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 墙
2022-05-10梁小九
梁小九
刚满六岁的小男孩说,爸爸,狼来了,你快点!
小男孩让爸爸立刻变成一只大灰狼,爸爸必须服从,放下手里的毛笔,抓过一条被单裹在身上,再用一条毛巾蒙住脑袋,声音低沉着模仿狼嗥,努力营造出紧张的氛围。小男孩入戏很快,佯装发抖,但脸上还是显露出了一丝坏笑。那是一种诡异的笑,对于男人来说则是一种无法抵挡的诱惑。突然,孩子扭头就跑,钻进他写书法的案台下面,案台大约三米长,一米宽,一巴掌的厚度,是一块南美洲的高大树种裁成的一整块大板,上面堆满笔墨纸砚印章石料和一些杂乱的书籍,她不敢轻易给他收拾,每一次收拾归放整齐,他不是找不到这个就是找不到那个,然后指桑骂槐说一些难听的话,开始她还劝他要给孩子做一个好榜样,东西摆放要有规矩,孩子正在成长阶段,很容易被父亲的坏习惯带坏。他答应得倒是痛快,但从来没有真正改过,后来她索性不再理他。她想把案台卖掉,但又觉得卖掉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暂时忍耐下去。案台距离地板七十五公分,小男孩蹲在下面隐藏绰绰有余。男人装模作样地寻找,他闭着眼睛也知道孩子藏在什么地方,因为是游戏,为了突出效果,他往往欲擒故纵。靠近了,孩子紧张极了,屏住呼吸,生怕大灰狼发现自己,但他旋即又离开,嘴里说,在哪啊?看我找到你,把你吃掉,你的肉是那么鲜美,你的血有股子甜味儿,我一定要找到你,我知道你藏在哪儿。这只大灰狼也非常会演戏,在小男孩有限的日常生活中,他几乎成了一个戏精。他离开案台,故意朝另外一个方向寻找。孩子看大灰狼往卧室走,奶声奶气说,在这呢!这是一种挑衅式的提醒,有时候男孩有意破坏游戏规则,他不想让大灰狼找到,又想让他找到。她觉得这是小孩子奇妙的心理。大灰狼听见声音,转回头说,谁在说话?孩子咯咯乐出了声。
这个游戏太无聊了,父子俩却百玩不厌,不是夸张,他们至少玩过一百遍以上,而且套路都一样,每次只有几句对话的差别,或者是隐藏和寻找路线的顺序不同,可是每次孩子和他玩得都那么开心。她也曾和孩子玩过这个游戏,但孩子的反馈却又不同,孩子感觉不过瘾,孩子宁可把自己送入雄壮的公狼之口,也不希望被一条慈爱的母狼吃掉。游戏有时候要持续十分钟,有时候半个小时,时间长短,得看大灰狼扮演者的耐性。在游戏接近尾声时,小男孩会腾腾腾腾地跑到卧室的大床上,他跑得迅速而且脚步很重,地板被踩踏得咣咣响,地板缝隙里的灰尘和食物残渣都被振动得跳跃起来蹦出地面。
跑到卧室,小男孩把床上的被子扯到自己身上,像把自己隐藏到山洞里面一样,然后略微撩起被角,眼神狡黠,观察追兵。追兵也不伪装,哈哈大笑,扑在被子上把孩子压住。这时候,她会担心孩子窒息。但爸爸怎么会那么不知深浅,活活伤害孩子呢?孩子闷声说自己喘不上气,他松手,让孩子解放出来,他把孩子扑在身下,孩子满头大汗,他就亲他,浑身上下地亲,亲脸蛋儿,亲屁股蛋儿,屁股有两瓣,亲完左边亲右边,他似乎特别喜欢亲孩子屁股,一边亲一边说,大屁,大屁,肉很鲜美。再亲小肚子,孩子痒痒,咯咯不停地乐,向他求饶,爸爸,不行了,要尿裤子了。她估计,楼上楼下的邻居每天听他们爷俩这么折腾,肯定烦死了。
孩子就像他的小情人儿,他会尽力顺从,有时候甚至是在讨好。她看他们父子相亲,又高兴又有点不高兴,甚至心里还有点嫉妒。这是怎么了?她总是劝自己不应该这样,但有时候又控制不住这种情绪。她感觉和这个男人之间仿佛有一堵看不见的墙,这面墙隐藏在男人的心里,和他认识八年,他从来没有像亲近儿子那样热烈而不知疲倦地和自己腻在一起。她要靠近他,他就会本能地落下那道墙,那是一道他俩之间的墙,开关控制在他的手里。他不主动做一些亲昵的动作,也不会说一些温暖的话,她感觉不到他对她的兴趣。他回家就在案台边上,先把宣纸裁好,把毛笔在笔洗里泡一会儿,翻翻字帖,就开始写毛笔字。老师说他有写字天赋,他就真的信了,开始练字,而且往往写到半夜,说实在的,他的字太丑了,胖嘟嘟的,像酒醉的胖子里倒斜歪地走路。他却自我感觉良好,不以为丑,孤芳自赏,甚至搬出一套理论,什么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他这不是明晃晃的卖弄吗?还以丑为美,欺人太甚,真是服了。孩子在他写字的时候,会去打扰他,但他对孩子还隐忍克制,甚至达到了忍而不发的境界,如果换成她,他就烦,他不仅不耐烦,而且不耐烦还会加倍,甚至毫不客气地发作,把毛笔摔下,墨汁溅到案台和地板上,他吼,能不能有点自己的空间啦,这是什么生活!
孩子说,喜欢和爸爸过二人世界。她特别羡慕嫉妒这个二人世界,她觉得那个二人世界把她排挤到了世界之外。她觉得他也许更喜欢一个人的世界。
小孩子刚满三岁的时候,他们在厦门的海滩上,她就窥测到了他对生活的倦怠,小男孩拎着红色塑料筐,里面装着塑料铲和小网兜以及一些玩沙子的工具,他用这些工具,在沙滩上堆城堡,掏沙洞。男人蹲在那陪孩子玩一会儿,后来直起身子,目光涣散地看着海上开过来的渔船,远处的海面上,还有点点白帆,遥远处仿佛是一个虚幻的世界。他找了一截短树枝,在沙滩上画了一个四边形,里面写了三个字,“對付過”。她走过去,问他写的是啥。他用树枝指点着说,对付过。然后海浪上来,把字迹淹没,沙滩恢复平整。可是她的心情却不平,这三个字像一枚印章,被印在她的脑海里,鲜红的印迹,总是在他对家庭事務漠不关心、对她不愿理睬的时候出现。那一次全家出行,他们去了厦门大学,在厦门大学的食堂里吃了一顿午餐,孩子在校园的草坪上奔跑,仿佛一种虚幻的快乐。后来他们一家又去了鼓浪屿,听说一位大诗人的住宅就在岛上,他们走街串巷找到了那个宅子,但没有进去。在诗人家门前,她想起中学课本里那首名叫《致橡树》的诗,她曾经把它当作一首爱情诗来读。那一天,她就在想,是不是要作为树的形象和他在一起,而不是像一个保姆一样去伺候他。
从鼓浪屿出来,他们又去了泉州,但他总是心不在焉,而且因为住宿和吃的问题发了两次脾气,她想在外面还是减少冲突,就没有顶着他做事。回到青城之后,春风已经吹开了丁香的花朵,满大街都是扑鼻的丁香味,青城的春天很短,就像刚刚失去的青春年华,当我们想它的时候,它已经消失,残酷的是,它不像季节可以轮回,青春一去再也不回。
回来后他开始忙自己的工作,生活还是那样,就像和她没有关系,有时候她想用一下他的身体,他总心不在焉,即使做了也匆匆了事。有一次半夜醒来上厕所,看见他在看电脑里的小片,一边看,一边撸,说明他不是没有冲动和需求,他也有过早中晚不停需要的时候,并不是今天这个熊样啊!
