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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众筹与公私合作

2022-05-13戈岐明

中国科技论坛 2022年4期
关键词:公私众筹科研项目

戈岐明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国际经济学院,陕西 西安 712046)

0 引言

众筹为结合众包及小额信贷的概念,是在一个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以货币捐赠或以换取未来的产品、服务或股权的形式来为特定项目或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融资手段[1]。科研经费不足时,国外一些科研人员也通过众筹获取研究所需的资金,这种为科研活动募集资金的众筹项目称为科研众筹[2]。科研众筹通常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众筹支持者往往为科研项目发起人的粉丝,或者是行业的爱好者或发烧友。作为出资的回报,科研项目发起人会公开实验结果数据,或者出资人可以参与到实验过程之中,以获得独特体验。

目前,国外成功运营了众多科研众筹网站, “实验网” (Experiment.com)是全球第一个面向科研的众筹平台,2012年投入运营,截至2021年1月底,累计筹集资金总额超过933万美元。国内公认的第一家众筹平台是 “点名时间”,目前我国尚未出现专门支持科研项目筹资的科研众筹平台。一些大型综合类众筹平台也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科研众筹项目,淘宝众筹、京东众筹、苏宁众筹等虽设有科技创新相关频道,但这些项目主要还是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大多为智能硬件生产。当前,专门为科学研究过程开展众筹融资的科研项目也比较罕见,仅仅出现了一些为学术研究进行众筹融资的尝试。整体而言,科研众筹在我国的发展远远不如股权众筹和奖励众筹,也几乎没有可供研究分析的科研众筹成功案例,仍处于发展的萌芽阶段[3]。

制约科研众筹在我国发展的因素较多,其中公众缺乏对科研众筹的信任度尤为突出。如何建立有效的信任机制,激励更多的众筹投资者参与科研众筹项目,是科研众筹在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环节。公私合作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较为常见的融资模式,能否将公私合作机制引入科研众筹,以此缓解科研众筹的信任困局,提升科研众筹的公众参与度?本文将对此问题加以研究。本文的研究逻辑如下:①制约我国科研众筹发展的因素有哪些;②公私合作促进科研众筹发展的机理;③如何构建科研众筹公私合作的现实模式;④科研众筹公私合作具有哪些积极效应。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把公私合作机制引入科研众筹,从外部效应和缓解信任困局视角阐述科研众筹公私合作的理论机理,构建科研众筹公私合作的实践模式,并全面总结公私合作的积极作用。

1 文献综述

1.1 科研众筹

众筹的基本特征契合了公众参与科学对科研活动的公共性、公开性及民主性诉求[4]。通过比较中外科研资金来源渠道,尹振涛等[5]论证了我国发展科研众筹的价值,较早提出应借鉴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广泛采用的公私合作模式,并建议由政府主导设立官方的科研众筹平台。有学者[6]探讨了科研众筹对于拓宽高校教师科研经费来源的作用,建议由中国科协或其他社会组织团体构建专业的高校青年教师科研众筹平台,依托高校科研众包平台、科研众筹平台以及科研众创平台,促进高校科研模式发展。科研众筹运行模式包括科研众筹的流程、特性和平台等方面,发展我国的科研众筹,需要完善平台建设、促进普及推广、探索本土化发展路径[7]。

囿于国内科研众筹项目的缺乏,现有对于科研众筹的实证研究大多基于国外科研众筹平台,尤其是美国的Experiment、Futsci、CrowdScience、Kickstarter、IndieGoGo等。实证研究多集中在科研众筹项目的特征,以及影响科研众筹成功率的因素上。在Experiment平台上,科研众筹主题主要集中在生物学和生态学两个领域,不同主题的项目或资金筹集率在项目背书者数量、信息记录和讨论次数、是否提供视频、是否参与资助挑战等方面差异显著[8]。跨领域的科研项目更容易获得众筹成功,众筹期间项目的适度更新也有正向影响,发起人属于多人发起、高校科研人员发起则众筹项目成功率更高,而计划筹资金额越多,项目成功率越低[9]。值得注意的是,已经取得前期成果的科研项目发起众筹更受出资人欢迎,也更容易众筹成功,其原因主要在于拥有前期研究成果能够降低后续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

