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禁渔4 个月
2022-05-18文图海洋与渔业高晓霞
■ 文图|《海洋与渔业》记者 高晓霞
3月1日起,珠江流域正式开始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外,任何捕捞作业均被禁止。
当日上午,由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肇庆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的2022年珠江流域禁渔启动仪式在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西江渔政码头举行。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董金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高庆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梁雄、肇庆市委常委秦波等出席了活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高庆营作动员讲话并宣布2022年珠江流域禁渔启动仪式开始。
随着一声令下,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肇庆市农业农村局、肇庆海事局组成编队执法船艇向江中驶去,开展联合执法巡航,拉开了广东省2022年珠江流域禁渔执法序幕。
珠江禁渔制度是保护、修复、重塑珠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制度。2011年珠江禁渔制度首次实施,至今已持续十二年,在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自珠江流域禁渔实施以来,珠江鱼类资源明显恢复,鱼产量、渔获物明显提高,渔民生产捕捞收入也有所增长。
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珠江流域禁渔期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包括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以下至广东省珠江口(上川岛-北尖岛联线以北)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队伍将坚决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珠江流域禁渔期执法行动的部署,切实加强禁渔期渔港、渔船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同流域内其他五个省(区)携手联动,严厉打击珠江禁渔期间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做好禁渔期渔民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珠江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肇庆市政府、肇庆海事局、高要区政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渔政队伍负责人以及渔民群众、媒体代表近50人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