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防控的研究
2022-05-17李挺
李 挺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投资者和管理者的“看门人”的角色,承担着非常重要的社会压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鉴证的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必须时刻意识到存在的审计风险。企业的多样化导致审计工作也会呈现多样化,会计师事务所要面临的审计风险也就随之增加。风险防控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自己来制定和实施,稍有差错或不规范,就可能会给自身和投资者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失。因此,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想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稳步前进,做大做强,就必须从审计风险存在的根源出发,发现审计风险,制定并坚定不移的执行审计风险防控制度,提高自身的审计质量,增强行业及客户的认可度,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
二、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审计风险防控的重要性
各个行业都有自身的固定风险,这些风险一般无法从根源上剔除,只能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来防范,才能降低风险对企业自身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审计风险是可以合理预防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预先制定比较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各类审计报告按照既定的标准来执行,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从根源上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每年各个省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都会抽查一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布的检查结果及处罚清单中,可以很清晰的看到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银行相关信息简化函证程序等等。行业协议对严重违反准则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进行惩戒及行业通报,该处罚会在协会官网公布,面向社会,这样会导致受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往后的三年内无法承接相关业务,无法注入新鲜的客户,也就难以推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向大型的规模转变。
因此,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防范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极为重要的,健康的实施会让会计师事务所再上一个新台阶,消极失败的实施则会导致业务大幅度缩减,面临被其他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并购的风险。
三、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业务承接未能做好风险评估
全国现存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非常之多,规模最小的只需2 名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即可设立营业。会计师事务所是以自身的知识来服务客户、以赚取服务费的机构,自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繁多,而可供他们瓜分的蛋糕却是小小的一块,从而导致了行业竞争非常激烈,都想从各种途径吸引客户,增加收入。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对于业务承接和风险防控是没有专门制定制度的,一般都是由审计经理自己决定,没有具体的风险防控制度,承接的业务的审计风险往往很高。实务中对于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只要不是严重且明确地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计项目经理都会承接。
(二)恶性竞争导致审计质量下降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占领市场,往往都是在打价格战,虽然各个省的物价局会公布每个审计报告类型的收费标准,一般是以区间的形式。但在实际洽谈业务过程中,往往都是在最低价的基础上再打折,以最便宜的价格赢得审计业务。价格低,审计报告所需的时间和人员的投入会大打折扣,审计质量必定下降。
(三)缩短审计报告复核流程
由于公司工商年检制度的改革,现工商年检无需提供纸质的审计报告。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他们为了节约成本,很少会每年固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一般都是在特殊目的或者时间急迫的情况下才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审计,比如管委会房租补助、市级研发费用补助等。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达到客户的要求,一般会约定在3 天内交付纸质的审计报告。如果按照正常流程,从承接业务到纸质装订交付,往往周期需要5 天以上。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完成这项业务,就会缩短报告的复核流程,由三级降为二级,甚至更夸张的是不经过二级复核,直接出具报告,这些在实务中屡见不鲜,助理人员编制完成报告后提交至审计经理,审计经理与项目合伙人沟通后,直接出具报告,装订成册交与客户,以满足客户报告出具快的需求。再有审计报告提交客户之后,由于未复核,出现了一些错误,这时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经理往往会自行修改打印,将不涉及盖公章的其他纸张进行替换,加盖无需主管部门备案的附件专用章,重新交给客户使用。
(四)兼任审计客户的财务
会计师事务所是个分灶吃饭的行业,注册会计师自己做自己的业务,很多的注册会计师除了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里执业,还会承接一些客户的咨询工作,为了审计以外的业务,会成立一家财务咨询服务公司,财务咨询公司就会承接潜在审计客户的咨询和账务处理工作,虽说服务公司名称不同,但是实质提供服务的还是注册会计师,自己做账自己审计,对独立性产生严重的影响。
(五)不实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缺少不断学习的积极性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取某些审计资质,会向社会中招录不实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他们只是对审计助理或实际业务人员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签字。不实际执业的人群中,很多是年龄偏大的注册会计师,他们会有自己本职的工作,由于不实际执业,他们对继续教育和审计准则的学习的积极性很低,往往都是由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人员或审计助理来完成的,导致他们对不断更新的审计准则无法理解到位,理论知识储备不足,不能按照财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执业,必定会导致审计失败。
(六)员工技能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大导致效率低下
会计师事务所无论大型还是中小型,人员流动都非常大。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通过名牌大学来招聘实习生,相对来说知识技能会强于一般的新员工。但是对于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社会招聘的话往往是熟练工,人工成本高,所以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要补充人员会偏向去普通的院校进行校招,而普通院校的学生相对来说知识储备少、实操能力弱一些,但是实习期间却会安排实习生加班加点,会计师事务所只需要支付很少的人员薪酬。工作压力大加上收入偏低,普通院校的实习生很少会在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任职工作,从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工作几乎每年都需要新员工来接手,工作效率低,审计工作底稿无法完整记录。
(七)组织形式的特殊性导致处罚力度不够
通过证监会的官网查询可以得知,要申请获得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都需要根据财政主管部门的制度规定,组织形式需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这样对于执业人员和报告复核人员就有了很严格的责任分担及处罚制度。除此之外,财政主管部门针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没有明确的规定,设立时可以为普通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现实当中,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几乎都是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处罚力度低及金额少,这样对于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的约束力就不够。在这种组织形式下,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就敢于承担审计失败的风险,出具能够为其带来高回报的虚假审计报告。