1.2 众筹信任机制

众筹双方的信任关系对众筹结果具有直接影响,基于信任理论探讨信任机制对众筹成功率的影响是常见的做法。比如,从风险提示、风险防控、承诺股权回购、项目状态等视角构建信任模型研究投资者利益保护对项目融资完成率的影响[10],从信任源和信任传递两方面构建模型探讨发起人特征对项目融资达成率的影响[11],以信任理论为基础建立众筹用户支付意愿模型[12],以及科研众筹中的诚信缺失问题。

互联网众筹的出资人是从熟人圈向陌生人延展,相应地其信任机制也从熟人圈的信任机制向互联网陌生人之间的信任机制动态演化。熟人圈的信任机制是 “中国式众筹”的一个特点。中国 “熟人社会”中相互嵌入、相互背书、相互制约的人脉网络,降低了沟通成本和交易风险,能够快速形成信任关系,而熟人圈内部的失信成本是极高的,这种潜在机制会对参与者产生很强的心理约束,使得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合作实际上变得更为可靠和容易[13]。当互联网众筹由熟人圈延伸到网络空间时,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信任缺失问题变得愈发严重。依托群体智慧理论,建立开放中立的融资平台交流渠道,将有助于促进理性的集体行动,进而解决信任危机问题[14]。发起人的社会声誉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信任度,名人效应以及庞大的粉丝量是个人社会声誉的 “变现”。社会声誉机制对于破解互联网众筹双方的信任困局发挥积极作用,领投人机制也是缓解众筹信任困局的外部机制[15-16]。通过信号传递效应,领投人引领跟投人的投资,能够降低普通股权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

上述关于众筹信任机制的研究多属于静态研究,有学者[17]从动态角度探讨了众筹前初始信任的产生,信任由强关系的小圈子逐渐扩散至陌生公众的演化规律。从多阶段动态博弈角度看,众筹投融资双方信任的关键是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而众筹平台应发挥监管保障作用[18]。

1.3 公私合作

公私合作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是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一种模式,是政府与企业共享资源与收益、共担责任与风险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有利的结果。PPP模式下,企业往往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使得其纳税负担减轻,政府则能够以较低成本和风险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PPP模式通过扩大投资能力、合理分配风险等方式,最大化基础设施的提供效率[19-20]。借鉴姚东旻等[21]的研究,本文整理了PPP模式的理论研究成果,从优势与劣势两方面入手,归纳总结理论界对公私合作模式效率的看法 (见表1)。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积极外部性条件下,采用PPP模式才可以通过提高基础设施的质量来减少运营成本,激励私人部门更好地建造基础设施[22]。

表1 PPP模式的理论研究总结

1.4 文献评述

已有文献对于科研众筹、众筹信任机制以及公私合作的研究有如下特点:①国内对科研众筹的研究成果远少于产品众筹和股权众筹,现有研究主要关注科研众筹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有利于拓展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弥补科研经费的不足,研究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②众筹信任机制研究主要涉及发起人团队、发起人社会声誉、领投人机制、平台审核机制等方面,主要以产品众筹和股权众筹为研究对象,对于科研众筹与公私合作关系缺乏系统性研究;③对公私合作模式的应用研究大多局限于基础设施领域,较少扩展到科研众筹领域。

综上所述,将公私合作机制与科研众筹结合,论证公私合作机制促进科研众筹发展的机理,构建可行的科研众筹公私合作实践模式,可丰富科研众筹和公私合作的已有研究,也有利于促进科研众筹实践的发展。

2 公私合作促进科研众筹发展的机理

制约我国科研众筹发展的因素,一方面在于项目自身的风险收益特性,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社会公众缺乏对科研众筹的信任,且两个方面又交织关联。科研活动的正外部性满足了公私合作应用于科研众筹的前提条件,而公私合作则通过领投人机制、政府运营科研众筹平台等方式缓解公众的信任缺失。

2.1 制约科研众筹发展的因素

科研项目的风险收益特征是影响公众参与科研众筹积极性的首要因素,也即一方面是高风险,另一方面是低回报。

(1)科研众筹缺乏经济收益。科学研究是一种知识探索和生产活动,其产出具有无形性,通常无法直接作为众筹参与者的报酬。发起众筹的研究人员一般是把研究结果与众筹参与人共享,或者公开实验过程。公众参与科研众筹主要是基于利他主义和社交需求。获取投资回报是众筹出资人参与众筹的重要动机,没有经济利益回报,在整体科学素养有待提升的条件下,公众缺乏参与科研众筹的激励。

