”中学生仅在课堂学习、实践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教师应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个维度拓宽法治教育的阵地,引导学生加强社会实践、参与社会生活,真正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此,学校可以引入校外力量,对学生开展法治专题教育、法治意识教育。比如,邀请检察官、法官、警察、律师等以案说法,通过他们办理过的真实案例,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学校还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班级事务和学校事务,增强他们的公共参与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如,遇到需要与老师、学校协商的事情,能自主选出代表表达意愿,在维护或改进规则、充分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感悟法治的力量。

另外,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培养青少年提高道德水平,增强法律意识,明确权利行使的界限,纠正不良行为,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会产生重要且深远的影响。因此,教师也应该借助家长的力量,让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身言行,为学生做好守法榜样。比如,与学生一同过马路时,父母应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自驾车时,应注意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在与学生相处时,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约定的事说到做到;当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引导其依法维权,不以暴制暴;等等。

“教”是为了“不教”,法治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具备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因此,教师要通过丰富的知识、有趣的主题活动、广泛的教育阵地,在“教”与“不教”之间达到平衡,让法治教育真正产生实效,走进学生的心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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