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老挝农业的法律路径
2022-05-05刘鑫
刘鑫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云南 昆明 650000)
2021 年12 月3 日,中老铁路正式开通运营。铁路通车之前,中国对老挝农业投资流量在东盟十国中排名第一。铁路通车之后,国际运输通道的便利性将为老挝带来更多来自中国的农业投资者。投资老挝农业应当深入了解老挝农业法律,谨慎进行投资决策,提前设计投资路线和进行税务筹划,合规经营,减少投资风险。
一、投资准入
老挝《农业法》(1998 年)和老挝《林业法》(2019 年)都明确国家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老挝农业。老挝农林部(MAF,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在2015 年5 月发布的《到2025 年的农业发展战略和到2030 年的愿景》中规划的目标是老挝农业的投资额到2025 年为233.75 亿美元,其中外国直接投资(FDI)占到70%。
(一)投资行业活动划分
老挝将投资行业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为特许经营行业,第二种为控制类行业,第三种为非控制类行业。特许经营行业是老挝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投资者从老挝政府取得特许经营权才能够经营的行业。控制类行业是关系到老挝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业,投资者需要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经营许可证才能够经营的行业。非控制类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和控制类行业以外的行业,投资者只需要进行企业登记取得企业登记证即可。老挝政府负责制定特许经营行业和控制类行业清单,并不时修订。根据最新的《特许经营行业和控制类行业清单》(2019 年),涉及农业领域的特许经营行业活动和控制类行业活动详细划分如下:
表1 老挝农业特许经营行业活动
表2 老挝农业控制类行业活动
不在上述特许经营行业活动和控制类行业活动范围之内的其他农业活动,例如农机设备贸易、农产品贸易、农产品进出口、农资贸易等就属于非控制类行业。
(二)农业投资主管部门
计划投资部(MPI,Ministry Of Planning And Investment)是老挝主管投资的部门,在各省和各县设有计划投资厅和计划投资局。老挝没有设置专门的负责外国投资的机构,计划投资部既负责审批老挝国内的投资,也负责审批外国投资。计划投资部审批的投资活动是特许经营行业和控制类行业投资。
农林部(MAF)是老挝农林行业主管部门,在各省和各县设有农林厅和农林局,农林部内设农业司(DOA,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林业司(DOF,Department Of Forestry)、畜牧与渔业司(DOLF,Department Of Livestock And Fisheries),具体负责农业、林业、畜牧与渔业的审批管理。农林部在计划投资部审批农业特许经营行业和控制类行业投资过程中,向计划投资部提供农业部的意见,农业部的意见是计划投资部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
工贸部(MOIC,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是老挝工商主管部门,在各省和各县设有工贸厅和工贸局。工贸部负责企业的工商登记管理。
(三)投资落地机构
投资老挝农业有两种方式,第一是直接投资,第二是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在老挝当地新设立落地机构或新开发农业项目,间接投资是收购老挝当地存量农业项目或企业的股权。目前对老挝的农业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
投资者直接投资在老挝设立的落地机构主要有三种,第一是代表处,第二是独资公司,第三是合资公司。老挝境内只允许外国航空、银行和保险类公司设立分公司,外国农业投资者不能在老挝设立农业公司分公司。
代表处的职能是收集商业信息和为母公司协调与老挝境内政府部门、法人实体、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不能开展任何营利性活动。代表处的设立对于投资者有两方面的作用,第一是项目未确定实施前,作为投资者与老挝政府部门进行项目接触、沟通、谈判的机构;第二是为投资者在项目确定后设立合资公司或独资公司做准备。代表处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 万美元。代表处的期限为1 年,可以延期2 次,每次1 年,代表处总的期限最长为3 年。
独资公司是投资者百分之百持股设立的公司。老挝工贸部对于国际运输等物流行业设定了外国投资者股权持股比例的限制,外国投资者不能百分之百持股。在农业领域,不存在针对外国投资者的股权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以百分之百持股。
合资公司是投资者与老挝境内主体或其他主体合资设立的公司。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的设立取决于投资者的商务安排,法律无强制性规定。2017 年老挝政府取消了对外国投资者投资注册资本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投资老挝农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四)投资程序
根据投资行业活动不同,投资程序也不同。
