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证券化会计处理案例分析——以建筑行业某央企A集团公司为例
2022-04-29李侠方瑞瑞哈比提吐斯甫汗
李侠 方瑞瑞 哈比提?吐斯甫汗
摘要:由于结算周期较长,建筑类企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存货占用资金维持高位的现状。为有效减少经营风险,压降“两金”,不少大型央企实施了以集团总部作为原始权益人来实现应收账款债权完全转让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但实际执行时,无论是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还是各相关部门的业务操作,均比较复杂。以A集团公司为例,以图表和分录的形式对应收账款证券化会计核算处理进行系统性说明,给出合理、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案,并针对应收账款证券化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建筑类企业会计核算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建筑行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
0 引言
2020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两金”管控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制订2020—2022年“两金”管控的工作方案,力争2020年年末非正常类“两金”净额较2019年年末压降50%以上[1]。其中,“两金”指企业应收账款等债权和存货二者占用的资金,建筑企业的“两金”主要为应收业主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及工程项目中完工未结算款等。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较长,应收账款积压导致建筑央企的“两金”占比过高的情况更加明显。近年来,各建筑央企“两金”虽然没有大幅增长,但绝对值依然较高。据范万柱[2]研究,选取的6家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建筑企业2018年“两金”合计21 561亿元,占总收入的58%,高出行业平均值(45%)13个百分点。“两金”占比过高会增加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运行质量等。在这种情况下,应收账款证券化作为一种盘活企业资产、加快资产周转的融资工具,为“两金”压降提供了途径。
1 应收账款证券化会计核算现状
1.1 应收账款证券化及其会计核算规定
资产证券化初创于20世纪的美国,随后扩张到全球,在我国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贡峻[3]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打造和转变成市场上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应收账款证券化作为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主要业务之一,在融通资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本质是原始权益人(企业)将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提前收回,用于再投资,盘活资产。从过程来看,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以原始权益人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将应收账款转移给发行人(SPV,特殊目的机构),以该资产的未来收益构建资金池,并在信用机构评级或增级后,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当前我国应收账款证券化规模大,发展前景良好。李波[4]在其撰写的关于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报告中指出,2020年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继续增长,在企业的资产证券化中应收账款发行规模为3 616.92亿元,占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总量的23.19%,占比最大。
为规范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使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持续健康发展,早在2005年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5〕12号)(以下简称《规定》)中就对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了相关说明:发起机构已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通常为95%)风险和报酬转移后,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并将该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5]。
1.2 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会计处理难点
虽然《规定》中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相关会计处理已经进行了规范,但在实务操作中依然存在难点。张思菊[6]指出,应收账款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应收账款终止确认过于依赖职业判断,而错误的职业判断会导致决策有用性大打折扣。根据《规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在对应收账款转让进行会计处理时,先要对应收账款的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情况进行判断;再进一步对转让应收账款的控制权保留情况进行职业判断,认定原始权益人与转让的应收账款之间是否存在破产隔离,是否无法对转让应收账款进行限制,若控制权未保留作销售处理,还需进一步判断原始权益人对应收账款的涉入程度。在认定应收账款转让的性质、确定是否终止确认应收账款的过程中,涉及3个环节的职业判断。在交易本身比较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也较多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就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1.3 应收账款证券化案例分析现状
由于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存在难点,实务中产生许多典型的案例值得分析和研究,不少学者对相关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张思菊[6]以徐工机械一号应收账款证券化为例,从整个业务流程角度整理了该企业会计处理方式,提出了应收账款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关建议。李想[7]以三一重工为例,从经营状况、资金流动性角度说明了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必要性,从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角度分析了应收账款证券化对企业的财务影响。胡立杰[8]以一家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工程建筑类央企应收账款证券化为例,从交易流程设计、交易结构设计、方案效果分析入手,分析该公司应收账款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以上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证券化进行了探讨,但尚未从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入手分析多级组织结构对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的影响及会计处理方式。以下以建筑行业某央企A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为例,分析多级组织结构建筑企业如何进行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会计处理。
2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会计核算案例分析
《规定》中仅对单个公司的应收账款等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相关说明,对于类似本文案例中A公司这样多级组织结构、内部交易繁杂的企业,尚无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的明确规定,需要企业自行设置科目和设计会计处理方式。以下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2.1 案例企业组织机构
A公司系建筑行业某大型股份公司旗下的全资公司,采用集团化模式经营,下设多个分(子)公司,分(子)公司下设项目部,各类工民建等施工项目由项目部负责,按照集团公司机关—分(子)公司—项目部“三位一体”的形式进行管理。集团(母)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分别设有职能部门(含财务部)以满足日常运行,这种管理结构将集团(母)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集成起来,提高了工程项目的运作效率。集团(母)公司作为战略中心和资源中心,负责战略决策和平衡优化各层机构的资源配置;分(子)公司作为利润中心,负责项目运作和进行利润考核;项目部作为成本中心,承担业务并进行成本控制,集团(母)公司和分(子)公司为项目部提供支持[9],见图1。
2.2 A公司应收账款证券化科目设置
A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处理办法为:当项目部列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时,项目部的应收账款通过内部的往来科目上转至上级的分(子)公司,由分(子)公司汇总后结转至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财务部将应收账款转让给B证券公司;后续集团公司向发行人SPV偿付到期的应收账款回款,发行人再次购买该公司的新入池项目应收账款,见图2。A公司为核算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设置“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等二级科目,设置“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收款”“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资产支持计划”“其他应付款——其他——资产支持计划”等三级科目。
