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共同体视角下的传统村落空间营建策略研究
——以浙江省新光村为例
2022-04-27尹子良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尹子良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
贺 勇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教 授
引言
“共同体”(Gemeinschaft)概念,来源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Tönnies)的著作《共同体与社会》①,是指在共同的历史、传统风俗和信仰下形成的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默认一致的人际关系,能统一地对内与对外发挥作用[1]。村落共同体,则是在共同的地域基础上的一种特定社会关系类型,代表了一种以村民为主体的观察视角[2]。村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与社会交往中建立起独特的人地关系,投影在物质层面形成具有地域性的传统村落。因而在村落共同体与传统村落之间,存在“社会-空间”的耦合关系。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共同体的衰落与村落边界的开放化,成为乡土社会的普遍现象。边界开放带动多元社会群体介入乡村,突破了以往的共同体与传统村落的互动关系,对传统村落空间演变产生重要影响。由此,村落共同体在市场经济逻辑下是否仍适用以及如何构建当代的村落共同体,是本文想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本文选取的传统村落典型案例——新光村,位于浙江省金华市虞宅乡的群山之间。村内较完整地保留了清代以来的灵岩庄园与环村水系(图1)。改革开放初期,新光村曾因粗放式的产业开发,导致村落共同体衰落与村落无序建设。2012 年起,在当地政府引导下,新光村向休闲旅游产业转型,探索基于内外合作与跨村域联动的具有持续发展可行性的建设模式,初步显现出村落共同体的新样貌。其经验具有一定的可推广性,对其他村落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图1 新光村鸟瞰图
1 新社会关系下的空间演化失序
多元外部群体,改变了原来单一、团结的村落社会关系,而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构建起新的社会关系,将资源禀赋的传统村落推向休闲旅游市场,改变了传统村落的空间实践:一方面,盲目地“复制”“套用”旅游开发模式,反而导致传统文化资源面临同质化与特色危机;另一方面,政府对传统村落发展缺乏有效监督,助长了资本占有村落空间资源用于塑造游客的乡愁想象的行为。最终,传统村落异化为资本逐利的空间再生产,而村民参与度低,无法真正享受到村落发展带来的“福利”,甚至面临被“新村民”替换的风险(图2)。此外,当前传统村落空间营建研究,往往割裂于社会关系、经济发展等社会学内容,其结果也造成了空间营建为他者服务,而与村民实际需求相错位。
图2 共同体变迁下的空间演化方式转变
因此,传统村落的发展亟须探索以村民为主体而非他者为视角的建设模式,如何构建多元主体参与下的村落共同体,也由此具有了研究意义。对于其中的空间营建者,则需要一种正确的态度与方法,从以往的物质空间关注转向对传统村落整体与文化的关注[3],把握乡土演化的内在逻辑,以期扭转不良趋势,引导乡土空间演变有序发展。法国社会学家列斐伏尔(Lefebvre)②曾指出,空间是其社会及社会关系构建的过程[4],并提出了空间三元论,即空间实践(Spatial Practice)、空间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和表征空间(Representational Spaces),旨在将社会交往过程对空间变迁的影响变得有逻辑可循[5]。空间实践反映了社会对空间的利用、控制和创造[6];空间表征指设计师、规划师等构建的想象空间;而表征空间,是被支配的日常生活空间。空间三元论作为一种强有力的分析工具[7],虽常用于解释城市空间扩张的本质与后果,但也契合当前传统村落产业转型背景,对理解多元主体情景下的村落空间演变逻辑具有适用性,不失为理解多元主体引导村落空间演变的重要方法。
2 共同体变迁下的空间演化方式转变
