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集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路径探讨
2022-05-12王建金
王建金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98)
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及其演进
现代企业制度一般是指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以企业法人制度和公司制度为主体和核心,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的新型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概念包含了系列制度安排,其核心在于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从具体内容上则包括了党的领导制度、产权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管理制度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引领新时代国企改革走向纵深发展。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对国有企业新时代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和新措施。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进一步明确,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二、国有企业集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一,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指引。国有企业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化改革也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一直在围绕着激发活力、增强竞争力不断推进,其核心便是构建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围绕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实际,逐步探索出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总方向。
第二,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指示和要求,也是国有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必然路径。目前,虽然我国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结构已基本建立,国有企业现代化程度相较之前有了较大提升,但客观地说,目前国有企业在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上,距离实现现代化、市场化仍有一定的差距。很多国有企业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仍未完全建立,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仍然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国企改革的最终目标,这就必然要求国有企业集团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夯实制度根基。
第三,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集团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企业集团是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在一定意义上讲,企业集团是一个企业系统的核心和中枢。尤其在当前国有企业的组织框架和管理体制下,国有企业集团的协调统筹作用更加突出。国有企业集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整个国企系统现代化治理水平将起到极为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国有企业集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路径
“两个一以贯之”是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总要求和总方向,围绕 “两个一以贯之”,国有企业集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路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国有企业集团党委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要把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实现制度化。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的根本法,国有企业集团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委设置、主要职责、基础保障等内容,明确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使党的领导在企业有法可依。要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现规范化,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程序和责任追究情形,确保科学决策、规范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可以通过成立集团层面督查机构,对集团层面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议事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对权属企业也严格开展督导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责令立即整改,确保党的领导制度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为保障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国有企业集团首先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厘清董事会权限边界。在董事会议事清单中,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的事项均由董事会审议决策。要推进二级公司董事会建设,重点推进权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履职评价工作,厘清集团与权属单位决策权限边界,确保不缺位、不越位。属于集团决策事项由集团决策后实施,属于权属单位决策范围事项,权属单位董事会决策后定期向集团报备。通过加强对权属单位董事会的评价管理,完善权属单位董事会建设,确立权属公司独立市场法人地位。
三是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为确保经理层依法依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国有企业集团要完善经理层行权履职制度,明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决策事项的实施及督查等内容,为经理层履职行权提供制度保障。要推进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在借款管理、担保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中明确董事会向经理层的具体授权内容。如根据不同的业务事项,设定各自的限额权限,限额内的借款、担保、固定资产购置等业务事项,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要落实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机制,明确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的内容、形式、频次等。
四是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这方面要根据国有企业集团主责主业,选择相应的世界一流企业对标。围绕战略、组织、运营、财务、科技、风险、人力资源及信息化等方面,全面找差距找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提升措施,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同时,要强化现代管理理念,通过积极学习世界一流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总结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理念,为推动集团改革发展实践、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要提升数智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打破内部壁垒,提升国有企业集团等全方位数智化水平。要加强各类风险管控。聚焦企业在债务、投资、法律、金融、境外投资运营等领域的风险,完善合规内控体系,强化战略定力,科学审慎研究,严格决策审批,强化实时监测预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
五是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础。这方面,国有企业集团要健全以企业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对照公司章程,全面梳理完善集团公司制度体系,着重推进组织制度建设,实现党组织设置和党建入章全覆盖;推进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完善高效的投资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考核评价管理、合规管理及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推动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现代化。要强化制度执行。结合国企改革要求和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类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有效可落地。加强制度的宣贯、督查、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定期开展巡察审计,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及时纠正,造成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要强化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保障出资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改变行政管理的方式,坚决克服“拉郎配”,防止股东直接插手出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形。要推动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非公司制企业,要逐户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计划,尽快完成公司制改制。
四、结语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国有企业集团要继续围绕两个“一以贯之”总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