(2)科研众筹的高风险性。科研众筹的风险性和股权众筹有所不同,科研众筹资金是用于科研成果的产出阶段,而股权众筹资金大多应用于科研成果的转化阶段,其风险要小于前者。另外,股权众筹的投资者投入资金后将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高风险伴随着高回报。而科学研究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其研究结果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这也导致科研众筹参与者要面临较大的风险,这种高风险性也制约了公众参与科研众筹的积极性。

信任表现为一种承担风险的意愿,信任方对被信任方的信任判断往往会基于与被信任方直接相关的环境信息,是一种对情境的反应,在委托人没有足够控制权的情况下,信任尤其重要[23-24]。根据信任理论,信任包含信任源和信任传递两个维度。在科研众筹中,科研人员、科研众筹平台、互联网交易的安全性构成科研众筹的信任源,众筹信息披露、科研团队和出资人的互动交流构成信任传递。从上述两个角度分析公众对科研众筹缺乏信任的原因如下:

(1)科研团队与信任困局。科研团队是科研活动的设计者与实施者,也是科研众筹资金的使用者。科研众筹出资人对科研项目及其发起人的信任是科研众筹信任关系的基石,信任程度由诚信、能力、一致性等要素构成。在科研众筹中,可以从意愿信任和能力信任两个方面分析众筹出资人对科研团队的信任程度。

出资人对科研众筹发起人意愿信任的感知受到科研团队诚信与正直两个因素的影响,诚实信任是指被信任方因愿意向信任方展示自身的真实信息而获得的信任。科研众筹发起人的善意是意愿信任的决定因素。作为自发性披露的信息,科研众筹发起人对风险提示信息进行披露,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融资方的诚信与正直的态度,能够增强投资者的意愿信任感知。近年以来,科研学术领域不断出现学术造假等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事件,这固然和科研考核、职称评定以及学术评价体系有一定关系,但客观上也对科研人员群体的信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必然会传导到公众对科研众筹发起人的意愿信任。

能力信任是委托人相信受托人有必要的技能和能力来执行某些行动并取得预期结果,能力信任感知的增强能够降低委托人的风险感知,增强其风险承担和行为信任感知,对个体行为产生促进作用[25]。在科研众筹中,能力信任表现为科研众筹发起人团队因有能力进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活动而得到信任。如果项目发起人具有较专业的资历背景和经验,就会增加众筹支持者对项目成功的信心,进而提高项目信任程度。科研项目发起人的声誉和社会知名度会影响能力信任水平,但现实中发起人大都没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另外,我国长期实行封闭的科研资金管理体制,大多数年轻的科研人员获取各类科研资金的难度较大,且缺乏与公众的沟通交流,这使得科研团队获得众筹出资人的能力信任较为困难。

(2)科研众筹平台与信任困局。在科研众筹中,科研众筹网站的规模、品牌、信誉、隐私与安全保护措施将会直接影响出资人对其上项目的信任。一般来说,平台规模越大、项目与用户越多,投资者就会越容易产生信任。良好的信誉可以减少众筹支持者对风险的感知,强化对众筹网站的能力、善意和诚实的积极看法。而良好信誉的建立是相当困难的,需要网站投入长期的资源,维护与潜在投资者的关系。很多用户在对众筹项目进行了解时,往往已有与众筹网站直接交互的经历。因此,对于众筹投资者而言,总会倾向于选择信任信誉良好的科研众筹网站。我国基本上没有纯粹的科研众筹项目和专门的科研众筹平台,科研人员和众筹投资者亦缺乏相互交流的渠道,这更加不利于提升公众对于科研众筹的信任度。

(3)互联网交易与信任困局。在传统金融情境下,信任的主体主要是个人和实体,信任问题可以通过担保或保证等方式来解决。但在互联网金融情境下,信任主体从线下搬到线上,网络环境下的信任与现实环境下的信任也呈现出明显不同的特征:投资人群体的陌生化易引发投资者对发起人的信任危机,时间差和匿名制导致交易风险显著增加,网络平台和消费者特性亦会影响在线信任,而在线信任会影响消费者的行为意图、满意和忠诚[26]。

