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2022-05-26刘瑾原洋
刘瑾 原洋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
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一重集团董事长刘明忠表示,改革最终要解决人的问题,也要靠人来推动,要彻底改掉“身子进入新阶段,观念还停在过去时”的状况。
自立才能自强,自强才能主导。“要以改革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全面推进自主创新,组建更多产学研一体的创新中心,切实增强装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刘明忠委员说。
依靠国企改革特别是三项制度改革,中国一重集团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扭亏为盈,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16.1亿元,营业收入431.8亿元。目前,一重已经形成了“4451”基层创新体系,即:打造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二级单位(子公司、事业部或中心)和生产制造厂的四级联动创新格局;发挥大国英才、大国工匠、首席技术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等四类创新人才的引领作用;组建劳模、党员、青年、党外人士和技能大师为带头人的五类创新工作室;以工会牵头,覆盖全厂职工开展“百万一重杯”劳动竞赛。
刘明忠委员建议,要打通各类企业人才成长晋升通道。建立技术研发人员、营销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人才晋升机制,明确细化职级晋升评价标准,使各类人才通道纵向晋升、横向互动,职务与职级并行、相互转化,让各类企业人才成长有空间,事业有奔头,打造企业与职工事业共同体。
他表示,企业要推动各类要素积极参与企业发展,还必须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方式,真正使企业做到“发展依靠职工”,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劳资共赢。
营造各类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
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强产权保护,根本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工作,对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司法保护。
“我们一方面加大甄别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案件力度,妥善处理好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案错案,做好相应的国家赔偿和善后工作,增强企业家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另一方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和生存发展空间。”李迎新委员说。
司法助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李迎新委员说:“疫情期间,我们曾利用司法拍卖帮助企业资产变现4.51亿元,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李迎新委员认为,应当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功能,持续向全社会传递和释放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正能量,推动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引导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
“要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必须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建立能够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李迎新委员表示,“今后,应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理念,继续深化对经济新业态的研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稳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热议政府工作报告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