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重建真定府庙学之记》碑考
2022-05-19岳改荣
岳改荣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10)
正定古称常山、恒州、真定,是古代河北中南部的政治文化中心,历史上曾是路、府、州、县的治所,建有府、县两级文庙。正定府文庙位于今正定县城内常山东路路南,是古代河北境内规模较大的府学之一。2019年6月,为配合府文庙外围环境整治工程,受正定县文物保管所委托,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今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府文庙原址区域进行了文物勘察,在戟门南侧约50米处发现明代《重建真定府庙学之记》石碑一通。此碑为青石质,断裂为三块,碑座已失。碑首高115厘米,宽134厘米,厚53厘米,雕三条龙互相缠绕,碑额正中阴刻“重建真定府庙学之记”9字(图一)。碑身高315厘米,宽130厘米,厚50厘米,碑文为楷书,共21行,满行51字,共807字(图二)。除碑体断裂处个别文字残缺外,保存基本完好。碑文详细记述了明弘治八年(1495)至十年(1497)正定府文庙的修缮情况。下面结合相关文献,对碑文所涉及的此次修缮情况进行考订,乞请方家教正。
图一 《重建真定府庙学之记》碑额拓片
图二 《重建真定府庙学之记》碑身拓片
一、碑刻录文
该碑文在光绪《正定县志》中有收录,只是题名为《重修正定府庙学记》,且无撰文、书丹、篆额人及立碑时间。与出土碑文相对照,县志录文略有差异,但不影响对碑文的解读。
为便于研究,现将碑文抄录如下。其中,加□文字为碑上残缺据县志补齐者,【】内文字为县志与碑不同者,()内为县志所缺录字。
重建真【正】定府庙学记
赐进士及第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知制诰、国史总裁、同知经筵事东海徐溥撰文」
赐进士第、中宪大夫、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姑苏李杰书丹」
正议大夫、资治尹、太常寺卿钱塘林章篆额」
二、碑文考释
该碑由时任内阁首辅、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徐溥撰文,碑文详细记载了明代弘治年间真定府文庙修建的缘起、建筑规制等,现将相关问题考述如下。
1.府文庙修建的缘起
府文庙修缮的主要发起者是时任真定知府张琡。据碑文,张琡,平凉人,成化丙午即成化二十二年(1486)任真定知府。但乾隆二十七年(1762)《正定府志·职官》中则记为:“张琡,陕西盩厔人,弘治元年(1488)任,升山西右参政”,所载张琡的籍贯、出任真定知府的时间皆与碑文不符。查明代《陕西通志·凤翔、汉中、平凉三府乡贤》载:“张琡,字文璧,镇原人。少颖悟,有干局。成化辛卯乡举,壬辰进士,授工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尝查定、魏二公敕赐芦滩额外地,奏属有司,以供官厂薪费。升真定知府,兴修学舍,积粟赈饥。”镇原,明属陕西平凉府,“府东北。元镇原州,属巩昌总帅府。洪武初,降为县,来属”,而盩厔县属陕西西安府,“府西南”。可知《正定府志》所载有误,应以碑文为准,即张琡为陕西平凉人,出任真定知府的时间为成化二十二年(1486)。《明孝宗实录》载,弘治七年(1494),张琡由直隶真定知府升为山西布政司右参政,仍掌管真定府事。
从碑文中可知,张琡始请于前巡抚都御史史琳、巡按御史张闻,后请于现任都御史高铨、巡按御史田奫。