现代科研众筹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基于互联网运行,众筹出资人对互联网交易的信任直接影响其对科研众筹的信任度。基于制度的信任是网络环境下最基本的信任形式,包括对网络安全措施的信任、对网络交易的信任、对电子渠道整体结构性能的信任等。互联网交易信任主要涉及用户对安全和隐私两方面的感知[27]。在科研众筹平台上,感知安全可被视为出资人与众筹平台交互过程中对自己身份信息、银行卡账号、交易记录等的保护。如果科研众筹出资人在众筹平台上支付时感觉个人隐私信息将会暴露或被滥用,即会降低对互联网交易的信任程度,进而影响其对科研众筹的信任程度。

(4)信息披露与信任困局。众筹平台便利了资金供求双方的对接,但在众筹平台上,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却进一步加剧,信息参差不齐、真假不分的情况随处可见,原本脆弱的信任问题变得更加微妙。在公开的资本市场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手段包括信息披露机制、外部认证、声誉机制、领投人机制等。监管部门会通过立法强制要求融资方披露信息,甚至年度报告要经过第三方审计。信息披露机制对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了作用,但也增加了融资方成本。就科研众筹而言,融资金额小与信息披露成本高之间的矛盾加剧了众筹双方的信任困局。除了信息披露成本之外,科学研究创意设计的自我保护也会导致科研众筹信息披露不足。科研人员为了避免自身的研究思路与设计被他人模仿,往往在众筹项目说明书中不会完整阐述科学研究项目的详细信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众筹出资人的担心与疑惑,产生不信任感。

(5)公众科学素养。上文所述四个方面更多侧重于从被信任方角度分析科研众筹双方的信任关系,而公众作为信任方,其自身科学素养对于科研众筹双方信任关系的建立也至关重要。 “粉丝”群体是众筹投资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名人众筹项目中,粉丝群体的出资额占有重要比重。同商业文化出版、娱乐类众筹项目比较,科研众筹的发起人主要是科研人员,多数情况下是社会知名度不高的青年学者,没有数量众多的粉丝群体支持。同时,科研众筹的公益性决定众筹出资人主要由具有相同兴趣的爱好者构成。由此可知,公众整体科学素养水平将会制约科研众筹的普及与推广。它不仅影响公众对科研项目的认知,也影响众筹双方一致性信任的产生,进而决定公众参与科研众筹的意愿。

2.2 项目外部性是应用公私合作模式的前提条件

(1)众筹融资与公私合作的相容性。理论上讲,众筹融资并不排斥公私合作,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以相容。众筹是指向大量投资人筹资,每个投资人只投入少量资金,以支持项目发起人的活动,自产生以来众筹模式已经延伸到不同领域。众筹之 “众”最初本意虽指普通大众,但本质上应指资金来源渠道广、集众人之力之意,集众人之力并不排斥政府资金。纵观国内外,政府部门向小型科研项目投入小额科研资助资金非常普遍。

(2)公私合作的正外部性要求。众筹融资虽然并不排斥公私合作,但是公私合作作为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一种融资方式,其应用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项目的经济外部性要求。只有具有较强外部性效应的项目,当私人资本由于投资周期、经济核算等原因缺乏投资激励时,采用公私合作模式才能够激励私人资本投资,提升全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数量。也只有在积极外部性条件下,采用公私合作模式才可以通过提高基础设施的质量来减少运营成本,激励私人部门更好地建造基础设施。

(3)科研活动的社会效益与外部性。科研活动作为知识生产过程,其产出成果往往体现为实验结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学术专著等,研究成果可以被社会共享,促进社会整体科技水平和科学素养的提升,具有明显的正外溢性。正是因为科研活动突出的正外部性特征,政府公共基金都是各国科研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每年均安排大量的财政资金资助学者的研究活动,从发展现实看,科研众筹公私合作可以作为我国科研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渠道。当然,不同科研项目其外部性效应强弱不同,公共资金资助力度也应有所区别。目前,科研众筹公私合作在节能环保、垃圾处理、中华文化研究,以及一些和现实问题密切相关的接地气的科研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2.3 公共资金的领投人机制

