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11000000多年前的公务用酒账单
2022-04-28寒鲲
文/寒鲲
公务接待,开支有据
在文博探索节目《国家宝藏》第三季中,《归义军衙府酒破历》(以下简称《酒破历》)的故事让不少观众印象深刻。
所谓“酒破历”,是1000多年前的古人对于“酒账”的叫法,“破”字在当时也有“花销、支出”的意思,“历”是“记录性质文本”的简称。所以“酒破历”其实就是“用酒开销台账”。
归义军是一个存续于晚唐、五代十国、北宋初年的敦煌当地割据政权,他们一方面遥尊唐、后梁、后唐、北宋等中原王朝正统,另一方面则维持自己对于敦煌及其周边地区的实际统治。
根据对这份《酒破历》中月份日期的推算以及与其他敦煌文献的比对,学界普遍认为,这份《酒破历》主要记载的时间段为北宋乾德二年(964年)农历四月初九至十月十六日。964年正是曹氏家族中的曹元忠担任归义军节度使的年份,更是曹氏归义军的全盛时期。曹氏归义军在敦煌设置了专门用于接待工作的宴设司、柴场司,这份《酒破历》很有可能便是归义军衙府宴设司在各种公务接待场合的用酒台账。
在这份“归义军政府公务用酒台账”中,我们还能看到甘州回鹘(今甘肃张掖一带)、西州回鹘(今新疆吐鲁番一带)、于阗(今新疆和田一带)等曹氏归义军同期存在于大西北的割据政权派往沙州敦煌的官员,担任什么职务、喝了多少酒等翔实记载。另外,与甘州回鹘、西州回鹘、于阗割据政权对应的翻译人员也出现在了《酒破历》当中。这样的台账,不仅把公务接待中的“外单位人员”交代清楚了,也把“本单位人员”详细记载在案,方便日后稽查核对。
《酒破历》立账严格,条目清楚,反映了此时归义军政权在规范运作中。
公务用酒,名目繁多
《酒破历》中名目繁多,诸如“毬场酒”“劝孝酒”“助葬酒”,分别用于打马球娱乐、葬礼安抚等民俗场合。敦煌的奇美壮丽在于其绚烂多彩的文化交织,这些活动都是当时流行于敦煌城镇乡里的民俗活动。
《酒破历》对官方用于民俗活动的公务用酒也一一进行登记,一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相应办事官员找不到机会贪腐,另一方面也是对归义军政权本身统治基础的日常维护。换言之,在与百姓打交道的公务用度上,归义军通过台账制度保持清廉。
归义军衙府还设有专管酒户、酒行的机构,酒户从衙府管理机构领料酿酒,除按规定上交一定量的酒归衙府管理机构存用以外,盈余部分自己可以出售。公家除了调用酒户上交的衙府存酒以外,也可以直接到酒户取酒,并且登账上报,批准后报销。管理机构凭条批复,这种批复被称为“判凭”,并且会加盖衙府印章。
这份《酒破历》很可能就是依据各路“判凭”,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登录的总账。虽然我们只看到了一张《酒破历》,但它恰恰是北宋初年归义军节度使政府公务活动的缩影。
像《酒破历》所体现的“用酒台账制度”,在同时期的北宋也有相似的例子。北宋元祐六年(1091年),负责掌管国家建筑工程等工作的将作监,为了规范木结构建筑施工中的用料尺寸,避免贪污腐败的发生,颁布了一部“国家木构工程施工标准”,史称“元祐《营造法式》”。但当时,这份“国标”并未能充分结合实际木作施工方法,规定得过于宽泛。绍圣四年(1097年),朝廷又让李诫主持重编,并于崇宁二年(1103年)编成之后刊行天下。
从本质上讲,《酒破历》所代表的公务用酒台账制度与《营造法式》所代表的工程用料国家标准,都是古代政权为了防止贪污腐败而进行的制度建设。唐太宗李世民曾言“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酒破历》而言,虽难免受到时代局限而存在诸多不足,但仍可见古人进行制度建设的一番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