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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调查研究

2022-05-10马亚萍范景阳

科技资讯 2022年5期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安全意识信息安全

马亚萍 范景阳

摘要: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社会逐步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各种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在变革我们的工作、生活及思维方式的同时也悄然侵蚀着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边界。当前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问题已成为社会一大难题。该文将从实际出发,深入分析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意识情况,结合学生自身、高校教育、第三方平台等方面探究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实践途径。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高校大学生  信息安全 安全意识

中图分类号:TP393.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2)03(a)-0000-00

Research on Pers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Consciousnes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in the Era of Big Data

MA Yaping1FAN Jingyang2

(1.Hebei University; 2.Business School,Hebei University,Baoding,Hebei Province,071000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bile Internet, the society has gradually entered the era of big data. All kinds of big data technologies and applications are quietly eroding 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boundaries while transforming our work, life and way of thinking. In the current era of big data,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awareness of college students has become a major social problem. This paper will start from the actual situation, in-depth analysis of college students' personal information awareness, combined with students themselves, college education, third-party platforms to explore the practic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security education.

Key Words: Big data era;College students;Information securit;Safety consciousness

個人信息是国家数据要素最重要的基石,如果个人信息的界定和保护存在缺失,那么影响的不仅是个人体验,还会动摇国家的数据安全。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会议明确表明:“公民要切实保障自己的信息安全,提高安全意识,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网络空间的合法性,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文件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信息安全意识,保障个人的信息安全,维护社会健康稳定。

该调查在河北省内不同区域普通高校进行,对800名学生进行调查,将对当代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缺失原因以及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途径进行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调查研究,分析高校学生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现状并且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途径进行探究,通过个人、学校、第三方这三个方面,整理相关数据得出结论。

1  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缺失原因分析

1.1  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足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学生社会群体,由于自身社会经验不足,信息安全意识薄弱,对信息安全的认知处于懵懂的状态。首先,大学生不会正确处理自己及他人的信息资料,将其直接丢弃或扔到垃圾桶内,认为即使信息流失也不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容易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其次,当代大学生没有良好的用网习惯,随意在互联网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社交软件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日常,造成姓名、电话等信息的泄露,威胁我们个人信息安全[1]。最后,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缺乏,高校法律意识培养模式单一,学生对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性、参与性。遇到信息安全问题时,不会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安全。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的缺失,导致大学生出现信息安全问题,致使信息安全隐患加剧。

1.2  学校信息安全教育机制不健全

目前高校在信息安全上存在着问题,没有形成完善的信息安全教育体系,没有合理的目标及科学的规划,教育机制不够健全,对于学生的信息安全教育缺失组织与监督。根据调查结果表明,高校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校期间没有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即使开展过安全教育,上过安全教育课程,也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知识没有落到实处化为实际行动,没有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与使用存在问题,74%学生在使用校园网络平台的时候,出现了个人信息泄露、账号被盗用等情况,这说明学校自身管理出现问题。学校信息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管理部门监管力度较低、管理人员没有安全制度意识,缺乏对互联网所带来的信息安全隐患和风险,存在着信息安全认知缺失,导致学生的个人安全信息无法得到保障。这就要求学校对自身信息安全体系要有充分的认识,有效地帮助同学们处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提高学校应对信息安全问题的能力。

1.3  第三方信息平台责任与义务的缺失

此处的第三方信息平台指所有掌握用户、客户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平台,包括互联网公司、应用软件等。2021年7月,“滴滴出行”因为严重涉嫌违法执纪非法收集并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责令将其下架。第三方信息平台本身的责任与义务的缺失是出现此现象的主要原因,对于法律缺乏敬畏意识,把用户的个人信息当作公司盈利的手段,面对用户的举报与反馈选择视而不见,使得个人在个人信息维权上困难重重。第三方信息平台行业之间缺乏共识,行业之间的风气影响平台本身,如使用App时强制勾选隐私条款,隐私条款当中隐藏着许多平台可以滥用个人信息的不平等条款,而使用者迫于无奈而使用、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等原因,对于这种霸王条款多数情况下被动地视而不见。在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行起,各大应用软件都更新了其隐私条款,但是仍然出现了个人信息隐私共享第三方信息平台、隐私条款仍是霸王条款、个人信息维权难的现象。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仍然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如何能够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是需要社会各方共同探讨、协同努力的难题。

2  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途径及对策展望

2.1  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素养

2.1.1  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水平

加强大学生思想建设,大学生作为信息安全教育的接收者,要加强自我的信息安全意识,通过自我教育与反思等方式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加强大学生制度建设,信息安全制度规定和制约着大学生的行为方式,可以使大学生形成一种行为规范与准则,因此要加强制度教育,完善信息安全监督保护的规章制度体系,要让全体大学生充分了解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树立起制度意识[2]。加强大学生行为建设,大学生要培养和规范自身的信息行为习惯,通过参加实践教育课程提升自我信息保护的意识水平与能力,成为高校信息安全教育的具体行动者和制度践行者,从而努力营造良好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氛围。