投资农业特许经营行业,例如特许国有土地农作物种植园,投资程序为:第一步,投资者向计划投资部提交投资申请;第二步,计划投资部同意申请后,投资者与老挝中央政府或省政府签订备忘录(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第三步,投资者根据备忘录的约定开展项目的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ESIA,Environment And Social Impact Assessment)和经济技术可行性研究(FS,Feasibility Study),编制ESIA 报告和FS 报告;第四步,ESIA 和FS 获得农林部通过后,投资者设立项目公司,取得企业登记证(ERC,Enterprise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第五步,项目公司与老挝政府谈判、签订农业项目发展协议(PDA,Project Development Agreement)或特许协议(CA,Concession Agreement);第六步,计划投资部向投资者颁发投资许可证(Investment Licenses)。
投资农业控制类行业程序为:第一步,投资者向计划投资部或计划投资厅提交申请;第二步,投资者根据项目大小进行初步环境评价(IEE,Initial Environment Examination)或ESIA,并编制报告;第三步,IEE 或ESIA 报告获得农林部或农林厅通过后,与农林部或农林厅签订项目管理协议(PMA,Project Management Project);第四步,农林部或农林厅颁发行业经营许可证(Business License)。PMA 与PDA、CA 不同,不是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而是政府对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协议。
投资农业非控制类行业的程序较为简单,只需要在工贸部进行企业登记,取得企业登记证即可。
(五)土地取得
取得土地是对老挝农业投资的核心。老挝土地的根本制度是老挝全国土地为国家所有,老挝籍个人和法人可以取得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外国个人和法人实体(包括外国法人实体在老挝设立的法人实体)不能取得土地的永久使用权。
投资老挝农业取得土地的方式有三种,第一是特许国有土地,第二是租赁国有土地,第三是租赁老挝籍个人或法人拥有永久使用权的土地。根据老挝《土地法实施政令》(2009 年),三种方式取得土地根据土地的面积和使用期限需要进行相应的审批如下:
表3 农业土地审批机关
以特许方式或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投资者需要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或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签署专门的土地租赁协议,并取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或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Certificate Of State Land Use Right)。
以租赁方式取得老挝籍个人或法人拥有永久使用权的土地,投资者不需要与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但是需要与拥有土地的老挝籍个人或法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按照老挝法律,土地租赁协议应当办理村长见证、公证处公证、自然资源与环境局租赁登记三个程序,从而保证土地租赁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二、农业投资税费
(一)税费种类
投资老挝农业和属地化经营过程中会产生直接税、间接税、关税、国有土地特许或租赁费、社会保险费、保证金等税费。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税、环境税、手续费和服务费。间接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1.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投资者雇佣的在老挝境内工作的老挝籍和其他国籍(包括中国籍)员工就其工资所得需要交纳的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阶梯税率,起征点为130万基普,根据老挝《所得税法》(2019 年)具体税率如下:
表4 个人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是投资者设立的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需要就其营业所得的利润缴纳的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2.土地税
土地税为财产税,根据土地所处的位置,土地税税率从50 基普/平方米/年到2000 基普/平方米/年不等。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需要缴纳土地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可以代替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缴纳土地税。按照老挝《土地法》(2019 年)规定,未缴纳土地税的,土地管理机关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的土地证(Land Title),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就丧失了土地使用权。投资者需要就土地税的缴纳与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在土地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负责缴纳主体,防止租赁的土地被国家收回。
3.环境税、手续费和服务费
环境税是投资活动被认为会造成污染,损害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环境税没有固定的税率,通常每个项目按照5000 美元/年到10000 美元/年收取。
手续费和服务费是投资者向老挝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各项事务过程需要交纳的费用,金额较小。
4.关税
