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胺”的误读及其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启示
2022-05-09梁驰华
梁驰华,杨 奔
(1.玉林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广西 玉林 537000;2.梧州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
三聚氰胺(Melamine),俗称密胺、蛋白精,化学式为C3H6N6,是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最早由德国化学家李比希于1834年合成,被用作化工原料[1]。它是白色单斜晶体,对人体有害,不可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剂[2]。
三聚氰胺的英文名称是Melamine。Melamine何时传入我国,三聚氰胺这一名词何时在汉语中出现,现在已经不容易说清楚了。但是,对于三聚氰胺这一名词的读音目前还存在着很大误区。事实上,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将三聚氰胺读成“sānjùqīnɡ’ān”的大有人在,而那些将三聚氰胺的正确读音——“sānjùqínɡ’àn”读出来了的人,倒显得颇为另类,给人一种“怪里怪气”的感觉。因此,为了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更深入地了解三聚氰胺这一名词,有必要探讨三聚氰胺中“氰”“胺”的读音。从书面形式来看,“氰”“胺”是新造字,“胺”在《广韵》就已收录,读音为è,意为肉腐败变臭,但作为化学用字是晚近的事,故也将其看作新造字),也是形声字。不过,要考查这两个字何时产生,同样也不太容易。经查阅工具书,发现《新华字典》的最早版本1953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收录了“氰”“胺”这两个字。由此推断,“氰”“胺”这两个字已有将近70年的历史。“氰”“胺”的读音,在1957年版(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中分别是“qínɡ”和“àn”,此后各个版次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等权威工具书的注音都莫不如此。
照理来说,进入字典、词典将近7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字,其读音应当是有一定的知晓度的,但是目前的现实却恰恰相反,能正确读出这两个字的音的人实在微乎其微。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氰”和“胺”这两个字的读音审定问题,是审音不合理所致。
形声是传统的“六书”之一,是最能产的一种造字法。正因为如此,形声字与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相比,是字数最多的一类字,“《说文》中的形声字占82%,现代汉字中形声结构的字约占90%”[3],“清代的《康熙字典》中,形声字占90%”[4]。形声字形旁表意,声旁表音,造字时声旁的读音基本上就是汉字的读音;即使是在汉字读音发生很大变化的今天,有人做过统计,“在7 504个形声字中字的读音与声旁的读音完全相同的仍然有4.7%,声、韵母相同而声调不同的则有10%。”[5]。因此,在长期应用汉字的过程中,人们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有边读边”的思维定势。从汉字的形体和读音的关系来看,“有边读边”肯定不能作为汉字形、音关系的科学概括,例如“江”“芃”都是形声字,其读音不读“ɡōnɡ”“fán”而读“jiānɡ”“pénɡ”。但是,即使是在现代汉字中,也还是有不少字的音是读“边”的,例如“疤”“搬”“苞”“枫”“荷”等字的读音就完全是其“边”(声旁)的读音。所以,在汉字的应用中,人们很容易从已有的思维定势出发进行言语交流。“氰”“胺”既然是形声字,既然其声旁分别是“青”和“安”,于是多数人就将其读成了“qīnɡ”和“ān”。也就是说,多数人读错“三聚氰胺”中“氰”“胺”的音,客观原因起了很大的作用。第一,“氰”“胺”读音的审定,违反了形声字的构字规律。“氰”“胺”声旁是“青”“安”,但字音却人为地定为“qínɡ”“àn”,明显违反了声旁表音(严格地说,应当是声旁准确表音,因为这两个字中的“青”“安”还是声旁,只是其读音不完全同于字的读音罢了)的通行做法。第二,“氰”“胺”读音的审定,也不符合人们“有边读边”的思维定势。思维定势多少有贬义色彩,但不可否认,它确实是语言生活的客观存在,内含一定的合理性;而且,公众将“氰”“胺”读作“qīnɡ”“ān”,其实是语言的类推作用。类推作用是语言中规则化、整齐划一化的趋势,起作用范围遍及语言的语音、词汇、语法、语义各子系统,它试图铲除语言中的例外,对语言起着调整整顿的作用,是语言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所以,所谓思维定势,确实有其合理的内核。综合来看,不恰当的审音是人们普遍误读的客观原因。曹先擢先生曾说过:“人为地改读字音,有时难以奏效。20世纪50年代,为避免与氢同音将氰改读qínɡ,目前字典仍注为qínɡ,但口头上读qīnɡ的更普遍。我国台湾地区的《重编国语辞典》将氰注qīnɡ,顺其自然,反倒避免了社会上出现歧读。”[6]83应当说,当年审音时的考虑,即为了避免与现有的字例如“氢”“氨”同音,也不无道理。同音词、语素多,是汉语的音节少与汉语语素多矛盾的必然结果,也是汉语的特点之一。而过多的同音词、语素的存在对语言的交际会产生影响,可能会造成信息交流的障碍。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我们同时也必须看到,同音词、语素一旦进入交际领域,多数就能自然分化,“上高速”与“高速行驶”,其中的两个“高速”是一组同音词,但在具体语境中混淆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换言之,当时考虑问题更多是着眼于静态的语言观而非动态的语言观和全面的语言观,只看到了静态混淆的可能性,而忽视了动态分化的现实。如果当年能够从动态、全面的语言观出发,考虑更全面、周到一些,直接将声旁“青”“安”的读音作为整个字的读音,那就可能不会有今天的误区,而且对普通话的教与学也都更有利。
“氰”“胺”读音审定的“教训”,也能给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体现前瞻性原则
