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新媒体宣传中的“正面宣传”中的“负面效应”
2022-05-18曾贞王真真
曾贞 王真真
摘要:新媒体视野下,公安宣传工作也在顺应时代与社会的发展需要日新月异,在公安宣传过程中,将正面公安形象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是每一位公安新闻宣传工作者都在思考的问题。本文在分析低级红高级黑存在的原因的同时,从培养敏锐的舆情危机意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主管部门的监督和依法管理职能作用等对策方面进行有效引导。
关键词:公安新媒体 正面宣传 低级红、高级黑
一、公安新媒体宣传中的“低级红、高级黑”现象
这两年来,“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在不少地方公安新媒体宣传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时悲情式的宣传的误导就在于让人民群众看到的是一群不懂亲情,没有人情,只有机械和冷血的警察形象。
公安新媒体宣传应树立正面形象,并通过宣传起到引领和示范的效果。然而,由于在宣传中明显出现有违常理甚至人为运作迹象过于明显,甚至出现虚假的宣传内容等,不但起不到正面宣传的作用,反而成为损害形象的反面宣传。这种现象会对新闻舆论导向产生一些错误引导,对网络舆情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极易引发群众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误解,抹黑了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各级党政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要旗帜鲜明抵制各种低红高黑的宣传现象,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和网络监管,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新闻舆论环境。
二、公安新媒体宣传中的“低级红、高级黑”的表现形式
在公安新媒体宣传中,“低级红、高级黑”主要表现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让宣传陷入“过度拔高”的“神化”效果
开始宣传的初衷并没有问题,但现实效果却与预期大相径庭而成为高级黑。在有些公安新媒体宣传中,过分夸大工作中精神层面的力量而无视其普遍性和代表性,有些宣传作品甚至出现反智力、反常识、反人性、反主流价值观等情形的错误。
2.以标题党、移花接木等形式发布不实信息吸引眼球
有些公安新媒体为了所谓的绩效、流量或者吸粉,常常会故意以标题党、移花接木等形式發布不实信息来吸引关注,对正面的新闻事件进行负面的舆论渲染和诱导。
3.在公安新媒体宣传中常常偷梁换柱诱导受众逆向思考
有些新媒体小编由于缺乏正确的新闻价值观,往往对时下流行或者人民群众常见的题材进行“深加工”,然后采取以偏概全、明褒实贬的方式,对本应出现的公安民警正面形象和事迹予以扭曲,或者含沙射影进行污名化处理,诱导受众进行逆向思考,从而起到反向社会情绪的传递作用。[ 1 ]先不说这种民警本身的“法律知识”贫乏,光从这个公安新媒体的宣传题材来说,给网友就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误解。
三、“低级红、高级黑”存在的原因分析
“低级红、高级黑”之所以长期存在于各类公安新闻报道和宣传活动中,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公安宣传工作者缺乏政治敏感性,片面理解“正面宣传”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由于有些小编政治素质欠缺,对党中央精神理解有偏差,宣传文案过程中没有正确把握政治导向,有的只为了片面追求所谓“政治正确”,把公安宣传当作政治态度和工作业绩来衡量,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盛行,脱离群众,道听途说的宣传主题造成了“抹黑”公安机关形象的结果。从实际效果来看,“高级黑”就是正面宣传的负面效果。[ 2 ]
2.宣传思维观念落后,舆情风险意识淡泊
在当今时代,公安民警早已经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而一些地方部门的主管领导的宣传思维,却依然停留在过去的传统媒体时代,对网络信息传播的客观规律不了解、不研究,在决策中不能对“低级红、高级黑”的宣传作品可能产生的舆情风险做出正确的预估,同时对形成的负面舆情应对无力,甚至因引导处置负面舆情不当产生二次负面舆情,造成了影响较为负面的社会影响,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3.考核导向不科学导致宣传方向出现偏差
公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使得公安宣传平台从原来的传统媒体快速向新媒体平台发展,原来的论坛、博客向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新闻、一点资讯以及包括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进军。由于一些地方领导过分追求粉丝数、点赞数和点击数,拔苗助长式将刚刚起步不久的公安新媒体宣传制定了唯粉丝论、唯点击论、唯新媒体影响力商业媒体榜单排行论的考核规则,导致大量公安新媒体急功近利,忽视公安自身的职能,一味通过各种形式与手段追求粉丝量和点击数,导致不少地方不惜财力、物力、精力去创作各种庸俗的宣传作品来赚取点击量,从而完成绩效考核任务。
4.缺乏新闻价值观,为博取流量带偏节奏
有些媒体出于赚取点击流量或出于其它目的,对公共新闻事件进行恶意炒作,迎合网民,煽动舆情甚至挑拨党群关系,抹黑先进英雄人物形象,甚至通过造谣来制造负面舆论,通过人为夸大、标题党诱导等方式的炒作,客观上造成民众与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政法部门的对立情绪。[ 3 ]有些则借题发挥含沙射影,偷换概念,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激化成各种社会矛盾。
