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碳排放总量地区分解研究
——基于2030 年减排目标
2022-05-07程晓娟孙思琴全春光
程晓娟,孙思琴,全春光
(1.湖南工商大学 会计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2.湖南工商大学 企业社会责任与资源环境会计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205;3.长沙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22)
一、引言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环境挑战。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参与者,我国政府继哥本哈根会议、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承诺强度减排目标后,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又再次提出“CO2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国家自主贡献新目标。实现碳减排目标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基于碳排放总量限定的地区碳配额分配是我国碳减排的现实途径[1]。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碳排放总量的分配原则、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相关研究逐步走向成熟。如Yi 等(2011)[2]、Zhang 和Hao(2015)[3]、王勇等(2018)[4]、王金南等(2011)[5]、周迪等(2019)[6]学者运用综合指数法对全国碳排放总量目标省区分配进行了研究。黄煌(2020)[7]、田云和陈池波(2020)[8]在此基础上分别探究了分配结果的边际减排成本和全国碳减排奖惩方案。郑立群(2012)[9]、苗壮等(2012)[10]对传统的DEA 模型进行了改进,用ZSG-DEA 模型对全国碳排放总量目标进行了地区分解。此外,一些学者针对区域及一省区内部地市层面的碳排放目标分解问题展开了研究。如李健豹等(2020)[11]、Qin 等(2017)[12]、Fang 等(2019)[13]分别对江浙沪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和华北地区的碳配额进行了分配。李泽坤等(2020)[14]、程纪华(2016)[15]、冯晨鹏等(2020)[16]则对浙江省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进行了地区分解。而要有效实现国家减排承诺,需要将碳减排目标层层分解至省、地市甚至更小经济社会单元。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省级各地市统计标准不同,对分配方法的可行性要求较高等原因,现阶段关于省级层面地区分解研究还较少,因此需要更多地市方面的研究来丰富该领域的研究工作[15]。
湖南省地处长江经济带,是我国中部最早实施两型社会建设的地区,也是“一带一部”倡议的实施点,近年来逐渐成为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增长极。然而其重工业比例偏重的产业结构及高碳特征明显的能源结构,为2030 年碳减排目标实现带来较大的挑战。基于此,本文以湖南省为研究对象,从减排能力、减排责任、减排潜力三个维度构建地区碳排量总量分配指标体系,探究其碳排放总量地区分配方案,以期为我国省级层面碳排量控制目标分解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二、研究方法
(一)碳排放总量地区分解指标体系
借鉴已有研究成果,本文从减排能力、减排责任和减排潜力三个维度构建碳排放总量地区分解指标体系。
1.减排能力。根据支付能力原则,一个地区经济实力越强,意味着该地区比其他地区更有能力支付减排费用、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因此应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能代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对经济发展水平,因此选取该指标作为减排能力的度量,它是一个负向指标。
2.减排责任。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一个地区的历史碳排放量越高,意味着它在发展过程中占用了更多的环境资源,则该地区理应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故选取历史累计CO2排放量作为衡量减排责任指标,它是一个负向指标。
3.减排潜力。减排潜力遵循的是效率原则,即以最少的减排投入获取最大程度碳排放减少。由于化石能源消费是CO2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如果一个地区的能源利用效率越低,则意味着该地区实现同样减排效果比其他地区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减排效率和潜力越低。能源强度是衡量地区能源综合效率最常用的指标,故选取该指标表征地区减排潜力,为负向指标。
表1 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地区分解指标体系
(二)指标权重设置
本文运用情景分析法进行权重设置,按照“减排能力”“减排责任”和“减排潜力”进行不同的决策偏好组合,并赋予各种偏好不同的权重,以形成不同的情景,具体如表2 所示。
表2 4 种决策偏好下的权重设置
情景1:“均等”表示决策者对减排能力、责任和潜力都没有偏好。在这种情况下,决策者平均分配与三个指标的值成比例的碳排放量。