关税是进出口货物过程由海关收取的税,税率在0%—40%之间。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CFTA)拟定的计划,由中国出口货物到老挝,大部分的货物老挝进口关税为0%。老挝鼓励出口货物到中国和其他国家,仅对40 种货物出口征收出口关税,根据《出口货物清单与关税税率的政令》(2012 年),涉及农业的11 种货物征收出口关税税率如下表。
表5 11 种涉农产品老挝出口关税税率
5.增值税和消费税
间接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是在老挝境内提供货物、服务或从外国向老挝进口货物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税率为10%,向国外出口货物(包括农产品)增值税为0%。
消费税是进口或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需要缴纳的税。投资者投资老挝农业可能涉及的包括,进口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的零件、配件、无人机、空中摄像机,根据《消费税法》(2019 年)消费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表6 涉农商品消费税税率
6.国有土地特许或租赁费
国有土地特许或租赁费是通过特许或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需要交纳的费用,费率根据进行农林业活动类型和所处的区域决定,根据《国有土地特许或租赁费的政令》(2012 年)具体如下:
表7 国有土地特许或租赁费费率
其中,一区、二区、三区是指国有土地所在的位置。一区是指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没有符合投资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地区;二区是指经济发展一般,具有符合投资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地区;三区是指经济发展较好,具有满足投资需要的较好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地区。
7.保证金
以特许或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需要向计划投资部或计划投资厅缴纳保证金。租赁或特许国有土地150公顷以下的,保证金为30000 美元;150 公顷到1000公顷的,保证金为50000 美元;1000 公顷以上的,保证金为70000 美元。
向老挝籍个人或法人租赁土地,需要在老挝境内商业银行缴存保证金。土地用于种植多年生植物的,保证金为750 美元/公顷,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30%,第二次支付30%,第三次支付40%;土地用于种植一年生植物的,保证金为100 美元/公顷,一次性支付。
要求投资者缴存保证金的目的在于,若土地特许或租赁期限届满,投资者未将土地恢复至原初状态或完成其他合同义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资者,若投资者将土地恢复至原初状态,保证金全额退还投资者。
8.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为用人单位和员工按比例承担的社保费用。老挝社保包括健康保护补助、生育补助、工伤职业病补助、疾病补助、残疾补助、养老金、死亡补助、被保险人家人补助、失业补助,在员工发生上述情况即可领取相应的补助。老挝社会保险费不是按照中国的分为工伤险、失业险等分项缴纳,而是按照总额收取。社会保险费的费率为员工月工资的11.5%,其中员工承担5.5%,单位承担6%。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是月工资450 万基普,即员工月工资高于450 万基普,按照月工资450 万基普缴纳社会保险费。例如员工月工资为500 万基普,员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为450 万基普X5.5%=24.75 万基普,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为450 万基普X6%=27 万基普。
(二)农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老挝对于农业投资给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减免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投资的区域和行业活动不同,享受到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不同,根据《投资促进法》(2016 年)具体如表8 所示:
表8 涉农行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投资区域一类区域是指老挝社会经济困难和偏远的地区,二类区域是指老挝社会经济发展较利于投资的区域。老挝境内一类区域主要包括老挝北部、中部和南部山区发展较为落后的22 个县,二类区域包括首都万象市、占巴色省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所属的125 个县。
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投资者至少投资12 亿基普或至少聘用30 名老挝技术人员或50 名老挝工人,并签订1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增值税和消费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免税适用的情形:第一,进口老挝无法提供或生产的用于固定资产建设的材料和直接用于生产的车辆,免缴增值税;第二,进口用于出口货物生产的原材料、装配材料和零部件,免缴进口增值税;第三,使用老挝国内的非自然资源的原料生产的用于出口的成品和半成品,免缴增值税。
进口货物增值税豁免的其他情形:(1)进口各种农作物种子、育种动物、动物精子、疫苗、存储疫苗和动物精子的设备和液氮、动物饲料、生产动物饲料或疫苗的原材料;(2)进口生产对生态环境、人和动物没有危险的肥料、农业加工产品、有机肥料、农药的原材料;(3)进口农业机械设备;(4)进口动物药品。
