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城关环境空气颗粒物分析及对策研究
2022-05-23黄贵英
黄贵英
(泰顺县环境监测站,浙江 温州 325500)
泰顺县位于浙江南部,山清水秀,生态环境优美,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首批“碳汇城市”、“中国天然氧吧”、浙江省第一批清新空气示范区、省级森林城市、全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近年来,泰顺县严格按照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战略,全力打响“最佳生态、最美山城”品牌,其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率、PM2.5平均浓度均居浙江省前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泰顺县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出现反弹,未来的空气质量下降趋势可能会加剧,因此,如何巩固提升泰顺县环境空气质量是一个重大而迫切的问题。本文根据泰顺县环境监测站2018~2021年4年的监测数据,对比分析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初步分析了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从而进一步有效提升泰顺县的大气环境质量。
1 环境空气现状及变化趋势
1.1 总体情况
泰顺县共布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已配备自动监测系统,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指标实行24 h/d不间断自动监测。泰顺县近4年环境空气监测情况详见表1[1]。
表1 2018~2021年泰顺县环境空气颗粒物监测情况
2018年全年总有效监测天数为365 d[2],其中达到Ⅰ级标准的有316 d[3],占86.6%;Ⅱ级标准的有49 d,占13.4%。与2017年相比,达到Ⅰ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下降了0.1个百分点,达到Ⅱ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上升了0.4个百分点,达到Ⅲ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下降了0.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年平均值为19 μg/m3,比2017年下降了3 μ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29 μg/m3,比2017年上升了1 μg/m3。
2019年全年总有效监测天数为358 d[2],其中达到Ⅰ级标准的有297 d,占83.0%;Ⅱ级标准的有60 d,占16.8%,Ⅲ级标准的有1 d,占0.3%,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3]。与2018年相比,达到Ⅰ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上升了3.6个百分点,达到Ⅱ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下降了3.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年平均值为20 μg/m3,比2018年上升了1 μ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31 μg/m3,比2018年上升了2 μg/m3。
2020年全年总有效监测天数为326 d[2],其中达到Ⅰ级标准的有268 d[3],占82.2%;Ⅱ级标准的有58 d,占17.8%。与2019年相比,达到Ⅰ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上升了8.1个百分点,达到Ⅱ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下降了7.8个百分点,达到Ⅲ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下降了0.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年平均值为18 μg/m3,比2019年下降了2 μ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31 μg/m3,与2019年持平。
2021年全年总有效监测天数为361 d[2],其中达到Ⅰ级标准的有274 d[3],占75.9%;Ⅱ级标准的有87 d,占24.1%,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与2020年相比,达到Ⅰ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上升了8.1个百分点,达到Ⅱ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下降了7.8个百分点,达到Ⅲ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下降了0.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年平均值为19 μg/m3,比2020年上升了1 μ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35 μg/m3,比2020年上升了4 μg/m3。
综合评价6项污染物,泰顺县近4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01~2.22,总体空气质量较好,但综合指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与2018年相比,4年累计上升10.4%。从4年平均值看,各项目的分指数从大到小排序为:O3、PM2.5、PM10、NO2、CO、SO2,分别为0.60、0.54、0.45、0.26、0.23、0.08。4年的空气质量指数统计详见表2。
表2 2018~2021年泰顺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2 AQI指数评价[4]
泰顺县2018~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除2019年外均达到100%。2019年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出现1 d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近4年的空气质量指数统计详见表3。
表3 2018~2021年泰顺县日空气质量状况表
1.3 主要污染因子评价
1.3.1 细颗粒物(PM2.5)
在2018~2021年,PM2.5的年均浓度范围为18~20 μg/m3,均达到日均值二级标准。除2019年出现1 d超标,超标率为0.3%,其他年份的PM2.5日均浓度达标率为100%。
1.3.2 可吸入颗粒物(PM10)