情景2:“偏好能力”表示决策者更注重减排能力,人均GDP 越高的地区将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
情景3:“偏好责任”体现了对历史责任的偏好,历史累计二氧化碳排放量多的地区将承担较多的历史责任,获得较少的碳排放配额。
情景4:“偏好潜力”则表示决策者更偏重减排潜力,能源强度大的地区,分配的碳排放量越少。
(三)碳排量总量地区分解指数
基于上述减排能力、减排责任、减排潜力三个分解指标,构造碳排放总量分解指数Wi,如式(1)所示:
其中,wj为不同偏好情景下确定的第j分解指标的权重,Pij表示第i个地区对应的第j个分解指标在全省指标中所占的比重,以上数据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
三、数据来源与研究结果
(一)数据来源
文中湖南省全省及各地市国内生产总值、人口等数据来源于《湖南统计年鉴》、各市州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取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9),碳排放系数取自《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
(二)湖南省碳排放总量测算
本研究采用国家承诺的2030 年碳排放强度下降65%的强度减排目标作为估算湖南省碳排量的依据,同时假设未来十年各年碳排放强度变化率q保持不变,则q为:
其中β为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65%),I2005、I2020、I2030分别2005 年、2020 年、2030 年的碳排放强度。
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参考湖南省“十二五”“十三五”规划GDP 增速以及湖南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的精神,假定湖南省2021—2030年GDP 年均增长率g为7%,则未来年度碳排量计算公式如式(3)所示:
未来十年的湖南省碳排放总量TC,即为:
根据上述碳排放综合分配指数和预测的湖南省2021—2030 年碳排放总量,可以得到每个地市分配的碳排放总量Ci,然后将其与各地市2020 年碳排放量进行比较,得到剩余碳排放空间CSi,具体如式(5)、式(6)所示。
(三)不同偏好下碳排放总量分配结果
以2005 年为基期,由式(2)~式(4)计算得出2021—2030 年湖南省碳排放总量为479 965.52 万吨。在4 种决策偏好权重设置和3 个具体指标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由公式(1)得到不同决策偏好下湖南省各地市综合分配指数,如图1 所示。
图1 不同偏好下各地市碳排放综合分配指数
根据公式(5)得到各地区在4 种决策偏好下各地市分配的碳排放总量,如图2 所示。
图2 2021—2030 年湖南省碳排放总量分配结果
1.均等情景。在能力、责任、潜力均等考量的情景下,湘西州、张家界、怀化、永州分配的碳排放量较多。因为这些地区人均GDP 较低、历史累计CO2排放量少,所以需要承担的减排责任较小;而娄底、岳阳属于典型的能源资源型地区,历史累计CO2排放量大、能源强度高,分配的碳排放量自然就少,均在20 000 万吨以下。值得注意的是,娄底、岳阳无论是在均等还是其他情况下,由于历史碳排放量巨大的原因,碳排放量分配都处于较少的位置。本文将均等的情况作为一个参照,用来突出不同偏好下碳排放量分配的倾向。
2.偏好能力情景。在偏好能力的情况下,长沙、株洲、湘潭地区分配的碳排放量最少,湘西州、张家界、怀化、邵阳分配的最多。原因在于长株潭城市群是湖南省经济增长极,经济发展水平高,有足够能力承担节能减排支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因此需要负担更多的减排任务。与上述三个地区相反,湘西州、张家界、怀化、邵阳四市是由于经济相对落后,减排能力较弱,因此承担减排较少的减排任务。
3.偏好责任情景。在偏好责任的情况下,岳阳、娄底是碳排放量分配得最少的地区,主要原因在于两者都是传统钢铁、石化等重化工业发达地区,拥有许多能源密集型企业,如娄底的华林涟源钢铁集团、岳阳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地的工业能源消费量一直居全省前列,历史累计CO2排放量也远远高于其他地市,故应承担更大的减排责任。
4.偏好潜力情景。在偏好潜力的情景下,娄底、岳阳、湘潭这些能源强度高的地区分配到较少的碳排放配额。高能源强度代表低能源效率,这些能源强度高的地区普遍存在着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能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导致了高投入低产出,减排潜力低。相比之下,长沙、株洲等地经济发展对能源依赖性有很大改观,能源利用率高,同量的碳排放可以取得更高的经济产出,故获得较多的碳配额。
(四)碳排放剩余空间分析
由公式(6)得到四种情景下湖南省14 个市州的剩余碳排放空间,如图3 所示。
图3 四种情景下各地市剩余碳排放空间
根据不同偏好情景下各地市剩余碳排放空间,同时结合分解指标将14 个市州分为四类区域(见表3)。其中湘西州、张家界、怀化、邵阳、永州在四种偏好情景剩余碳排放空间是充分盈余的,归类为第Ⅰ类区域;株洲、常德、郴州、衡阳、益阳5 地剩余碳排放空间处于8 500 万吨~10 000 万吨之间,且各类指标都为一般水平,归类为第Ⅱ类区域;湘潭和长沙剩余排放空间盈余较少,但人均GDP 高,归类为第Ⅲ类区域;娄底、岳阳剩余碳排放空间最少,均在6 500 万吨以下,且两地历史累计CO2排放量多、能源强度大,归类为第Ⅳ类区域。
表3 各地市剩余碳排放空间分类分析
