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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婚俗文化分析

2022-05-14刘楠霞

文化产业 2022年10期
关键词:婚俗诗经男子

刘楠霞

作为中国古代诗歌的开端,《诗经》主要反映了风俗与婚姻、劳动与爱情、压迫与反抗等一系列内容,是周王朝由盛转衰时期中国社会面貌的真实体现。《诗经》中描述婚礼与爱情的诗篇共有82首,这些婚恋诗有着较为广泛的题材,涉及了古代社会关于婚宴礼俗、恋爱习俗等方面的内容,有效反映了周朝时期的社会现实与婚俗民风。深入研究《诗经》中的婚俗文化,能够还原我国古代社会客观真实的生活风貌。

《诗经》婚俗文化之自由恋爱

虽然说古代封建社会的男女婚恋都受到父母的约束与限制,但是也不乏各种关于自由恋爱的萌芽,《诗经》中就存在相应的诗篇描述年轻男女之间的自由恋爱。在周朝时期,大部分人的婚姻基本上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国家对于男女之间的结婚年龄有着明文规定,即“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对于那些超过结婚年龄的单身男女,则可以在“仲春之月,令会男女”,然而该种相对自由的婚俗文化形式只允许在特定时间地点进行[ 1 ]。《诗经》中的《国风·王风·丘中有麻》这样描述关于男女自由恋爱的场景:“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该句话的意思是:土坡上一片李林,有你的真情爱心。有你的真情爱心,赠送我佩玉晶莹。这是一首关于年轻女子叙述与情人自由定情过程的浪漫诗篇,不仅显示了该女子的天真纯朴,同时也表达了男女之间的情深意绵。又比如,《诗经》中的《卫风·木瓜》这样描述关于男女之间互送信物、确定自由恋爱关系的场景:“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该句话的意思是你将木瓜投赠给我,我拿美玉作为回报,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高尚情感,是精神上的高度契合,双方互赠的东西及其价值在高低上有着明显差别,但是实际上也仅仅具有象征性的意义,体现了他们之间对于这份情谊的珍视。

再如,《诗经·鄘风·桑中》这样描述:“爰采葑矣?沬之东矣。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该句话的意思是:“采摘芜菁哪边垄?就在卫国沐邑东。思念之人又是谁?美丽动人是孟庸。约我来到桑林中,邀我欢会祠庙上,送我告别淇水旁。”这首诗作为恋歌,充满了调笑的意味,“桑林”一词在当时指的是男女聚会的地方,诗中也描绘了青年男女在桑林间自由恋爱约会的场景,同时也反映出了那个时期年轻男女之间的自由恋爱情况。

《诗经》婚俗文化之“成妇礼”和“返马礼”

成妇礼

在周朝时期,即便是男女之间完成了婚礼仪式,那也不意味他们之间就会产生实际婚姻关系。女子要想得到男方家庭的认可和接受,还必须受到男方家庭的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涵盖了传统妇教、妇德等,只有当女子通过一系列考核之后,男方家庭才会允许他们两个人进入家族宗庙中,正式举行“庙见之礼”,即新婚夫妇首次拜谒祖庙,只有这样才真正意味着该年轻男女正式成为具有社会效应的婚姻关系,在这之后他们才能够行夫妻之礼,同居生活[ 2 ]。《诗经·关雎》有这样的描述:“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该句话的意思是追求却没法得到,白天黑夜便总思念她。长长的思念哟,叫人翻来覆去难睡下。这充分表达了男主人公对女子的疯狂相思与追求,但是丝毫没有涉及关于男女双方之间的亲密接触,爱得很守规矩,是一种被社会所赞同的负责任的爱情,这也是受到古代“成妇礼”观念的影响,体现了古代男女之间恋爱婚姻行为的节制性。