从2018~2021年,PM10的年均浓度范围为29~35 μg/m3,均达到日均值二级标准。近4年,PM10的日均浓度达标率全部为100%。近4年的颗粒物浓度状况详见图1。
图1 2018~2021年度泰顺县颗粒物浓度状况图
2 污染原因分析
一直以来,服务业是推动泰顺县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其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77.4%;而工业薄弱,在2020年全县工业增加值仅为9.9亿元。该县的主导行业为水电、时尚轻工、生命健康、竹木制品等,工业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而颗粒物的主要贡献来自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露天焚烧等。
2.1 扬尘
近年来,泰顺县全力打造本县成为“浙南明珠、最美山城”,并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做大新城、做活老城”的系列工程。县城规划面积拓展到33 km2,新增建成区面积3 km2,新增常住人口超4万人。由于在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扬尘,所以造成颗粒物分指数逐年上升。泰顺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在县城规划区内有大量山地,城市建设普遍存在土地大面积开挖、回填、平整现象。在项目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建筑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物料运输、堆放、装卸、建(构)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绿化养护、矿山开采及其他活动中均产生了大量的扬尘,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更为严重,由此,可以说扬尘是泰顺县环境空气PM2.5、PM10的主要来源。从表1可以看出,在2018~2021年,PM2.5/PM10比值逐年下降,表明泰顺县的扬尘等一次颗粒物排放管控有待加强。
2.2 餐饮油烟
在旅游兴县战略的指引下,泰顺县按照“旅游主业化、全域景区化”的发展思路,旅游主业强势爆发,荣获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游客接待数和旅游总收入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同时,宾馆、饭店、民宿、食堂等餐饮业蓬勃发展,出现了“小吃一条街”、华鸿露天烧烤区等餐饮街区,这些餐饮单位排放的油烟,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2.3 机动车尾气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集聚,游客增长,泰顺县的汽车保有量和运输量明显增加。其中,工程建设运输车辆为柴油车,老旧车的占比不少。而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会导致空气中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不断积累,因此,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的二次转化也是夜间PM2.5的重要来源。并且,城市开发建设中的工程机械,县城周边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2.4 露天焚烧
泰顺县为典型的山城,其建成区周边山地种植农作物,多用草木灰作为肥料,所以,烧山灰现象屡禁不绝;每到春耕秋收时节,存在焚烧秸秆现象,造成空气污染,特别是遇扩散条件一般,不利于污染扩散和稀释时,大气中的颗粒物浓度会明显升高。该县森林植被茂盛,林草覆盖率达76.61%,每到秋冬季森林火灾易发多发,特别是每年清明时期的烧香及纸钱、以及农忙时烧田埂等引发的森林火灾频发,同时,燃烧产生的烟雾及颗粒物对空气质量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2.5 气象条件
泰顺县地处山区,群山环绕,地形、地貌复杂,海拔高低悬殊,小气候多变,部分区域为大气环境弱扩散区。特别是在冬季大气静稳、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且降雨大幅度减少,更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导致一次排放和二次转化的颗粒物在近地面的大气中逐渐累积,从而达到高浓度水平,若叠加北方区域传输等上游污染团输送过境影响,也可能出现环境空气颗粒物超标。
2.6 其他影响
在泰顺县内,竹木制品、橡胶制品等加工企业,以及室内装饰装修涂料所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作为颗粒物的前体物,也是PM2.5的来源之一;而城区居民、周边村落还存在少量使用煤、木材做燃料现象,同样是颗粒物来源之一;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也会造成PM2.5和PM10浓度飙升,详细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2018~2021年除夕春节期间颗粒物与年均值比较
3 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在2018~2021年间,泰顺县环境空气中PM2.5、PM10的主要来源为扬尘源和移动源,所以,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的重点是扬尘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和露天焚烧整治等。
3.1 扬尘污染防治
在泰顺县实际的环境颗粒污染物防治工作中,要遵循“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业主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并加大建筑工程、拆迁工地、市政工程、渣土运输及裸露土地等重点领域的防控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待扬尘污染问题,力争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的产生与扩散。一是各类工地必须要做到“六个100%”,即在工地周边建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要湿法作业、路面要硬化、出入车辆要清洗、渣土车辆要密闭运输,且施工场地内除正在开挖的地面,其余裸土必须要全部覆盖;而较长时间不施工的裸露土应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二是取土、运土作业以及拆迁作业时必须要配备雾炮车等冲洗设备,做到边施工边喷雾、洒水湿法作业;对于进行换土、填土等处理的场地,应及时压实;长距离的市政、公路等线性工程,要全面实行分段施工。三是推广更加严格的市政保洁标准,所有道路实施机械化吸尘作业,主干道及施工工地周边实施冲刷保洁作业,并加大洒水、雾炮降尘频次,确保道路不起尘。四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的规划和管理,划定专用行驶路线,并进一步增加清扫保洁力度和洒水降尘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应全部实行密闭或全覆盖方式运输,安装防滴漏设施,确保装载物不外漏、滴洒。
