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所见秦汉时期人的肤色刍议
2022-04-29黄艳萍
黄艳萍
摘 要:秦汉简牍中不乏黑色、墨色、黄色、黄白色、黄黑色、青色、青黑色、青白色、赤色、白皙色、黄皙色等人的肤色描写,主要出现在追捕文书、名籍简、家属符、出入符、私传等性质的文书中,涉及对象的身份包括逃犯、施刑士、狱囚、葆子、从者、私从者、奴婢、盗贼、田戍卒,吏家属等。追捕通缉类文书、出入凭证明确要求人的形貌记录,便于追查、核验和监管,普通的屯戍人员仅登记特殊的肤色,大众肤色不登记。
关键词:秦汉简牍;肤色;黑色
20世纪以来甘肃、内蒙、湖北、湖南、江苏、四川等地陆续出土了大量秦汉时期的简牍。这些公开发表的秦汉简牍中有些简文载有人的肤色描写,其中以“黑”肤色记录最多,学界很早就关注到简文里的“黑”肤色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认识。
一种是“黑”肤色相对于“白”肤色而言泛指颜色较深肤色的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代表如张春树、陈槃等。张春树《居延汉简中所见的汉代人的身型与肤色》从《居延汉简》中整理出60枚含有士卒身高及肤色的简牍,指出“黑色”非头发的颜色,而指狭义的“物色”,即当事者形貌上的肤色。根据这些士卒的身高、籍貫等数据分析,认为这些人在身份、社会地位和种族上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可能此“黑”色是相对于“白”色而言泛指肤色之深。[1]陈槃认为古代华夏民族血统并不纯一,补证赞同张氏观点,古代出入关符契之书记肤色与种族问题无甚关涉。[2]
一种是这些“黑”肤色的人或来自异域的特殊种族人群。杨希枚、汪受宽等持此观点。杨希枚《论汉简及其他汉文献所载的黑色人:〈居延汉简中所见汉代人的身型与肤色〉读后》认为汉简黑肤人多集中于河西地区,尤其是张掖郡,认为黑肤人可能是来自异域的特殊种族的人。[3]汪受宽《肩水金关汉简“黑色”人群体研究》认为河西走廊是西域进入华夏地区的首站,“黑色”人群体很可能有自西方来华的黑色种人,认为“黑”肤色这个群体的人较一般华夏人为黑,个别甚至极黑而称之为“墨色”可以断定为非华夏种的黑色种人。[4]
前人侧重于简文里“黑肤色”人种的讨论,古代人种的确定需要考古人类学的更多证明。我们暂不从人种的角度去讨论简文里肤色问题。我们在“秦汉简牍数据库”中穷尽性检索肤色有关词条后发现,简文里除“黑肤色”以外,还有墨色、黄色、黄白色、黄黑色、青色、青黑色、青白色、赤色、白皙色、黄皙色等十种肤色记录。这些区分细致的肤色描写让我们意识到简文登记肤色的目的或不是别人种,而是有其他作用。因此,本文根据有肤色记录简文的简牍形制、简文性质、简文内容,以及描写对象的身份等角度来分析当时文书中登记这些肤色的作用,探析秦汉户籍等文书制度中肤色是否为必要要素,并展现秦汉时期人们对肤色的描写和关注情况。
一、秦汉简中人的肤色种类
秦汉简里有肤色记录的简文约400条,在这些简文中包含了如下几类肤色:
(一)黑色
“黑色”是秦汉简中出现最多的肤色,约353枚简牍记载了“黑”肤色人群的信息,西北汉简里尤甚,如:
1.初元四年正月癸酉,橐佗殄虏隧长符。隧长奉妻觻得常乐里大女,叶中孙,年廿五岁。子小女疌,年五岁。子小男忠,年一岁。奉弟辅,年十七岁。奉弟妇婢,年十六岁。·皆黑色。(《金关简》73EJT30:62)
2.河内郡温西故里大夫苏罢军年卅五,长七尺三寸,黑色□。(《居延汉简》334.28)
3.延寿里大女许弟卿年卅一,黑色,十月丁酉出。(《金关简》73EJT5:52)