他在家里就像一个影子,这个影子的存在,似乎就是一个象征。具体象征什么,她也很模糊。
他有一段时间,说自己小腹疼,疼得他愁眉不展,脑门上总像有一朵阴云。他偷偷地到三辅街的中医药研究所去看医生,挂了泌尿科,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面带笑容询问他的病情,他感觉氛围很奇怪,但因为自己是来看病的,也没有节外生枝。医生让他去里面的诊疗室。诊疗室里一张宽度不足一米的窄床,上面铺着白色的床单,他估计自己的脸和床单一样苍白。医生命令他把裤子脱到膝盖以下,屁股撅起来,撅得高一点,医生说话轻声轻语,他感觉有点像同性恋,刚脱下的裤子,又被他提上。医生说,你是来看病,这是要取样化验,你紧张什么?他又怯生生地再把裤子褪下,医生戴上橡胶手套,中指涂上凡士林,在他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医生的中指插进他的屁眼,有点凉凉的,然后前面一热,感觉有液体从马孔处流出,医生取走那一汪亮晶晶的液体,让他提上裤子到外面等候。后来他描述那一段经历,有点不好意思,他说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脏病,又碰上了不怀好意的大夫,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了。好在医生化验了他的前列腺液,并没有发现异常,他的眉头开始舒展开来,也不再唉声叹气。医生嘱咐他不要久坐,要锻炼身体,最好的锻炼方式就是慢跑,医生还告诉他要有规律的性生活,这样对身体有好处。从那以后,他好像主动一些,每周一两次的样子,持续一年多,似乎也不见什么激情,而是要完成医嘱公事公办的样子。估计是小肚子不疼了,他们又开始疏远了。
她收拾出差用的物品,装进行李箱。他在看电视里转播的一场马拉松比赛,自从那次去见了前列腺医生以后,他开始跑步,花了好几千块钱买了很专业的跑步装备。电视画面总在几个黑人之间来回切换,他偶尔看一眼她,但更多的注意力还在电视里的马拉松上,他可能也希望自己能跑一场国际马拉松吧。
她说单位领导派她到省城开一个重要会议,要出差几天,希望他能克服点困难自己照顾一下孩子。她已经收拾好行李。他窝在沙发里眼睛盯着电视,似乎一个运动员在三十多公里的时候腿抽筋了,解说员说,这时候大家应该注意跑步节奏,因为已经到了撞墙的关键时期,能否渡过这一难关,对运动员的经验、毅力、体力都是极大的考验。
他问她用不用开车送站,他说这话的时候屁股并没有离开沙发,仿佛也就是礼貌性地随口一说而已。她说不用,单位给安排司机了。
要出门的时候,孩子追到门口突然抛出一个问题,1加1等于几?她觉得奇怪,一个已经上了小学的孩子怎么还问这么简单的问题?她随口说,1加1等于2。不对,孩子马上说。她开始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1加1就是等于2,孩子还说不对,她反问,不等于2,你说等于几?孩子说,你是大笨子,1加1等于11。她仿佛明白了,说一声,哦,宝贝,我走了。她的左手要开门,孩子又问,妈妈1加1等于几?她没有考虑,就说等于11。孩子说,你真是大笨子,不对。那是几啊,宝贝?她说。孩子说,等于2啊,这么简单你都不知道。她说,宝贝,你真聪明。她觉得孩子很幼稚,也很可爱,她内心里特别喜欢这个孩子,视他为爱情的结晶,她甚至想过,和别人是无论如何也生不出这么好的孩子,由此她也想到孩子的父亲也应该是一个优秀的人,但实际上,这个优秀的男人怎么变得对生活这么麻木呢?这个问题像一条条小虫钻入她的心里,开始弄得她痒痒的,后来让她感到十分恐惧。孩子又把1加1等于几这个问题问了爸爸,而且也是反复地问,爸爸答非所问,故意绕圈子,孩子却很开心地把他也归纳到了大笨子的行列。她觉得孩子的世界真是简单透彻,一个在成年人看来无聊透顶的游戏,孩子玩起来却不亦乐乎,她总是觉得,孩子的世界,大人有时候理解不了,但大人的世界,总有一天孩子会明白。
她亲了一下孩子的小脸蛋,孩子的皮肤特别嫩,她曾和闺蜜开玩笑说,我们这个年龄算是完了,不化妆肯定不敢出门,小朋友的皮肤那么细腻,那么有弹性,我们用几个火车皮的化妆品也换不回来了。她每天早上都要在梳妆台前反复挪动那些瓶瓶罐罐,有人说一个女人要有三百六十五支口红,她差不多已经快到这个数了。离开家之前,她涂了MAC的俄罗斯红,那是一款偏冷门的口红,她有几支MAC的口红,觉得这个加拿大的品牌还比较实惠。俄罗斯红因为红得太正,她平时不怎么用,这次涂完之后,竟然气色衬托得特别好,看来以后妆容简单的时候就靠它来壮气势了。她亲孩子的时候,孩子脸蛋上粘了她的唇印,她拿出面巾纸给孩子擦了擦说,妈妈很快就会回来,妈妈爱你。然后她出门上了一辆灰色的迈腾出租车,在车上,她拉下汽车遮阳板对着镜子又补了一下口红。
额尔古纳河右岸酒店是省城最新开业的五星级酒店,位于江北新区,酒店以鄂温克族的驯鹿作为文化符号,因此无论从名字还是内部装饰的某些陈列,都和一部名叫《额尔古纳河右岸》的长篇小说中的某些场景有交相呼应的地方,她预约的房间叫撮罗子,撮罗子是鄂温克人传统风格的老房子。房间在酒店的四十二楼,根本不撮罗子,将近七十平米的使用空间,看起来足够奢华,最让她兴奋的是酒店的浴缸,就在大窗子的旁边,从浴缸向窗外看出去视野极好,流经城市的大江水面宽阔,江心几个岛屿相連,树木野生野长,一派苍茫。她第一次从这个角度看这条江,瞬间被江上的野气感染。她收回目光,扫了一眼浴缸,再看向窗外,心想在这个浴缸里洗澡一定是一件特别浪漫的事情。但有一件事情,仍然在让她头脑发涨,干扰了她欣赏美景的心情。在酒店办理入住的时候,那件奇怪的事情,是真实发生的还是一场虚幻呢?她的感觉越是模糊不清,心里就越是觉得慌慌的。
酒店前台在四十六楼,电梯上行速度飞快,耳朵里有鼓涨的感觉,好在电梯行驶得还算平稳,那种鼓涨的感觉在电梯门开的那一瞬间消失了。她看见大厅水吧处有两个人正在说话,她一愣,以为见到了熟人,那两个人有一个光头,体形有点胖,拄着拐杖,穿了一双天伯伦的大黄靴,另一个略有点瘦,头发有点奇怪,像是没有戴好的假发,两个人似乎在争论什么,她看着他俩,他俩也看到她,暂时停止了争论。六只眼睛碰撞了一下,她才觉得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那个光头的男人特别像她的心理学老师,她曾追随他完成了三年的精神分析课程,那三年之中,她每周都來光头老师在省城的工作室。光头老师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长大后走路有点跛脚,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学问和前程,如今光头心理学老师已经成了全国著名的精神分析大师。