返马礼

通常情况下,古代婚俗中的“返马礼”是與“成妇礼”相互配合使用的。“返马礼”实际是指当男女双方在举办婚礼时,女方家庭会将女子举行婚礼时所乘坐的马车暂留在男方家里,等待成婚女子通过了男方家庭的考核后,男子就会使用该马车带领女子回到女方家里,并将马车归还给女方家庭。“返马礼”象征着古代男方对女方地位的认可,充分体现了古代男方对女方的一种“与之偕老不复归”的情感承诺。《诗经·周南·卷耳》这样描述:“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该句话的意思是登上高高山脊梁,马儿腿软迷茫[ 3 ]。且先斟满大杯酒,免我心中长悲伤。艰难攀登乱石冈,马儿累坏倒一旁,仆人精疲力又竭,无奈愁思聚心上。该诗歌描绘场景是对古代“返马礼”婚俗文化的一种体现,由于男子有事外出,与女子之间的“庙见之礼”延期。在这种情况下女子只能借酒消愁,同时发出“云何吁矣”的感叹。

《诗经》婚俗文化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我国周朝时期男女之间的恋爱婚礼行为受到各种封建礼数的约束,致使男女双方不能够随意自由地谈婚论嫁,而是必须遵循封建礼教。在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影响下,社会形成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俗文化,即儿女的婚姻必须由父母做主,并经媒人介绍。这是西周春秋时期婚姻礼仪的一道重要程序。《诗经·郑风·将仲子》这样描述:“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哪是舍不得杞树啊,我是害怕父母。仲子你实在让我牵挂,但父母的话,也让我害怕。”这句话体现出了热恋中少女那种痴情而又担忧的情态,也反映了古代男女之情的婚恋需要得到父母的允许和认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婚俗文化很大程度限制了古代男女之间的自由婚恋行为,也容易加重年轻人自由恋爱的心理负担[ 4 ]。这也是《将仲子》所表现的青年女子在该种社会舆论压迫下的畏惧矛盾心理,其受到了古代不准青年男女恋爱、私会的礼法之网的重重束缚。

《诗经》婚俗文化之男女关系

在我国周朝时期,男子在家庭中通常占据着主导地位,一旦男女有了婚姻关系,那么只有男子能够随时随地提出离婚,而女子则必须对感情保持忠诚,不能始乱终弃。《礼记·郊特牲》有着这样的明文规定:“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姑夫死不嫁。”该句话充分反映出了古代封建社会中男女关系的文化观念,在家庭中妻子必须对丈夫从一而终,要始终支持丈夫。在该种传统礼教的束缚下,任何成婚的女子都不能向丈夫提出离婚,即便是被丈夫狠心抛弃也只能选择认命。《诗经》中的《国风·邶风·谷风》这样描述:“行行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婚,如兄如弟。”该句话的意思是:“迈步出门慢腾腾,脚儿移动心不忍。不求送远求送近,哪知仅送到房门。谁说苦菜味最苦,在我看来甜如荠。你们新婚多快乐,亲兄亲妹不能比。”这是一首遭到丈夫遗弃的女子写的诉苦诗,发出了古代被丈夫狠心抛弃女子的心声,谴责了那只可共患难,不能同安乐的负心丈夫。诗中弃妇的真情流露,向我们传递了那个封建社会下男子的见异思迁与狠心决绝,部分女子深陷在自己的爱情悲剧里,找不到出路。

《诗经》婚俗文化的之婚龄

《诗经》中有不少描述女子处于待嫁状态的诗词,如《召南·摽有梅》就是其中的经典之一。其中写道:“……摽有梅,倾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马瑞辰所著《毛诗传笺通释》对此解释,凡是男子到了三十岁尚未娶妻,女子二十岁尚未出嫁,都可在仲春之月会男女的时候自由达成婚恋关系,不必举行婚礼,就可以同居。这是由于《诗经》所处年代社会环境动荡,人口作为衡量国家的重要指标,统治阶级必然鼓励早婚早育,即男子结婚年纪不得超过三十,女子不得超过二十。虽当时有礼制规定适婚年龄,但由于实际生活情况多种多样,所以限定最大结婚年龄当最符合实际。