3.2 机动车污染治理
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要以建设温州西南交通枢纽为契机,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完善铁-公-水-空多元交通网络体系和多式联运设施布局,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型。并且,进一步加大老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力度,加快淘汰国四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加大对不达标尾气排放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查处力度。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的替代,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货运车辆以及客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及扩建充换电站、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此外,还要进一步优化重点区域道路交通,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完善路网微循环系统,加强智能交通网络升级建设,减少道路拥堵,必要时实施单向通行。
3.3 餐饮业污染整治
对于泰顺县的餐饮业,要严格控制新城区、旅游度假区餐饮业的总量和规模,加强餐饮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应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建立日常运行和维护台账,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油烟废气达标排放。在城区范围内要规范露天烧烤,对烧烤摊点进行总量控制,严禁新增烧烤摊点。同时,推广使用电、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燃煤或直接焚烧生物质。
3.4 严禁露天焚烧
根据温州市高位露天焚烧智能预警监控平台的要求,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城区周边,布设高空瞭望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改变由人防为主的监管方式向技防为主转变,提高精准发现、及时推送、快速处置管控效率,开展数字执法,对于发现的露天禁烧垃圾和秸秆,烧山灰等行为依法查处,并增加其违法成本,让人不愿意犯,不敢犯,以此提高执法的威慑作用。同时,建立“县、镇(乡)、村”三级联动宣传工作机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温州市秸秆禁烧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于露天焚烧高发地区要进行高密度、高覆盖面宣传,从而在提高民众自觉性的同时,也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工作。
3.5 强化森林防火
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之间,是重要的森林防火期。一是要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工作,强化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同时,建立健全各种森林防火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从而真正做到贯彻落实各种制度。二是有针对性地抓好野外火源管理这一重要环节,筑牢全县森林防火安全屏障,防患于未“燃”。三是充分利用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进行智能烟火识别、火点定位,并迅速使用手机短信等手段进行警告通知,以提高森林火灾管理水平。四是建立森林防火设施,包括开辟防火路、营造防火林带,修筑林道、设立防火瞭望台,架设电话、建立化学灭火站等,通过以上这些措施,既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3.6 推进能源转型升级
对于泰顺县的能源转型工作,要以能源转型升级为核心,制定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泰顺路线图,推进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碳达峰。并且,有序开发清洁能源,持续推进绿色水电示范建设,适度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行业,争创清洁能源示范县。同时,加强县域天然气长输管网、乡镇天然气气化站和配套管网等储运设施的建设,进而逐步实现县城建成区及主要乡镇、工业园区的天然气全覆盖。
3.7 其他治理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的规定,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管控,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强化对竹木加工、橡胶制品等重点行业VOCs的源头、过程、末端的全流程控制,大力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推进适宜高效末端治理设施建设,以此加强长效监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三是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等,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从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结语
本文简要论述了泰顺县的环境空气污染现状并分析了原因,同时,从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餐饮业污染整治、严禁露天焚烧、强化森林防火、推进能源转型升级、禁燃烟花爆竹、VOCs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减缓环境空气污染的对策,这对于提升泰顺县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们对于美好人居环境的需求,具有一定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