老挝境内提供服务或货物增值税豁免的情形:(1)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2)整个或切割的所有动物活物或尸体;(3)供应人造林树苗、工业种植树苗、果树树苗、药用植物树苗;(4)各类农作物种子,育种动物,动物饲料,疫苗,用来生产动物饲料和疫苗的原材料;(5)生产对生态环境、人和动物没有危险的肥料、农业加工产品、有机肥料、农药的原材料;(6)农业机械设备;(7)提供动物保险、工业种植园保险;(8)动物诊断、检查、治疗;(9)动物药品。
消费税豁免的情形:(1)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机械;(2)直接服务于生产和作为固定资产的重型汽车,例如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铲土机、平地机、打桩机。
3.税收优惠政策的获取
老挝法律规定的上述优惠政策,需要投资者自行申报和获取,在没有申报和获取情况下,由于老挝税务执法官员对法律理解不一致或未依法收税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投资者没有实际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特许经营项目或控制类行业项目,投资者应当在与政府签订的CA或PDA 或PMA 中明确约定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税费申报时,应当主动向税务官员说明要求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提供与政府签订的协议或法律条文作为支撑依据。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同老挝政府谈判要求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投资者为大型央企,投资的项目对于推动当地发展,带动劳动力就业有重大作用,投资者就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要求更多的税收优惠。值得注意的是,老挝政府在协议中给予投资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时,投资者应当取得国会关于税收法律的豁免适用决议,否则,即使是与老挝政府签订的协议,关于税收优惠的条款仍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老挝政府也可能不予承认和执行。
三、农业生产活动规范
(一)肥料使用
老挝农业生产中,化学肥料的使用量低于推荐标准。在偏远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由于化学肥料的成本,以及固有的观念认为土壤肥力足够,不使用化学肥料的情况非常普遍,更倾向于使用植物秸秆和动物粪便。在老挝农作物主产区,例如沙湾拿吉省,复合肥的使用量能够达到250—300 千克/公顷,其他地区氮磷钾复合肥的使用量在50—100 千克/公顷。
老挝农林部种植司负责化学肥料的管理,任何在老挝境内使用的化学肥料均需要在种植司进行登记,取得化学肥料登记证书。化学肥料生产、进口、出口、销售、供应、存储、运输、科学研究均需要取得种植司颁发的许可证。因此,投资者在农业活动中使用的化学肥料应当是获得登记的,若投资者自行进口化学肥料应当取得进口许可证并进行化学肥料登记。
(二)农药使用
由于农药的高昂成本,不具有农药使用的知识,担心农药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以及老挝政府大力提倡有机农业,导致老挝农民农业生产过程中很少使用农药。
老挝将农药分为5 类,分别是:极其危险的农药、高度危险的农药、中度危险的农药、轻度危险的农药、不会导致危险的农药,分类的依据是致死量,例如极其危险的农药是指根据实验通过口服接触的数量低于每千克体重5 毫克,或通过皮肤接触的数量低于每千克体重50 毫克的试验动物,有50%的试验动物死亡,其他种类农药致死量由高至低依次降低。
极其危险的农药、高度危险的农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进口和持有,高度危险的农药只有在农林部登记并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用于科学研究和控制虫害灾难。中度危险的农药、轻度危险的农药和不会导致危险的农药在农林部登记并取得授权后,可以生产、销售、使用、进口和持有。农林部会不定期公布获准登记的农药清单。
投资者使用农药应当是老挝允许使用的农药并已获得登记,若投资者自行进口农药,应进口老挝允许进口的农药,取得进口许可证并进行农药登记。
(三)动物饲料使用
生产、进口、出口、销售动物饲料均需要进行事前登记。投资者使用动物饲料应当是已登记的动物饲料,若投资者自行进口动物饲料应当取得进口许可证并进行登记。
(四)动物登记和疫苗注射
水牛、黄牛、马、驴满1 年以上,猪、羊、鹅满6个月以上,需要进行登记和编码,登记由农林部门进行。动物所有人具备登记和编码能力的,取得农林部门同意后可以自行登记和编码。动物所有人应当为动物注射疫苗,以预防疾病。
(五)农业标准
老挝将东盟农业生产标准作为自己的农业生产标准,适用东盟良好农业规范(ASEAN GAP,ASE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符合东盟良好农业规范的产品才可以获得农业司(DOA,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的认证并加盖认证章。对于农产品,老挝仅制定了生咖啡、焙炒咖啡、大米和木薯淀粉产品标准,其他的农产品可以参照国际标准。
(六)原产地证书
老挝目前可以发出两种原产地证书,第一是普通原产地证书,第二是最惠国原产地证书。普通原产地证书不能获得进口国的优惠,仅证明出口产品在老挝生产。最惠国原产地证书是持证人可以获得进口国的优惠待遇。普通原产地证书由老挝国家工商联合会(LNCCI,Lao 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或各省工商联合会颁发,最惠国原产地证书由老挝工贸部进出口司或各省工贸厅颁发。
四、结语
老挝农业资源丰富,农业法律政策环境良好,但国内需求市场有限。中国的农业科技发展迅速,粮食供应需求大。中国投资老挝农业可以实现中老农业互补,带动老挝当地发展,促进两国农业合作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