有一段时间,她总觉得自己心里有病,一个电台工作的朋友就介绍了光头老师。在精神分析小组的学习中,她发现自己的内心被打开,以前不敢也不愿意直视的原生家庭留下的伤口被揭开,她知道伤口一边流血,一边愈合,那个阶段她不断和自己的祖辈对话,似乎寻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答案,人也变得柔和起来。
水吧前那个戴假发的瘦男人和她的父亲简直不仅形似神也很似。她印象中的父亲高大英俊,她虽然没有亲眼见过父亲结婚前的模样,但是从爷爷奶奶还有一些亲属的嘴里,大致勾勒出父亲青春年少时候的风采,那不就是自己将来要找的男人的标准吗!她突然听到自己内心里的一个小声音。小时候见过父亲当兵时的一张照片,用英姿勃发这个词形容一点都不过分。到了初中之后,父母的矛盾越来越激化,在此之前他们也不停吵架,后来母亲把父亲和别的女人搞在一起的事情实锤之后,这种吵架就开始升级。那时候她总是躲在爷爷奶奶家里,爷爷奶奶对她很好,尤其是爷爷,很明事理,甚至劝说儿媳妇和儿子离婚。母亲则不依不饶,闹到父亲的单位,让父亲在同事面前觉得没有颜面,这更加激化了他们的矛盾。后来父亲毅然决然净身出户,和那个在歌厅认识的小姐去过日子了,她每一次回到母亲身边,都会挨训,母亲训完她,自己再哭,这让她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沁入惊惧。母亲还经常让她向父亲要钱,开学的时候要学费,换季的时候要钱买衣服,过年的时候要压岁钱,平时的日子要抚养费。父亲都给,只是有时候给得多有时候少,她知道父亲也不容易,后找的女人对父亲管制很严。父亲给钱少了,母亲那边就不高兴,就大骂父亲,因为父亲不在现场,母亲只是单向诅咒父亲,骂了一通,出口恶气而已,如果不能解气,还要到父亲单位去骂,去爷爷奶奶家骂,那时候她觉得母亲是世界上最刁最不讲道理的女人。一直以来她觉得都是妈妈做得不好,才让爸爸远离她们。
在结婚之前她心里特别矛盾,到底是该结婚还是这辈子就不结婚,那时候她十分焦虑和彷徨,她在心里反反复复掂量着要不要嫁人,一方面她对爱情非常渴望,一方面又非常恐惧婚姻,她不想再重复父母婚姻的悲剧,因此在婚姻的十字路口上,她有点不知道方向。当男朋友在一个亲属家的卫生间里,单膝跪在马桶旁边和她求婚的时候,她心里特别激动,那个时候一定是动了结婚的念头,把他扶起来后,两个人就紧紧抱在一起,她问,你是不是喝多了?他刚要说话,她的嘴唇就把他的嘴唇堵上,并用前牙咬了一下他的嘴唇,他的嘴唇肥厚,她觉得口感特别好。但此时,她或许要再走上父母走过的老路。
她办理完房卡,转身回过头,那两个男人的争吵却升级了,竟然动起手来,假发男人虽然比光头男人矮小一些,却十分勇猛凌厉,拳头也更有力度,光头男人用自己的脸阻挡了一下拳头,眼睛立刻肿了起来,但他并没有妥协,伸手抓住假发男人的头发,可他的算盘打错了,因为那是假发套,一抓就抓了下来,露出那个男人光光的脑袋。于是,在她面前出现了两个光头男子,矮个子的可能因为假发被抓掉,愤怒异常,竟然和比他高出一头的胖大男人近身扭打,而且很利索地把胖大男人撂倒在地。这个场景让她看得目瞪口呆,她想喊人劝架,但张着嘴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当服务员满面微笑地过来问她,女士需要帮忙吗?她才缓过神,再看打架的两个男人已经消失得没有影踪。她说,不用,谢谢。但她心里却很慌张,心跳也在加速,她略微迟疑一下,带着行李朝电梯口走去。电梯的门,开了,再合上,她从反光的电梯门上看到了自己,脸色惨白,仿佛一张A4复印纸。他们刚才真的在那里出现过吗?她有些恍惚,在心里紧张地问了一下自己。
她化好妆坐在主持台后,他调试摄像机,他从监视器里看她,说头发有点乱,有一绺头发总是不合群,他让她往里扒拉扒拉。他说话有一种农村的方言,她觉得特别逗,也特别亲切,就像和她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的奶奶常用的说话方式。他反对,说她把他看成了老太太这是不恰当的,她说没有贬低的意思,是说你身上有点母性的光辉,夸你。她说他有点幽默,他的幽默不是开低俗的玩笑,而是从他身体里本能地散发出来的那种大实话,让人觉得十分好奇也好笑。他反对,认为她是在嘲笑社会底层,他说谁都不用嘲笑谁,三代以上都是农村人。她有点委屈,她没说自己是城里人,估计是有什么不恰当的表达伤害了他的自尊。她就是觉得好玩,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连好玩的感觉都不能有呢?真是的。
但是她还愿意和他在一起,找各种机会往他身边凑,那时候,他的前任女友刚刚去了北京,他的亲戚们开始为他的婚姻问题着急,总给他介绍对象,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相亲六次,其中一个女孩对他有意思,但他却没意思,也不想见面,就说咱们写信吧,于是两个人在网络时代,回归了相对古老的交流方式,这反倒让那个女孩特别好奇,对他穷追不舍,后来他懒得写信了,联系就中断了。结婚之后,那些信纸已经发黄,后来搬家,他把那些信扔进了垃圾箱。
那几年,他住单位给提供的宿舍,那是一个三居室,分别住了三个单身汉,后来两个邻居都有了女朋友,他们很快就搬出去了,留下一个大三居,他一下子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他的床是一个在机械厂工作的同学帮忙用角铁焊制的,和后来家里买的实木大床相比,铁床非常坚固,在上面怎么折腾都不会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他是一个念旧的人,虽然那张床已经卖给废品收购站多年,但每一次提到那床,他脸上总有一种日常少见的光泽。
夏天院里绿树多,一进院子就有一种消暑的感觉,他说想光腚跑一圈,一定是树木的气味刺激了他的肛门,要光腚跑一圈的想法仅仅还是一个想法,还不是一个具体的行动,真正的行动是迅速跑到宿舍门前,慌乱地掏钥匙开门进屋,来不及换拖鞋,冲进卫生间,然后你就听见窟嚓窟嚓的声响,这么多年他排便都非常顺利,而她每一次都要在厕所墨迹半小时以上。