列斐伏尔强调,空间本身就是产品,每个社会都有与其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空间模式。随着宏观社会环境与乡土社会的变迁,村落共同体呈现出不同的面貌,村落空间演化也会产生应变,形成新的空间形态与结构。
2.1 家族社会时期的自组织演变
家族社会时期,传统村落在人地关系下自我建构与有机生长。村民对土地的高度依赖,逐渐演化出社会边界、经济边界、文化边界与村域边界高度重合的村落共同体。在相对封闭的社会格局下,共同体成为唯一的空间生产者,而空间生产的目的只是为了共同体内部的自给自足。而这种自给性的保障,则来自于村落内部的权力精英(长老)、知识精英(乡贤)、技术精英(工匠)以及大众村民,在长期的日常实践与世代的传承发展中所共同积累的,代表地方规则与经验技能的“地方性知识”,进而形成地方世界观、乡土秩序和行为规范统一的自觉实践[8]。这也是传统村落演化具有自组织性的根源。同时,村民个体又出于真实生活需要与场地环境限制进行适应性调整,使传统村落形态在遵循无形集体认同中,实现整体统一而内部形态丰富的目的。
2.2 市场经济驱动的他组织演变
然而,传统内向的空间自组织演变在当代社会由于缺乏关键环节或结构要素[9]已经失效:一方面,传统村落从封闭走向开放,呈现“从边缘到核心、从经济边界开放到社会边界开放的基本次序”[10],经济边界开放带动空间生产主体的多元化,对共同体结构起到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驱动的城市化,抽离了原本维系村落发展的内生力量及其他资源,致使传统村落整体性功能衰竭[11]。在此背景下,多元空间生产者,将资本关系渗透到村落日常生活空间。传统社会以自给为目的的空间生产,转变为满足多方生活需求、经济利益、政治需求等多种目的。这种基于“市场-消费”的经济逻辑,成为当下传统村落空间演化的最主要机制。
事实上,当下村落演化失序,是多方空间生产者利益博弈的结果。从空间三元论框架来分析,参与传统村落营建的群体主要包括以资本、政府、村民为主的利益相关者,设计师、艺术家等技术协助者,以消费为目的的游客是间接参与者。其中,资本与政府在空间生产过程中占据了较大权力,对空间生产起到主导作用,其所构建的空间想象(空间表征)通过空间占有、利用、交换等方式干预空间实践以实现生产。技术协助者,往往协助资本、政府共同塑造游客的空间想象,并将后者的内容物化为空间形式。自此,游客借助利益相关者的生产行为,达到了想象空间与真实空间体验的一致性。而村民群体则属于弱势群体,其空间想象往往被忽视,而所占据的日常生活空间(表征空间)也无法生产出来。总之,多方利益者集体建构的空间想象[12],与游客的空间想象共同构成了产业转型中的传统村落的“空间表征”,已然脱离了村落自然演化下的“空间实践”,导致村落空间日趋异化为资本积累的工具。
2.3 构建村落共同体下的空间秩序
村民主位的缺失,是造成传统村落演变失序的核心原因。当代社会的文化价值、经济生产、社会组织的快速变迁综合造成对村民的不利局面,主要表现在文化交替中的范式断裂、市场适应能力的局限、乡村社会组织的松散等。在多方利益博弈中,外力介入并没有扭转这种不良趋势,反而由于角色偏失[13],导致其多利用权力与资本“规训”村民,导致社会关系的结构性失衡。然而,村落边界开放化是时代趋势,多元社会群体却无疑也是传统村落从衰落走向振兴的最有利条件,而基于内源性的可持续发展才是传统村落实现振兴的根本标准。由此,构建具有文化认同、经济实力、集体行动力的村落共同体具有现实意义与时代需求,即为村民提供安全庇护、利益平衡、秩序建构、精神归宿等作用[14]。
如此,这种村落共同体的样貌将发生根本性变化。村落共同体的传统内涵是建立在与“社会”概念对立、要素流动相对静止、要素间同质化的基础上,而在快速流动的当代社会中,传统内涵显然无法涵盖当下乡土社会呈现的动态变化。新时代的村落共同体,应倡导外部社会群体(资本、政府、专业人员等)与村民群体(村落精英、工匠、大众村民)相互融合,建立起以村民为主体的动态平衡的社会关系网络,将“利益博弈”的竞争关系扭转为“利益共享”的联结关系,以共同应对市场经济中的社会风险。相应的,在共同体结构的时代变迁下,当代传统村落演化已经不可能回到传统的封闭式“自然演化”,而应顺应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现实,引导村落走向多方共建的“有序演化”。如同传统社会的地方性知识支配着空间自组织一样,新的地方知识,是在外部社会群体与村民平等交往与渐进式的融合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双方文化特质的集体认同。在新的地方知识支配下,固有传统空间认同得到遵循,同时融入不同文化形态所需的空间形式,将不同主体的多元化空间认知转化为新的空间认同[15],进而带动传统村落演变步入正轨。