“领投+跟投”方式在我国私募股权众筹融资中广泛采用。领投人通常由专业的投资机构、私募基金或者有经验和资金实力的个人投资者担任。在国外,也有众筹平台担任领投人的现象。在 “领投+跟投”模式中,领投人发挥其专业投资者的作用,既是众筹项目资金的提供者,同时又承担着众筹项目尽职调查、价值估值、投后管理、沟通谈判等信用中介功能。领投人以其出资获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将信任通过背书传递至众筹项目发起人创业公司,保证股权众筹的顺利推进。

在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中,政府部门公共资金承担领投人角色,发挥领投人机制的作用。公共资金可以从多个路径直接或间接促进公众参与科研众筹,并推动众筹成功率的提高。

(1)公共资金领投金额。公共资金作为科研众筹融资的组成部分,将直接推高项目累积投资额,激励大众参与科研众筹,使融资目标更好地达成。

(2)公共资金出资行为。政府公共资金以其出资行为获取公众出资人的信任,其出资行为易被群众学习与模仿,影响累积投资人数和人均投资额,最终间接提高融资完成率。

(3)公共资金发挥信用中介作用。公共资金以其出资获取投资者信任,并将信任通过背书传递至众筹项目发起人,承担了信用中介的作用。作为信用中介,政府公共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调查评审与监督,评估科研活动资金需求并做出调整,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科研众筹。

(4)公共资金投后管理的职能。科研项目众筹成功后,政府公共资金管理部门履行投后管理职能,监督科研资金的使用,保障公众出资人的权益。

2.4 政府部门运营科研众筹平台,引导提升公众参与度

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的科研众筹平台。一方面,科研众筹业务对民营资本缺乏吸引力;另一方面,民间运营的科研众筹平台往往因为规模小而无法获得公众的信任并参与众筹。政府部门负责运营的科研众筹平台定位为非营利性,这使其更注重社会效益。政府信誉背书将提升公众对科研众筹平台和互联网交易的信任程度,有力地提升科研项目的众筹融资成功率。通过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以及科研众筹平台的引导,提升社会公众的科学素养,鼓励公众树立利他主义精神。在科研众筹平台上,科研团队和社会公众以及社会公众之间可以进行深度交流,这种交流有助于建立科研众筹双方的一致性信任,有利于推动公众资助科研活动的行为。除了出资之外,社会大众还可以深入参与到科学研究过程当中。

3 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构建

3.1 构建政府主导的科研众筹平台

(1)科研众筹平台类型。已有研究将科研众筹平台分为三类,即综合型众筹平台、专门的科研众筹平台和专门机构设置的科研众筹平台。综合型科研众筹平台具有多种项目类型,拥有专门针对科学研究的筹资内容,如IndieGoGo、Kickstarter等。专门的科研众筹平台通常只是针对某一特定领域科研项目进行资金众筹,其中最为著名的是Experiment。Experiment平台的科研项目类型有20个,截至2021年1月,该平台累计发起科研众筹项目2292个,获得资助964个,众筹融资成功率为46.83%,注册的科研人员数量有17181人,累计支持者达49394人,多次支持者为3090人,项目平均筹资额为4074美元,每月活跃用户数为5019户,公布的实验记录有10191条。机构设置的科研众筹平台中,比较知名的有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创办的PitchFunder、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创办的UCLA Spark。

(2)民间资本缺乏介入科研众筹平台的激励。在我国,综合型众筹平台中平台规模较大、融资金额较多的主要有京东众筹、淘宝众筹、苏宁众筹等。这些综合型众筹平台会设置多种类型的项目板块,但基本都没有介入科研众筹领域。专业型众筹平台中,较为常见的包括农产品、音乐、影视娱乐、出版等垂直类型的众筹平台。现有各类众筹平台基本都是由企业投资运营,追求盈利,具有商业属性。总体上看,由于科研众筹双边市场规模小,业务培育难度大,且具一定公益属性,导致众筹平台缺少投资回报,民间资本缺乏介入科研众筹领域的动力。

(3)由科技管理部门建立科研众筹平台。由政府机构主导建立科研众筹平台,开展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是符合我国实际的具有可行性的操作方式。可由现有的政府科技基金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运营,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科研众筹平台,能够弥补当前民间资本进入不足的困境,也能够充分利用政府科研管理机构现有的资源,边际成本较小,既推动了科研众筹发展,又能够产生协同效应。