打吊瓶是因为打篮球,此前他大腿上起了一个小红包,他没在意,球场上,他控球,突破,遭到防守夹击,他努力爆發,球进了篮筐,下场后他觉得腿部那个包有点疼,第二天那个包开始红肿发炎,伴有痛感,他跟着发烧不退,将近晚上九点多的时候,她陪他去了医院,挂急诊,打消炎针。去医院的时候,他也没有忘记带一本书看,因为着急,随手在一堆书中抽出了《第二十二条军规》,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带,钱也没带,挂号费都是她给结算的。他的脓包越鼓越大,好在打了两天点滴,炎症算是消了,但并没有痊愈。他本能地抵抗打点滴,有个小感冒,他根本不吃药,发烧实在太厉害,他还延续过去农村的做法,让护士在屁股上打一针安痛定,回家把被子蒙在身上发汗,他出汗很厉害,在他昏昏沉沉睡去的那一会儿,汗水就把被单浸湿,出了一身透汗,体温就降了下来,然后他起床,觉得肚子饿,她就陪着他去单位附近的小饭馆,他要一碗豆腐汤,喝汤的时候,他满头大汗,汗水顺着脸颊淌到汤碗里,喝完汤,他精神头上来了,说,好了,活过来了!她说,那救命之恩,怎么说?他说,大恩不言谢,只能以身相许了。
他听别人说哈尔滨有个冯金封私人诊所卖一种专门治痈疔疖疮的祖传膏药,治他的病很灵。她陪他去哈尔滨,在中央大街附近找到了诊所,具体是冯大夫本人或者是冯大夫的后人或者是徒弟出诊,他没有仔细问,大夫初步确定他大腿上长的是痈,给他开了膏药,贴在患处,他总觉得那个肿块热乎乎的,有点痒,贴上膏药更痒痒,大夫说,没事,是疖子总要冒头的,贴膏药给那个头儿拔出来,脓挤出来就好了。后来的情况是这样的,那个痈可能是个闷头,总也不冒头,半个月之后,竟自然消掉了,她笑话他说,那个大包里的毒液已经随着血液扩散到你整个身体了,你没救了。他一听这话,突然就要栽倒在地,好像中毒立刻发作一般,但他倒下的方向却是她的身体,她没有躲闪,迎接着他,并把他抱在怀里。
那是他们最愉快的一段时光,但后来他们都觉得婚姻改变了很多事情。
对于结婚这件事情,即使她先前有过犹疑,后来还是顺从了命运的安排,选择了他。
他是一个敏感的人,也是一个不想被束缚的人,后来的诸多表现都印证了这一点,他的星座,他的生命数字都告诉她,这个男人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完美,那么靠谱,但她觉得生活需要经营,婚后只要努力经营,日子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的。她固执地认为,他就算是一块冰,也能在她温暖的怀抱中融化成一汪温柔的水。许多年过去了,她感觉到冰的坚与冷,难以靠她一人之力得以改变,也因为他的冰冷和坚固,让她感觉身体和心理都得了病。所以当她看见他对儿子的亲昵有点死皮赖脸的时候,她觉得特别失落,膨胀起来的嫉妒心让她内心灌满失败感。这么多年的经营,都不如一个小孩子随便喊他一声爸爸。
他和儿子玩耍的时候,贱贱的,他从来没有和其他女性那么贱过,至少没和她有过这种表现。她希望能和他更亲密一些,走路的时候拉他的手,他会躲闪开,即使拉上了,也不过一分钟,他就会把手分开。他们一起走路,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前面走,而她像跟屁虫一样尾随其后。他总是睡得很晚,写字看书,不得不睡的时候才摸到床上躺下,而且总是把后脊背留给她,她希望他抱抱,他也听话,转翻身过去抱她,也是不过一分钟,就要松开,然后再转过去恢复原来的睡姿,他的理由是两个人面对面睡觉,喘出来气吹在脸上不舒服。他竟然举了一个例子,说他有一个朋友,也是和老婆面对面睡觉,他老婆吹出的气体把他吹感冒了。多无聊才能举出这么恶毒的例子啊!后来他又从科普和健康的角度找补了一下,他说,右侧卧睡眠是最科学的,这样不压迫心脏。
她很无奈,她觉得自己有肌肤饥渴症,总是需要抱抱。在哄孩子睡觉的时候,她用手在孩子屁股上反复抚摸,孩子的皮肤弹性十足,她觉得特别舒服。她觉得不是自己哄孩子,倒是有点孩子哄自己的意思,但孩子总有长大的那一天,孩子三岁以后,他和她达成共识,让他在小床上自己睡觉,孩子不适应,还总来找她,她就过去把孩子哄睡,再回自己的床上。
有一天他们三口人在外面吃完饭,应该是一个什么纪念日,不是结婚五周年就是六周年,总之是为了纪念点什么,实际上纪念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需要有个仪式感,她曾反复和他强调生活要有仪式感,什么结婚纪念日、生日、情人节,三八、五四、六一、七夕、圣诞等等,各种节日都要过,甚至想把每天都当作一个节日。这种节日日常化的想法,在她看来并不需要特别奢华的大场面,买点礼物或者买束花或者出去吃顿饭什么的都行。
儿子说要吃西餐,体验一下优雅,他们就去了青城唯一一家西餐厅,餐厅有个洋名字叫阿廖沙。她去过几次,都是陪外地来的客人,她不喜欢他家的西餐,甚至觉得很难吃,但她却喜欢阿廖沙这个具有俄国特色的名字,她后来养了一条狗,她就称呼它阿廖沙。他们点了苏伯汤、鹅肝、七分熟的牛排、罐虾、面包和红酒。儿子刚学使用刀叉,不太熟练,制造了不少噪音,因此孩子本来想追求的优雅在她看来一点都没有实现。但小孩子却仍然觉得吃西餐是一件优雅的事,吃得高兴而满足。吃完饭,他们开车回家,儿子和妈妈坐在后排,娘俩有说有笑,后来儿子亲她,她也亲儿子,他从后视镜里看见儿子把小嘴嘴噘起亲她的嘴,他们就这样练习亲吻,每亲一下,儿子和她都发出欢快的笑声。进了小区之后,他把车停好,他们要走一段路才到家楼下单元门,他拉着儿子的小胖手走在前面,听见他说,爸爸,你应该对妈妈表达爱。他问,怎么表达?儿子说,你得和我一样会贱,我可以教你贱法。他笑了,在儿子嫩嫩的胖脸蛋上使劲亲了一口。儿子说,不对,应该亲妈妈。
他转过身子,和她完成一个拥抱,脸上的肌肤有过接触,但很短暂就分开了,他说自己脸上都是油,蹭她一脸不好,但这些儿子都没有察觉,他只是觉得自己提出的建议得到爸爸的回应就很开心,他说,爸爸学得很快,给打个A+。
可是她能感觉到那种细微的变化,她对他的举动虽有回应,但心情骤然低落。她生性敏感,她常说自己有做侦探的潜质,她曾观察一个熟人的朋友圈,发现他很久很久都没有发过一家人在一起的照片,而且最近发的东西都是一个人如何孤独、如何寂寞等等,她断定那个人的婚姻一定出现了问题,后来的事实证实了她猜得准确。她说给他听,他只是微笑一下,她觉得那不是对她认可的态度,而是有点觉得她太事逼的嘲讽。
她下了一个结论,他不爱她。他甚至不爱自己的父亲母亲,由此可以推测他也不爱把头发留在他内裤里的女孩,即使那个女孩像他说的那样鲜嫩多汁,他们的交往也仅仅存在于肉欲层面,不会有真正的感情。他唯一可能爱的就是他儿子。他是一个特别自私的男人,老婆觉得他没责任感,情人觉得他没担当,他是不是也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的人?所以那段时间他听的歌大部分都是参悟人生的调调,李宗盛用略带沙哑的嗓音唱出,想得却不可得,我奈人生何!