2.1.2  增加个人信息保护途径技能

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提高自己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技能。首先,在日常网络社交购物时一定要注意钓鱼网站,谨慎在互联网填写个人信息账户和支付密码,在日常网络社交时期不在微博、贴吧、群聊等社交网络平台随意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不随意使用免费的Wi-Fi,避免个人隐私的暴露。其次,当接到疑似诈骗、骚扰电话或短信时,一定不要将真实信息随意地透露给陌生人,处理含有个人或他人信息的资料时,不能随意丢弃或直接扔进垃圾桶,尤其是已经废弃的资料,确保不含信息材料时再处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最后,第三方平台在与用户的支付协议中,都明确了双方的保密协议,但消费者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及自身往往忽略了这些条款,因此从个人的角度来说,要重视第三方隐私条款内容,避免误入网络陷阱。所以,大学生对信息安全要有规范意识,增加技能的掌握情况,从而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

2.1.3  加强大学生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工作

大学生信息安全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护。2021年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弥补了针对大学生信息安全方面法律的缺失[3]。大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信息安全经常受到侵害,但不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为此,大学生要加强信息安全法的学习,规范个人信息的使用问题,避免信息被不法分子盗取,依法对个人的信息进行处理,保障自身的信息安全。高校构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组织法制进校园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保护意识,对在校大学生,开展法律知识大讲堂学法系列讲座,从源头入手,引导在校学生注意保护自我信息安全,不随意向人透露任何个人信息,遇到问题时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安全。

2.2  高校应完善信息安全立体化教育体系

学校作为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摇篮,是学生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教育场所。在信息安全教育中,要完善信息安全立体化教育体系,全方位地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工作,传达信息安全教育理念,让每一位大学生深入学习信息安全知识,达到深入人心的目的。

2.2.1  建立高校信息安全部门

高校信息安全系统包括信息安全部门、领导机构、信息监管人员等。建立高校信息安全部门,要明确其职能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信息安全监管系统,明确信息安全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统筹协调的原则,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4]。各相关人员要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主体责任。学校信息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事件发生之后的紧急处置工作。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情况,对学生反映的相关信息泄露情况公开化透明化,不断提高信息安全的高效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后,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2.2.2  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理念

高校课堂是学生学习安全教育知识的首要场所,我们要开展贯彻启发式而非灌输式教学理念的教学课堂,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应当与实际相结合,学生安全教育的养成要靠文化来引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引导的信息安全教育,充分发挥文化在其中的引导作用。通过一些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學生的参与性,如举办安全知识文化节、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理论竞赛、大学生信息安全演讲比赛等教育活动,潜移默化地培养信息安全意识,激发大学生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与使命,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教育新风气。高校应开展多种多样的创新活动,充分利用好第二课堂,为大学生传达安全理念,培养安全意识。大数据时代,网络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安全,提高安全意识,保护个人隐私变得尤为重要,同时让学生明白“没有信息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现代化就没有现代化”。

2.2.3  强化高校信息安全制度建设

要使高校信息安全体系不再纸上谈兵变成现实的、具体的、有效的,就要依赖于相关制度的约束。高校应当完善系统化的制度体系,让制度在大学生之间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体系,首先要规范个人行为,规范校园网络的使用情况,包括校园卡、校园网、学生信息等,落实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规范校园网络安全系统的管理与监督机制,防止学生校园信息泄露问题。其次,学校要保护学生信息安全就要建立相对完备的信息监管制度,完善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大学生日常信息安全行为,同时根据大学生所遇到的安全问题,要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同时利用各种有效措施保护好学生个人信息,从而营造良好的安全意识氛围。

2.3  第三方信息平台责任意识与自我约束

2.3.1  履行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互联网公司为主的第三方信息平台需要进一步明晰其责任与义务,尤其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行之后,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应该更大,对于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现象应严厉打击,对于违法行为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履行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也是如此,在隐私条款的更正、个人维权等方面也要做出一定努力。第三方平台之间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只是初步,如何让平台自发地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为保护个人信息做出切实的努力才是所要追求的成效。

2.3.2  第三方信息平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大数据背景下,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储存在第三方的平台上,一旦第三方机构没有做好自我约束与管理,大量的信息会造成泄露。因此,第三方信息平台自身应该重视用户的信息安全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体系,要在技术和人员方面加强管理,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网络的投入力度,加强控制网络安全,加大软件的开发力度,保障最基本的环境安全。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情况,能够有效识别并及时修复,防止个人信息泄露[5-6]。为此,第三方平台应严格管理自身系统的运营和维护,约束自身的行为规范,做到自发地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切实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4  结语

个人信息安全是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前提,提升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成为大数据时代下保障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任务。为培养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养成信息安全习惯拥有较高的保护技能,不管是个人、高校还是社会都要对其充分重视,以道德为约束,以法律为底线,把个人信息安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之中。通过个人信息意识的养成,切实保障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为形成法律严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系统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郑建芸,林素真,黎楚红.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调查研究[C]//Proceedings of 2020 3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dvances in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AMSE 2020).2020:202-205.

[2] 汪海霞.大数据时代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的养成[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32(10):41-44.

[3] 邓琬心.高校学生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现状及优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0(18):67-69

[4] 吴翔.大数据背景下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提升途径研究——以安徽省几所高校为例[J].营销界,2019(21):157-158.

[5] 苗青.論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与防范[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7.

[6] 许亚洁.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体系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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