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新政对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影响与商务发展
2022-04-27唐冰
唐冰
自201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我国已累计批复了3批合计81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践中,税务成本是限制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财税〔2018〕103号的发布开启了跨境电商税制改革的第一步。对于跨境电商而言,新的税收制度是一种机遇,同时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笔者从跨境电商受到的税收制度影响出发,提出跨境电商的发展建议。
一、跨境电商企业的税务环境
跨境电商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根据海外数据显示,疫情后,中国卖家在亚马逊等主要海外市场的数量占比急剧飙升。根据亚马逊披露的信息和粗略估算,在亚马逊四大核心市场(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中有75%的新卖家都是中国卖家。2020年亚马逊第三方卖家出售了价值2950亿美元的产品。换言之,当年中国卖家仅在亚马逊平台的销售额就高达2,212亿美元。
这些商品大量来自于我国的中小生产加工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跨境电商企业在采购这些商品时往往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当跨境电商企业将这些产品用于出口时,根据我国现行税制,这些商品出口时既不能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而应当“视同内销”缴纳13%的增值税。并且,其采购成本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因此应按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上,税务合计高达33.6%(即(13%+25%)/1.13)。而事实上,跨境电商企业的利润率根本达不到这么高,换言之,如果跨境电商企业按照现行税法纳税的话,势必亏损。如此,跨境电商企业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铤而走险逃税,要么关门大吉。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我国分别发布了财税〔2018〕103号(以下简称“103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公告”),为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量身定制了专属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制度。根据上述规定,享受这一制度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②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③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④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⑤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
二、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
从政策力度看,103号文和36号公告已经足以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当前的税务痛点。“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彻底解决了出口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问题;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也明显低于跨境电商企业正常的利润率水平。
从政策的适用范围来看,103号文和36号公告已能覆盖绝大部分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地区。自201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我国已累计批复了3批合计81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然而实践中,申請适用103号文和36号公告的企业却寥寥无几。企业依然继续采用灰色的方式运行,背后的原因值得政府和理论界做进一步研究。根据笔者调研,认为“配套政策不完善”是导致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不尽如人意的重要原因。
1.从跨境电商企业的角度来看。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讲,时常会遇到交易地点不确定以及办公地点虚拟化的问题。政府难以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对跨境电商进行监管,譬如跨境电商的准入准则并未建立完善有效的制度,导致我国工商管理部门无法判断跨境电商的主体从业资格。当监管部门对其资质得不到正确判断和审查的时候,许多商家就容易利用配套政策的漏洞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注册,导致跨境电商的海外口碑较差。国际物流的政策方面;跨境电商的发展离不开国际物流,它们彼此之间处于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之中。发展国际物流给跨境电商的物品运输带来了更大的便利,间接提高了跨境电商的营业额。跨进电商的发展也给国际物流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跨进电商的营业收入提高会直接增加国际物流的货品数量提高,这对于国际物流来说是新的挑战,对跨境电商来说也是新的挑战。近年来,经济市场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商和国际物流只有不断进行技术革新、进行管理制度的创新,才能不断降低成本提高利润,这样才能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得到更加长远的发展机会。跨境电商的高速发展对国际物流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在这个背景下,国际物流公司企业需要不断进行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改革,并以信息技术和物流技术为主集中发展,这样可以增加国际供应链的响应能力,加强物流供应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国际物流和跨境电商带来更高的利润。通过提高国际物流的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跨境电商和国际物流公司与客户相关的服务水平以及客户的消费体验,为跨境电商利润率提供坚实有效的贡献。同时,利润率的提高也能让跨境电商更好地应对新税收政策的改革。
2.从政府监管执法的角度来看。有很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从海外进货国内销售,这种模式根本上和一般贸易并无不同,在通关时应该按照一般贸易的流程缴纳关税和增值税,但企业往往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减少应缴税务,以行邮的方式将商品通关,大件物品也可以采取多次邮递的方式,将商品伪装成个人物品,试图混淆个人日常用品和代购商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监管执法的技术较为落后,监管人员难以对日用品和代购商品进行区分,监管难度较大,因此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就会利用这个机会大量逃避税务,以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偷税漏税问题突出。并且较大规模的进出口如果采取这种走私的方式来逃避应缴税额,会给国家造成大规模的税收流失。
三、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发展的建议
面对新税收政策的实施,跨境企业必须加快对供应链的调整,提高供应链的响应速度,降低物流中的成本费用,积极对国际物流行业进行改革。
1.对跨境企业的业务调整。①跨境电商应该建立对国际物流行业有关的评价体系。物流行业的评价体系可以规范商务经营活动,通过建立评价体系跨境电商可以对国际物流的服务水平进行筛选和审查,确保其水平能让客户满意。建立完善的国际物流服务评价体系,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还可以根据客户的消费需要来制定和调整需要的发展方向,以期最大程度降低国际物流成本,提升跨境交易的经济效益,同时提高国际贸易的企业信誉。②人才培养是关键问题;缺乏专业性技术型人才对跨境电商的发展而言是个巨大的阻碍,而且作为新兴行业,人才缺失的情况较之其他传统行业更为严重。缺少专业技术型的人才对于企业而言,会严重影响其对其它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专业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只有拥有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储备才能更好更快地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适应国际物流的发展状况。人才的培养是循序渐进,不可一步登天,而是有针对性的,跨境电商可以通过和校企展开合作,开办和跨境电商相关的职业学校,设立相应的教学岗位,让更多年轻人融入其中,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基础。③海外仓模式;国际物流的耗时过长,成本过高,以及随之而来的风险和利润率之间的巨大落差是跨境电商产品的特点,因此根据这种特点,跨境电商可以选择海外仓的模式,首先根据自身产品和海外市场的具体经济状况、销售情况等,在海外建立一定规模的商品储存仓库,将商品以一般贸易或市场采购的方式出口到海外仓内。海外客户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上下单支付,跨境电商企业则将订单信息传送至海外仓。海外仓此时选择最合适的本地物流企业去派送相应的产品,而跨境电商则通过海外账号收款,或者由海外仓进口的主体代理收款。汇总后通过海外仓的进口主体以一般贸易、市场采购贸易的方式来定期回收货款,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相应的业务。
2.對监管部门的建议。对于跨境电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新的管理模式。例如首先成立专门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场所,适当运用互联网计算机技术达到园区内海关的流程优化目的,对跨境电商企业进行出口货物申报、海关申报监管以及物流企业跟踪的全流程查询和监管体系,建设在监管场所内实现现场通关的体系。而跨境电商企业则可以通过在网上自建平台或第三方平台来接受海外客户订单,国内组织产品送往园区,在园区内采取物流包裹寄送出口的方式向痊愈的和海关监管点报关,在经过园区监管点查验通关以后,物流公司将物流包裹送往海外的消费者手中,电商企业在交易完成以后可以凭借相关信息办理出口结收汇总和退税业务。在偷税漏税方面,监管部门应该加强计算机科学技术领域的建设。同时为了提高进出口商品监管能力,可以适当引入大数据等高新技术的电子通关系统和辨识系统。建立完整且规范的通关标准制度流程,积极提升海关货物的通关过程的效率和监管力度。同时应该对海关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应的业务能力以及实战监管经验。
四、总结
跨境电商是近年来互联网科技发展的新兴行业,在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方面有许多不完善的部分。如一些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通过监管漏洞来偷税漏税,正当经营的跨境电商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在出口通关方面常常会遇到许多业务申报上的阻力。因此,本文总结了跨境电商和政府监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针对跨境电商的行业特性提供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以期对跨境电商的发展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一些帮助。
(作者单位:普华永道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