他后来不得不承认她的侦探天赋,但他希望她能具备点装糊涂的能力,甚至在网上把郑板桥写的“难得糊涂”的书法作品的图片通过微信发给她。她只回复了一个粑粑的表情。
他会觉得理所当然还是惭愧呢?他们结婚后,他很少自己洗内裤和臭袜子,他会一起买一沓同款同色的袜子,每天一双,脱下来的都积攒起来,等她一起洗。她给他洗内裤,发现了一根长长的头发。头发很长也很直,纯黑色,发质很硬。她的头发染过,略微发黄,以前头发也长,后来被一种情绪感染,她把头发剪短了,并且染成了最最流行的奶奶灰,一头灰白的头发,配一张年轻的面孔,回头率很高。但她单位的领导是一个老古板,侧面提醒她要注意个人形象和代表的单位形象,另外她下班后带着孩子在附近的校园里玩耍,走过来一个老太太,和她闲聊,你是孩子奶奶还是姥姥,退了吗?估计下一句就是,退了现在开多少钱啊?她看着老太太说,我是孩子妈。老太太说,我说咋长这么年轻,少白头啊!她把这个当一个笑话,在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讲给他,他说你改回来吧,是有点怪怪的。她依了他和她单位领导的话,下午又去理发店把头发染回来了。
那根头发看起来特别扎眼睛,也特别扎心。她打开窗子,楼下面是一个小学校,小学生诵读课文的声音她听得真切,她也曾坐在那样的教室里,和大家一起朗诵课文,但那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聲音缥缈荡漾,如今心力所及已经没有抓住的可能。儿子这会应该也坐在课桌后面,娇嫩的小脸,奶油的声音,幼稚而又让人欣喜。她本来想把头发忽略掉,但她越是这样想,那根头发越是不安分,开始只是搔她的痒痒,继而坚硬起来,刺进皮肤,扎入心脏,她看见那根原本细弱的头发渐渐变粗变硬,像孙猴子的金箍棒一样,变化成一根巨大的铁棍,能把自己的心撑破。她抑制不住自己,不好的想法在内心一阵阵痉挛。
她给他拨了一个电话,让他回家,要和他谈谈。
她开门见山,问头发是怎么回事。他端详了一下那根头发,没有说话。她问,这个头发是谁的?他说不知道。她说,那你最近干了什么?他说去洗澡了,并做了按摩。
他以前也去洗澡,有时候陪客人,有时候自己去,但她一直以为就是一种泡澡、搓澡或者松骨按摩,接下来的若干程序因为没有机会参与只能想象一下。他说头发可能是按摩女的。她说,你不要脸!你还嫖娼!他说我没有嫖娼,是正常的按摩,只不过是前列腺按摩,但没有做其他什么。
吵架。后来她已经厌烦了吵架,因为他们一见面就会吵,甚至还没有见面,只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有担心见面会吵的感觉。最初的吵架还比较文明,互相发出质问,陈述理由,阐明观点。后来发展到她先给了他一个嘴巴。因为他觉得吵累了,想抱她一下,安抚她一下,她下意识地抗拒,推他,她觉得他浑身上下都脏,不愿意让脏东西沾染到自己身上。他的臂膀比她有力,她还是挣脱出一只手,打了他。显然这激怒了他,他们开始厮打,他也揍了她。那次动手,他的脖子、后背、肩膀都被她的指甲划破,一道道血痕非常刺目。
他的眼镜也被打碎。或许是因为眼镜被打碎他才爆发,他讨厌眼镜被打碎,他薅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她嗷嗷乱叫,你打死我,有种你打死我吧。后来他们疲惫不堪地坐在地板上,眼里充满仇恨凝视对方,仿佛用眼神可以把对方杀死。她知道,很久以前他们的生活就出现了裂缝,有股凛冽的寒风从裂缝刮进来,刮进她柔弱的身体,刮伤她的乳房,刮疼她的心脏。她缓慢地从地上站起,她已经没有继续战斗的力气,她走到卧室关上门,扑到床上呜呜哀号。
他从口袋里摸出香烟,烟盒在厮打中变得扭曲,里面的烟卷也折弯了,细碎的烟丝散落出来,他挑了一根完整的烟点着,开始大口大口吸进鼻腔吸进肺里。他的脑海里混乱无章。但他仍然清晰地知道头发是谁的,那是一具年轻充满欲望的肉体,由于天热房间通风还不好,他和年轻并且多汁肉体做爱的时候汗水从头发里溢出,汇聚成行,在脑门在后背在胸前向下流淌,在最后的那一次颤抖之后,他们已经被汗水淹没。那是一次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冲浪之旅。
她推开门,叫他到卧室里,他不想去,但还是艰难地从地板上站了起来,在案台上一方端砚里摁灭烟头,缓步走进卧室。她拉了窗帘,卧室光线很暗,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像是看热闹的观众,期待一场精彩的战斗。他疲惫地走进卧室,他不想说话,因为他已经感觉到语言已经是他们沟通的障碍,就像两条铁轨,平行延展到远方,他们的语言没有交集,一旦有交集,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她走向他,扑进他的怀里,他背后是他们结婚前拍摄的婚纱照,那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在摄影师的指导下,笑得特别符合幸福夫妻的标准。和婚纱照上的那个男人相比,眼前的男人面色沧桑目光无神,他不知道她要干什么,还要扇嘴巴吗?还要把他的脸挠成瓜丝吗?他视死如归,但脸上波澜不惊。她贴近他,他能感觉到她因为激动和气愤呼出的口气带有恶意。她开始亲他的脸,脖子,用手解开他衬衫的扣子,腰带被解开的那一瞬间,他觉得腰部一下松弛许多,裤子滑落到脚面,她在他胳膊上的血痕处亲了一口,他感觉她的嘴唇温暖但牙齿冰凉,他的伤口被舔舐得温热。他把她推倒在床上,她断断续续地说,对不起,我爱你!开始的时候,他仿佛要报仇一样猛烈,但在中途,他就败下阵来,他觉得这种复仇的可能性不大,他感觉不到敌人在哪里,他的武器就像在和空气较劲一样,让他感觉不到力量。
她不止一次问他,说话啊,你!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他们吵得特别疲惫的时候,有时候是深夜,有时候天已经擦亮,有时候是一个疲倦的下午,她打来电话,他在电话那一头沉默无声,这时候他就听到她暴怒一般的声音:说话啊,你!
