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探析
2022-04-29林美如梁静
林美如 梁静
摘要:文中在梳理国内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与标准体系建设进展的基础上,总结了“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的成效与问题,结合需求分析,提出“十四五”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建议。
关键词:福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Study on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of Basic Public Service in Fujian
LIN Mei-Ru, LIANG Jing
(Fujian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Fuzhou 350013, Fujian.China)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combing the progress of domestic basic public service standardization research and standard system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ain results and problems of the development of basic public service standardization in Fujian during the 13th Five-Year Plan period, analyzes the requirements in the basic public service, then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for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Key Words: Fujian; Basic public service; Standardization
1 引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对如何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提出了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1]。基本公共服务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是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需要,是促进各领域专项规划、政策文件落地生效的需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旨在以标准化为技术支撑,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创新、资源配置优化、服务质量改进升级,使全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的梦想照进现实,为达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目标铺路搭桥。
2 国内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与
标准体系建设进展
标准化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国内学者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通过查阅文献,其研究内容大致可分为以下四方面:一是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内涵、发展进行理论探讨。二是分析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与均等化的内在逻辑。三是对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进行实证研究。这部分研究大多针对某一专业领域或某一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开展研究,有两个鲜明特点:(1)研究文献较多聚焦于单个公共服务领域,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整体规划较少。(2)虽然涉及到整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顶层设计的研究文献较少,但研究层面丰富多样,从街道、省级到国家层面均有涉猎。如,龙辉明(2017)以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为样本,开展街道层级的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郑重、顾长青(2018),邢建全(2018)分别研究了江苏省、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框架;马晓鸥(2020)构建了包含基本公共服务“基准指标”“实施提供”和“绩效评价”三个子体系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2]。四是逐渐注重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研究。李志超(2021)指出构建完整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需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数量、服务结构、服务态度、公共服务产品质量以及公众满意度五个维度[3]。此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起已连续十年开展我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研究,并出版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
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进展方面,2018年,《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5号)发布实施。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决策落地。在地方层面,部分省市对此作了有益探索。如,浙江在2017年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17-2020年)》(浙标战略发〔2017〕3号),文件中具体阐述了8个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建设方案以及标准研制清单,明确“到2020年,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2018 年,山西省地方标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总体框架》(DB 14/T 1656-2018)发布实施,其标准体系框架由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八个子体系组成。2021年,山东省构建了包含“基准指标标准”“实施提供标准”和“绩效测评标准”三个要素标准分体系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形成了DB37∕T 4376-2021《县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化作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手段已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同。我国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构建、服务设施完善、保障能力提升、区域城乡发展均衡性方面已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4]。近年来,福建省在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并形成了《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文中将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从标准化实践角度来丰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理论研究成果,对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进行标准化需求分析,并提出加快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的建议。
3 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
成效与问题
3.1 标准化政策规划层面
为响应《福建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闽政〔2018〕16号)要求,2019年底《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发布实施。2021年10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2021年版)》要求,福建省发改委等20家单位联合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对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9个方面22大类86个服务项目给出了具体的保障范围,该标准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2021年版)》增加了6个服务项目,以服务对象作为分类标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分门别类查找自己可以依法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5],明晰了福建省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基础标准的底线,对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真正落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当前标准化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在资源共享、协同分工方面的沟通协调不足,职责分工有待进一步划分与细化[6],无形中影响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特别涉及多个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政府部门既是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修订主体,又是标准实施的监督者,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对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数量和质量便无法做出精准的评价。当前,福建省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中也存在着关注标准数量有余、监测标准实施质量不足等现象,缺乏对标准化全生命周期的认知。“重制定轻实施”的标准化局面如不能尽早扭转,无疑将对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长远发展形成阻碍。
3.2 标准制定层面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积极推动各地市组织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亟需标准的制修订,全省共发布养老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社会福利、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事务、文化遗产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地方标准15项,部分标准实现了相关领域的突破和创新[7]。但由于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标准数量较少,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标准化需求。同时,标准零散分布,覆盖面不广,尚未成系统、成体系,标准供给不足以支撑全省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进程。纵观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养老是最受关注的领域,机构养老服务得到了重视和强化,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也逐步强化,但残疾人教育、残疾人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支持则依然无标可依,标准化需求与标准有效供给不足矛盾突出、标准适用性也有待提升。反观浙江省,共制定覆盖八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地方标准277项,仅2019年就发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49项[8]。虽然不同省份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分类有别,涉及范围有一定出入,但与之相比,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力度差距可见一斑。
3.3 标准化试点建设层面
