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2022-05-20王珏
大地回春,草木萌生,鸟兽齐鸣,内蒙古大地又迎来了候鸟迁徙的季节。内蒙古作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内蒙古生态建设高度重视、寄予厚望。近五年来,每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审议,“生态”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必谈的话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一湖两海”生态修复进展,要求“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祖国北部边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提高自然保护地整体水平,推进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在水生态综合治理方面成效显著。呼伦湖水域面积逐年扩大,湿地生态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不断改善;岱海面积萎缩趋势放缓,水质也在好转,湖中鱼类等生物增多;乌梁素海水域面积保持在293 平方公里,湖心断面水质由2015年之前的劣Ⅴ类提升至Ⅳ类。
内蒙古拥有野生维管植物2619 种,陆生脊椎动物613 种。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82 个,总面积1267.04 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71%,包括29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0 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其中,锡林郭勒、赛罕乌拉、呼伦湖(达赉湖)、汗马4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在守护自然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为进一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推动国民经济绿色发展,在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格落实林长制责任。内蒙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969 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0.46%,涵盖了全区64.85%的基本草原、61.22%的林地、53.39%的水域湿地,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将继续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切实守护好内蒙古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