3 多方合作关系下的空间有序演化
以上共同体与空间的作用方式在新光村得到印证。在过去近300 年历史中,新光村经历了4次重要的社会变迁,空间演化呈现“有机-无序-有序”的发展过程(表1、图3):最初灵岩庄园的修建奠定了村落形态的雏形与空间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村落建设进入相对无序的状态,尤其是水晶加工行业所驱动的空间再生产,加剧了空间演化的失序。2012 年以后,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村落形态开始从无序建设向有序演化转变。这种有序发展源于当地创建的“多方合作”与“跨村域联动”的村落建设机制,初步形成一条具有内源性发展可能性的建设路径,可以概括为“产业驱动-认同构建-空间演变”的演化逻辑。其中,构建新的地方认同是关键环节,而政府是引导空间生产过程走向正轨的关键角色。政府作为外部支撑,结合市场经济逻辑,通过构建“政府+企业+村民”的官办民助模式,初步建立起内外合作关系之上的村落共同体。这种利益平衡的新社会关系逐步转化为基于地缘与业缘的集体认同,指导村民与外部社会群体在共同目标下的自觉实践,进而推动传统村落有序演化,主要反映在村落群体、空间结构、民居单元三个层面。
图3 新光村各时期建筑风貌分布
表1 社会变迁下的新光村空间演变
3.1 村落群体:利益联结的跨村域空间结构
在城乡二元化结构下,乡村长期处于资源净流出的弱势地位,即使当下多元社会群体的介入,也仅是有限地带动人力与资金的回流。此外,就传统村落而言,单一村落发展也存在空间体量小、配套设施不足、产业结构简单的局限性,如若资源条件一般的村落,更无法抵御城市化的冲击。为此,当地政府建立了以利益关系联结的多村抱团发展模式(图4):一方面,突破以往的村落行政边界,以重点村落联合周边村落的方式,形成跨村域空间结构,实现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在县政府的牵头下,新光村联合茜溪沿线的10 个村落,共同成立建设“茜溪悠谷”景区,同时各村落根据自身空间资源特征进行差异化定位,确保相邻村落之间不会同质化竞争。在利益联结下,原本村民与聚落的地方认同,扩大到村落群体范围的地域文化认同,进一步强化村民的文化自信,激发村民的村落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这种跨村域空间结构为经济实力较弱的村落创建了反哺机制——产权集体共享。在核心景点的新光村新区,划出商业价值最好的沿河地带,建设了16 间店铺(图5),其产权和收益归周边集体经济薄弱村共享,为其发展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基于两种相互依托的机制,结合空间资源的统筹规划与优化配置,衔接起村落群体间的凝聚力,更有助于抵御城市化带来的社会风险。
图4 多村抱团发展模式
图5 新光村沿河商业街
3.2 空间结构:认知融合下的村落空间更新
村民对城市文化的错误认知与文化自信的不足,是造成村落无序建设现象的内在原因。推动传统村落的有序演化,真正需要的是外部力量的监督与引导,而非外力的空间想象下的压制性干预。在新光村模式中,政府承担起防止外力过度干预的保障者角色,积极引进与传统村落发展相合适的外部力量,帮助村民在与多方力量的平等交往中,逐步构建起融合新老文化形态的文化认同与空间认知。
出于对空间资源、村民生活、产业发展的综合考虑,新光村采取了两村并置的发展策略(图6)。在村落营建之初,政府首先联合古建筑设计院,尽可能对灵岩庄园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原状修缮,并重建了西侧的“敦后堂”,以激活村民对传统村落的归属感。事实上,灵岩庄园只占据老村东侧的一部分,其内部至今只有“廿玖间”和“双井房”,被真正开发经营各类文创业态(图7);而重要的文化空间仍被保留,如“诒榖堂”等现为展示本地文化的窗口。这种局部开发模式,不同于整村搬迁的旅游开发,确保了村民与村落之间的依附性以及真实的乡野生活气息,而企业资本也无法占据整个空间生产的主导权,为构建村民与外部群体间的文化认同提供社会环境。在市场化运营中,“创客联盟”通过将传统老屋与创客经营、文化体验、无人支付等新形式结合,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形态。村民在与企业长期的“共居”关系中,发现了空间的消费价值与体验价值,并逐步认可新的文化形态与空间形式。近年来,更多新的文化形态入驻到新光村,包括美食广场、房车花园、玻璃栈道等外来资本项目,村民也在旅游产业的引导下开展新的业态,如特色小吃、餐饮、农家乐等,共同推动新光村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