她越是如此,他就越没有心情说话。贵人话语迟,以前的老人总这样说,但他算他妈什么贵人呢?他一个农村出来的小青年,到城市里无依无靠两眼一抹黑,自己算是能给自己一口饭吃就算混得不错了。也许和别人有点差别,就是他多读了两本书而已,也就是说,别人打麻将的时候,他读书,别人喝酒放纵的时候,他读书,别人外出旅游的时候,他还在读书。光知道读书,算哪辈子贵人呢?读书改变命运,没准因为他读书太多,改变了他原本善于说话善于沟通善于经营感情的命运吧。
他的父母、妹妹以及其他亲人,包括妻子甚至情人都一致认为和他说话比较费劲。他们经常聊着聊着,他就把嘴巴闭上,尬聊的场景出现了,任你说来说去,他倒是脾气不错,也不离场,但你明显感到,他在他和你之间已经扯下一道屏障。或许,从他的角度来看,你的嘴巴就像一挺机枪,语言就是从嘴巴发射出来的子弹,你不停地扣动扳机,子弹连续发射,都打到了他设置的防护层上,你非常生气,你都不知道那层防护罩是什么高科技材料做成的,总之他神奇地把你发射的子弹全部挡在外面。你白白地消耗体力,损失子弹,对方一脸沉默,毫不在意。
他也在意,他内心煎熬无比,他甚至在她磨磨唧唧絮絮叨叨的说话中经常走神儿,有时候他脑海里会出现遥远的事物,比如长白山上的冰雪覆盖的天池,他希望来一场巨大的雪崩把自己淹没。有时候也会被眼前的物品牵着走,他看见书桌上的一本《乙瑛碑》字帖,上面有“死罪”二字,这本来是树碑者自谦之语,在这时候他却觉得像大法官嘴里戳出的最后判决。在别的字帖里,“死”这个字是不是还有其他写法?《礼器碑》是不是写得更加硬朗,《曹全碑》是不是写得更加优美,《石门颂》的用笔是不是更加潇洒。他就是把这些东西,经过细密的排布组成一道坚硬而厚重的墙壁,似乎找到了自我保护的盾牌,他藏身其后,任他们宣判,任他们射击,任他们蹂躏。
她终于要熄火了,语调降了下来。你说句话,行不行?你别不说话了。你像个男人一样好吧!
我想安静一下。这是他撤下盾牌后说的最主要的话。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然后有液体流淌的声音,他看见她在厨房倒一杯红酒,盛红酒的杯子是他参加省城举办的一个法国文学研讨的活动,法国大使馆的人送给他的,法国的文化参赞用蹩脚的中文说,这个杯子很薄,为喝红酒专门设计的。他拿回来之后,就在过年的时候用了一次。后来,她也不知听哪个闺蜜说的,喝红酒有助于睡眠,就又把这个杯子拿出来用,每次就那么一个杯底,她托着杯子底部反复摇晃,然后还对着杯子仔细观察,她从杯子里面看到的他,是一副扭曲的形象,很丑。
额尔古纳河右岸酒店下面的酒吧,喧嚣嘈杂,她的目光略微抬高于酒杯一寸的时候,看见一个男人在看她。她心里一惊,转而又有点兴奋,目光交集,立刻又收到杯子里,里面的红酒温度在升高,她喝了一口,不像第一口那么涩,却比刚开始酸了一点点。
男人走过来客气地问,一个人吗,可以坐下来吗?
她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她犹疑一下,男人就坐了下来。男人喝伏特加,她觉得男人长得有点像费翔,冬天里的一把火的费翔,就是眼窝没那么深陷。男人身上有古龙香水的味道,她觉得他应该是经常泡吧的人,这些人把泡吧当作一种生活方式,用来打发无聊,或者是能让生活更有激情,她已经好多年不曾到酒吧了,她有点紧张,也有点不适应这里的灯光和音乐。
她把杯子放下,离开了酒吧。在大堂,她又看到了那个男人,他是尾随她吗?男人走过来说,你很漂亮,但有点忧郁。
关你什么事?她听见自己内心的声音,但没有说出口。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就略微低下头。
他说,我可以带你去一个地方,你会很开心。
她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勇气,可以和陌生人一起走,幾分钟之后,她跟着男人上了一辆路虎,再过十分钟,他们出现在一家卡丁车俱乐部。
他选择了燃油的卡丁车,这种车动力很强,她没有开过,他鼓励她,让她有了勇气。他们戴好头盔护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赛道,发动机轰鸣,她觉得可能会把头皮掀掉,用手又按了一按帽子,脚踩下油门,车冲进赛道,男人在她后面,控制车速,大声让她快开。她狠狠地踩油门,甚至在弯道的时候都不知减速。她被绑在卡丁车里,在车轮几次碰到赛道周边的轮胎护栏之后,她的速度慢了下来,但经过调整,她越来越适应赛道的情况,也适应了车的性能。于是,她开始和他飙车,甚至故意撞他的车,他看出她挑衅的意思,也不谦让,在超车的时候方向盘略微一动,车的左后方,卡住了她的车的右前方,她的车向左侧的护栏撞去。她听见自己一声尖叫,而后大骂,妈的,坏蛋!看我怎么收拾你!然后调整方向,追他。一个赛程下来,她下了车,觉得胳膊酸胀,腿也有点抖,他让她活动活动稍作休息,一会儿可以再来一局。她再次投入其中,身体仿佛不是先前的身体,那一刻她不再纠结自己的不幸,甚至觉得生活还有很多乐趣。
他们玩了两次之后,她真的觉得自己累了,但还挺兴奋,或许是出了一些汗,体内的多巴胺和红酒分解物让她原本忧郁的心情变得开朗起来,实际上她本来就是一个开朗的人,她曾经那么热爱生活,热爱她所热爱的一切事物,但也憎恨她所憎恨的一切事物,在她的思维中很少有中间地带,爱憎分明,黑白分明,这和她母亲的性格如出一辙。但那是以前,现在她觉得自己在慢慢改变,以前是因为爱,可以包容所爱之人的一些毛病,甚至把那些毛病转化成一种可爱的特征,但现在可以容忍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是因为爱,也不是因为恨,而是她觉得那些对自己没有意义。
眼前的男人在侵占她身体的时候,她并没有配合也没有反抗,仿佛就像一场春梦,此前她也做过类似的春梦,但她看不清楚他们的脸,这让她既兴奋又悲伤,醒来后,听见他的呼噜声仍然节奏平稳,他依然背对着她,她看着黑夜,被那些虚幻的存在扰乱了心境的同时,也被现实中的冷漠打击得残花满地。
然而,当男人第二次发起进攻的时候,她才体会到温柔的暴力。她还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名字,她问他,他并没有回答,而是继续精细认真地对待她的身体,她已经没有兴奋的感觉,皮肤上面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那些带有恐惧的空气,顺着皮肤渗入体内,点点滴滴在心中聚集。
她喊,不!