3.2 运作流程

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的运作流程为 (见图1):①科研众筹项目发起人向科研众筹平台提出众筹融资申请,提交项目说明书;②科研众筹平台收到项目申请后,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审核,将审核合格的项目发给公共资金管理部门评审;③公共资金管理部门对于评审通过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以及资金需求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资助,然后由科研众筹平台向公众投资人发布项目,并进入公开众筹阶段;④公众根据项目介绍及自身偏好进行筛选,资助自己喜好的科研项目,将资金转账到众筹平台设置的专用账户;⑤对于众筹成功的项目,众筹平台将资金划拨给项目发起人团队,科研人员收到募集资金后组织实施科学研究活动,并定期向出资人披露科研进度与资金使用情况,如果众筹失败,则将资金返还出资人;⑥公共资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了解科研活动进展及结果;⑦科研项目结束,项目团队将科研成果或者项目结项书以及其他结项材料发给公共资金管理部门和公众,由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和社会公众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和评价。

图1 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运作流程

3.3 保障措施

(1)制度建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要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明确科研人员、科研众筹平台、众筹出资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制定科研众筹平台的管理办法,以制度化来推进平台建设。

(2)科研众筹平台的运营。科研众筹平台应坚持专业化发展策略,在项目立项、成果评价环节引入同行评议、社会评议等方式,让科研众筹出资人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科研项目内容。为使更广泛的社会大众参与科研众筹项目,科研众筹平台要建立科研项目交流社区,提供社交平台链接分享,便利公众的信息获取并降低参与成本。通过与公益性众筹平台、商业性综合众筹平台合作,加大科研众筹的普及力度。对于合作的众筹平台上线科研众筹频道,其审核通过的优质科研项目可以推荐给政府科研资金管理部门,以拓展公私合作科研众筹的优质项目来源。政府部门可以组织相关外部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可以投入一定比例的科研资金。

(3)科研众筹信息公开。要加强科研众筹信息公开力度,如要求作为发起人的科研人员及其团队必须严格按照科研众筹平台的规定定期公布科研进展情况、科研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布的阶段性成果坚持同行评议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4)科研众筹项目回报。国外科研众筹主要有共享模式、赞助模式、回报模式三种类型,表2所示为三种类型的回报比较。共享模式是一种众包模式,社会公众花费时间、精力参与非核心科研活动,并不投入直接的资金,因此不是科研众筹公私合作的主要回报模式。赞助模式忽视了众筹出资人对投资回报的核心诉求,将科研活动资金筹集活动演变成为慈善活动,从长远来看,该模式融资金额有限,不具有可持续性。众筹在本质上依然是一种投资活动,出资人要求投资回报是必然的要求。从国外运作较好的科研众筹平台来看,回报模式是大多数平台选择的运作模式。此外,对于一些具备一定商业性并可能申报专利的科研项目,则按照投资者投资比例以及相关约定,与项目发起者共享未来专利的相关权利。可见,为了保证科研众筹顺利完成,达成融资目标,科研团队应关注对于众筹出资人的回报设置,尤其是对公众出资人,应满足其投资诉求,使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得以长期发展。

表2 科研众筹三种类型的比较

4 科研众筹公私合作的积极效应

科研众筹公私合作对于科研人员的积极效应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拓展科研资金筹集方式。我国的科研资金主要有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种筹集方式。纵向科研经费主要是国家财政性资金,改革开放以前俗称 “科技三项费用”,1985年进行了科技拨款制度改革,1986年首次设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991年设立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随后,国家陆续成立了旨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的招标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各级政府部门也纷纷设立一些具有招标性质的资助项目。横向科研经费则是科研人员接受委托完成指定的科研任务,其目的性更强,限制也更多。相较于传统的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筹资模式,公私合作模式是一种新型筹集方式,是对科研资金筹集方式的重要补充。

(2)缓解青年科研人员资金获取难题。青年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高校中的 “青椒”群体,一方面经历了多年专业化的科研训练,具备了基本的科研能力,同时又思想活跃,不断涌现出新的想法和创意;另一方面,职称、资历等方面的薄弱又导致其获取科研资金受到较大限制。公私合作模式拓展了青年教师个性化科研活动的资金资助渠道,可缓解其科研资金不足的困境。