值得注意的是《金关简》的73EJT3:95简:“戍卒颖川郡傿陵邑步里公乘舞圣年□卅,黑中,长七尺四寸。”简文里仅此一例,汪受宽认为:“黑中指中等程度的黑。”[5]这是一条戍卒名籍简,“黑中”指肤色无疑,但这里的“中”字或为“色”字讹写,西北汉简中讹别字现象较为普遍,传世文献未见“黑中”描写肤色者,因此“黑中”或不是黑色程度的描写。
(二)墨色
“墨色”作为肤色只在《金关简》里出现了3次,分别是:
1.年廿二岁,长六尺七寸,墨色。 (73EJT23:228)
2.许修年卅七岁,长七尺二寸,墨色,告不出,车一两、牛二头、弩一、矢五十。(73EJT37:730)
3.万年里任广汉大奴据,年廿五,墨色,车牛一两,练袭一领,白布单衣一领,布袜一两,革履一两。·右伍长 卩。(73EJT23:975)
汪受宽认为这里的“墨色”指皮肤十分黑的人,“可以断定为非华夏种的黑色种人。”[6]《故训汇纂·土部》“墨,黑也。”[7]简文这三处“墨色”或就是指黑肤色的人,肤黑程度不确。
(三)皙色(白皙色)
“皙”,《说文解字今释·白部》:“皙,人色白也。”[8]秦汉简中记录人面部肤色为“皙色”的简牍2枚,白皙色的记录2枚,分别是:
1.,皙色,长二尺五寸,年五月,典和占。浮,皙色,长六尺六寸,年卅岁。典和占。(《里耶秦简》550Z)
2.李广□客,皙色,长可七尺,年卅岁,衣禅。(《里耶秦简》140Z)
3.◇□言为人白皙色,隋,恶发须,长可七尺三寸,年可六十四,◇燕。今不智(知)死产、存所。毋内孙。(《里耶秦简》534Z)
4.迁陵狱佐士五(伍)朐忍成都谢,长七尺二寸,年廿八岁,白皙色。舍人令佐冣占。 (《里耶秦简》988Z)
“白皙色”同“皙色”,《汉书·霍光传》:“光为人沈静详审,长财七尺三寸,白皙,疏眉目,美须。”颜师古注:“皙,洁白也。”
(四)青色(青黑色、青白色)
这三种肤色见于《敦煌汉简》《居延汉简》《居延新简》等,共5条记录,如下:
1.□面青色、细身、少发、结衣绔。(《居延新简》EPT20.17)
2.四尺五寸,青色。(《金关简》73EJT37:385)
3.女子青色,两日有疾,旬起,大父为。(《香港中文大学汉简》68)
4.望□苑髡钳钛左右止,大奴冯宣,年廿七、八岁,中壮,发长五、六寸,青黑色,毋须,衣皁袍白布,履白革舄,持剑亡。(《居延汉简》40.1)
5.●并葆,敦煌寿王里田仪,年廿八岁,长六尺五寸,青白色,右颊有黑子,簪、杈各二,珥一具。(《敦煌汉简》681)
“青色”《汉语大词典》:“青色,黑色。”[9]传世文献里也有“青黑色”“青白色”肤色描写,如《资治通鉴》:“故昌邑王为人,青黑色,小目,鼻末锐卑,少须眉,身体长大。”[10]《东观汉记》记载“明德《马皇后传》曰:‘后,长七尺二寸,青白色,方口,美发。”青白色、青色、青黑色三种肤色应是由浅及深的黑肤色。
(五)黄色(黄黑色、黄白色、黄皙色)
“黄白色”同“黄皙色”,《汉语大词典》:“黄白,淡黄色。”[11]秦汉简中这四种肤色记录共计20条,其中记为“黄色” 肤色的17条。各肤色记录选例如下:
1.兴客,不审郡、县、姓,名习,字子严,年卅所,為人短壮、黄色、毋须、短面。(《敦煌汉简》683)
2.当阳里唐并,年十九,长七尺三寸,黄黑色,八月辛酉出。(《居延汉简》62.34)
3.就人扶安国圉李里黄晏,年卅五,用牛三,为人小短,黄白色,毋须◇。(《金关简》73EJF3:57A)
4.故邯郸韩审里大男子吴骚,为人黄皙色,隋(椭)面,长七尺三寸◇。年至今可六十三四岁。行到端。毋它疵瑕。不智(知)衣服、死产、在所◇。(《里耶秦简》894Z)
这几种肤色是蒙古人种常见的肤色,也是秦汉时期人们的普遍肤色。
(六)赤色
秦汉简中面色为“赤色”的简牍共8条,如:
1.廿五年九月己丑。将奔命校长周爰书。敦长买、什长嘉皆告曰。徒士五(伍)右里缭可,行到零阳庑溪桥亡,不智(知)□□◇。缭可年可廿五岁,长可六尺八寸,赤色,多发,未产须。衣络袍一、络单胡衣一、操具弩二、丝弦四、矢二百、巨剑一、米一石◇ (《里耶秦简》439Z)
2.年十二,长五尺八寸,赤色。(《金关简》73EJT37:921)
上述肤色均出现在文书性质的简牍中,这些人大多来自今甘肃、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山东、四川等地。人类学、民族学者在这些地区考古发掘的人头骨或可作为确定人种的依据。韩康信《中国“三代”——秦汉时期人骨的种族属性研究》指出:“各地点人骨形态方面,除新疆外大体上均显示出亚洲蒙古人种特征。黄河流域具有东亚蒙古人种性质,同时具有北亚或混合类群特点,主要分布在甘肃、宁夏、内蒙古、陕北等地区。”[12] 《人类学词典》:“蒙古人(Mongolold)特征为体毛少,黑色或棕色粗纹直发、橘黄到黄黑色皮肤、中等高矮身材、中等到很宽的面、黑眼睛、鼻梁由矮到中等高度。”[13]南方和北方的中国人具有这些特点。也有学者提出南方蒙古人较北方蒙古人在肤色、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上更深一些,认为南方蒙古人种是蒙古人种同黑色人种混血而成,意味着中国南方过去广泛分布有黑色人种。[14]
秦汉时或已有外来民族进入,理论上存在人种混血的可能。但根据蒙古人种肤色特点,在自然环境的作用下,上述六大种肤色均有可能由蒙古人种的黄色和黄黑色的变化而成。因此,简文里记肤色或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肤色特殊,而是为某一目的进行登记。
二、登记肤色的文书性质及其作用
秦汉简牍中载有人肤色的简文仅约占总简数的0.67%,它们分别是:追捕文书、家属符、出入符、屯戍名籍、私事传、出入名籍等性质的简文。
(一)追捕文书中的肤色——便于追捕(通缉逃亡者)
秦汉简追捕文书中的追捕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边境屯戍逃亡人员,一类是触犯法律的犯事人员。追捕通缉文书的内容有明确要求,《居延汉简》303.15+513.17简再现了当时追捕文书要件,如下:
马长吏即有吏卒民屯士亡者,具署郡、县、里、名、姓、年、长、物色、所衣服赍操、初亡年月日、人数白报与病已。谨案:居延始元二年戍田卒千五百人为骍马田官穿泾渠,乃正月己酉淮阳郡。(《居延汉简》303.15+513.17)
此简文书要求具署逃犯籍贯且详细到县里、姓名、年龄、身高、物色、着装、身形特征等,初逃的时间,出逃人数等。“物色”即指人的肤色,尤指面部肤色。在具体的追捕文书中包含的内容比上简所要求的内容更详细,如:
1. ◇□言为人白皙色,隋(椭),恶(无)发须,长可七尺三寸,年可六十四,◇燕,今不智(知)死产、存所,毋内孙。(《里耶秦简》534Z)
2.兴客,不审郡、县、姓,名习,字子严,年卅所,为人短壮、黄色、毋须、短面。(《敦煌汉简》683)
3.望□苑髡钳钛左右止,大奴冯宣。年廿七八岁,中壮,发长五六寸,青黑色,毋须,衣皁袍白布,履白革舄,持剑亡。(《居延汉简》40.1)
上述简文除包括了前述追捕名籍基本要素外,还详细地记载了逃亡人员的身形、着装甚至衣服的颜色、随行的车马、物品、武器携带(如箭、剑、弩等),逃跑方式是车行或者步行等。其中面部及身形特征描述尤细,面部特征的描写有如:椭面、短面、圆面,有无发须、发须长短,面部肤色;身形特征描写的有如:中壮、大壮、短壮等。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追捕文书都能完全掌握逃犯的信息,对不确定年龄和身长简文记作为“年可”“长可”等推测性描述,如第1例的“长可七尺三寸,年可六十四”,第3例的“年廿七八岁”。偶有籍贯、姓名不确的情况如:“不审郡、县、姓”,如例2。