语言文字规范化具有语言规划的性质,关系到国家语言生活的进步与文明,其工作着眼点既针对现在,也指向未来,因此要尽可能做到未雨绸缪,凸显前瞻性。在实际工作中,要依托对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善于总结语言文字规范化史上的经验教训,善于把握语言文字发展的内在规律,积极主动、因势利导地干预、引导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进程,将规范化工作做在前头,力求避免既往事后“追认”的被动局面。诚如吕冀平先生所说:“在语言规范的问题上前瞻性的未雨绸缪也许比针对既成的语言事实进行亡羊补牢性质的匡谬正俗更为重要。”[7]163在“氰”“胺”读音审定的问题上,当时应该能够预见到由于声旁“青”“安”读音的影响,必定会导致错误读音的产生,同时也应该能够预见到交际领域可能有的同音现象大部分会被化解。所以,所谓前瞻性,就是科学全面的分析,权衡利弊后的合理取舍。读音的审定需要坚持科学的精神以及有利于人民群众正确读准字音的原则,有意识地引导语言文字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而不是相反。目前“氰”“胺”字音的大面积误读,乃是前瞻性欠缺所致。前瞻性十分重要,其基础就是科学性。语言文字各有其内部规律和发展变化的特点,认识并尊重客观规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就能上水平、上档次。形声字形音关联,有明显的规律性。历史上传承字的声旁,其声旁往往不能准确表音,那是事出有因,是语言演变的结果,但是作为新造字例如“氰”“胺”,应该甚至必须让声旁的读音代表整字的读音,这既是汉字自身的结构规律,也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出发点和目标指向。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吸收约定俗成的成果,尊重并反映语言生活的实际
语言符号的音和义之间没有自然属性上的必然联系,只有社会约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只要为社会成员所接受和遵守,就不存在优劣高下的问题。约定俗成的内涵之一,应当是“从俗”,“俗”即语言社团的语言生活实际。作为语言的规范标准,并非来自专家学者的凭空臆想,而是来自交际主体的言语活动,应当是言语实践的反映或描写,那种一味恪守语言发展规律的所谓“正音”或“专家语法”却未必都能获得语言社团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正如戴昭铭先生在谈到“搞”的意义和用法的泛化时,针对专家们“限制的建议”所指出的“与其禁而不止,还不如客观地予以描述,使之成为新的规范”[7]25。“氰”“胺”的读音即为如此,与其让标准音高高在上,还不如向下去接地气,通人情,顺民意。考察语言学史,可谓屡见不鲜。“国语”标准音从“老国音”(1913)到“新国音”(1924)就是这样发展的结果。“老国音”人为地拼凑了“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人造语音系统,其弊端非常明显,所以后来的“新国音”就“决定以漂亮的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凡字音概以北京的普通读法为标准”[8]7。这一改动,反映了语言生活的实际,为后来的国语乃至普通话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危”“帆”读音的审定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危、帆’在北京话里有阴平和阳平两种读法,阳平的读法是符合一般发展规律的,但是阴平的读法不但在北京话里比阳平的读法通行,就是在北方方言里用得也比较广泛,因此,应该采用阴平的读法。”[8]82“危、帆”读音的审定,涉及到了科学性与大众的约定俗成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面、正确地认识语言文字自身的规律,冷静观察,理性分析,全面评估,并且在科学性与约定俗成之间做出合理的取舍。一般情况下,与科学性相比,约定俗成往往会因其强大的惯性和广大的使用者而成为常见的选项。“客观事理和群众习惯这两者比较起来,群众习惯更有群众性。”[9]也就是,约定俗成更有可能成为规范和标准。所以,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公布之时,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和广电部在《关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以便利广大群众学习普通话为着眼点,采取约定俗成、承认现实的态度”[10],其精神实质就是“从俗”;而表中对一部分字的读音所进行的调整,由于有约定俗成做基础,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乐于接受,是成功的。上面所引曹先擢先生提到的我国台湾地区审音“顺其自然”,其实也是“从俗”——尊重汉字形声字读音的一般规律以及一般人长期形成的读音习惯。而且应当指出的是,“氰”“胺”读“qínɡ”“àn”,是从《新华字典》1957年版开始的,之前的《新华字典》1953年版的注音分别是“ㄑㄧㄥ”和“ㄢ”(这是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之前的注音方式,所用字母称为“注音字母”);《新华字典》1954年版的注音所用的注音字母与1953年版完全相同,此外,为了方便读者学习还使用了同音字注音,在注音字母注音旁边,分别加注同音字“[青]”“[安]”。在这里,我们也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尊重约定俗成的重要性。原来的读音是科学的。而1957年后的读音,属于人为改读,漠视了科学性与约定俗成的强大力量,因为“字音的改读在一般情况下是自然发生的,经社会约定俗成”[6]83。如果有所违反,就可能导致语言生活的混乱。目前“氰”“胺”所面临的情况与当年“从容”的“从”差不多,误读“氰”“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将其读音调整为“qīnɡ”“ān”,是必要的,也是合情合理的,无疑也将会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接受。
“氰”“胺”读音的审定,曲折起伏,争讼纷纭,这不仅关乎这两个字的正确读音,也关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大局,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继续前行的财富,无疑能够推进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进程,进而推动社会语言生活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