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宜昌长江流域应急救援能力现状及发展
2022-05-23井俊杰
摘 要:三峡工程建设初期,长江航运公安局消防队伍在维护长江干线水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三峡工程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三峡库区水域通航量快速增长,通航总吨位与化危品船只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长江航运公安应急救援装备老旧、救援队伍发展滞后,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长江黄金水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三峡库区;翻坝物流;消防战船
三峡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为了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确保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和持续发挥综合效益,更好更多地造福广大人民群众,2011年6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三峡后续工作总体规划》,其中增强三峡库区应急管理能力是重点内容之一。《规划》实施十年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重庆市已基本完成万州、江北、长寿、巫山四个水路消防站建设,2021年,武汉市汉江水上专勤消防救援站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已获取批复。加快宜昌长江流域应急救援建设迫在眉睫。
一、宜昌长江水域航运现状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由劳动密集型向“低碳环保、资源节约”型转换,长江黄金水道的优势日渐凸显,沿江各省纷纷打造长江航运枢纽港,目前,国务院已正式明确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确立了武汉和重庆是内河航运的中心城市的地位。宜昌作为连接两大中心城市的纽带,亟待全面提升交通物流枢纽能力。2017年,投资86亿元的三峡翻坝物流产业园开工建设。秭归港运行后,三峡库区上游的货运能力将大幅提升,为重庆和武汉水运无缝连接提供了支撑。
2020年,长江干线水域货物通过量30.6亿吨,同比增幅超过4.4%,各类船舶近20万艘,其中20%是危险品运输船。三峡大坝危险货物过闸量已经达979万吨和5856艘次,平均每日16艘次,长江干线水上应急救援建设刻不容缓。
二、宜昌长江水上应急救援力量的现状
宜昌长江水域辖三峡大坝上游约90公里,两坝间约38公里,葛洲坝下游至枝江涴市水域约110公里。三峡大坝上游主要是停靠在危化品锚地的待闸危化品船舶;两坝间无化工企业,无危险品锚地;葛洲坝下游水域有兴发、三宁等大型化工企业及危化品待闸锚地。湖北长江水上救援工作仅依托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消防支队在湖北三峡库区仅设有水上消防站一座,位于太平溪镇伍相庙水域,该站配有2艘消防艇、1艘趸船,战斗员10人。在巴东水域设有巴东水上派出所,未装备消防战船和水上救援装备,平时应急救援工作主要依靠社会力量。葛洲坝下游至枝江段无任何水上专业消防救援力量。
三、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
1.水上消防应急救援职责移交不彻底。2019年,长江航运公安改革脱离交通运输部,并入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修订实施至今已十二年有余,与2019年及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依附于原消防法明确交通公安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文件即《关于印发〈铁路、交通、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协调会纪要〉的通知》仍在修改中,转隶改制后也一直未落地,给长江干线水域消防监督执法和水上消防站建设带来了困惑。尽快修改、发布类似于《纪要》的消防职责范围文件,才能明晰长江干线水上消防站由谁建设的问题。
2.现有水上消防应急救援力量薄弱。改革转隶以来,公安部对应急救援职责尚未明确,造成现有长航公安消防干警不能良性更替,灭火救援装备陈旧,人员战斗力下降,调研发现宜昌长航公安局消防支队现有4支消防艇主力水炮射程仅70米,而三峽库区旗舰游轮长度已达到149米,现有消防装备已无法有效处置应急灾害事故。
3.规划消防站建设不明确,交叉重复。长江航运公安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相应的基建规划通过交通运输部报批,沿江各省长江公安水上消防站建设由该省按级别由地方审批:如重庆市水上消防站建设由该市公安局、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共同制定《关于落实主城区城市消防站规划位置的通知》批复。由于规划审批渠道无交叉且无一权威部门进行总体规划,容易产生重复建设现象。
四、工作建议
水上消防站建设属于基础性民生保障工程,对确保三峡库区移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意义重大。为了填补宜昌长江水域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空白,笔者认为需从以下几方面统筹协调。
1.规范水上部分建设内容。结合上海、重庆消防站建设经验,亟需住建部、应急管理部、交通部、公安部派出专家组调研论证,联合出台《水上消防站建设标准》,使消防站建设科学规范、有据可依;消防战船和消防艇泊位需求,以及消防员及船员入驻管理、船务保障体系建设(包括船员、轮机、船长及后勤人员管理和水上装备管理等)都应以实际需求为主导。
2.加快研究运行维护机制。长江主干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服务于长江航运,运行维护也应依托交通运输部需求。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及运行模式,项目建成后,设施维护、人员以及运行经费等应直接纳入交通运输部直属单位长江航务管理局财政支持,以便于这支队伍长远可持续发展。
3.推动部委明确各方面职责。长江流域所辖范围广,交通运输部对长江管辖的区域划分并不是按行政辖区划分,在后续落实应急救援职责上都很容易产生职责不明的情况。当前,应请示国务院各部委明确长江消防建设和职责范围,为水域救援能力建设提供更好政策支撑。
长江航运公安消防队伍作为长江干线水域应急救援力量主力,为长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为适应长江水运经济发展新形势,服务新时代长江经济由“传统工业”向“生态工业”的转化,笔者认为在今后水上消防站建设规划中,应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协调地在长江干线水域的水上消防站建设规划,防止重复建设,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正在建设中的长江搜救一体化这个平台,合理布点。争取在长江干线水域基本形成以长航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地方水域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密切配合,其它港航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有效联动的长江水上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以保障黄金水道的航运及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三峡后续工作规划》2011年.
【2】袁宗祥《三峡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方法研究》武汉武汉理工大学 2012.
作者简介:井俊杰(1983.11—),男,湖北襄阳人,汉族,本科,毕业于三峡大学,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消防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