“十三五”之前,福建省着重在政务服务、儿童福利服务、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细分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十三五”期间,全省获批建设国家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共计3家。归属基本社会服务领域的3家试点单位,分别于2017年、2018年下半年高分通过专家验收。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分布详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各地市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重视程度、推进工作力度、落实文件精神措施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区域、领域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标准化实践的不均衡主要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地方财政实力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等的影响[6]。福州、厦门、莆田、龙岩较早开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陆续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南平、宁德也后续跟进,但漳州、泉州、三明仍未有进展。另外,基本公共服务各个领域标准化发展不均衡,个别领域如民政标准化重视程度高、发展迅速,其他领域发展较缓慢,如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继续在服务提供、服务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标准支撑,实现城乡、区域之间标准衔接统一。
3.4 标准化基础研究层面
近年来,福建省依托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不断发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的“福建之声”。如: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主导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背景下的福建省社会福利机构标准化研究与实践》项目,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三类群体,在总结福建省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现状及标准化进展基础上,探索了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路径,提出推进社会福利标准化工作建议,构建了福建省社会福利机构标准体系。这些标准化研究成果为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撑,但均为省部级项目,尚无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研究层级还有待再提升。
4 需求分析
4.1调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需要标准
当前,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现象犹存,城乡间、区域间的供给数量和质量差距尤为明显。标准化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路径,通过制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基本社会服务等领域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要素标准,明确服务功能要素配置、服务等级划分、服务质量测评、管理运行要求、供给方式等内容,有利于合理引导财政资金流向,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提升均等共享质量水平,实现全省基本公共服务的稳定供给。
4.2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行为和品质
需要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级各类服务经办机构,既是服务提供主体,也是执行落实标准要求的主体。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也日益呈现多元化的特征,有待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分工、供给流程、服务提供方式、具体要求等,标准恰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制定完善服务机构服务提供规程、服务保障标准,固化已有经验做法,进而推广、实施各项标准,完善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化协同供给模式,不断规范多元服务供给主体的服务质量、运行管理,并在各司其职、协同供给中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内外兼修、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3评价及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力需要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越快、进步越明显,越能够反映一个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持续性与有效性。当前,福建省仍缺少对基本公共服务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开展监测与评估的相关标准,且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尚未构建,第三方评价未能有效开展、监测结果应用尚显空白,亟需形成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方面的“福建标准”,以标准为手段,建立不同的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不同供给主体进行绩效评价,同时还可将标准纳入到政府采购、项目监督和质量评比当中。
5 发展建议
5.1 加强标准有效供给
通过完善地方标准协调推进领导机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标准化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合力,深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急需标准研制,做到紧扣民生、重点突破,按年度有序开展标准研制工作,用先进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现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标准,服务及管理类标准居多,评价类标准还需补足。为此,可依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总体框架》(DB35/T 1956-2020)《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等,加强各相关厅局协同配合,鼓励和支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政府、标准化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陈出新、提升标准质量水平。
5.2 强化标准实施监督
突出标准实施绩效,加大标准实施监督,推动形成注重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和实施的良好生态。一是依托标准归口单位,多形式开展现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宣贯,明确标准实施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和实施程序,强化对各个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推进标准落地。二是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按领域进行分类,在标准实施满一定周期后,由主管部门每年开展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评价,可包括符合性评价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价两方面,形成标准评估报告,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实施评价报告如何在政府管理和绩效考核中加以利用,以真正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应用。三是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第三方评价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同时积极发挥各级人大、社会团体、媒体、居民等社会监督主体作用。四是除了在政府采购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服务项目中以标准为门槛,为服务提供主体设置基础性要求外,还可将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标准融入到具体的政策措施中,促进自身治理效能提升。
5.3推动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
当前,福建省主要创建的是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各领域项目数量偏少,且尚无国家级或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议发动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层单位和机构进行调研,根据各地区的地域特点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基础,鼓励具有良好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单位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合理选择基本公共服务的试点内容,通过试点建设,打造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打造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品牌,进而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稳定、高效、优质供给提供支撑。
5.4加强组织及机制保障
建议参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对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等给予具体部署指导。其中,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标准化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其他政府部门要把握好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好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二者相互配合,并强化标准化全生命周期的认知,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的连贯性。
6 结语
标准决定质量,高标准支撑引领高品质。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福建省还需在“十四五”期间,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围绕《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等要求,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引导推动各领域民生服务不断深化优化。
参考文献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EB/OL].http://www.samr.gov.cn/xw/mtjj/202110/t20211010_335429.html.
[2]马晓鸥.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思考[J].标准科学.2020(2):85-88.
[3]李志超.浅析城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21(05):134-135.
[4]中国政府网.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8-12/14/content_5348838.htm.
[5]澎湃在线.《国家标准2021》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何调整?发改委解读 [EB/OL].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2310204.
[6]张书,王加倩,张燕琴.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标准化,2017,503(8):68-71.
[7]张煜杰,梁静.服务民生福祉发展新目标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J].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20(10):12-13.
[8]澎湃在线.浙江探索标准化综合改革 标准化建设迎“四大突破”[EB/OL].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7344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