图6 保护建设前后村落变化
图7 廿玖间的创客经营活动
新区组团与老村隔溪相对,作为村民安置以及商业设施补充,以支撑老村配套设施的不足,因而如何实现新区与传统村落自然融合,成为规划设计的重点(图7)。其实质是寻找村民可接受的、兼顾传统性与现代性的空间形式,引导村民的空间认知更新。为此,新区组团尝试以有限设计带动群体多变的策略,营造空间界面与尺度的丰富性(图8)。建筑师在传统村落空间形态中提取了三种符号化的演化方式——平面衍变、屋顶变化、拼接组合,从传统建筑中常见的“L”型平面出发,以旋转、镜像、旋转+镜像的方式加以坡屋顶形式的组合,形成具有江南民居特征的3 种户型单元;单元进一步结合多种拼接方式,“模仿”出丰富的村落空间形态。新的组团空间,既承接了村民的集体记忆,又融入新的现代生活空间的认知,在新的空间秩序中实现村落现代化发展。
图8 新区风貌与老村自然融合
在新光村新民居的单元设计上,建筑师有意对村民未来使用情景进行前瞻性考虑。户型采用了“L”型平面与双院落组合的模式,在功能布局上分割出围绕开敞前院的社交与活动功能,依附后院的内务功能,既满足自住的舒适需求,又为后续村民转型预留余地。以其中一户农家乐为例。原本建筑图一楼的南侧卧室,被村民自发调整为客厅,实际一层平面因而形成了双客厅、双庭院的布局,同时满足了主人与游客对公共空间的各自使用需求,契合了村民与游客的不同生活模式下“共居”关系(图9)。在建筑师的引导与村民的适调中,新民居自发演化出满足村民经济生产的空间。类似的案例或将在未来长期积累中转化为新的集体意识与空间认同。
图9 村民对新户型的适调
3.3 民居单元:他者引导下的民居空间适调
村落的无序建设表明个体行为的民居建设亟待外界的正确引导。当前民居建设普遍开始推行政府统建模式:政府、设计师、工匠作为民居建造的主要参与者,将其空间想象物化到具体的空间原型。但村民往往会结合自身生产生活方式进行适调,这也是拉普卜特③认为的民居演变存在“模式+适调”的过程。在多方的相互作用中,或许正在孕育当代民居新的空间规则。
结语
在当前社会结构性变迁下,村落共同体的构建对承载转型的社会与空间仍具有现实意义:在功能层面,村落共同体提供安全庇护、利益平衡、秩序建构等作用,促进村民与村落的发展;在精神层面,村落共同体又代表一种地方文化与价值观,指导村民形成价值观与行为规范相统一的自觉实践。因此,构建共同体在当代社会不失为一种合适的营建理念。针对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构建村落共同体,新光村的营建经验可以归纳为引导内力重塑与构建对外联结两方面:对内引导村民与多方力量合作,建立平等交流下的新文化认同,是推动传统村落有序演变的内在机制;对外积极构建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共同体与更大社会之间的联合体,是实现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注释:
①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德国社会学,在1887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生活方式化为两种类型——“共同体”与“社会”,其中共同体被认为是有机团结的传统小型社会群体的生活写照。
②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法国社会学家,其《空间的生产》一书创新性地以生产角度论述了社会空间问题,引导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社会学研究的空间转向,并影响到其他各学科。
③拉普卜特(Amos Rapoport):美国建筑与人类学家,在《宅形与文化》中指出,风土建筑设计是村民与工匠共同作用下的一个模式适调或变异的过程;个别变异案例在世代相传中会被修正,最终形成具有集体认同的宅形(House Form)。
图表来源:
图8:虞宅乡政府提供
图9:根据虞宅乡政府提供的户型图改绘
其余所有图片表格均为作者自绘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