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审计风险防控的措施
(一)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制度,降低审计风险
每个行业或每个公司都会有无法规避的固有风险,这些风险是无法规避的,但是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设置风险控制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不论业务量大小或是收费金额的多少,在承接业务之前需要对所审计的资料进行核查分析,对除固有风险以外的且会导致审计失败的其他风险进行把控,只有符合了风险控制制度规定的才能签订服务合同,这样才能避免执业人员为了获取业务而无视独立性的要求,可以从根本上降低因自身原因导致审计失败的风险,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
(二)会计师事务所统计公布每一份审计报告的收费金额,与收费标准进行对比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每年都会有审计项目类型及收费情况明细表,但是这个仅仅是行政部分的简单统计,并不存在对审计项目收费情况是否为恶性竞争的判断。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所在的具体省市物价局都会公布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一般是区间标准,实务中执业人员报价基本都是按照区间值的最低金额来报给客户,几家会计师事务所互相询价,折扣必定是越来越大,收费金额越来越低,这样定会导致审计质量下降。对于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要设立审计收费具体标准,并在整个单位公布,根据双方预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等相关资料来判断,是否远低于市场价。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审计业务,主任会计师应当通知审计经理,重新与审计客户洽谈业务,若不满足本所的具体标准,则应该取消该项业务的承接。只有严格执行审计收费标准,才能保证审计项目的投入,才能保持审计质量的稳步提高,审计质量的提高往往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三)制定严格的审计报告复核标准,流程走完才能出具或修改纸质的审计报告
对于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承接的业务,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企业,审计客户自身的内部控制往往都不完善,他们对于审计报告的要求非常低,希望以最低的价格最快的速度取得纸质的审计报告。出具报告的速度快就会与审计准则中的复核制度相背离,正常情况下,报告出具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三级复核完成后才能纸质装订。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要完善审计报告内部复核制度,每份报告均需要主任会计师审核签字,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来执行,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印章的保管人员必须看到三级复核签字之后再进行打印盖章。不能因客户的需要而缩减复核流程,这样审计报告的错误率会大大增加,还有可能会产生其他的连带责任,从而导致行业中声誉的降低,执业人员的风险大大增加。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设置固定的报告附件章的格式,附件章中可以加入日期,并且报告全文加盖骑缝章,这样后期就很难替换。
(四)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需统计各个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兼职审计客户的具体情况,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作为财会领域最高端的职业,除了审计业务之外,承接各类咨询业务无可厚非,也是以自身知识换来合理报酬。但现实中存在的兼任审计客户财务的现象层出不穷,适当收取一些服务费,最主要还是注册会计师想以此留住审计客户。这样的模式就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失去了独立性要求,没有防范措施可以规避审计风险。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或者负责人,应当要求每位执业人员提供是否存在兼职的实际情况,若存在兼职的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取消兼职合作或者安排其他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兼任,消除影响独立性的不利因素。
(五)严格管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真实性,增强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
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对大型的事务所而言,市场的吸引力会低很多,很难吸引有业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加入。但中小型事务所想要特定的审计业务,就必须要有足够的执业人数,这其中就有很多是非实际执业的人员。近几年中注协都在严查挂靠现象,对于挂靠的注册会计师取消其执业身份,转为非执业人员。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执业人数每年进行统计,对于非实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应严格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与协会进行沟通,要实事求是,这样可以从根源上解决非实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在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的前提下而签发审计报告的风险。只有实际参与审计项目的人员,才能发现审计客户存在的各类风险,才能向报告使用者展示执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从而提高社会的认可度。
(六)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招聘标准,职工的技能水平需达到统一的标准才能予以录用
虽然每位注册会计师都是业务独立,但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对职工招聘工作进行管控。人才的不断流入,是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强力助推器,有了能胜任岗位的职员,会计师事务所才能发展壮大,业务才能合理分配。人事部门可以发布招聘简章,对于新招录的职工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不能只考虑节约成本而对职工技术水平有所忽视,人员岗位固定,对于岗位工作越来越熟练,才能提高办事效率,效率的提高也间接降低了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运营成本和风险。
(七)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增加其惩罚力度
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或普通合伙,实际上也是一只隐形的手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管理,给与的风险和责任大了,注册会计师愿意冒风险的概率也就降低了。主管部门可以参照证券期货资质的大型所的管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简化,并将要求运用到中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当中。可以将之前已设立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类型的转变,结合实际的规模和业务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协商一致,确定转变为特殊普通合伙还是普通合伙,明确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这样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将有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制度制约着实际执业工作,能够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起到较大的规避作用。
五、结束语
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整个行业的中坚力量,同时我国社会经济也需要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存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在社会中立足,要想不断的发展成为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必须要从自身出发,制定并实施审计风险防控制度,规避已知的、可以规避的审计风险,提高自身的软实力,做好我国经济的“看门人”的角色,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随着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提高,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专业人才和客户的吸引力也会随之增长,这样就会形成完善健康的正循环,成为审计市场中的佼佼者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