她听见自己的爆炸一般的声音,估计酒店的其他房间都会听到,他用食指抵在她的嘴唇上,让她禁声,或许是过于惊吓,她感觉声音闷在喉咙里,却怎么也逃不出来。她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的横肉,那些肉随着情绪的激动而颤抖,他的眼里出现火焰,但就那么一秒,又消失了,他用手在脸上撸了一把,脸上的横肉也消失了,随即呈现在她面前的还是那个温柔而又甚解风情的男人。他们最近的距离也只有不到两公分,但他对她的闷声的呼喊无动于衷,像工匠一般心无旁骛地做自己的事情。她翻滚起来,身上粘了很多地板上的毛发,有几根还是弯弯曲曲的耻毛。在他看来,仿佛是一盘美味的蛋糕,不小心撒了一地,他十分可惜,摇着头嘴里啧啧发出遗憾的声音。她泪流满面,痛哭求救,但声音淹没在一阵狂躁的水声中。他打开了窗边浴缸里的水龙头。
他把她抱起来,轻轻地放进浴缸,浴缸里的水越聚越多,淹到了她的脖子,她呼吸粗重,眼里全是恐惧,在恐惧的压迫下她几乎丧失了呼喊的能力。他没有微笑没有愤怒,仍然从容平和地拿出一个小包,缓慢而优雅地打开,一件一件的器物在灯光之下泛出金属的寒光。他先拿出一个刀片,熟练地割了一下自己的下巴,下巴并没有出血,但先前紧绷的面皮一下松懈开,他扯掉面皮,里面是一张他十分熟悉的面孔。
竟然是他!她不仅熟悉这张脸,也熟悉他的后背。不是他还有谁呢,他要做什么?他要杀了我吗?别杀我,行吗?你的事情,我不管了,你愿意跟谁过就跟谁过,你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以后给你当牛做马,你說咋地就咋地,完全都听你的安排,让我离开我就离开,再也不打扰你了,你看行吗?行吗?你倒是说话啊,你!
她语速极快,还是像机关枪扫射一样,但只有她自己能听见,这些话奋勇冲向嘴边,像特种部队要突破封锁,但最后还是被喉咙里的东西抵挡了回去。
他嘴角一丝微笑,像欣赏一个猎物,他说,你的身体像一条蛇,刚在你身上写了一首诗,要不要我念给你听?她摇头。他说,蒙昧的生活是最幸福的生活,生活和信仰一样,不能问太多为什么,更不能太清醒,生活才能长久而祥和。她还是摇头,他说,你需要安静,别激动,也别讲话,没痛苦,真的。
他左手关掉水龙头,右手里的刀片在她左乳上方划开,鲜血很快漫延到了整个浴缸,但她并没有感觉到一丝疼痛,就像他说的那样,没痛苦。她看着红色水面升腾起薄如轻纱的粉红色水汽,水汽越漫越大,游动的粉色气体拥挤在房间里,他消失在其中,她也消失在其中。
她被惊醒之后,原来印象中的浓重的粉红色气体已经了无踪迹,她感觉周围都是酒气,酒店的白色床单上有一些呕吐物,估计是昨晚呕吐的证据,她立刻从床上起来,四周查看,确定房间里没有其他人,她一下子坐在临窗的一把椅子上,哭了。她记起了昨夜的那个噩梦,她突然十分讨厌自己,讨厌得希望梦中的一切是真实的。
她打开窗帘,阳光是阴沉的,窗外江面上有一艘小船驶过,尾部拉出一道细细的水线,小船再往前行驶就钻进了江心小岛的空隙里,野气的江面上似乎起了水雾。
杀了我吧,这样会更好,不用互相折磨了。她心里说。
她回到青城,心情很乱,车窗外的景物模糊不清。如果没有儿子,她想自己可能早就离开这里了,她对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好感,她常常抱怨自己当年没有去南方。实际上,人的任何选择都没有对和错,但大多数人为了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就不得不努力去让人看到自己选择的正确性。她选择留下来,也不完全是因为有了儿子,也要证明自己留下来是正确的,她希望自己能找到可以证明的支点,但她又不确定是否真的能够找到。
实际上她已经对这个和她生活了八年的男人彻底失望,长久以来,她一直觉得他的生活极其枯燥乏味,人死板透顶,情商堪忧,常吃的食物就那么几样,土豆、茄子、白菜、豆腐、米饭或者馒头、包子之类的,他很少吃西餐,也不习惯吃超过他童年认知范围之外的其他食物,生活的乐趣更是别提了,整天看书或者写写毛笔字。她有时候也能理解,或许那些书籍中的文字给他营造了另外一个世界,那个世界肯定也有喜怒哀愁,甚至男欢女爱,以至于他常常沉醉于那些虚构的世界之中,反而觉得当下的生活更像虚构出来的。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盯着字帖上漫漶难认的文字看上很久,那些已经没有生命力的文字,就跟他这个人一样,早已经被实用主义所淘汰,那些字即使你认识,你会书写,又有什么价值呢?哦,他曾经给一个朋友用钟鼎文字写了四个大字,对方给他包了一个大红包,这就是所谓的价值吧。但这只是偶然现象,不会成为常态,如果每天都能如此,他不成了写字的印钞机器?话说回来了,那个红包,还不够他买笔墨纸砚的钱呢。那简直就是一个无底洞,他怎么还不迷途知返呢?
