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堵点难点与对策
2022-05-26曹斐李廷涛
曹斐 李廷涛
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的重大论断,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经营发展大局中应发挥的作用提出更高要求。因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底子较薄,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齐全、人员素质不达标、工作机制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进而影响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保驾护航能力。本文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发现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堵点难点,深入分析成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2015年8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2021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因时因势、与时俱进,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国有企业在改革转型、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大刀阔斧的改革过程往往伴随着粗犷式管理,管理建设水平跟不上经营发展需要,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足、力度不够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在解决旧的发展动能问题的同时又产生新的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最终造成的是企业高质量发展不高、不顺、不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经营中担负着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发展质量。然而据笔者观察,当前许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一、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难点堵点分析
1.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足。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较强、工作较为复杂,无论是日常的宣贯、监督、巡察工作,还是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分析与处置,都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成配置、专业素养、政治素养、纪律意识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支有能力、讲政治、敢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力量配备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以某处级烟草多元化企业为例,下辖14个分子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卷烟材料、房地产、物业管理、投资管理等多个领域,员工总数2300余人,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6人(包括纪检组长),从年齡结构看,队伍平均年龄45岁,整体偏大,无论是体能精力,还是学习创新能力都略显不足;从专业组成看,仅有两人是政工类出身,其余均为跨专业抽调,队伍整体工作能力尚有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随着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量逐渐加大,6个人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想较好地完成对所有人员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置,难度极大,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2.纪检监察部门孤军奋战。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处于深化攻坚期,普遍存在经营范围较广、地域分布分散、员工成分复杂、廉洁风险较高等问题,原有的审计、财务、纪检等职能监督部门各自为政的监督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国有企业规范化经营和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需求。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遵守党纪国法以及企业和地方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较为庞杂,出现的廉洁问题往往涉及选人用人、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仅靠单一职能监督部门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违纪违法事实并准确定性量纪。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工作认识不足、定位不足、谋划不足,简单的将其划归纪检监察部门,错误的把纪检监察部门视作“万金油”,忽视人事、审计、法务、规范、党建等各职能监督部门的协同联动,造成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低下且质量难以保证。
3.人事关系阻碍工作开展。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人情往来,且中庸之道颇为盛行。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正在推进,法治氛围初步形成,但法治理念尚未深植全体国民的内心,人情世故在社会运行中依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起步较晚,底蕴较浅,尚未形成独立、严肃的工作作风,且纪检监察干部一般都已在企业其他领域工作多年,与许多员工同事都较为熟识,导致在开展工作时往往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打招呼”“讲人情”,一些原则立场不坚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为了维护领导和同事的关系,抹不开面子,怕得罪人,担心自己的评奖评优、提拔晋升受到影响,在不知不觉中降低了工作标准,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难以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执纪震慑作用。
4.纪检监察工作地位不高。一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地位不高。当前,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排序一般参照党政机关惯例,主要考虑两个方面:资历和分工。而由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起步较晚,人员配备较晚,导致履新上任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与其他班子成员相比,资格较浅,排名靠后。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地位不高。一方面由于起步较晚,人员配备、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导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难以取得预想效果,在企业内部的熟悉度和影响力不足;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面临生产经营任务和压力,各级单位党政一把手受老思想的束缚,不能积极主动转变角色、提高站位,依然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以上两个原因,无形中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内部得不到重视,纪检监察干部人微言轻,工作开展顾虑多、阻力大。
二、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提升对策
1.定向定岗招聘分配,科学合理选人用人。人员招聘和选人用人是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决定着未来几年企业员工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水平结构,同时也影响着企业未来一段时期的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正确认识到人员招聘和选人用人是一项自下而上的工作,是由需求决定结果,而非结果决定需求,切勿本末倒置。人力资源部门不能只做人力资源的搬运工,更应该是统筹者和组织者,要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秉承量才适用、人尽其能的基本导向,统筹企业各方面人才需求,定向招聘,定岗分配,真正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配,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活力和效能。
2.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部门协同联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監督体系。新阶段,国有企业应当积极探索构建适合本单位的“多位一体”监督管理体系。所谓“多位一体”监督管理体系,意指由纪检监察、人事、审计、财务、规范等多部门加强合作、协同联动,构建集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出监督(纪检监察员、监事)、法律监督等于一体的大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统一领导,强化监督实效,形成监督巡察全覆盖,从全方位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和重点监督。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通过搭建“问题库”“政策库”“方法库”等信息平台,实现各职能监督部门之间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共享线索、互通制度、交流方法。通过各部门纵向管理制约、纪检监察部门横向组织协调、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控制,加大对廉政风险的发现力度和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
3.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名前移,提升纪检部门地位。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不是全局但关乎全局,不是中心却影响中心。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和提升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地位。一是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名前移。2014年8月,兰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论资历先后,均列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党组成员)之前。2015年6月,湖南省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由党委委员(党组成员)担任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位列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其他党委(党组成员)之前。国有企业应当参照以上两地,积极谋划调整本单位党委(党组)成员排序,切实做到让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敢说话、敢监督、敢问责。二是将纪检监察部门排名前移。国有企业在发文、通讯录等材料中,对于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的书写顺序,一般被视作排名顺序,也是在召开内部联席会议时对各部门(公司)负责人座次安排的依据。如果纪检监察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排名过于靠后,无形中会使员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产生误解误判,造成纪检监察工作得不到重视,纪检监察干部得不到尊重,纪检监察部门正风肃纪的形象得不到树立,监督管理执纪震慑作用大打折扣。
4.强化思想制度建设,积极破除人情障碍。一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主观上要提高政治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身处人情社会和熟人圈子,更加考验纪检监察干部的魄力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章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为民情怀,始终保持对“为国为民”这个国之大者的清醒认知,始终做到 “亲”与“清”的公私分明,始终秉着“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的勇气与豪气,敢管敢严、动真碰硬,敢闯人情关、敢破关系网,不怕得罪人,不怕嚼舌根,始终牢牢坚守纪检监察铁军的政治本色。二是国有企业在客观上要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实行重大案件提级办理、复杂问题挂牌督办。上级纪委(纪检组)要定期组织下级各纪委(纪检组)召开纪检监察工作通气会,对重要工作亲自跟进、重点问题集中研判、重大案情提级办理,对阻力大、困难多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对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决不能往下级纪委(纪检组)一推了之。
三、结语
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多发频发,严重制约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监管主体“国家”的缺位和监管职责的缺失。在此背景下,做好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尤为重要,国有企业要以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健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为新阶段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国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与力量。
(作者单位: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