巡抚,明、清地方长官,始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遣懿文太子巡抚陕西。永乐十九年(1421)始以朝臣巡视地方,安抚军民,事毕复命,即或停遣。自宣德五年(1430)始各省专设,遂为定员。景泰四年(1453),加都御史衔。乾隆《正定府志》则载:“巡抚,明正景间无专官,成化八年(1472)定巡抚正定都御史,以保定、河间、顺德、广平、大名隶之。”按照《正定府志·职官》的记载,史琳为浙江余姚(今浙江余姚市)人,弘治五年(1492)任真定府巡抚都御史;高铨为江南江浦(今江苏南京江浦区)人,弘治九年(1496)继任。关于高铨的籍贯,清《江南通志》载:“高铨,字宗选,江都人(今江苏扬州市),成化己丑进士”,《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所记与《江南通志》一致,故《正定府志》记载有误。
巡按,巡按御史的简称,为明、清都察院专差御史之一。“巡按,旧志云自洪武时以久任御史一人分遣巡历郡县,后此岁以为常,此则刺察正、顺、广、大四府及正、神、定三卫,并各千户所。”监察御史虽官仅七品,但出为巡按,名曰“代天子巡狩”,故称其任职为“代”。《正定府志·职官》中记有张闻,称其为陕西鄜州(今陕西富县)人,弘治七年(1494)代,但未见田奫的相关记载,而有“田渊,陕西洛川(今陕西洛川县)人,进士,弘治十年(1497)代”。查《陕西通志·临洮、庆阳、延安三府乡贤》有“田奫,洛川县人,成化辛丑进士,任山东按察司副使。《明清进士题名碑录》作田渊。”故可知田奫、田渊应为同一人,弘治十年代。
按此,史琳、张闻任上,张琡“鸠工聚财,相地营制”,“既有端绪”后,都御史高铨、巡按御史田奫陆续到任,张琡复申前请,修缮工程继续,直至“丁巳之秋而成”。由此亦可知田奫代真定巡按御史应在弘治十年(1497)秋天之前。
碑文还提及张琡的继任者熊达。按乾隆《正定府志·职官》载:“熊达,江西南昌人,弘治十年任”,所载熊达的籍贯与到真定府任职的时间均与碑文一致。
2.文庙建筑规制
文庙又称文宣王庙、孔庙,是祭祀孔子的纪念性建筑,同时也是传承儒家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庙建筑是封建社会礼制建筑的一部分,因受礼制的规范而具备严格的等级规制。正定府文庙属于府级文庙建筑规制。据光绪《正定县志》记载,府文庙宋以前建置已不可考,宋熙宁三年(1070)龙图阁学士吴中复创修,元末毁于战火,明洪武四年(1371)知府郭免重建,之后至本碑文所记弘治八年(1495)大修之前共经历过六次大修:正统、景泰年间各有一次修葺;天顺三年(1459)增修明伦堂,增建斋庐号舍;天顺五年(1461)增建尊经阁及梯云步月楼;成化四年(1468)知府邢简重修大成殿、东西庑、神厨、戟门;成化十一年(1475)知府田济修重建堂斋、学门、仓库、号舍、四斋,拓宽东路钟灵坊。
本碑文所记的此次修缮工程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重修,如大成殿、东西庑、大成门、棂星门等;第二类为增建,增建了观乐亭、泮池、泮桥等;第三类为改建,如明伦堂、退省堂、东西四斋、号舍等。其中泮池、泮桥的增建和退省堂的改建在清《正定县志》与《正定府志》中均无记载,可补史料之缺。
按碑文,此次重修后,文庙建筑规制为:大成殿八楹,东西二庑共七十余楹,大成门六楹,棂星门四楹,三殿之后筑土为台,台上建尊经阁六楹,改建明伦堂、退省堂为六楹,东西四斋各四楹,号舍六十楹。
关于此次对府文庙的重修,光绪《正定县志》卷十一《学校》记曰:“弘治八年知府张琡按图籍复学之侵地十之三,改建明伦堂为楹六,东西建观乐亭,又鼎新文庙,立名宦乡贤祠,大学士刘健为记。”不仅记载了此次府文庙的修缮和名宦、乡贤祠的设立,还提及大学士刘健曾作记。刘健,字希贤,洛阳人,《明史》有传,弘治四年(1491)擢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十一年(1498)进太子太傅,代徐溥为首辅。他的《正定府重修文庙记》也收录在光绪《正定县志》中。文载:“庙自礼殿廊庑,神库神厨,以至尊经有阁,名宦、乡贤有祠,学自讲堂斋舍,以至观乐之亭,教官之廨宇,列以重门,缭以周垣。”但目前尚未见到刘健之碑,或已毁不存。
与刘健文相较,徐溥碑文中未提及名宦乡贤祠。
综合以上史料和此次发现的徐溥碑刻记载,真定府文庙在弘治八年至十年(1495—1497)重修,重修后的建筑布局为坐北向南,中轴线上建筑主要有棂星门、泮池、泮桥、大成门、大成殿、尊经阁等,中轴线两侧有名宦祠、乡贤祠、东西二庑、观乐亭等建筑。