(3)提升科研众筹的成功率。将公私合作机制应用于科研众筹将会有效解决制约科研众筹发展的不利因素,通过公共资金领投人机制的发挥,缓解众筹出资人的信任缺失,提升科研众筹的公众参与度,进而提升科研众筹的成功率。

(4)科研选题灵活、科研成果评估多元化。在传统的科研资金来源渠道中,纵向项目选题通常由政府科研基金管理部门发布项目选题目录,横向项目则是针对委托方特定的科研需求开展研究。在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审核评价时,纵向项目科研成果的评估主要由政府部门组织领域内的专家进行评价,结项材料通常封闭式管理,横向项目的科研成果则由委托方进行评估审核。在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中,科研人员的选题更为自由灵活,科研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偏好选择研究题目,在成果评价时除了领域专家外,社会公众也可以参与评价,使科研成果评价的主体多元化。

对于政府部门,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积极效应:

(1)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财政资金在我国科研资金供给中占有基础性地位,尤其是在基础研究领域,各级政府部门科研资金投入的增加面临较大压力。采用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方式,政府部门以少量政府资金带动民间科研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科研资金的杠杆效应,既增加了全社会科研资金的投入水平,又缓解了政府部门科研资金投入增长的压力。

(2)政府主导科研众筹平台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科研众筹资金主要运用于科学研究过程本身,其风险和不确定性高于技术转化阶段,科研项目审核与成果转化类项目审核也具有较大的差异。这使得现有商业化众筹平台缺乏科研项目审核经验。两相比较,政府科研基金管理部门业已建立了成熟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科研众筹平台,可以把众筹和现有的资源充分结合,产生协同效应,公私合作也创新了政府科研资金的投入方式。

(3)科研众筹进一步深化科研众包,提升社会创新广度。众包是指一个公司或机构把过去由员工执行的工作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社会大众的做法。科研众筹公私合作的发展进一步改变着创新的范式和方法,从单一的科研资金筹集,深化为资金、思想、创意等的深度参与。创新主体的范围从专业科研人员扩展到更广泛的普通大众,逐渐发挥出 “长尾”效应,实现 “三众”的深度融合。

对于众筹出资人,公私合作的积极效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降低公众参与科研众筹的风险与成本。在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中,政府部门作为领投人出资,分担了社会公众的出资总额,通过政府部门的信息审核机制和资金管理制度,降低公众出资人信息搜索和监督的成本。

(2)促进群众科研参与,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科研众筹作为公众参与科学的形式,其基本特征契合了公众参与科学对科研活动的基本诉求。科研众筹公私合作能够积极调动社会大众参与科研项目的热情,使得普通公众更直观地了解到现代科研项目的运作流程,提高公众参与科研的意识,发挥促进公众科学素养提升的积极效应。

5 结论

与其他众筹类型相比,科研众筹在我国的发展较为滞后,不仅项目数量少,而且鲜见成功案例。制约公众参与科研众筹的因素,一方面在于科研众筹的风险收益特性,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科研众筹双方的信任困局。基于信任源与信任传递理论,可以从科研团队、科研众筹平台、互联网交易、信息披露等维度厘清科研众筹信任困局产生的逻辑机理。

公私合作作为一种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广泛采用的融资方式,要求项目具备正外部性。具有较强社会效益的科研项目,可以通过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筹集研究资金。在公私合作科研众筹下,公共资金发挥领投人作用,通过领投金额、公共资金出资行为、信用中介、投后管理机制缓解众筹双方的信任困局,激励公众参与科研众筹。由于民间资本缺乏介入科研众筹领域的动力,应采用政府主导的方式建设科研众筹平台。科研众筹公私合作模式要取得好的效果,就要不断提升平台的社会公信力。为此,要加强制度建设,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注重项目回报设置,并做好信息披露与公开。

科研众筹公私合作对于科研人员、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具有多重积极效应。对科研人员而言,拓展了科研资金的筹集方式,可缓解青年科研人员资金获取难题,提升科研众筹成功率。对政府部门而言,充分发挥了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建设政府主导的科研众筹平台,与现有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产生协同效应,可提升社会创新的广度。对于众筹出资人而言,降低了其出资风险与参与成本,可提高群众科研参与度及全民的科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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