通过设置各个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二、三级账户,在进行项目部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时,将各个入池项目应收账款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实现内部结转,汇总至集团公司财务部,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处理。由此可以打破项目部和证券公司之间证券化业务的壁垒,也避免了证券公司直接与各个项目部进行交易的重复和烦琐问题,将原本的多个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汇总打包成1笔业务,大大提高了公司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的效率,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效率。以下以A公司的某项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为例,介绍该多级组织结构公司如何进行相关业务的处理。
2.3 业务处理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A公司20×1年与B证券公司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入池项目的应收账款均为工程款。A公司每半年向B证券公司偿付到期回收的工程款并支付相关费用,B证券公司购买A公司新入池项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风险与报酬几乎全部转移,未保留控制权。该计划为期2年,循环购买日为20×1年1月1日、20×1年7月1日、20×2年1月1日、20×2年7月1日。20×1年1月1日共有5个入池项目,每个入池项目应收账款为1 000万元,共计5 000万元。
根据《规定》,A公司将应收账款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应当按照销售处理,终止确认该项信贷资产,账面价值和收到对价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中预计收款和实际收款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以20×1年上半年的资产证券化为例,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为万元):
1.初始确认
(1)20×1年7月1日之前,各入池项目部将应收账款1 000万元结转至上级分公司,并结转冲回对应的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6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公司机关) 1 000
贷:应收账款——工程款 1 000
借:坏账准备——应收账款160
贷:信用减值损失 160
(2)分公司循环购买日前将应收账款汇总上转至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资产支持计划
5 000
贷: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转让(项目部) 5 000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转让(集团公司财务部) 5 000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资产支持计划 5 000
(3)集团公司财务部将应收账款转让给B证券公司,收款4 000万元,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 000
财务费用 1 000
贷: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分公司) 5 000
2.后续计量
后续计量中存在3种情况:预计收款=实际收款;预计收款>实际收款;预计收款<实际收款。
(1)预计收款=实际收款,5个项目均为840万元,共计4 200万元。
①收到入池应收账款回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840
贷: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公司机关) 840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公司机关) 840
贷: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公司机关) 840
②分公司在循环购买日前归集并冲抵转让和收款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收款(项目部) 4 200
贷:其他应付款——其他——资产支持计划 4 200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转让(项目部) 4 200
贷: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收款(项目部) 4 200
借:其他应付款——其他——资产支持计划4 200
贷: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转让(集团公司财务部) 4 200
③集团公司财务部在循环购买日或到期日前归集回款并向B证券公司偿付到期回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分公司) 4 200
贷: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B证券公司) 4 200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B证券公司) 4 200
贷:银行存款 4 200
后续冲抵转让收款科目和偿付到期回款分录与②③相同,金额为预计收款和实际收款较低者。
(2)预计收款>实际收款,按实际收款上转,差额计入“应收账款”。
预计收款4 200万元,5个项目实际收款各800万元,共计4 0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0
贷: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公司机关) 800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公司机关) 800
贷: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公司机关) 800
借:应收账款——工程款(特殊记账) 40
贷: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公司机关) 40
(3)预计收款<实际收款,按预计收款上转。
预计收款4 200万元,5个项目实际收款各900万元,共计4 5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
贷: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公司机关) 900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收款(公司机关) 840
贷:其他应收款——资产证券化——转让(公司机关) 840
3 结语
在建筑行业本身结算周期长,建筑央企“两金”占比过高,不利于资金周转和企业运行质量的背景下,应收账款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可以将未来的收益提前收回,提高流动性,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当前针对建筑行业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文献,尚未从企业组织结构的角度分析会计处理。集团(母)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3级管理的建筑央企,内部交易繁多且复杂,加上资产证券化本身的复杂性也加大了会计处理的难度,科目设置和内部交易会计处理设计等方面存在难点。案例分析从企业的组织结构特点入手,探析3级管理模式的建筑央企应收账款证券化账务处理中科目设置、处理办法,并提出以下2点建议:
(1)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各个环节会计处理进行了相关规范,但其规定的情况较单一,会计确认也较多地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未形成具体的定量标准,无法满足当前复杂的实务需要。所以,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建立更加具体、充分、完善的定性和定量标准,提出更加客观、科学的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依赖[6]。
(2)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在A公司的案例中,3级管理结构的公司应收账款证券化存在应收账款所在主体和业务发生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会计处理比规定更为复杂,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也较高。因此,会计人员要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才能在实务工作中做出更合理、准确、科学的职业判断,处理好更加复杂多变的业务。
参考文献
[1]陈星辰.建筑央企“两金”成因及压降策略[J].国际商务财会,2021(12):27-29.
[2]范万柱.破解建筑央企两金高企的困局[J].施工企业管理,2020(6):75-78.
[3]贡峻,刘鹏华. 资产证券化初探[J].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6(3):15-18.
[4]李波.2020年资产证券化发展报告[J].债券,2021(1):65-70.
[5]财政部.关于印发《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5]12号[A/OL].(2005-05-16)[2022-01-30].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0805/t20080522_33633.htm.
[6]张思菊.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案例分析[J].财会通讯,2017(25):62-65.
[7]李想.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财务影响分析:以三一重工为例[J].商业会计,2019(3):102-104.
[8]胡立杰.建筑类央企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20(5):128-130.
[9]祁神军,丁烈云.建设企业集团多项目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建筑经济,2009(8):83-86.
收稿日期:2022-01-31
作者简介:
李侠,女,2001年生,本科在读,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方瑞瑞,女,1989年生,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哈比提·吐斯甫汗,男,1995年生,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