此外肩水金关汉简里的《甘露二年御史书》是典型的由上及下的通缉令文书,追捕一名叫丽戎的大奴,通缉令上写:“丽戎亡时年可廿三四岁,至今年可六十。所为人:中壮,黄色,小头黑发,隋(椭)面,拘颐,常戚额拘颐状,身小长,诈廆少言。”(《金关简》73EJT1:1)通缉令对丽戎的形貌特征描写得十分详细,肤色甚至头型及头发颜色都有描写。
(二)屯戍名籍简中的肤色—— 监察防范
名籍简是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及其相关事件的简文,一般包括籍贯、爵位、姓名、年龄、身高等要素,如:戍卒名籍,田卒名籍、葆名籍、庸代名籍、出入名籍、从者或私从名籍等。名籍简是秦汉简里尤其是西北屯戍汉简中最常见的简牍,大多数的名籍简不登记肤色,仅少部分名籍简有肤色记录。
这些名籍简中有戍卒名籍,葆名籍,出入名籍、从者名籍,以及大奴名籍等,除包含了“县、爵、里、年、姓”等名籍简的基本信息外,还记载了屯戍人员的“物色”。有的学者根据汉简里的这些名籍简提出:“户籍的内容包括每户男女人口、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15]但从里耶秦简和走马楼孙吴简里的户籍简来看,户籍不登记相貌(肤色、身形等方面),西北汉简里尚未见确切的户籍资料。而且在各类名籍简中登记肤色形貌的也只是少数,西北屯戍汉简中田戍卒名籍里有肤色记录的简牍仅占2.2%。
从这些名籍简所登记肤色来看,黑色最多、青白色、黄黑色、黄色都有。这些人的身份大多为施刑士、狱囚、葆子、从者、私从者、奴婢、盗贼等;有的名籍简则只标明其“有罪”身份,如:《金关简》3EJT37:76简“田卒济郡定陶虞里大夫戴充,年卅七,长七尺二寸,黑色,有罪”。这些人在西北边境从事军屯活动时依然要受到监察和管控,防止逃跑。简文里亦有这类身份的屯戍人员逃跑的实例记载。如《金关简》73EJT23:362简:“施刑士张广等发行为巧诈亡,伤一人,□□赇狱未论,四人亡,未得,昧死奏名牒。”此即为屯戍人员里的施刑士使诈逃亡之事,故而对这些有“官狱征事者”以及身份较特殊的从者、葆子、奴婢等,登记他们的肤色主要是为监察和防范,一旦有逃亡者也便于追查。
但普通的田戍卒登记肤色则颇有些费解。他们的肤色均为“黑色”。大部分田戍卒名籍简里没有肤色记录,从西北汉简里记录的普通屯戍人员的逃亡的情况来看,在当时的屯田戍边过程中屯戍人员逃亡较常见,因此,我们推测当时没有特殊身份的屯戍人员只登记黑肤色人群,“黄色”或“黄偏黑”等较大众的肤色则不作特别的登记,于是才出现大部分名籍简无肤色记录。登记差别较大的肤色主要是为显示其与常人肤色不同。
(三)出入凭证上的肤色—— 出入关卡核验形貌
秦汉简里出入关卡的凭证主要就是出入符、家属符、传三类,其中传分为公务传和私传,私传、出入符、家属符多有相关人员的肤色记载。如:
1.五凤四年八月庚戌,橐他石南亭长符,亭长利主妻觻得定国里司马服,年卅二岁,子小女自为年六岁,皆黑色。 入出止。(《金关简》73EJT9:87)
2. 永光四年正月己酉,橐佗吞胡隧长张彭祖符。妻大女,昭武万岁里□□,年□二。子大男辅,年十九岁。子小男广宗,年十二岁。子小女女足,年九岁。辅妻,南来,年十五岁。皆黑色。(《居延汉简》29.2)
3. 居延都尉卒史居延平里徐通大奴宜,长七尺,黑色,髡头。十一月丙辰出。五凤元年十月丙戌朔辛亥,居延守丞安世别上计,移肩水金关居延都尉卒史居延平里徐通,自言繇之陇西还买觻得敬老里丁韦君,大奴宜今疎书宜,年、长、物色,书到出如律。 (《金关简》73EJT37:522A)