明代尊孔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全国各地设立府、州、县三级文庙,同时文庙的建筑规制日益完备,“庙的位置或在学的前部、或偏于一侧,其主要建筑的布局形制如下:前设照壁、棂星门和东西牌坊形成庙前广场;棂星门前或棂星门内设半圆形水池,称为‘泮池’;棂星门之内是大成门,大成门内为大成殿和两庑,大成殿之后设启圣祠,以上是孔庙的祭祀部分……(中轴线)两侧则布置名宦祠、乡贤祠和师生教学用房”。真定府文庙同上文所述的明代文庙建筑规制基本相符。
真定府文庙棂星门、大成殿、泮池、泮桥等建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尚存,20世纪70年代被拆毁。
三、碑文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考释
1.撰碑人、书丹者、篆额者
撰碑人徐溥(1428—1499),《明史》有传。字时用,宜兴(今江苏宜兴市)人。景泰五年(1454)进士及第,授编修。宪宗初,擢左庶子,再迁太常卿兼学士。成化十五年(1479)拜礼部右侍郎,寻转左,久之改吏部。孝宗嗣位,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旋进礼部尚书。弘治五年(1492)八月任当朝首辅。十一年(1498),皇太子出阁,加少师兼太子太师,进华盖殿大学士。以目疾乞归,帝眷留,久之乃许,恩赉有加。逾年卒,赠太师,谥文靖。有《谦斋文录》四卷流传于世。徐溥性凝重有度,居内阁12年,从容辅佐,爱护人才,屡遇大狱及逮系言官,委曲调剂,安静守成。
书丹者李杰(1443—1517),《明史》无传。《国朝献征录》卷33有《礼部尚书李杰传》:李杰,字世贤,南直隶苏州府常熟县(今江苏常熟市)人,成化二年(1466)进士,授编修,累升侍读学士,历南监祭酒,官至礼部尚书,以忤刘瑾去位。刘瑾伏诛后,李杰在明武宗的起用之列。正德十二年(1517)闰十二月卒。卒年75岁,谥文安。
篆额者林章(1430—1510),《明史》无传。据《明武宗实录》记载,林章字以成,浙江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少贫,性警慧,尚书于谦悦之,因偕至京师,遂获以书翰直内阁,授中书舍人。历任礼部员外郎、郎中。成化间预修《英宗实录》,累迁为太常寺卿。弘治时预修《宪宗实录》《大明一统志》及《续通鉴纲目》。
2.徐溥撰文的时间
按碑文,此次府文庙的修缮工作自弘治八年(1495)春开始,至弘治十年(1497)秋完工,张琡应是在修缮完成后请徐溥为记,故碑文中详细记述了此次修缮的结果。但张琡于弘治十年(1497)十二月离任:“改除管真定府事山西布政司右参政张琡为河南左参政”,故碑文中又有“若修废补弊使常存而不坏,则又望于今日继其任者南昌熊侯达焉”句,也就是说,徐溥撰文的时间应在熊达到任之后。
又,碑文末罗列了同时参与此工程的诸多官员,其中有“元氏知县常清”。据乾隆《正定府志·职官》记载,弘治年间在元氏任知县的有三人,先后为“宋诜,东昌人,举人,弘治年任”“常清,济宁人,举人,弘治年任”“李岩,博平人,弘治十一年任”。按常清先于李岩为元氏知县,其任期应在弘治十一年(1498)之前。
综上所述,徐溥撰写此文的时间应在张琡离任、熊达上任之后。碑文落款处的“时大明弘治十二年”应是立石的时间而非徐溥撰文的时间。
随着正定城市改造及府文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开展,府文庙旧址附近陆续发现与之相关的碑刻,如2000年位于府文庙旧址北侧的正定县中医院在挖门诊楼地槽时,于距地表2米深处发现5通碑刻,其中元代《真定路乐户记》碑由元代著名文学家、史学家欧阳玄撰文,李黼书写,徐奭篆额,碑文记述了元代真定路学礼乐户的诸多情况,是研究元代礼乐教育的珍贵史料。此次发现的明弘治十二年(1499)《重建真定府庙学之记》碑详细记述了正定府文庙在弘治八年至十年(1495—1497)的一次修缮工程,勘误了史料记载,补充了史料记载之缺,为我们研究正定府文庙的建筑规制、历史变迁提供了翔实而精确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