三、避免“低级红、高级黑”的对策
针对存在各种低红高黑的成因,如何才能有效防止媒体报道中出现“低级红”“高级黑”,是新时代公安新闻工作者都应重视并思考的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开展这项工作中必须重视的一个关键问题。
1.坚定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
公安新闻工作者需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在讲究速度的同时讲究效果,讲究导向正确。
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客观真实,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既有敏于发现的眼睛,又有深刻洞察的头脑,练就过硬的“眼力”“脑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形都需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能够分得出真假、断得了美丑,在“政治正确”外衣下能够分辨出各种事实信息的真伪虚实,不给任何虚假有害信息提供传播空间。
2.增强舆情意识,提升公安宣传认知水平
合格的宣传思想工作者,除了要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之外,还要广泛涉猎各领域新知识,练就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舆情应对能力。培养新闻工作者敏锐的舆情危机意识,对重要的工作部署、决策,尤其是对基层的绩效考核规则制定等方面,要能提前开展风险评估,精准把握可能产生负面舆情的关键节点。这就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在正确的舆情驾驭轨道上不断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加强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管理,真正解决领导干部本领恐慌的问题。在选择宣传题材时,要提前进行舆论风险评估,避免因策划和导向出现差错而人为制造负面舆情,重点论证该宣传题材后续是否具有更多层面的推广意义,一定要在公众可以形成基本正向共识的共性感受后,再去突出宣传事迹的个性,要坚持共性认同与个性特征的有机统一。
同时在应对媒体“低级红、高级黑”新闻报道引发的舆情时,要坚持以我为主、主动发声,坚持“三同步”舆情处置原则,抢占舆论阵地,掌握舆论话语权,积极开展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有意识建立网络舆情领导智库,吸纳政治立场坚定、熟悉网络舆情工作的人才充实到智库中,及时有效开展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对于网络认知能力低下、舆情风险意识淡薄、应对处置水平不够的领导干部及时予以撤换,做到庸者下、能者上。
3.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主管部门的监督和依法管理职能作用
对于那些长期在网络上发布各种不法言论的网络大V要形成长效依法监管机制,对于屡次突破法律底线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并通报。对那些长期恶意炒作社会负面新闻、践踏新闻工作原则和底线的重点媒体,除了依靠党委政府和网信部门依法约谈之外,要加大依法处罚的力度,及时对处罚结果予以公布,形成应有的震慑力。同时,要充分发挥网上有害信息举报投诉工作机制效能,高度重视网友投诉的重点网络平台和帐号,尤其是对重点不法账号和毫无底线的媒体进行集中处理,刮骨疗毒。严肃新闻舆论宣传的法纪,对于那些不懂网络舆论宣传、因工作理论错误导致重大舆情发生的主管部门领导和主要责任人要严肃追问处理。
4.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网络信息时代,需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开展网络监管工作。从目前的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网络有害信息还是由各大网站平台自发进行管理,这就给大量非法营销、负面政治信息带来了巨大的空间。为此,一方面要加强主管部门执法的权威性和执法力度,成立专門的网络信息安全执法机构,加强主管领导业务培训和新媒体宣传作品审核,避免人为制造负面舆情。类似“低级红、高级黑”的宣传,势必会有灰黑势力趁着全网热点介入搅局,用假扮“低级红”,干起“高级黑”,创设出各种恶劣议题,以达到反复消解社会思想根基的目的。同时,要加强依规、依纪、依法的全面监管,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长期恶意炒作屡教不改的媒体主管和从业人员坚决予以查纠和处置,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得以成为网络舆论的主流,真正做到清朗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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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德顺.如何避免“低级红”和“高级黑”——谈谈政治表达的精准化[J]领导科学论坛,2019(6).
[2]李家林.新闻宣传失范现象研究——以从“客里空”“高大全”到“低级红”“高级黑”为例,[J]传媒论坛.2019,2(21)
[3]姚艺曲,林旭娜.媒体舆情风险防范与危机应对探析[J]南方传媒研究,2020(8)
(责任编辑:姜秀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