两年前,他重新开始跑步,他做点事就爱臭讲究,和写书法一样,必须用好的笔墨,还说这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一次,他为了跑步竟然买了一千多块的运动鞋,四千多块钱的运动手表,专业的排汗背心和裤头。有一点她还是比较佩服他的,就是他对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特别认真对待的态度,并为此付出行动,并且还能坚持下去。比如跑步这件事情,他第一次跑了三公里,回家出现了少有的兴奋,冲完澡后,他没有沉默寡言,反而主动和她谈论了跑步的感受,她第一次听说有一种东西叫多巴胺。这使她更加确认一点,就是他没有把爱放在自己身上,他爱他的笔墨纸砚,他爱跑步,爱多巴胺,他爱他的孩子,唯独没有爱她。在跑步的这条路上,他越跑越远,三公里,五公里,十公里,不断给自己设定新的目标,很长一段时间控制在十公里,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他的配速从七分钟到六分三十秒,再到五分三十秒,他每一次进步,都会在微信朋友圈谈谈自己的心得,很多人都给他点赞,她也点过。她点的那次,他发了一个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写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书影,并配发了一张他刚刚跑完步满头大汗的照片。他和她讲过,村上春树既是一个知名的作家,也是一个马拉松爱好者,村上春树之所以长跑是为了戒烟,后来跑着跑着跑上瘾了,就世界各地参加马拉松比赛,有一次他竟然跑了一个一百公里的超级马拉松。村上春树说那一次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他还没有跑过马拉松,但也跃跃欲试地想挑战一次。
后来他们吵架,估计他是觉得跑步可以排毒,不仅可以排除身体的毒素,也可以排除心理的毒素,所以每一次吵架之后,他总是自己一个人出去奔跑,大导演王家卫的电影《重庆森林》里,那个失恋的金城武在跑步,旁白说,跑步可以将你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而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他很少流泪,是不是跑步已经把他的泪水蒸发掉了,而她一想到并不如意的婚姻就常常流泪,她想,自己是不是也应该跑步,但她自己感觉缺少毅力,她坚持不下去的。
儿子说爸爸把他寄存在卖烤肉拌饭的邻居家,然后他就去跑步了。儿子和烤肉拌饭家的胖孩子一起玩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的游戏,自从他无数次地央求爸爸得到了iPad的使用权之后,他的兴趣就从单纯地看动画片转移到了玩电子游戏,孩子把除了写作业以外的时间,通通给了游戏,甚至有点沉迷。这让她有些担心,她多希望他能引导孩子和他一起运动啊。
他把孩子看成一个未完成的作品,需要时间去一点点地书写,一点点地修改,一点点看着他长大。这部作品和那些世界名著相比,肯定不算规模宏大,但也有足够的长度。乔伊斯把布卢姆一天的生活写成长达一百万字读起来令人抓狂的大书,普鲁斯特皇皇七卷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但这些作品对于普通人来说,怎么能比培养一个小孩子长大的故事更难写呢?可是,人类历史的经验说明,再难写的作品最后都写成了,孩子们都长大了,只不过各自的叙事方法略有不同。
和现在的小孩相比,他觉得自己的童年生活还是丰富许多,虽然没有这么多玩具,但他對那个年代的每一件玩具都特别珍惜,而且那时候的玩具大部分都是就地取材,现在想想,那些泥巴、树枝做成的玩具是不是和大自然更亲近呢?恍惚间,他看见了自己的童年,一个因营养不良而消瘦的小孩,衣服和面目也因为缺少清洗而脏不拉几的,他对三岁之前的自己,可考的实体资料只有一张两寸照片,他还戴了一个围嘴,妈妈说那时候他总流哈喇子,照片上几乎看不清自己的眉毛,头发也很稀疏,有点营养不良,得过软骨病,实际上就是缺钙,缺到什么地步,就是走道经常卡跟头。现在他不仅不卡跟头了,还能跑起来了,但他觉得跑步是一个人的事情,他喜欢一个人能完成的事情,他不需要合作,一个人的世界里,他可以获得自由。
是的,他感觉自己身体沉重,沉重得有些不堪重负,他开始慢跑,迎面吹来的风让他精神一振,他想慢一点,感受风和皮肤的亲密接触,那像是一种爱抚,他好久没有体会到这种感觉了。他常去跑步的学校,距离烤肉拌饭的店铺大约一公里,在这一公里的路程里,他仿佛在努力穿越到一个崭新的世界,那里面春暖花开、空气清新,没有世事纷扰,没有理不清的情感纠葛,进入校园以后,他开始加速,腿部传导过来的力量,让他感觉自己必须努力完成这次穿越。
五公里之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调整到了可以放手一搏的状态,他开始控制速度,基本配速在六分钟左右,就这样进入十公里,他竟然没有疲惫和体力不支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平日的锻炼起到了作用,耐力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接下来的十公里,他决定不在校园的体育场转圈跑了,他要到大街上跑,要和行走的人和车辆一起出现在马路上。而后,他穿过一条小街,小街的尽头隐蔽着一座教堂,教堂是哥特建筑,顶端是一个大大的十字,把天空割开。他想,有一次凶狠的台风刮过,十字架倒相安无事,难道真有神力?
当他手机里跑步软件提示已经跑了十五公里的时候,他心里再次翻起一阵兴奋,这种兴奋顺着心脏的位置,往大脑奔涌,他甚至觉得大脑里面似乎有一些血管垂下来,下端连接着心脏,心脏才不至于从现在这个位置滑落到胃里,如果那颗心脏够大够重,没有那些血管的牵引,会滑落到腹腔,再从腹腔滑落到盆腔。当然,这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幻想,人体解剖学已经证明他幻想的丝毫没有科学性。只不过,这时候科学的正确并不能阻止他幻想中出现的错误。过了一个红绿灯,他开始逆着车辆和人流奔跑,偶尔有车上的司机和他打招呼,给他加油,行人们则普遍比较麻木,视他不存在或者视他为一个傻逼,行人们每天看到若干个傻逼,表演若干种傻逼行为,所以对他的跑步也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他觉得脸上已经不再淌汗,用手一摸,摸到一种颗粒状的物质,他看了一眼,是白色的结晶体,他知道那是汗液结晶出来的盐。他感觉自己逐渐被这些小结晶体包裹起来,浑身上下仿佛穿了一件白色的铠甲,这种感觉让他觉得自己穿行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他一路狂奔、一路厮杀,所到之处,敌兵敌将都因为看到他的勇猛而自动退却。就在这个时候,他跑到了一个上坡路段,他开始觉得腿部肌肉紧张,但这种感觉并没有影响他跑步的速度,突然他觉得右侧的脑后方鼓胀了一下,他也没有特别在意这种感觉,继续往前奔跑。有人问过他,跑步的时候都想什么事情,他说胡思乱想,这一次他发现胡思乱想的路程在十公里之内,后来有一段时间,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事情了,是不是就是村上春树说的灵魂出窍呢?但在接下来的跑步中,他确实没有想什么其他的东西,无论是曾经想过的字帖上的古老文字,还是高山上的终年不融的积雪,还是那张令人生厌的妻子的面孔,还是情人那根黑色的长发,抑或让他每一次见到油然而生欣喜的儿子,以及刚刚闪现的奋勇杀敌的场景,这些都没有出现在他的脑海之中。他眼前的车辆和高楼都消失了,前方的路越来越开阔,仿佛到处都是路面,他觉得眼前的天空也越来越低,低到可以很快就压迫到自己的脑袋。这时候,手机里的跑步软件提示他已经跑了三十三公里,最近一公里用时八分十二秒。他感到自己的呼吸有些加重,速度不由自主慢了下来,小腿犹如灌铅一般沉重,脚下的鞋子已经没有了弹性,脚底板几近赤裸,只有骨骼踏在地上和肌肉共同发起沉闷的抗议。眼里渗进的汗液混合了眼泪模糊了前方的景象,周围闪现着光,一片白茫茫,在低矮的天空下,仿佛出现一堵墙。爸爸,狼来了,快点!一串清脆铃声般的笑声在脑海里响起。他牙关一咬,心一横,腿部肌肉再次被唤醒,身上的结晶盐粒反射着铠甲的光芒,突显了他奔跑的轮廓。在低矮的天空之下,他看起来比先前竟然高大了那么一小点。他蓄发全身之力,朝着墙壁撞去,仿佛听见来自教堂里的童声齐诵从头顶上方的云层缝隙中传来,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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