《诗经》婚俗文化母权制婚俗

在《诗经》创作发展时期,封建社会环境下的各种传统婚俗文化呈现出一种杂糅状态,各个地区会有着自身独特的婚俗文化[ 5 ]。以《诗经》中反映出来的母权制婚俗文化为例,《诗经·小雅·我行其野》这样描述:“我行其野,言采其蓫。昏姻之故,言就尔宿。尔不我畜,言归斯复。”该段话的意思是:“走在郊野荒凉路,采摘蓫叶多辛苦。只因婚姻的缘故,才到你家同住宿。你不好好善待我,只有回归我家族。”这首诗充分体现出了古代母权制婚俗文化,一方面表达了主人公痛苦郁闷的心情,一方面则显露出其对未来生活强烈的不确定感。我国古代《汉书·地理志下》这样记载:“始桓公兄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兒’,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春秋时期齐国就出现了母权制婚俗文化,家中的长女不能够出嫁,在那个时期社会民众普遍认为长女出嫁会给母家带来祸端,然而文中的女子却可以留宿男子,在这种婚俗文化下的男子则成为一个入赘者。从中我们可以得知《诗经·小雅·我行其野》中的主人公很有可能就是某个家庭长女的丈夫,而该家长女有了新欢要将该男子逐出。

《诗经》婚俗文化之恋爱和交合隐语

古代《诗经》中较多的诗篇内涵难以被当代人所正确理解,而导致该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诗经》中存在着大量的交合隐语。例如,《诗经》中常常出现的“鱼”。在人类开化繁衍初期,人们对于生殖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而自然界的各种鱼儿基本都有着较强的繁殖能力,那些长期居住在河边的人自然而然就将鱼作为膜拜对象。中国近代爱国主义者闻一多先生是我国最早提出“鱼是恋爱与交合的隐语”观点的人。然而在其所生活的年代,该种观点只被人们当作一个猜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考古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出土文物能够科学有效地验证这种观点。《诗经》中描绘的“鱼”实质是指古代女性,比如《诗经·周南·汝坟》中有这样的描述:“鲂鱼赪尾,王室如燬。虽则如燬,父母孔迩。”该句话的意思是“鲂鱼劳累尾巴红,王室如火把人焚。虽然如火把人焚,父母儿女在眼前,快快回家大团圆”。按闻一多先生的说法,诗中的“鲂鱼赪尾”是暗喻男女双方爱情的,是两性间称呼对方的隐语,也指代男女之间的恋爱及交合过程。

除此之外,《诗经》中还存在着采薪、束薪等词汇,这些都是用于恋爱和交合的隐语,该种现象最早起源于古代社会对女性的崇拜,将草木的开花结果过程通感到女性身上,“薪”通常是指古代女子,而“束薪”则是象征男子将女子带回家进行恋爱交合[ 6 ]。比如《诗经·唐风·绸缪》有这样的描述:“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该句话的意思是:“柴枝捆得紧紧,抬头正见三星。今晚是啥夜晚?见着我的好人。你呀你这新郎!把这好人儿怎么办啊!”这里的“束薪”比喻婚姻里面的缠绵不解,就像是生活中捆绑在一起的柴草。该首诗的每个小节后四句都颇值得玩味,虽然是在描绘平常之事,抒发普通之情,但是却能够让人感到神情逼真,仿佛身临现场一样,感受着新婚男女双方在闹新房的过程,见到了那个难以用言语形容的美丽新娘,以及沉浸在甜蜜幸福之中几至忘乎所以的新郎。

综上所述,我国古代《诗经》中有大量诗篇描绘了传统婚俗文化,具有极高的艺术文化研究价值。基于对相关诗篇内容的鉴赏分析,我们能够发现古代《诗经》中的婚俗文化主要包括了男女之间的自由恋爱、“成妇礼”和“返马礼”、男女关系、母权制度、恋爱交合隐语以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诗经》中反映出来的各种婚俗文化至今还在沿用,对我国如今各个地区的婚俗习惯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李明哲.试论《诗经》中的婚俗文化[J].学理论,2015(18): 2-5.

[2]于学静.浅析《诗经》中婚俗文化中的“扬”与“弃”[J].汉字文化,2021(14):31-33.

[3]李丽莉.浅论《诗经》中的婚俗文化[J].人文之友,2019(05):65-67.

[4]赵会莉.《诗经》中周代婚俗文化解读[J].兰台世界,2013(19):89-90.

[5]刘自强.《诗经》婚俗文化探析[J].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14(05):106-109.

[6]王建敏.淺论《诗经》中的婚俗文化[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8(03):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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