4. □里贾陵,年卅,长七尺三寸,黑色,牛车一两,符第六百八──□。(《居延汉简》11.4)
例1、2为家属符,目前只发现了吏家屬符(一般为隧长、候长、亭长等边吏的家属出入关门时使用的出入凭证),尚未见普通士卒的家属符。家属符登记的基本内容:户主所属单位及职务、家属与户主的关系(一般包括妻子、子女、子妇、兄弟、姊妹、兄弟子女、父母等)、家属的年龄、性别,妻子的籍贯,偶亦登录父母或兄长的籍贯,少部分家属符登录了肤色,且表述为“皆黑色”即所有家属的肤色均为黑色,目前尚未见家属符里有其他肤色的记录。
例3是私传,传也是类似符的出入凭证,因私务出关的为私传需要登记名、县、爵、里、年、姓等个人基本信息,此外还需要提供有无官狱之事及乡级以上各单位的证明。汉简里也记载发放私传的要求,《金关简》73EJT23:165简:“书年、长、物色,各如书,皆毋官狱征事,当得取传,谒言廷移过所县道河津关,毋苛留,如律令,敢言之。”“物色”是要求登记出行人的肤色,但仅少量私传有肤色记录,所录肤色多为“黑色”。
例4为出入符,一般只署文号不署人名,部分是专人专用出入符需要登录个人信息。如例4里的出入符,符第六百八就是文号,署了人名及使用者的籍贯、姓名、年龄、身高、肤色、随身车马物品等。不署人名的出入符则是根据需要发放给使用人,用完之后归还,可反复使用于不同人之间。这类符不需要登记个人信息。
对符传等出入凭证制度,《汉官解诂》云:“凡居宫者……有籍皆复有有符,用木长尺二寸,以所属官两字为铁印分符,当出入者,案籍华,复识齿符,识其物色,乃引内之。”其中“识其物色”可推断出入关卡的通行凭证是需要登记肤色的。《张家山汉简·津关令》498简:“御史请诸出入津关者,皆入传,书□、□、里、年、长、物色,疵瑕见外者及马职(识)物关舍人占者,津关谨阅,出入之。县官马勿职(识)物。”此亦表明使用符传等出入津关的吏卒,要符传上详书籍贯、姓名、身长、物色,以及随行的车马物品等,并向上级单位申报登记,过津关时经关吏查验与所登记的情况是否吻合,遂决定是否放其通关。但在上述三种主要的出入凭证中鲜见肤色,有肤色的记录也几乎为“黑色”,这表明出入凭证中亦只登记肤色特殊者,大众的黄色或黄偏黑肤色不登记在籍,为默认肤色。
因此,出入关卡的各类凭证上载有相关人员的籍、姓、年、长、肤色,物品等信息,便于查验核实出关情况。而这些出入凭证均只记录了黑肤色,大众肤色如黄色、黄黑色则没有在凭证上特别说明的必要。
三、结 语
秦汉简牍里文书档案性质的简文中常见人的肤色描写,黑肤色出现的频率最高,也最先受到学界的关注。墨色、黄色、黄白色、黄黑色、青色、青黑色、青白色、赤色、白皙色、黄皙色等肤色也是简文里的常见肤色,从这些细致的肤色描写可探寻秦汉时期肤色在文书档案中的作用及意义。
从简文性质来看,追捕文书、名籍简、出入凭证等文书均要求登记相关人员的肤色。追捕文书的肤色登记要求最严格,肤色区分最详细,包含肤色种类最多。秦汉简通缉令中逃犯的肤色有黑色、青色、青黑色、黄色、黄皙色、黄白色、赤色等。这些细致的肤色以及身形特征描写是通缉文书的主要构成要件,它们促进了追捕工作的有效性。名籍简和出入凭证均以黑肤色记录为主,名籍简中无特殊身份的大众肤色的人员无需登记肤色。出入凭证里私传要求登记出入人员肤色。
从相关人员的身份来看,有肤色记录的人,他们或是有罪的逃亡者、狱囚、施刑士、盗贼等,或是有从属或庸代关系的奴婢、从者、私从者、葆子、庸人等,或者是普通的屯士或小吏的随军家属。登录有罪之人的肤色是便于通缉或追捕,登录无罪之人的肤色是便于监察防范。