第Ⅰ类区域,集中于经济欠发达的湖南省西部地区,现阶段碳排放量少,分配的碳排放总量多,剩余空间多,同时这些地区的减排潜力也较大。因此针对第Ⅰ类区域的碳排放控制策略是:一方面,仍以经济发展为主线,适当提高碳排放增速以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另一方面,挖掘这些地区减排潜力,构建省内碳排放交易市场,实现该区域与其他区域碳排放总量的协调。第Ⅱ类区域,三个指标和剩余碳排放空间都为一般水平,但在内部存在些许差异,这些地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减排策略,将自身碳排放量控制在较低的水平。第Ⅲ类区域虽然碳排放量不低,但是人均GDP 高,因此得益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该区域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减排能力优势,为其他地区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在保持经济持续、优化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减排。第Ⅳ类区域地区多依赖能源驱动型产业,历史累计CO2排放量高,再加上减排潜力弱,剩余碳排放空间少,未来减排压力较大,因此该区域应大力优化能源、产业结构,逐步降低其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同时可通过碳排放交易市场,购买碳配额以减轻减排负担、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四、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为了落实我国2030 年的减排目标,并将全国的减排目标下沉至各个省乃至各个地市,本文构建了包含减排能力、减排责任、减排潜力三个指标的碳排放总量分配指标体系,设定四种不同偏好情景对湖南省14 个地市2021—2030 年碳排放配额及剩余碳排放空间进行了测算和分析,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在4 种情景下各地区分配的碳排放量和剩余的碳排放空间总体上具有相似性,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剩余空间较少的地区都集中在娄底、岳阳、湘潭、长沙等地,这些地区或是经济条件较好或是历史累计CO2排放量高、能源强度高,未来面临减排压力较大。两者较多的地区则集中在湘西州、张家界、怀化等经济稍落后、工业不发达、历史排放较少的地区。
第二,在不同的决策偏好情景,各地市分配结果就有所差异,各地区的分配结果都结合了自身的特点。例如人均GDP 高的地区在偏好能力的情景下,碳排放量和碳排放空间会少一些,以承担较多的减排责任来减轻其他不发达地区的负担;而在偏好责任时历史累计CO2排放量较多的地区分配的碳排放量相对较少,体现污染付费的原则。
(二)对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省内碳排放交易市场。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仅有利于促进碳强度目标的实现,还能通过这种协调机制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化,使得发达地市分配到更多的排放量以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相应的欠发达地区则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或技术引入,推进国家2030 年达峰目标实现。建立健全湖南省碳排放交易机制可以从以下两点着手:第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碳排放市场的运行。使碳交易有法可依,保障交易工作有效下沉至各个地市,并能够持续地开展。第二,完善碳排放总量分配制度。在控制排放总量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碳排放量分配方法,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平、科学地分配,并确保分配过程中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使用新能源。非可再生资源的直接燃烧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燃烧效率低,如果使用不加以限制,既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针对本文中娄底和岳阳能源消耗量大、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等问题,决策者可以首先把重点放在资源利用效率上,推广使用污染物净化循环技术,促进企业绿色循环发展。其次是推广使用新能源,充分开发和利用省内太阳能、页岩气等能源,促进能源结构多元化,构建新型能源工业体系,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从局部达成碳中和目标。
3.采用针对性的节能减排政策措施。长沙、株洲、湘潭这些发达地区可以倾向于发展高附加值的行业,进一步推动这些地区向高质量、高技术的产业体系逐步转变,放缓碳排放增速,同时利用自身经济优势为其他地区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而岳阳、娄底等发展程度中等、碳排放量大的地区应该重视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规模过快扩大和生产经营粗犷的问题,实现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逐步提高技术水平,坚持技术创新,最大程度降低当前碳排放量。再是张家界、湘西州这些不发达地区还是要以经济发展为主线,根据各地特点发展规模效应突出的优势企业,达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得产业协调化、绿色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