秦汉时期这些实用文书表明:秦汉文书登记时肤色是个人信息要件,根据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肤色记录或详或略。追捕文书中的罪犯或逃亡者的身形、面部特征、肤色特征要详细;其他文书上身份较特殊者亦要求登记肤色,但仅有肤色描写,无个人身形及面部特征描述。普通屯戍人员登其较常人而言系特殊的肤色,即黑肤色登记在籍者多。名籍简、出入凭证肤色登记的不统一性或能表明当时这两类文书约定俗成的肤色登记规矩,即只登记深肤色(黑色、墨色),其他肤色少登记或不登记,默认为当时大众的黄色或黄黑色肤色。当然,有的简文残损严重,无法判断对象的身份或简文的性质,其肤色的作用有待進一步考察。
注释:
[1]张春树:《居延汉简中所见的汉代人的身型与肤色》,先后发表于《庆祝李济先生七十岁论文集》(二),清华学报社(台北),1967年版,第1033—1045页;《汉代边疆史论集》,食货出版社(台北),1977年版,第181—199页。
[2]陈槃:《〈居延汉简中所见的汉代人的身型与肤色〉跋》,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六十三《汉晋遗简识小七种》197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影印,第260—262页。
[3]杨希枚:《论汉简及其他汉文献所载的黑色人:〈居延汉简中所见汉代人的身型与肤色〉读后》,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9本,1969年,第309—324页;《先秦文化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69—988页。
[4][5][6]汪受宽:《肩水金关汉简“黑色”人群体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3期。
[7]宗福邦等:《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版,第445页。
[8]许慎、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1061页。
[9][11]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版,第522页,第973页。
[10]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92页。
[12]韩康信:《中国“三代”——秦汉时期人骨的种族属性研究》,《2002年现代人类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第36页。
[13]吴泽霖总编《人类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470页。
[14]何平:《东南亚的黑色人种及其与中国南方民族的历史关系》,《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15]孙毓堂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秦汉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77页。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北屯戍汉简分类集成及简册复原研究》(19CZS008)阶段性成果。)
作者:文学博士,江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